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和阎王一起作孽
天渐渐热了起来,仅仅才半月的时间,屋子里不开空调就待不得了。(读看看小说网)上班时间还行,一到了周六日,便瞧着电表上飞转的数字凉快且心痛着。于是就催生了一个办法,逛商场。且挑着最大最豪华的逛,那里面小姐态度好,服务设施好,卖的服装好,关键是凉快。你可以从一楼逛到顶楼,再从顶楼逛到一楼,累了,舒舒服服的休息一会,然后接着再逛。
不过,这个是有前提的,你的心理承受力要无比强悍,若不然,你瞧着那些个贵妇人们烧钱,万一受不了,刺激了,进而开始否定自己,再进而开始厌世,再进而。。。。。。。那还不如窝空调呢。
幸好,我还算强大,向来只试不买,对此,楼层里的小姐很是悲愤外加无奈。
这样的话,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今天是礼拜日,我想着昨天去的那个地今天不能再去了,要换阵地了。不过,那里的衣服真是不错,就是上面的标签让人有撞墙的冲动。
换了鞋,提了包,这就要出发了。(读看看小说网)
开了门,却瞧见了一个意想不到,又不那么让人惊讶的人,阎王。
自打那夜拽着我足足走了一个小时,走得我实在受不了了才使了个法术把我变回去后就再也没出现的阎王,此时正双手揣兜,风姿飒飒的站在楼梯拐角处,幽深的目,挺直的鼻,凉薄的唇。
只是,我指着他的头,“你的长头发呢,哪去了?怎么变的这么短?”
不怪我大惊小怪,阎王总是以长发示人,猛地变成贴耳短发,真让人不适应,我左瞧瞧右瞧瞧,虽说剃短了更帅气,可总不如长发飘飘瞧着拉风。
阎王淡淡的说,“短了方便些。别皱眉了,不是要出去么。走吧!”
我愣呆呆的瞧着他伸出的那只手,脸,华丽丽的红了。
至于为什么会脸红,我不晓得,只是在想他为何会伸着个手,难不成是让我主动把手放上去,然后手牵着手情谊绵绵的去溜街?唔,那确实也不可能。
眼风瞄见肩膀上的包包,突然间就明白了,于是,郑重其事的把包包塞进他手中,“这包其实不沉的,不过你要是想拿,那就拿着吧。”
阎王愣了愣,突的,笑了。
我被那明晃晃的笑狠狠晃了眼,正在揉眼之际,阎王已收了手,率先下了楼梯,恍惚中瞧见黑衣冷清的阎王姿态优雅的拎了只。。。。。粉包?
这个,这个。。。。我吞了吞口水,赶忙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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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和帅哥一起逛街的好处是,可以得到街上少数人的羡艳,坏处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鄙视。
这种鄙视是毫无理由却着实存在的。就好比,你瞧见有人大快朵颐的吃着臭豆腐,就无比厌恶的对着旁人讲,瞧那个人真恶心,居然吃臭豆腐。其实心里已经在流口水而私下里吃的比谁都香。人性是很复杂的,曲里拐弯十八绕,所以千万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不过,最让我郁闷的还属阎王,因为,不管我试哪件衣服,他总会说,“嗯,不错。”倒不是说他在讲违心的话,只是每每在他说完这句话后,那服务小姐总能迅速的去打包,而我却是不能让她打包的,只得装着无比厌恶的说“唔,一点也不好看。”搞的服务小姐很茫然,最后抖着手无比悲愤的瞧着我们离开。
唔,真是做孽。。。。。。。
。。。。。。然后继续做孽!
就在休息的间隙,一抬头,瞧见一个挺熟悉的华丽女人背影,只是跟她勾肩搭背的那个五颜六色的男人着实有些奇怪。
一愣神的功夫,俩人拐弯不见了。我想了想,对阎王说要去厕所,就往那俩人的方向追去。
自古以来,借着内急的名义去做些不足外人道,起码不足当时人道的事时,这就是个绝佳的借口。尤其是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因为你不能说,“正好我也内急啊,`咱一块去吧。”这涉及到道德问题,所以屡试不爽且流传至今。
不过,这个是有前提的,你的心理承受力要无比强悍,若不然,你瞧着那些个贵妇人们烧钱,万一受不了,刺激了,进而开始否定自己,再进而开始厌世,再进而。。。。。。。那还不如窝空调呢。
幸好,我还算强大,向来只试不买,对此,楼层里的小姐很是悲愤外加无奈。
这样的话,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今天是礼拜日,我想着昨天去的那个地今天不能再去了,要换阵地了。不过,那里的衣服真是不错,就是上面的标签让人有撞墙的冲动。
换了鞋,提了包,这就要出发了。(读看看小说网)
开了门,却瞧见了一个意想不到,又不那么让人惊讶的人,阎王。
自打那夜拽着我足足走了一个小时,走得我实在受不了了才使了个法术把我变回去后就再也没出现的阎王,此时正双手揣兜,风姿飒飒的站在楼梯拐角处,幽深的目,挺直的鼻,凉薄的唇。
只是,我指着他的头,“你的长头发呢,哪去了?怎么变的这么短?”
不怪我大惊小怪,阎王总是以长发示人,猛地变成贴耳短发,真让人不适应,我左瞧瞧右瞧瞧,虽说剃短了更帅气,可总不如长发飘飘瞧着拉风。
阎王淡淡的说,“短了方便些。别皱眉了,不是要出去么。走吧!”
我愣呆呆的瞧着他伸出的那只手,脸,华丽丽的红了。
至于为什么会脸红,我不晓得,只是在想他为何会伸着个手,难不成是让我主动把手放上去,然后手牵着手情谊绵绵的去溜街?唔,那确实也不可能。
眼风瞄见肩膀上的包包,突然间就明白了,于是,郑重其事的把包包塞进他手中,“这包其实不沉的,不过你要是想拿,那就拿着吧。”
阎王愣了愣,突的,笑了。
我被那明晃晃的笑狠狠晃了眼,正在揉眼之际,阎王已收了手,率先下了楼梯,恍惚中瞧见黑衣冷清的阎王姿态优雅的拎了只。。。。。粉包?
这个,这个。。。。我吞了吞口水,赶忙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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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和帅哥一起逛街的好处是,可以得到街上少数人的羡艳,坏处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鄙视。
这种鄙视是毫无理由却着实存在的。就好比,你瞧见有人大快朵颐的吃着臭豆腐,就无比厌恶的对着旁人讲,瞧那个人真恶心,居然吃臭豆腐。其实心里已经在流口水而私下里吃的比谁都香。人性是很复杂的,曲里拐弯十八绕,所以千万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不过,最让我郁闷的还属阎王,因为,不管我试哪件衣服,他总会说,“嗯,不错。”倒不是说他在讲违心的话,只是每每在他说完这句话后,那服务小姐总能迅速的去打包,而我却是不能让她打包的,只得装着无比厌恶的说“唔,一点也不好看。”搞的服务小姐很茫然,最后抖着手无比悲愤的瞧着我们离开。
唔,真是做孽。。。。。。。
。。。。。。然后继续做孽!
就在休息的间隙,一抬头,瞧见一个挺熟悉的华丽女人背影,只是跟她勾肩搭背的那个五颜六色的男人着实有些奇怪。
一愣神的功夫,俩人拐弯不见了。我想了想,对阎王说要去厕所,就往那俩人的方向追去。
自古以来,借着内急的名义去做些不足外人道,起码不足当时人道的事时,这就是个绝佳的借口。尤其是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因为你不能说,“正好我也内急啊,`咱一块去吧。”这涉及到道德问题,所以屡试不爽且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