暑期篇(十三)回忆④
最开始,是那双眼睛,我从来不曾相信过一个人的眼睛会有如此的魅力。深邃,幽深,像是一个无底洞引诱着我去进行探索,无尽的幽深中却偶尔又会闪现出一点点的光芒,触动着我内心最深处的灵魂,在她的那双眼睛里,你仿佛可以看到一切,你能找到一切的答案,你能拥有整个世界。
车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她的那双眼睛永远不会黯淡,闪亮如夜空之星,如沙石之金,一眼过去永远都是焦点。穿插着人群,我朝着她走过去,她就是我眼中的世界,一步一步,并不容易,就好像我们的恋爱长跑,可我知道,我一定能走到她的眼前,给她一个拥抱,给她一个肩膀,给她一份安心。
我或许真的是个混蛋,是胆小鬼,是个懦夫,因为我胆怯过,我退缩过,我放弃过。第一次的上门并不成功,我终究还是没能顶住家庭的压力,我发现我真的给不了她承诺,我没那个勇气,她父亲说的很对,长痛不如短痛,我甚至连打电话的勇气都没有,我害怕听到她的声音。
短信很短,就那么几个字,越长我怕伤她越深,让我羞愧的是,在我发完短信后,我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让我一度怀疑自己到底算不算个男人,可没等我理清,手机却已经响了,是她打来的。
接不接?这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于我这个负心汉、陈世美。虽然闹钟还在激烈的挣扎着要不要接,手却早已遵照自己内心的潜意识按了下去。
没有哭音,没有说话,只有彼此的呼吸声,曾经令人甜到心窝中,现在却让我怕到骨子里。如果她狠狠的骂我一顿,我会好受很多,骂的越狠我的罪恶感就越少。然而她却选择了最残酷的刑罚,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询问,没有质疑,最后只有一句平淡而疏远的两个字:“混蛋!”接下来的则就是一阵嘟~嘟~的盲音。
就是梦魇一样,在那段日子里,这个词整日整日的纠缠着我的心,没日没夜里,我都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愤恨和失望,我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我真的不甘心,很不甘心,很不愿意,我想,我是喜欢她的,可为什么我会做出这种事来?
我做了一件坏男人基本上会做的事——挽回。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厚的脸皮,但我的确去做了。
一个清晨,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寻常的不能再寻常,风景依旧,阳光美好,一条大道,两个人。她还是她,面带微笑,步履轻快,长发随着微风飘荡,一根一根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飘动的轨迹。她从来不做头发,天生的顺直柔滑可以让很多做过头发的女生黯然失色,回想起同桌时候我曾白开玩笑的说道:“待你长发及腰,我伴你天涯海角。”她挑衅似的回了一个眼神,没有说话却已经让我灰溜溜的转过身去了,因为她懂,但是我怕。
平底布鞋停在眼前,那是她妈妈绣的,很心灵手巧,也很配思颖的气质,很美很素颜,我曾说过我最喜欢女孩子素颜朝天,不加粉饰,现在的她依旧如此,却不知是否会再为我而留?
我实在是不敢去看她的眼睛,思颖爸爸的眼睛不大,或者可以说很小,思颖摒弃了这个缺点,继承了她妈妈大眼睛的优点,但也得到了她父亲的眼神,古井不波,深邃平稳,总是能给人一种压力感,特别是现在的我,让我实在无法开口。
“要你说话真的很难啊!”终归是她先开口说话了,没有拒人千里的冷漠,也没有冷嘲热讽的语气,或者说思颖就是这种人吧,总是这么的温柔可人。不过我可不敢掉以轻心,毕竟我是那个犯错的人。
“说吧,不辞辛苦的跑过来干什么?看我笑话还是说内心有愧,想要补偿一下?”脾气再好,终究还是有怒火的,不过这却让我暗喜不已:就怕她不生气,不生气说明她已经对我不再留恋,生气则就说明她始终还在乎我的,哪怕是那么一丁点的希望,我也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原谅。
“那个,前几天的那条短信的事~”我支支吾吾说了半天,才好不容易的完整的说出这句话,可还没等我说完,她立刻打断了我的发言,直接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瞧都没瞧一眼!
我确定我已经听到了心碎的声音,鞋底击打在水泥地上的声音渐行渐远,我的心也是越沉越深,我不由得自嘲了一下,自作孽不可活,明明都已经这样的,却又不知羞耻的跑过来求人家原谅,得到这种待遇我觉得挺活该的啊,也算是预料之中吧。
脚步声突然没有了,应该是走远了吧,我叹息的想到,却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还愣在那干嘛,还不快过来!我要去买早餐,路上你给我慢慢解释!”
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真想放声大笑,但我知道这肯定是不现实的,我要真这么做了,思颖绝对就没戏了!亦步亦趋的跟在她的身后,我觉得挺好的,思颖的身材真的很好,看她走路是一种享受,摇曳生姿让我心热不已,我觉得我真的很混蛋,思颖肯定也是这么觉得的,女生天生的第六感实在是太强了,因为我能清晰的看到她的耳根都开始发红了,这让我偷笑不已。
忽然她一个转身,停在我的前面,双手叉腰,瞪着大眼睛,神情不悦的看着我,说实在的,我还真像装作猝不及防就这么“撞上”她,不过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觉得这是在亵渎她,实在侮辱她。于是我俩就这么对视着,这次我不怕了,不知道为什么,同桌时期我特喜欢逗她生气,特喜欢看她生气的样子,这一看就是两年,所以我不怕她生气的样子,我只怕她不理我的时候,有时候视而不见是一种更可怕的武器。
“**!”这是从她的小嘴里吐出来的一句话,娇憨的神态让我整个人都活了起来,这算什么?这是原谅我了吗?这算是和好吗?这算是我失而复得了吗??我的脑子里全是这种疑问句,一脸傻笑的跟着她走着,我估摸着路上晨练的人都会把我当傻子来看待,不过当他们看到前面的思颖的时候,一定会露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有一位这么漂亮女友,想不傻都难啊。
我陪她一路走着,到早餐街,又到各种店面,看得出来,思颖实在是很有人气,一路下来,我不知道收到了多少杀人的目光,如果眼睛能杀人,我真的不知道都死了多少回,可我没有什么自豪感,越是这样我就越是忐忑,思颖实在太好了,让我完全没有信心站在她旁边,尤其是我还做了这种傻事,但我也没什么办法,等待是我当前唯一的手段,等待着她的审判,等待命运的降临。
路上她基本不和我搭话,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但她的确挺忙的,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了,搭话的人也越来越多,各色各样让我的头都有点晕了,偏生她却能异议喊出他们的名字,看着思颖,我觉得能受到她的青睐真的是我的运气,这种女孩我不把握,我不去为她拼搏,那我将来又能为谁去闯天下呢?路并不长,但我们走得不快,思颖的步子不大,可以说是很小巧,很有大家闺秀的感觉,也有贤妻良母的潜质,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可以看出很多的事,只要你认真去观察。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这让我有种妇唱夫随的感觉,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她,可惜看不到她的正面,连侧脸都很少,也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女人心真是海底针让人难以捉摸。目的地终究还是到了,站在楼下的门口,我将早餐递给她,一脸渴望的看着她,我不相信她不理解我的意思,她很聪明,贤惠的那种,她也很细腻,我觉得这种女人在古代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大妇,在现代也是那种把人拿捏的死死的那种,而这种潜质之前她还没有完全表现出来,最起码对我而言,她仍旧是感性大过于理性,很傻很天真,而现在,我发现我被她拿捏的死死的,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很让人失望,她接过早餐直接就上楼了,在我傻眼的时候,她突然的停了下来,噗嗤的吓了出来,咬了咬嘴唇,又一阵小跑走了下来,在我忐忑的神情下突然抱了我一下,然后又发出一阵银铃似的笑声跑到楼上去了。我走了,有点迷糊,有点惊喜,有点忐忑,有点心虚,五味瓶的滋味我算是尝过了,就在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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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她的那双眼睛永远不会黯淡,闪亮如夜空之星,如沙石之金,一眼过去永远都是焦点。穿插着人群,我朝着她走过去,她就是我眼中的世界,一步一步,并不容易,就好像我们的恋爱长跑,可我知道,我一定能走到她的眼前,给她一个拥抱,给她一个肩膀,给她一份安心。
我或许真的是个混蛋,是胆小鬼,是个懦夫,因为我胆怯过,我退缩过,我放弃过。第一次的上门并不成功,我终究还是没能顶住家庭的压力,我发现我真的给不了她承诺,我没那个勇气,她父亲说的很对,长痛不如短痛,我甚至连打电话的勇气都没有,我害怕听到她的声音。
短信很短,就那么几个字,越长我怕伤她越深,让我羞愧的是,在我发完短信后,我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这让我一度怀疑自己到底算不算个男人,可没等我理清,手机却已经响了,是她打来的。
接不接?这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于我这个负心汉、陈世美。虽然闹钟还在激烈的挣扎着要不要接,手却早已遵照自己内心的潜意识按了下去。
没有哭音,没有说话,只有彼此的呼吸声,曾经令人甜到心窝中,现在却让我怕到骨子里。如果她狠狠的骂我一顿,我会好受很多,骂的越狠我的罪恶感就越少。然而她却选择了最残酷的刑罚,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询问,没有质疑,最后只有一句平淡而疏远的两个字:“混蛋!”接下来的则就是一阵嘟~嘟~的盲音。
就是梦魇一样,在那段日子里,这个词整日整日的纠缠着我的心,没日没夜里,我都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愤恨和失望,我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我真的不甘心,很不甘心,很不愿意,我想,我是喜欢她的,可为什么我会做出这种事来?
我做了一件坏男人基本上会做的事——挽回。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厚的脸皮,但我的确去做了。
一个清晨,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寻常的不能再寻常,风景依旧,阳光美好,一条大道,两个人。她还是她,面带微笑,步履轻快,长发随着微风飘荡,一根一根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飘动的轨迹。她从来不做头发,天生的顺直柔滑可以让很多做过头发的女生黯然失色,回想起同桌时候我曾白开玩笑的说道:“待你长发及腰,我伴你天涯海角。”她挑衅似的回了一个眼神,没有说话却已经让我灰溜溜的转过身去了,因为她懂,但是我怕。
平底布鞋停在眼前,那是她妈妈绣的,很心灵手巧,也很配思颖的气质,很美很素颜,我曾说过我最喜欢女孩子素颜朝天,不加粉饰,现在的她依旧如此,却不知是否会再为我而留?
我实在是不敢去看她的眼睛,思颖爸爸的眼睛不大,或者可以说很小,思颖摒弃了这个缺点,继承了她妈妈大眼睛的优点,但也得到了她父亲的眼神,古井不波,深邃平稳,总是能给人一种压力感,特别是现在的我,让我实在无法开口。
“要你说话真的很难啊!”终归是她先开口说话了,没有拒人千里的冷漠,也没有冷嘲热讽的语气,或者说思颖就是这种人吧,总是这么的温柔可人。不过我可不敢掉以轻心,毕竟我是那个犯错的人。
“说吧,不辞辛苦的跑过来干什么?看我笑话还是说内心有愧,想要补偿一下?”脾气再好,终究还是有怒火的,不过这却让我暗喜不已:就怕她不生气,不生气说明她已经对我不再留恋,生气则就说明她始终还在乎我的,哪怕是那么一丁点的希望,我也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原谅。
“那个,前几天的那条短信的事~”我支支吾吾说了半天,才好不容易的完整的说出这句话,可还没等我说完,她立刻打断了我的发言,直接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瞧都没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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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她基本不和我搭话,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但她的确挺忙的,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了,搭话的人也越来越多,各色各样让我的头都有点晕了,偏生她却能异议喊出他们的名字,看着思颖,我觉得能受到她的青睐真的是我的运气,这种女孩我不把握,我不去为她拼搏,那我将来又能为谁去闯天下呢?路并不长,但我们走得不快,思颖的步子不大,可以说是很小巧,很有大家闺秀的感觉,也有贤妻良母的潜质,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可以看出很多的事,只要你认真去观察。我很享受这种感觉,这让我有种妇唱夫随的感觉,我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她,可惜看不到她的正面,连侧脸都很少,也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女人心真是海底针让人难以捉摸。目的地终究还是到了,站在楼下的门口,我将早餐递给她,一脸渴望的看着她,我不相信她不理解我的意思,她很聪明,贤惠的那种,她也很细腻,我觉得这种女人在古代那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大妇,在现代也是那种把人拿捏的死死的那种,而这种潜质之前她还没有完全表现出来,最起码对我而言,她仍旧是感性大过于理性,很傻很天真,而现在,我发现我被她拿捏的死死的,一丝一毫都不敢放松。很让人失望,她接过早餐直接就上楼了,在我傻眼的时候,她突然的停了下来,噗嗤的吓了出来,咬了咬嘴唇,又一阵小跑走了下来,在我忐忑的神情下突然抱了我一下,然后又发出一阵银铃似的笑声跑到楼上去了。我走了,有点迷糊,有点惊喜,有点忐忑,有点心虚,五味瓶的滋味我算是尝过了,就在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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