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心中的她
艾瑞克没有想到不过是陪着女儿参加了一次赏宝大会,半夜就迎来了不速之客。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月色清冷,在初春的无星的夜空尤显孤寂,银光挥洒,斜耀纱窗。一道颀长的黑影正立在阳台的护栏之上,月色的照耀之下在窗纱上轮廓尽显。眼罩下的蓝眸看不出任何神色,却是紧紧盯着床上安睡的人。
睡榻上的人眼睑一开,冰绿色的双眸绽放一丝警惕之光,霎时从宽大的床上消失不见。再看,窗户大开,白色的窗帘在冷风的吹拂下摇曳不止,而护栏之上又多出一人,两两相对而立。
“谁?”艾瑞克谨慎之余不免暗自懊恼,这人来了多久?自己竟然大意到被人窥视而后知后觉,倘若对方……自己还有命这样安然与人对视?
“果然是你。”另一侧的男人盯着卸下伪装后的艾瑞克轻吐一语,不是阎非墨又是谁?
这语气显然是认识自己的,艾瑞克细细打量着对方的男人。如果自己见过,不说是过目不忘,至少也会有所印象。可面前的男人,姑且当他是个人吧,尽管这个料想自己也觉得不太可能,但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也不好妄自揣测。
“是敌是友?”既然不以真面目示人,问是谁对方未必会说。可就这半夜私闯民宅的行径来看,虽不曾做出什么骇人之举,看着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恶意,但人心难测,防人之心不可无。
“是敌是友全在于阁下。”阎非墨淡淡一语,听不出任何情绪,仿似只是很平常地在说今天的月亮很圆,可仔细一听,言语里却有着不可忽视的警告。
阎非墨的弦外之音艾瑞克自然听得明白,可明白归明白,却又觉得听得一头雾水。自己虽为血族,却不是个滥杀无辜、嗜血如命的刽子手。一直以来以血袋为生,亦或是饮动物的血,从没有在人类的地盘做出什么丧天害理的事,内心依旧保留着人性。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更别提自己压根就不认识面前的男人,能有什么交集?那这声警告是什么意思?简直太让人莫名其妙了。
“妥芮朵族一向与世无争,成员皆才华横溢且都是理想主义的代言人,而阁下——艾瑞克又有着血族绅士的美名,且聪明绝顶。而我刚才说的话,不是这么难以理解吧?”还需要他说得更明白些吗?
阎非墨一席话,艾瑞克内心惊骇不已,对方竟然把自己的底细摸得这么清楚?
“你到底是谁?”对血族的事这么了解,不是血族成员就是吸血鬼猎人。可吸血鬼猎人不会这么墨迹,一旦发现目标只会拼尽全力进行剿杀。而面前的男人,似乎别有它意。
“阁下在行事之前怎么不先调查清楚?动了我的人才发疑问,不嫌晚了点吗?”刚还是一副风淡云轻似与人闲聊,下一刻,杀机顿起。阎非墨话语一落,就是一个闪身,鬼魅的身影在月色下残影不留就掠到了艾瑞克身后。
动了他的人?这话从何说起?艾瑞克莫名,既然来都来了,话就不能再说得清楚些?除了莫名,却惊讶于男人的身手。好快的速度!自己虽不好战,可好歹也是活了千年的血族成员,论资历和经验,不敢自夸天下无敌,也不至于落得被人当面挑衅甚至近乎没看清人家的动作。这个男人,好可怕。心惊之余不免又有些无语,即使要打,就不能顾及一下你们礼仪之邦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古代战场上两军对垒还讲究先下个战书呢,不带这么招呼也不打一声就动手的,这叫偷袭。
阎非墨此刻要是使用了异能,听到了艾瑞克内心的想法,怕是会嗤之以鼻。打招呼?没听过一句成语叫先发制人吗?对敌就是要快准狠,难不成战前还你我把酒言欢不成?一招制敌当然是最好,要是不能,至少不能错失先机,时机往往是制敌的关键。
阎非墨动作快,艾瑞克自然不能大意,意识到自己对手的强大,更加不能掉以轻心。身形一矮,脚下略微一动就后退了三尺。
阎非墨眉梢微挑,果然有些能耐,不枉是个千年的血族,看来平时也不是只顾风花雪月。
“等一下!”艾瑞克后退的当时就开了口,问出了心底的疑惑,“我什么时候动了你的人?”
还没会过意来?阎非墨蓝眸一眯,也不答话,又动了。阎非墨一动,艾瑞克就知这回不能善了,身形一轻就跃上了房头。
但见月光之下,两道身影犹如夜色中的幽灵,在屋顶上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一个看似咄咄逼人,可不断起跃的身影无比优雅。另一个以守为攻,躲避的身姿却丝毫不见狼狈。若是有人看到此景,光是那不断变幻的残影就令人眼花缭乱,想必会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见鬼亦或是只当做梦看了场精彩纷呈的决斗。
打斗之下,艾瑞克内心澎湃不已,自知不敌,额头已覆了层薄汗。反观对方游刃有余,连一丝喘气的迹象都无。几番交手下来,却也知道了来人大抵的身份,同为血族,只是……那身体的温度,清晰入耳的心跳脉搏声,无不让自己确定了一个事实。这个男人,和自己的女儿一样,同为半血族。
仔细一想,能有这样的身手和气度,又是半血族,当今世上除了那个隐秘的人还有谁?答案呼之欲出。
“你是伯爵!”肯定之语脱口而出,身形站定,一只大手已扼住了艾瑞克的咽喉。
“倒还有几分眼力。”这么快就猜出了自己的身份,艾瑞克的头脑也确实名不虚传,阎非墨五指一收,并没有就此放水,“现在想明白了没?”
喉头的大手几欲掐断自己的脖子,艾瑞克霎时脸色涨得通红,一听这话,脑中灵光一闪。是了,女儿说过血瘾发作之时没有经受非人的折磨,那么答案只有一个。
“是、是你解了安安的血瘾?”原来如此,果然如自己所料,如此说来……不顾自己的性命之忧,冰绿色蓝眸紧紧盯着面前的男人细看,也就是说这个男人喜欢安安。再换言之,今晚会如此动气,虽看不清那眼罩下是何种神色,可欲杀自己而后快是不争的事实,这男人是吃醋了。想到这里,不由轻笑出声。
“动了我的人这么得意?”这一笑在阎非墨眼里无疑成了挑衅,掐着艾瑞克的脖子往自己面前一收,眼罩下的蓝眸深沉又危险无比,“找死!”
“咳咳……”艾瑞克虽有些忍俊不禁,可男人散发的杀气足以让周身的温度结冰,眼眸一抬,“你误会了,安安、安安是我的女儿!”
“强词夺理!”阎非墨一愣,女儿?内心有些松动,手下却不依不饶,“纵然是你的血影响了她,也不算初拥,更谈不上认宗。女儿?到现在你还诡言巧辩?”
“你真的是误会了。”这男人气红了眼的模样还真让人心里一乐,艾瑞克抬手抓住阎非墨的手腕,“是,是不算初拥,也没有认宗。可安安那丫头说既然是我的血影响了她,相当于一脉相承,叫声爹地也是理所应当。更何况我爱的是她的母亲,月儿有女,等同于我自己的女儿,既然是自己的女儿,**的事我可做不出来。伯爵,你实在不信的话,我不怕当面对峙。”
“……”阎非墨一时无语,敢情自己真的弄错了?眉头一皱,“当真?”
“比珍珠还真!”艾瑞克忍笑,“伯爵,现在——可以放手了吗?”
“哼!”阎非墨适时收手,背过身去脸上一热,女儿?换言之自己动手打了将来的岳父?咳咳……尴尬之余不由又傲娇起来,谁让他早不说清楚,就算今天真死在自己手上,那也是死有余辜。
艾瑞克不知道阎非墨心里的想法,只当是他脸皮薄而尴尬了,要是知道了,怕是会委屈地说上一句:你给我说话的机会了吗?
“那个,伯爵,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我是男人,明白你心中所想,换做我,要是谁觊觎月儿,我也会如此。”
“……”谁不好意思了?未来岳父又怎么样?回身面色一沉,“浅浅的身份很敏感,一旦被他人知道,后果不用我多说吧?尽管你们的族人不好斗,可难免总有那么一些异想天开的人,而她究是受你影响才成了血族一员,你自己的家族早晚会知道她的存在。你如果不能护她,或者说你如果违抗不了你的族人而对她起了半分不该有的心思,意图对她不利。别说你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就算你是,我一样照杀不误!”
“这个你放心,就是因为家族的关系让我错失了自己心爱的人,我绝不会让同样的错误发生两次。安安对于我,就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念想和安慰,她就是我的亲女儿。哪怕赔上自己的性命,我也要护她周全。”
“那最好,不过……”阎非墨掸了掸衣裳,斜扫一眼,“我的女人,我自己护。”
“伯爵,你喜欢安安吧?”也许是多此一问,可没听到确切的回答,做父亲的心里始终不踏实。
“是!”如果说以前自己的确只是兴趣,可接触下来,安浅夕的那份坚强、自立、聪慧、哪怕是狠绝,都让自己心动不已。更何况修罗说了,自己这些时的表现就是吃醋,而吃醋就是喜欢的体现,喜欢一个女人天经地义,既然确定了心意,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斩钉截铁一语,艾瑞克微微侧目。传闻中的伯爵眼高于顶,自傲又绝世无双,这样的人竟然当着自己的面亲口承认了喜欢安安,还答得那么理所当然,甚至答完后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抹昙花一现的笑意。不矫情、磊落大方,勇于承认自己的心意,这样的男人疼起人来绝不含糊。而自己的女儿,世间仅此唯一,二人要是站在一起,又同是半血族,绝对天造地设的一对,就是不知自己的女儿对他是什么心意。
“伯爵,安安她……”对了,不是还有个阎非墨吗,那男人好像也对安安有意,话锋一转,“伯爵,你的心意安安她知道吗?我看安安身边可是不乏追求者,有的资质非常不错,特别是那个阎非墨。”
“哦?阎非墨?”意外从艾瑞克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阎非墨心中一动,“特别?怎么个特别?不就是一个男人吗?”
“不不不,那个男人我看不简单!而且安安对他……”也不知道安安现在怎么样了,不过好像面对阎非墨,看似无意,可二人之间的气氛很微妙。而且阎非墨那身手……嗯?身手?自己好像没看清阎非墨当时是怎么出手的,抬眸,这二人吃醋的样子倒有几分相似,且……为何自己提起阎非墨,伯爵没有生气反而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从头上下又将伯爵打量了一番。
身形不差、气质相当、最主要的是连吃醋的表情都那么神似,除去一个真颜一个戴了眼罩,二者出奇就重叠在了一起,一个大胆的想法窜入脑海,脱口而出:“阎非墨、伯爵?都是你吧!”
阎非墨不承认也没否认,几不可查挑了挑眉。好敏锐的艾瑞克,加上今天不过也就见了两次,竟然看出来了。浅浅啊浅浅,你我相处这么久,你怎么就没发现呢?
对于阎非墨的高深莫测,艾瑞克越发觉得自己所想没错,只是……你伯爵是有多闲多无聊?换着身份追女孩,也不怕弄巧成拙吗?
“伯爵,恕我直言,你有没有想过安安如果真的爱上了你们当中的一个……会怎么样?”
爱谁不都是他?阎非墨不以为意。
“……”得,看来伯爵也不是万能,至少女人的心思他不懂啊,“伯爵,这世间最为复杂的就是女人的心思。你既然这么喜欢安安,最好对她坦诚相待,不然……”
“如何?”
这就是承认了?艾瑞克莞尔,摇了摇头:“不然就是欺骗、是戏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安安这么对你,你会如何?”
阎非墨还真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听得问话不由摸了摸下巴,沉吟片刻。身姿一挺:“只要她爱我,我也爱她,是什么身份有什么关系?是她也好,假扮他人也罢,如果都只是为了爱我,我可不可以认为自己获得了她全部的爱?既然如此,还需要纠结谁是谁吗?庸人自扰!”
“……”好吧,你伯爵的大脑回路和普通人不一样,思考方式也异于常人,那么,他也只有祝福了。
“更何况浅浅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没那么矫情。而且,我也不会给她任何逃离我身边的机会。”无比的自信在脸上一览无遗,迎风而立,绝世之姿,回头,“也许她现在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但是我有得是时间,我们有得是时间,不是吗?”
艾瑞克默默点头,是,他们这样的人,唯独不缺时间。看着伯爵自信满满、势在必得,艾瑞克心底由衷感叹,如果当初自己也有这份坚决,结局是不是就不一样了呢?
——潇湘首发——
中世纪e国贵族式的书房内,偌大的书桌上铺了二三十张照片,黑白的、彩色的,唯一的共同点都是年纪相仿的小女孩。
阎非墨抬眼一扫,目光钉在了一张黑白照片之上。照片中的小女孩一脸蜡黄,衣衫单薄,堪称瘦骨嶙峋。但是蜡黄的脸和其他或哭泣或微笑的小脸不同,面无表情,双唇紧抿带着一丝倔强,尤其是那双眼睛,黑亮犀利,一点都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纯真。
阎非墨拿起照片,轻轻抚摸着那张让人看了就心生怜惜的脸,身子一动,皮椅顺势而转,面对落地窗极目远眺,思绪已回到了尘封的久远。
说是久远,其实也不过十年。那一年,阎非墨刚刚十二岁。说起年纪,阎非墨并不如安浅夕想的那般是个血族老妖,实际年纪也只比安浅夕大了一轮而已。可对于血族来说,年纪不过是个数字,更何况以阎非墨的脸面,又是一副混血儿的脸孔,再加上血族得天独厚的优势,年纪并没有在脸上留下任何印记,看着和同龄人无异,既青春又透着几分成熟,所以在校读个大学并没有任何不妥。
十二岁,对于阎非墨来说,是个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终身难忘的一年。那一年,他的血瘾初发。如同艾瑞克所说,半血族的初次血瘾必须经受血的洗礼。身为王族,阎非墨的父亲将儿子丢到了外面,不许任何人相助,要他凭一己之力闯过最为难熬的一关。
那时的阎非墨不过是个小男孩,尽管知道自己的身份特殊,可人性依旧。尽管平时所受训练严苛,杀人他或许可以眼睛都不眨,但是喝人血,还要将人吸干?这一点,他真做不到。
阎非墨忍受着心底对血的渴望,想着只要不在人群中晃荡,只要自己坚持到底,血瘾终究会过去。于是,独身一人闯入了深山野林。可也就是在那片密林中,遇上了相互厮杀的小孩。没错,就是小孩,年纪大的不过十一二岁,小的大概也就七八左右。
血族,感官灵敏,任何感知都会在神经中放大,一场厮杀,血腥味弥漫,这对一个正处在血瘾中的人来说,如何自制?
阎非墨本来一双蓝眸,在处于隐忍和癫狂中变得血红。踉踉跄跄走到一个刚刚倒下的小孩子面前,看着那伤口流出的鲜红,看着那还未闭眼的小孩带着一丝乞求,阎非墨喉头咕咚一下蹲下身子,嘴一张咬上了孩子脖子上的血管。
小孩瞪大双眼,从期望变为惊恐再转为绝望,有气无力吐出二字:妖怪!
阎非墨红眸一睁,动作一僵跌坐在地,留下两行悔恨的泪水喃喃自语:“我不是妖怪,我不是妖怪!”
“噗”地一声,小孩的胸口插上了一把尖刀,软弱无力耷拉了双手,就此与世诀别。
“你不是妖怪,你只是和普通人不同而已,那是你的优势。你该庆幸上天给你的特权,要好好利用,让唾弃你的人悔不当初!”略显稚气的语调,说出的却是与年龄不符的狠话。
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女孩现于阎非墨眼前,看年纪不过十岁。女孩上前一步,利落地拔起尖刀,对于阎非墨血红的双眼和外露的獠牙以及满嘴的血污毫不在意,反倒身子一蹲,凑上前去摸了摸那两颗尖细的獠牙:“好锋利,你有得天独厚的资本,年纪看着也比我大,为什么因为他人的话耿耿于怀?既然他是你的猎物,就好好享受。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
“嘘,有人!”阎非墨伸手将女孩往地上一压,“找你的?”
小女孩谨慎地伏地,屏息四下查看:“你倒是比我还警觉,那我就不用担心你了。我去解决,他是你的了,你完事后赶紧离开。”
女孩说着如兔子般一跃而起,头也不回地奔向声源处。
阎非墨紧紧盯着消失在眼前瘦小的身影,一句你不是妖怪暖了整个心房。弱肉强食的道理他一直都懂,只是孩童般的年纪还不想过早涉及成人世界,可如今看来,自己的那点于心不忍似乎有些多余,因为不论如何,终归有人将自己当做怪物。怪物是吗?怪物又如何?他要让世界都匍匐在自己脚底,成为世界的王者,到了那时,谁还敢说他是怪物?这一刻,顿悟。回头,再没有一丝犹豫,扑向了身后的小孩。
自此以后,他再没遇见那个浴血奋战的小女孩,却是牢牢记住了女孩坚定不移的黑眸,很美、很美。
直到多年以后,“第一佣兵团”活跃在世界各地,进入了自己的视线。一个名为“血狐狸”的雇佣兵声名鹊起,那一桩桩完美的谋杀、那一件件精密的政治上的算计,竟然出自一个女人的手笔,阎非墨由此开始注意。
这一注意,心底就升起了欣赏,虽不曾交过手,可那些完美不败的记录让阎非墨起了爱才的心。直到那一天,地铁站里于人擦肩而过,狙击枪镜头里女人的狠绝以及最后香消玉殒,那一双不甘的眼睛和尘封的记忆重叠,却已经错失了确认的机会,这是他心底唯一也是最大的遗憾。
碰上安浅夕,注意安浅夕纯属意外。双重人格不稀奇,强悍的人格会几分防身的功夫也不稀奇,可能和自己过招就匪夷所思了。他倒没见过有哪个双重人格会厉害到使用“瞬步”,会这种绝技的世间少有。借尸还魂的确让人不可置信,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他就是确定了安浅夕的身体里装着两个不同的灵魂。
直到那天晚上,一个名为苏菊的女人出现在二人眼前,直到听了安浅夕和女人的对话,阎非墨觉得自己的疑问终于又了解答的地方。
苏浅,现在的安浅夕其实是苏浅吧?既然知道了名字,再根据当年发生的事,要查个水落石出轻而易举。只是不想修罗竟然带来了这么多照片,相同年纪、同年失踪的小女孩这么多?不过让他惊喜的是照片中有她,有那个让他一直牵挂的小女孩。那么现在,就只剩最后的确定了。
“扣扣扣”敲门声起,阎非墨抬眸:“进来。”
“主子,人带来了,您……”
“带进来。”心底有些激动,苏菊,你可别让我失望。
满头花白的女人被带了进来,哆哆嗦嗦不敢抬头看人,今年是犯太岁么?怎么会有人绑架她这么个遭老婆子?难道那天那个小姐给自己钱的时候被人给撞见了?可一进到富丽堂皇的大厅就有些眼晕,这样的人家似乎不会在乎那点钱吧?那么……
苏菊战战巍巍抬头,这一看就愣了:“先、先生?”
阎非墨开门见山,将手中的照片竖起对着苏菊问:“仔细看看,这个女孩你认识吗?”
苏菊眯了眯眼,抬头一瞅:“先生,我眼睛不太好使,看不太清。”
修罗魅上前一步,很自觉地接过照片往女人手里一递:“现在清楚了没?”
苏菊接过照片,低头仔细一瞧,不期然手抖得厉害,身形不稳连连倒退,手里的照片就扔到了地上:“妖怪、妖怪!先、先生……我不要看到这个妖怪,我不要!”
妖怪一词直入阎非墨心扉,猛然抽痛,抬眸蓝眸一凛,寒光乍现:“她是你的女儿吗?”
“不不不,我没有这样的女儿,没有这样的女儿……”
“我再问一遍,她是不是你的女儿?”森寒的语调起,苏菊浑身一抖,腿一软就跌坐在了地上。
“不、不、是、是是是,是我的女儿。我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竟然生出这么个怪物。先生,您是不知道,她,她会法术,她可以随自己的心意让身边的物品为她所用。我、我老公就是被她杀死的,您说,有这样的女儿难道不是造孽吗?”
“你老公?你老公不是被她克死的吗?”仅仅因为孩子与众不同就狠心抛弃?有这么当妈的吗?
“是,本来我和我老公恩恩爱爱,生活美满。可突然有一天,我刚得知自己怀了身孕,正准备将这个喜,讯告诉我老公。可没想到……”说到这里眼眶一红,留下两行浊泪,“没想到喜讯没报道,却接到了我老公的死讯。”
“你老公死和你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关系?”你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吧,话锋一转,“既然觉得你孩子是个克星,为什么还要生下她来受苦?”
“我本来也以为没什么关系,甚至就是想着孩子是我和老公的爱情结晶,所以我才生了她,好歹也给自己留点念想。可是、可是自从怀她起,在肚子就没一天安分过,为了她我不知道受了多少罪。可自从她出生以后,我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嫌弃我们娘俩的人,以为下半辈子终于又了依靠。可、可这个怪物竟然、竟然杀了我唯一的依靠。这是我就知道,她生来就是个克星,克父克母,我真后悔当初怎么没把她打掉,不然也不会落到……”
“砰”地一声,阎非墨拍案而起,气极反笑。见过恶毒的父母,可没见过这么恶毒的。怀孕的女人本就受肚子里孩子的折腾,此乃人之常情,每个女人都会经历。可再是难受,也都是满心欢喜期待新生命的降临,面前的女人倒好,自己没本事过好日子,竟然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无辜的孩子身上。孩子再是不是,都是怀胎十月的骨肉,不说要对孩子多么疼爱,尽了所能也算是身为母亲的责任,可真没见过这样嫌弃自己骨肉的。嫌弃归嫌弃,还一心想着孩子去死?人心都是肉做的,这女人,竟然比有些狠毒的男人还要铁石心肠,妖怪?安浅夕那句话真没说错,这女人才是彻头彻尾的妖怪!
阎非墨慢慢逼近苏菊,一身的寒气冷得人瑟瑟发抖,就连在一旁的修罗魅都有些经受不住。
“我再问你,这个女人你认识吗?”阎非墨从胸口中又掏出一张照片,“看仔细了!”
苏菊大气不敢出,结果照片就是仔细辨认,这一看就懵了:“怎、怎么可能?不、不是死了吗?怎、怎么……”
“认识?”阎非墨眸光一亮。
女人见鬼似地将照片一扔:“别、别来找我……”
“是不是你的女儿?”
“是、是!”
“离开你的时候才几岁?时隔这么多年,你倒还记得?”连他都只是猜测,以这女人的心思,怎么可能会记得?
“先、先生,样子我或许想象不出,但是这个胎记我认识。”苏菊说着哆哆嗦嗦指了指照片上女人脖子上的蝴蝶胎记,“错不了,人再怎么变,胎记是不会变的,而且眉目间还是可以看到小时候的影子。先生,我知道的都说了,我没有骗您。”
是她,真的是她!也就是说安浅夕就是苏浅,是那个当年敲醒自己的小女孩,是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意的人,真是苍天有眼!
得了确切消息,阎非墨心底激荡不已,弯身捡起照片,低头印上一吻:“浅浅,我终于找到你了,这一次,我不会再错过你了。”
“先、先生?我……”她可以走了吗?
阎非墨眉眼不抬,背身而立挥了挥手。
修罗魅很知趣地将人拉了出去,却不料苏菊踏出书房又回头问了一句:“先、先生,她,她究竟死了没有?”
“扔出去!”
这种女人,不配为人母,简直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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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清冷,在初春的无星的夜空尤显孤寂,银光挥洒,斜耀纱窗。一道颀长的黑影正立在阳台的护栏之上,月色的照耀之下在窗纱上轮廓尽显。眼罩下的蓝眸看不出任何神色,却是紧紧盯着床上安睡的人。
睡榻上的人眼睑一开,冰绿色的双眸绽放一丝警惕之光,霎时从宽大的床上消失不见。再看,窗户大开,白色的窗帘在冷风的吹拂下摇曳不止,而护栏之上又多出一人,两两相对而立。
“谁?”艾瑞克谨慎之余不免暗自懊恼,这人来了多久?自己竟然大意到被人窥视而后知后觉,倘若对方……自己还有命这样安然与人对视?
“果然是你。”另一侧的男人盯着卸下伪装后的艾瑞克轻吐一语,不是阎非墨又是谁?
这语气显然是认识自己的,艾瑞克细细打量着对方的男人。如果自己见过,不说是过目不忘,至少也会有所印象。可面前的男人,姑且当他是个人吧,尽管这个料想自己也觉得不太可能,但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也不好妄自揣测。
“是敌是友?”既然不以真面目示人,问是谁对方未必会说。可就这半夜私闯民宅的行径来看,虽不曾做出什么骇人之举,看着似乎也没有太大的恶意,但人心难测,防人之心不可无。
“是敌是友全在于阁下。”阎非墨淡淡一语,听不出任何情绪,仿似只是很平常地在说今天的月亮很圆,可仔细一听,言语里却有着不可忽视的警告。
阎非墨的弦外之音艾瑞克自然听得明白,可明白归明白,却又觉得听得一头雾水。自己虽为血族,却不是个滥杀无辜、嗜血如命的刽子手。一直以来以血袋为生,亦或是饮动物的血,从没有在人类的地盘做出什么丧天害理的事,内心依旧保留着人性。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更别提自己压根就不认识面前的男人,能有什么交集?那这声警告是什么意思?简直太让人莫名其妙了。
“妥芮朵族一向与世无争,成员皆才华横溢且都是理想主义的代言人,而阁下——艾瑞克又有着血族绅士的美名,且聪明绝顶。而我刚才说的话,不是这么难以理解吧?”还需要他说得更明白些吗?
阎非墨一席话,艾瑞克内心惊骇不已,对方竟然把自己的底细摸得这么清楚?
“你到底是谁?”对血族的事这么了解,不是血族成员就是吸血鬼猎人。可吸血鬼猎人不会这么墨迹,一旦发现目标只会拼尽全力进行剿杀。而面前的男人,似乎别有它意。
“阁下在行事之前怎么不先调查清楚?动了我的人才发疑问,不嫌晚了点吗?”刚还是一副风淡云轻似与人闲聊,下一刻,杀机顿起。阎非墨话语一落,就是一个闪身,鬼魅的身影在月色下残影不留就掠到了艾瑞克身后。
动了他的人?这话从何说起?艾瑞克莫名,既然来都来了,话就不能再说得清楚些?除了莫名,却惊讶于男人的身手。好快的速度!自己虽不好战,可好歹也是活了千年的血族成员,论资历和经验,不敢自夸天下无敌,也不至于落得被人当面挑衅甚至近乎没看清人家的动作。这个男人,好可怕。心惊之余不免又有些无语,即使要打,就不能顾及一下你们礼仪之邦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古代战场上两军对垒还讲究先下个战书呢,不带这么招呼也不打一声就动手的,这叫偷袭。
阎非墨此刻要是使用了异能,听到了艾瑞克内心的想法,怕是会嗤之以鼻。打招呼?没听过一句成语叫先发制人吗?对敌就是要快准狠,难不成战前还你我把酒言欢不成?一招制敌当然是最好,要是不能,至少不能错失先机,时机往往是制敌的关键。
阎非墨动作快,艾瑞克自然不能大意,意识到自己对手的强大,更加不能掉以轻心。身形一矮,脚下略微一动就后退了三尺。
阎非墨眉梢微挑,果然有些能耐,不枉是个千年的血族,看来平时也不是只顾风花雪月。
“等一下!”艾瑞克后退的当时就开了口,问出了心底的疑惑,“我什么时候动了你的人?”
还没会过意来?阎非墨蓝眸一眯,也不答话,又动了。阎非墨一动,艾瑞克就知这回不能善了,身形一轻就跃上了房头。
但见月光之下,两道身影犹如夜色中的幽灵,在屋顶上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一个看似咄咄逼人,可不断起跃的身影无比优雅。另一个以守为攻,躲避的身姿却丝毫不见狼狈。若是有人看到此景,光是那不断变幻的残影就令人眼花缭乱,想必会瞠目结舌不敢相信自己见鬼亦或是只当做梦看了场精彩纷呈的决斗。
打斗之下,艾瑞克内心澎湃不已,自知不敌,额头已覆了层薄汗。反观对方游刃有余,连一丝喘气的迹象都无。几番交手下来,却也知道了来人大抵的身份,同为血族,只是……那身体的温度,清晰入耳的心跳脉搏声,无不让自己确定了一个事实。这个男人,和自己的女儿一样,同为半血族。
仔细一想,能有这样的身手和气度,又是半血族,当今世上除了那个隐秘的人还有谁?答案呼之欲出。
“你是伯爵!”肯定之语脱口而出,身形站定,一只大手已扼住了艾瑞克的咽喉。
“倒还有几分眼力。”这么快就猜出了自己的身份,艾瑞克的头脑也确实名不虚传,阎非墨五指一收,并没有就此放水,“现在想明白了没?”
喉头的大手几欲掐断自己的脖子,艾瑞克霎时脸色涨得通红,一听这话,脑中灵光一闪。是了,女儿说过血瘾发作之时没有经受非人的折磨,那么答案只有一个。
“是、是你解了安安的血瘾?”原来如此,果然如自己所料,如此说来……不顾自己的性命之忧,冰绿色蓝眸紧紧盯着面前的男人细看,也就是说这个男人喜欢安安。再换言之,今晚会如此动气,虽看不清那眼罩下是何种神色,可欲杀自己而后快是不争的事实,这男人是吃醋了。想到这里,不由轻笑出声。
“动了我的人这么得意?”这一笑在阎非墨眼里无疑成了挑衅,掐着艾瑞克的脖子往自己面前一收,眼罩下的蓝眸深沉又危险无比,“找死!”
“咳咳……”艾瑞克虽有些忍俊不禁,可男人散发的杀气足以让周身的温度结冰,眼眸一抬,“你误会了,安安、安安是我的女儿!”
“强词夺理!”阎非墨一愣,女儿?内心有些松动,手下却不依不饶,“纵然是你的血影响了她,也不算初拥,更谈不上认宗。女儿?到现在你还诡言巧辩?”
“你真的是误会了。”这男人气红了眼的模样还真让人心里一乐,艾瑞克抬手抓住阎非墨的手腕,“是,是不算初拥,也没有认宗。可安安那丫头说既然是我的血影响了她,相当于一脉相承,叫声爹地也是理所应当。更何况我爱的是她的母亲,月儿有女,等同于我自己的女儿,既然是自己的女儿,**的事我可做不出来。伯爵,你实在不信的话,我不怕当面对峙。”
“……”阎非墨一时无语,敢情自己真的弄错了?眉头一皱,“当真?”
“比珍珠还真!”艾瑞克忍笑,“伯爵,现在——可以放手了吗?”
“哼!”阎非墨适时收手,背过身去脸上一热,女儿?换言之自己动手打了将来的岳父?咳咳……尴尬之余不由又傲娇起来,谁让他早不说清楚,就算今天真死在自己手上,那也是死有余辜。
艾瑞克不知道阎非墨心里的想法,只当是他脸皮薄而尴尬了,要是知道了,怕是会委屈地说上一句:你给我说话的机会了吗?
“那个,伯爵,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我是男人,明白你心中所想,换做我,要是谁觊觎月儿,我也会如此。”
“……”谁不好意思了?未来岳父又怎么样?回身面色一沉,“浅浅的身份很敏感,一旦被他人知道,后果不用我多说吧?尽管你们的族人不好斗,可难免总有那么一些异想天开的人,而她究是受你影响才成了血族一员,你自己的家族早晚会知道她的存在。你如果不能护她,或者说你如果违抗不了你的族人而对她起了半分不该有的心思,意图对她不利。别说你不是她的亲生父亲,就算你是,我一样照杀不误!”
“这个你放心,就是因为家族的关系让我错失了自己心爱的人,我绝不会让同样的错误发生两次。安安对于我,就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念想和安慰,她就是我的亲女儿。哪怕赔上自己的性命,我也要护她周全。”
“那最好,不过……”阎非墨掸了掸衣裳,斜扫一眼,“我的女人,我自己护。”
“伯爵,你喜欢安安吧?”也许是多此一问,可没听到确切的回答,做父亲的心里始终不踏实。
“是!”如果说以前自己的确只是兴趣,可接触下来,安浅夕的那份坚强、自立、聪慧、哪怕是狠绝,都让自己心动不已。更何况修罗说了,自己这些时的表现就是吃醋,而吃醋就是喜欢的体现,喜欢一个女人天经地义,既然确定了心意,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斩钉截铁一语,艾瑞克微微侧目。传闻中的伯爵眼高于顶,自傲又绝世无双,这样的人竟然当着自己的面亲口承认了喜欢安安,还答得那么理所当然,甚至答完后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抹昙花一现的笑意。不矫情、磊落大方,勇于承认自己的心意,这样的男人疼起人来绝不含糊。而自己的女儿,世间仅此唯一,二人要是站在一起,又同是半血族,绝对天造地设的一对,就是不知自己的女儿对他是什么心意。
“伯爵,安安她……”对了,不是还有个阎非墨吗,那男人好像也对安安有意,话锋一转,“伯爵,你的心意安安她知道吗?我看安安身边可是不乏追求者,有的资质非常不错,特别是那个阎非墨。”
“哦?阎非墨?”意外从艾瑞克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阎非墨心中一动,“特别?怎么个特别?不就是一个男人吗?”
“不不不,那个男人我看不简单!而且安安对他……”也不知道安安现在怎么样了,不过好像面对阎非墨,看似无意,可二人之间的气氛很微妙。而且阎非墨那身手……嗯?身手?自己好像没看清阎非墨当时是怎么出手的,抬眸,这二人吃醋的样子倒有几分相似,且……为何自己提起阎非墨,伯爵没有生气反而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从头上下又将伯爵打量了一番。
身形不差、气质相当、最主要的是连吃醋的表情都那么神似,除去一个真颜一个戴了眼罩,二者出奇就重叠在了一起,一个大胆的想法窜入脑海,脱口而出:“阎非墨、伯爵?都是你吧!”
阎非墨不承认也没否认,几不可查挑了挑眉。好敏锐的艾瑞克,加上今天不过也就见了两次,竟然看出来了。浅浅啊浅浅,你我相处这么久,你怎么就没发现呢?
对于阎非墨的高深莫测,艾瑞克越发觉得自己所想没错,只是……你伯爵是有多闲多无聊?换着身份追女孩,也不怕弄巧成拙吗?
“伯爵,恕我直言,你有没有想过安安如果真的爱上了你们当中的一个……会怎么样?”
爱谁不都是他?阎非墨不以为意。
“……”得,看来伯爵也不是万能,至少女人的心思他不懂啊,“伯爵,这世间最为复杂的就是女人的心思。你既然这么喜欢安安,最好对她坦诚相待,不然……”
“如何?”
这就是承认了?艾瑞克莞尔,摇了摇头:“不然就是欺骗、是戏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安安这么对你,你会如何?”
阎非墨还真没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听得问话不由摸了摸下巴,沉吟片刻。身姿一挺:“只要她爱我,我也爱她,是什么身份有什么关系?是她也好,假扮他人也罢,如果都只是为了爱我,我可不可以认为自己获得了她全部的爱?既然如此,还需要纠结谁是谁吗?庸人自扰!”
“……”好吧,你伯爵的大脑回路和普通人不一样,思考方式也异于常人,那么,他也只有祝福了。
“更何况浅浅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没那么矫情。而且,我也不会给她任何逃离我身边的机会。”无比的自信在脸上一览无遗,迎风而立,绝世之姿,回头,“也许她现在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但是我有得是时间,我们有得是时间,不是吗?”
艾瑞克默默点头,是,他们这样的人,唯独不缺时间。看着伯爵自信满满、势在必得,艾瑞克心底由衷感叹,如果当初自己也有这份坚决,结局是不是就不一样了呢?
——潇湘首发——
中世纪e国贵族式的书房内,偌大的书桌上铺了二三十张照片,黑白的、彩色的,唯一的共同点都是年纪相仿的小女孩。
阎非墨抬眼一扫,目光钉在了一张黑白照片之上。照片中的小女孩一脸蜡黄,衣衫单薄,堪称瘦骨嶙峋。但是蜡黄的脸和其他或哭泣或微笑的小脸不同,面无表情,双唇紧抿带着一丝倔强,尤其是那双眼睛,黑亮犀利,一点都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纯真。
阎非墨拿起照片,轻轻抚摸着那张让人看了就心生怜惜的脸,身子一动,皮椅顺势而转,面对落地窗极目远眺,思绪已回到了尘封的久远。
说是久远,其实也不过十年。那一年,阎非墨刚刚十二岁。说起年纪,阎非墨并不如安浅夕想的那般是个血族老妖,实际年纪也只比安浅夕大了一轮而已。可对于血族来说,年纪不过是个数字,更何况以阎非墨的脸面,又是一副混血儿的脸孔,再加上血族得天独厚的优势,年纪并没有在脸上留下任何印记,看着和同龄人无异,既青春又透着几分成熟,所以在校读个大学并没有任何不妥。
十二岁,对于阎非墨来说,是个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终身难忘的一年。那一年,他的血瘾初发。如同艾瑞克所说,半血族的初次血瘾必须经受血的洗礼。身为王族,阎非墨的父亲将儿子丢到了外面,不许任何人相助,要他凭一己之力闯过最为难熬的一关。
那时的阎非墨不过是个小男孩,尽管知道自己的身份特殊,可人性依旧。尽管平时所受训练严苛,杀人他或许可以眼睛都不眨,但是喝人血,还要将人吸干?这一点,他真做不到。
阎非墨忍受着心底对血的渴望,想着只要不在人群中晃荡,只要自己坚持到底,血瘾终究会过去。于是,独身一人闯入了深山野林。可也就是在那片密林中,遇上了相互厮杀的小孩。没错,就是小孩,年纪大的不过十一二岁,小的大概也就七八左右。
血族,感官灵敏,任何感知都会在神经中放大,一场厮杀,血腥味弥漫,这对一个正处在血瘾中的人来说,如何自制?
阎非墨本来一双蓝眸,在处于隐忍和癫狂中变得血红。踉踉跄跄走到一个刚刚倒下的小孩子面前,看着那伤口流出的鲜红,看着那还未闭眼的小孩带着一丝乞求,阎非墨喉头咕咚一下蹲下身子,嘴一张咬上了孩子脖子上的血管。
小孩瞪大双眼,从期望变为惊恐再转为绝望,有气无力吐出二字:妖怪!
阎非墨红眸一睁,动作一僵跌坐在地,留下两行悔恨的泪水喃喃自语:“我不是妖怪,我不是妖怪!”
“噗”地一声,小孩的胸口插上了一把尖刀,软弱无力耷拉了双手,就此与世诀别。
“你不是妖怪,你只是和普通人不同而已,那是你的优势。你该庆幸上天给你的特权,要好好利用,让唾弃你的人悔不当初!”略显稚气的语调,说出的却是与年龄不符的狠话。
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女孩现于阎非墨眼前,看年纪不过十岁。女孩上前一步,利落地拔起尖刀,对于阎非墨血红的双眼和外露的獠牙以及满嘴的血污毫不在意,反倒身子一蹲,凑上前去摸了摸那两颗尖细的獠牙:“好锋利,你有得天独厚的资本,年纪看着也比我大,为什么因为他人的话耿耿于怀?既然他是你的猎物,就好好享受。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
“嘘,有人!”阎非墨伸手将女孩往地上一压,“找你的?”
小女孩谨慎地伏地,屏息四下查看:“你倒是比我还警觉,那我就不用担心你了。我去解决,他是你的了,你完事后赶紧离开。”
女孩说着如兔子般一跃而起,头也不回地奔向声源处。
阎非墨紧紧盯着消失在眼前瘦小的身影,一句你不是妖怪暖了整个心房。弱肉强食的道理他一直都懂,只是孩童般的年纪还不想过早涉及成人世界,可如今看来,自己的那点于心不忍似乎有些多余,因为不论如何,终归有人将自己当做怪物。怪物是吗?怪物又如何?他要让世界都匍匐在自己脚底,成为世界的王者,到了那时,谁还敢说他是怪物?这一刻,顿悟。回头,再没有一丝犹豫,扑向了身后的小孩。
自此以后,他再没遇见那个浴血奋战的小女孩,却是牢牢记住了女孩坚定不移的黑眸,很美、很美。
直到多年以后,“第一佣兵团”活跃在世界各地,进入了自己的视线。一个名为“血狐狸”的雇佣兵声名鹊起,那一桩桩完美的谋杀、那一件件精密的政治上的算计,竟然出自一个女人的手笔,阎非墨由此开始注意。
这一注意,心底就升起了欣赏,虽不曾交过手,可那些完美不败的记录让阎非墨起了爱才的心。直到那一天,地铁站里于人擦肩而过,狙击枪镜头里女人的狠绝以及最后香消玉殒,那一双不甘的眼睛和尘封的记忆重叠,却已经错失了确认的机会,这是他心底唯一也是最大的遗憾。
碰上安浅夕,注意安浅夕纯属意外。双重人格不稀奇,强悍的人格会几分防身的功夫也不稀奇,可能和自己过招就匪夷所思了。他倒没见过有哪个双重人格会厉害到使用“瞬步”,会这种绝技的世间少有。借尸还魂的确让人不可置信,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他就是确定了安浅夕的身体里装着两个不同的灵魂。
直到那天晚上,一个名为苏菊的女人出现在二人眼前,直到听了安浅夕和女人的对话,阎非墨觉得自己的疑问终于又了解答的地方。
苏浅,现在的安浅夕其实是苏浅吧?既然知道了名字,再根据当年发生的事,要查个水落石出轻而易举。只是不想修罗竟然带来了这么多照片,相同年纪、同年失踪的小女孩这么多?不过让他惊喜的是照片中有她,有那个让他一直牵挂的小女孩。那么现在,就只剩最后的确定了。
“扣扣扣”敲门声起,阎非墨抬眸:“进来。”
“主子,人带来了,您……”
“带进来。”心底有些激动,苏菊,你可别让我失望。
满头花白的女人被带了进来,哆哆嗦嗦不敢抬头看人,今年是犯太岁么?怎么会有人绑架她这么个遭老婆子?难道那天那个小姐给自己钱的时候被人给撞见了?可一进到富丽堂皇的大厅就有些眼晕,这样的人家似乎不会在乎那点钱吧?那么……
苏菊战战巍巍抬头,这一看就愣了:“先、先生?”
阎非墨开门见山,将手中的照片竖起对着苏菊问:“仔细看看,这个女孩你认识吗?”
苏菊眯了眯眼,抬头一瞅:“先生,我眼睛不太好使,看不太清。”
修罗魅上前一步,很自觉地接过照片往女人手里一递:“现在清楚了没?”
苏菊接过照片,低头仔细一瞧,不期然手抖得厉害,身形不稳连连倒退,手里的照片就扔到了地上:“妖怪、妖怪!先、先生……我不要看到这个妖怪,我不要!”
妖怪一词直入阎非墨心扉,猛然抽痛,抬眸蓝眸一凛,寒光乍现:“她是你的女儿吗?”
“不不不,我没有这样的女儿,没有这样的女儿……”
“我再问一遍,她是不是你的女儿?”森寒的语调起,苏菊浑身一抖,腿一软就跌坐在了地上。
“不、不、是、是是是,是我的女儿。我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竟然生出这么个怪物。先生,您是不知道,她,她会法术,她可以随自己的心意让身边的物品为她所用。我、我老公就是被她杀死的,您说,有这样的女儿难道不是造孽吗?”
“你老公?你老公不是被她克死的吗?”仅仅因为孩子与众不同就狠心抛弃?有这么当妈的吗?
“是,本来我和我老公恩恩爱爱,生活美满。可突然有一天,我刚得知自己怀了身孕,正准备将这个喜,讯告诉我老公。可没想到……”说到这里眼眶一红,留下两行浊泪,“没想到喜讯没报道,却接到了我老公的死讯。”
“你老公死和你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关系?”你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吧,话锋一转,“既然觉得你孩子是个克星,为什么还要生下她来受苦?”
“我本来也以为没什么关系,甚至就是想着孩子是我和老公的爱情结晶,所以我才生了她,好歹也给自己留点念想。可是、可是自从怀她起,在肚子就没一天安分过,为了她我不知道受了多少罪。可自从她出生以后,我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嫌弃我们娘俩的人,以为下半辈子终于又了依靠。可、可这个怪物竟然、竟然杀了我唯一的依靠。这是我就知道,她生来就是个克星,克父克母,我真后悔当初怎么没把她打掉,不然也不会落到……”
“砰”地一声,阎非墨拍案而起,气极反笑。见过恶毒的父母,可没见过这么恶毒的。怀孕的女人本就受肚子里孩子的折腾,此乃人之常情,每个女人都会经历。可再是难受,也都是满心欢喜期待新生命的降临,面前的女人倒好,自己没本事过好日子,竟然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无辜的孩子身上。孩子再是不是,都是怀胎十月的骨肉,不说要对孩子多么疼爱,尽了所能也算是身为母亲的责任,可真没见过这样嫌弃自己骨肉的。嫌弃归嫌弃,还一心想着孩子去死?人心都是肉做的,这女人,竟然比有些狠毒的男人还要铁石心肠,妖怪?安浅夕那句话真没说错,这女人才是彻头彻尾的妖怪!
阎非墨慢慢逼近苏菊,一身的寒气冷得人瑟瑟发抖,就连在一旁的修罗魅都有些经受不住。
“我再问你,这个女人你认识吗?”阎非墨从胸口中又掏出一张照片,“看仔细了!”
苏菊大气不敢出,结果照片就是仔细辨认,这一看就懵了:“怎、怎么可能?不、不是死了吗?怎、怎么……”
“认识?”阎非墨眸光一亮。
女人见鬼似地将照片一扔:“别、别来找我……”
“是不是你的女儿?”
“是、是!”
“离开你的时候才几岁?时隔这么多年,你倒还记得?”连他都只是猜测,以这女人的心思,怎么可能会记得?
“先、先生,样子我或许想象不出,但是这个胎记我认识。”苏菊说着哆哆嗦嗦指了指照片上女人脖子上的蝴蝶胎记,“错不了,人再怎么变,胎记是不会变的,而且眉目间还是可以看到小时候的影子。先生,我知道的都说了,我没有骗您。”
是她,真的是她!也就是说安浅夕就是苏浅,是那个当年敲醒自己的小女孩,是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意的人,真是苍天有眼!
得了确切消息,阎非墨心底激荡不已,弯身捡起照片,低头印上一吻:“浅浅,我终于找到你了,这一次,我不会再错过你了。”
“先、先生?我……”她可以走了吗?
阎非墨眉眼不抬,背身而立挥了挥手。
修罗魅很知趣地将人拉了出去,却不料苏菊踏出书房又回头问了一句:“先、先生,她,她究竟死了没有?”
“扔出去!”
这种女人,不配为人母,简直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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