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我为空间狂

第七十四章 汤成又被人打了?(一更)

    “啥呀,妈妈,这是我用自己的零花钱给你们买的!可便宜了!真的!”姜倩一愣,赶紧解释道。

    “是啊,这都是倩倩自己买的,我没有掏钱,嫂子,咳咳……”明子有点忍俊不禁,认识这么久以来,他从来没见过姜倩这一面,原来她在自己爸妈跟前也是个会撒娇会耍懒的普通小女孩……

    收到姜倩悄悄递过来的眼刀子,明子浑身一抖,忙憋着笑说道:“那个,善兵哥,嫂子,你们先忙,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不等三人反应,就一溜烟跑了。

    “唉,这家伙……”姜善兵摇摇头,然后对姜倩笑道,“倩倩,乖女儿,给老爸买什么好东西了?”

    “唉哟,花这个冤枉钱钱干啥,留着买学习文具用多好……”李丽笑骂道。

    望着爸妈眼中的欣喜和惊讶,姜倩鼻子莫名一酸,不自然的笑笑,“爸,妈,咱们回家看,我买了好多呢……”

    再怎么生气,还是担心自己的孩子,再怎么责怪,还是欢喜孩子的礼物,这就是父母,世界上对你最无私的人!当他们的付出得到一点回报,哪怕是孩子一句关心的暖语,哪怕是孩子买的一点简单的礼物,即使这钱是自己给孩子的,他们都感到由衷的高兴……这就是父母!

    姜倩暗自感叹,前世她才开始赚钱不久,还未来得及回馈父母的养育之恩,便出车祸重生了,这一世,无论如何,她都要给父母最好的!

    “这,好漂亮啊!”

    李丽拿出那件黑色高腰v领连体及膝短裙,在身上比划着,满眼惊叹和喜欢。

    “妈妈,你穿上试试,这是你女儿专门为你挑的,外面搭上这件,或那件。”姜倩坐在炕上,笑眯眯的拿出另外两件,桃红色的针织外衫和酒红色的呢子大衣,“这两件都能搭在外面穿,热的时候搭针织衫,冷的时候穿大衣。”

    “啊?这,好看是好看,颜色太艳了吧?”李丽接过来一看,犹豫了。

    “怎么会艳呢,你皮肤白,又年轻,穿起来一定好看!”坐在一边的姜善兵笑着开口了。

    “对啊,妈,你穿起来才知道好看不,快穿上试试!”姜倩捂住嘴偷笑。

    “好女儿,给爸爸买了什么啊?”姜善兵嬉笑着打开另一个塑料袋。

    “哇,西装!”姜善兵瞪大眼睛看着姜倩,“这,倩倩,这不便宜吧?”

    姜善兵不是李丽,他虽然在小镇里生活,但平日应酬比较多,见的人也多,眼界还是有的,这套藏蓝色西装一看就价值不菲!

    “爸爸,好眼光,这套西装确实不错哦,我是在一家名牌打折店里买到的,真正的物美价廉!”

    “这样啊,那好吧,老爸也去试试新衣服!”

    姜倩笑了,记得前世这时候,家里条件很是一般,饭店里的生意倒也不错,能赚点钱,但赚来的钱很少用来买衣服,家里人一年四季就那几件旧衣服穿来穿去,买衣服是过年时的专利,不过全家人的衣服从里到外合起来二百块钱就能搞定!

    这一世,因为特殊白菜的供应,饭店的生意日渐红火,家里的条件也比以前强了,给姜倩的零花钱也多了起来。不过,即便钱赚得比以前多了,爸妈的生活圈子还在这,见识也有限的很,他们以为的“不便宜”充其量也超不过一百元,故而姜爸很坦然就接受了这套西装。

    “好看吗?”

    李丽穿着黑色及膝裙,外搭那件针织衫,神情局促的站在当地问道。

    “好看,哇,太好看了,这还是我妈吗?哪个仙女下凡了?”姜倩眼前一亮,高兴的大叫。

    正如她想的那样,这身打扮的姜妈,整个人都亮了起来,不复之前的死气沉沉,浑身洋溢着青春靓丽的气质,一下子从一个普通的村姑提升到一个高贵典雅的大家小姐!

    这时,姜爸也换好衣服出来了,他一抬头便看见大变样的姜妈,整个人都呆愣在那里。

    “老爸,你好帅啊!”

    姜倩跳起来扑过去叫道,一点也不夸张,换上这身西装,姜爸可不就是一个翩翩青年?沉稳,大气,有内涵!

    “哎呀,你穿上这身衣裳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嘛!”李丽转过头一看,立马笑了起来。

    “你也不错,不错,嘿嘿,不看头发,我还以为是哪家闺秀呢!”姜善兵回过神来,嘿嘿笑着,不住的打量自己的妻子,那神情,越看越满意。

    “你呀,油嘴滑舌的。”李丽突然脸红了。

    看着两人深情的互视,姜倩嘿嘿一笑,悄悄低下头去数蚂蚁,咦?哦,对了,还有鞋子,“爸,妈,我还给你们配了鞋子!”

    她从最后几个盒子里拿出那三双鞋递给二人,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说了句:“我好累啊,你们慢慢试,我去睡了!”然后快速跑了。

    天,她怎么忘了,老妈那双牛皮短靴和老爸那双黑色皮鞋一看就是高档货,再打折处理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留在那里怎么解释?还是溜了得了!

    空间里还有两套运动衣和买给外公外婆的衣服,都还没有拿出来,额……过几天吧,嗯,就这样!

    ……

    听到隔壁的姜爸和姜妈停止对她的数落,两人又去前院的饭店忙乎后,姜倩偷偷跳出窗户,纵身跃上屋顶,朝芙蓉宾馆掠去。

    片刻后,芙蓉宾馆三楼

    “明子哥,你帮我出去买点夜宵回来,随便啥都行,只要是咸的。”

    “啊?好咧,等着啊……”

    明子也就十八岁不到,他虽然和姜善兵称兄道弟,但姜倩却不愿意叫他明子叔之类的,总感觉怪怪的,所以一直称其为明子哥,事实上有时候她也会下意识直呼其名,本身自己心理年龄快三十岁了,让她叫一个十八岁左右的男孩为哥哥……额。

    姜倩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坐在沙发上看着明子将油纸包的蔡公烧鸡,和一大碗小馄饨放在茶几上,她诧异的笑道:“咦,这么晚了,还有烧鸡卖?”

    “呵呵,是我下午就买好的,刚才热了一下,给你拿上来了,倩倩,你不会晚上没吃饭吧?”明子呵呵一笑,然后问道。

    “哦,你是准备自个儿晚上吃吧?那咱们一块吃得了,反正我也吃不了多少。”姜倩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这烧鸡是明子提前买来做宵夜的,结果自己来了。

    蔡公烧鸡是镇上一户蔡姓人家祖传下来的手艺,在流玉镇这一片很有名,卖得很火,一般每天不到下午就一售而空了。据说当年慈禧太后南下,路过这里,饿的极慌,一个人干掉一只烧鸡,吃完后还回味无穷,说蔡公做的烧鸡是“天下第一烧鸡”,那时候的蔡公就是现在的蔡家人的祖爷爷。不过,不知是何理由,蔡家祖爷爷并没有借着这个机会将自家烧鸡发扬光大,依然照着老样子,不做宣传不吆喝,一天只卖三十只,还要求后人也是如此。

    蔡公烧鸡的确美味,每天三十只鸡总能告罄,除却战乱时候,蔡家人不得不停止这个买卖之外,后来几十年,蔡家烧鸡一直延续下去,直到现在,规矩仍旧不变,每天三十只,先到先得。

    “哦,好吧。”明子想了想,也坐了下来。

    “明子哥,我吃过饭了,就是晚上吃得太淡,想吃点咸的,这个鸡腿是我的了,剩下的都交给你了!”姜倩撕下一只鸡腿,把大半烧鸡推给了明子。

    她何止吃得淡,这整整一天她都没吃一顿饭,离开景山的时候已经中午时候了,匆匆忙忙从空间里吃了点水果,然后就去药店卖药,随后又赶到商场买了一堆衣服,最后直接上了回山市的车,在车上也只是吃了一个苹果,两个橘子,和一串葡萄,下车后便心急火燎的施展轻功往家赶,哪里顾得上吃晚饭?

    “对了,明子,成叔不在?这会儿咋不见他人影呢?”咽下最后一口酥香的鸡肉,姜倩突然想起她来了还没看见汤成呢。

    “呃,……咳咳……”明子嚼着食物的嘴巴突地停了下来,他下意识想吸口气,没想到还呛了一下。

    “咋啦,你没事吧?”姜倩喝了一口馄饨,诧异的抬头问道。

    “咳咳咳……没事,没事。”明子摆了摆手,咽下嘴里的食物,喝了一口水,才应声说道。

    “成叔呢?”

    “呃……”明子脸一下涨红了,半天讷讷说不出话来。

    “明子,成叔怎么了?”

    这下,姜倩再大条也看出不对了,这分明是汤成出什么事儿了,这事儿不大也不小,大的话明子肯定一见面就会告诉她,小的话不至于问了几遍明子也说不出来,姜倩断定,这事儿一定不好启齿!

    她站到明子身前,默默的盯着他,又问了一遍。

    “成叔,呃,成叔又被人打了!”明子下意识答道,然后一个激灵立马捂住嘴巴,瞪着俩眼睛望着姜倩。

    “虾米?”姜倩一激动,嘴里不由蹦出前世流行的网络语,她一拍额头,“额的个神那,我没听错吧?”

    “咳咳,就是这样的,成叔在山县的时候被人打了,现在又住院了,医生说没什么大事,就点皮肉伤,但也得观察几天。镇上的宾馆没人照看,所以我就先回来了。”反正已经说出来了,干脆全部说了算了,明子闭着眼睛一口气背课文似得说完,然后嘴巴一合,站在那里不做声了。叔啊,不是明子我不想替你保密,实在是咱家大小姐气势太强了,我憋不住啊,再说,这事儿瞒得了初一瞒得过十五吗?

    “怎么一开始不说?”姜倩已经冷静下来了,如果伤势严重的话明子不会是这个态度,因此她也不太担心,现在的关键是,这事怎么发生的?

    ------题外话------

    上午没法出去,重新发一遍,感谢首订哦!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