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04章 一条鞭法
崇祯皇帝朱由检只能够从大明的历史,来对几个经济学概念匮乏的朝廷阁臣进行教育,皇帝并不是一个老师,但是对于这几个现在他的最重要的助手们,崇祯皇帝朱由检又不得不说的详细一些,否则,没有办法让他们了解经济学,没有办法了解经济,货币,以及这些的关系,和这些的发展方向,这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并不容易用语言表述清楚!
崇祯皇帝朱由检无疑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老师,在跟郑月琳耳鬓厮磨了一番之后,崇祯皇帝朱由检又恢复了自己的热诚,恢复了自己想要将大明带入这个世界的政治经济核心的理想!
不管一个国家强大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最终控制整个世界的,永远不可能是武力!只能够是通过经济,通过货币,辅助以武力!
此外1580年,西、葡两国合并两艘澳门商船,根据合并时订立的《八项和平条款》,原葡萄牙各属地(包括澳门)可以自由地同西班牙各属地(包括马尼拉)贸易,西班牙各属地则不拥有对等权利。两艘澳门商船于当年抵达马尼拉,澳门--马尼拉航线投入运营。澳门至马尼拉的葡船装载的货物以中国货为主,其次是日本、印度产品;返程时装运的绝大多数是白银。1610年,横行南海的荷兰人与西班牙人达成妥协,转向抢劫中国商船,仅1617年一年就有11艘中国商船在南下马尼拉途中遭到荷兰人劫掠。南下菲律宾的中国商船帆樯日稀,澳门--马尼拉贸易则迅速扩大,1619-1631年间几乎独占了中国和马尼拉之间的贸易。
输入马尼拉的中国货物有生丝、丝织品、天鹅绒、绫绢、绸缎、棉布、麻织品、珠宝、工艺品、钢铁锡铅制品、硝石、火药、食品、家禽、家畜等。尤以纺织品为大宗。由于西属美洲市场需求甚殷。中国丝织品和棉织品很快跃居马尼拉大商帆输往美洲货物榜首。并一直保持到大商帆贸易的终结。直至18世纪末,中国丝绸等商品仍占墨西哥进口总值的63%。对华贸易的兴盛,使太平洋贸易量一度超越大西洋贸易, 这从贸易投资方向可见一斑:1618-1621 年间, 美洲投入对欧贸易资金为150万比索,而对东方贸易资金为165万比索。
早在周代中央财政“九赋”之中的“关市之赋”已经征收帛布,但直到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已相当发达的唐、宋以后,各朝仍以实物为正赋。货币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依然只占小部分。直至明代推行一条鞭法,白银成为正赋,财政制度才发生了根本转变,其中对外贸易在这一转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首先对外贸易的发展,直接增加了政府的货币收入。在明初朝贡贸易中,明政府对外国贡船夹带的私货一律免税,加之回赐一般大大超过贡品价值,朝贡贸易对明朝财政实际上是一种负担。其后,朝贡贸易日趋衰落,民间贸易兴起。弘治、正德年间。明政府对民间贸易进口货物实行“抽分”制度,抽取一定比例的货物作为进口税。至迟到万历初年。各通商口岸已先后对入口番货改征货币。尽管走私猖獗,入口货物“其报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一二”,但官府舶税收入仍然相当可观,仅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一个港口,万历二十二年舶税收入就达2.9 万余两。在某些对外贸易发达的地区,对外贸易市舶收入甚至成为当地财政的支柱。自正德以来,广东文武官员俸禄已多以市舶收入代支。嘉靖初年废广东市舶司后,自两广巡抚以下当地各级官员屡屡上疏请求重开,所持论点即是粤中公私诸费多资市舶商税。
更为重要的是货币制度与财政制度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中国迟迟难以确立先进的货币财政制度,与钱荒的影响不无关系。明代巨额对外贸易顺差消弭了困扰中国数百年之久的钱荒,从而间接推动了货币财政制度的确立。
唐代税收兼用钱币和谷帛,而穆宗长庆年间户部尚书杨于陵针对钱荒提出的对策之一就是‘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实质上是企图以财税制度的倒退来减少对钱币的需求,从而缓解钱荒。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 统一以钱征税。由于钱币本已不足,实行两税法又增加了对钱币的需求,致使钱重物轻现象日趋严重。至穆宗长庆元年(821年),40年间, 米一斗由200文跌至50文,绢一匹由400文跌至80文,纳税人实际负担成倍增长,朝野上下怨声载道,唐廷最终不得不于长庆元年废除两税法。元代课征赋税已广泛使用纸币,明太祖鉴于元末的恶性通货膨胀,倒退为实行实物财政制度,田赋以征收米、麦为主,附征丝、麻、棉等土产及货币,前者称本色,后者称折色,百姓还要承担徭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实物财政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从明朝中期开始,一些地方陆续扩大征收折色,减征本色。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明廷允许南京、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将原征米麦400万担折纳“金花银”100余万两。正德元年,官方又正式承认“银差”,允许部分徭役折征银两。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行历史性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行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等人所创的一条鞭法,一切赋税、徭役统一折银缴纳,标志着中国货币财政制度最终确立。
一条鞭法没有像两税法一样引起物价暴跌而失败,原因就在于白银不断内流,尽管实行一条鞭法加大了对白银的需求,白银供给依然较为充裕。而一条鞭法发端于对外贸易发达的浙江、广东、赣南等地,也决非偶然。
一条鞭法的全面推行,表明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承认了白银的本位货币地位。
货币财政制度本身是在已相当发展的商品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的,而一切税课、力役折银缴纳,又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同时大大削弱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更多的农民得以摆脱土地的束缚去从事工商业,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也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凡此种种,都使白银本位币的地位更加巩固。
明代对外贸易的发展使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推动了银本位的确立。
在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白银成为本位货币的物质前提是国内市场白银存量足够满足流通之需。在西方世界,早在古希腊时期,金银铸币就已广为流通。而在中国,虽然早在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就铸行了白金币, 但白银一直未能摆脱辅币地位,甚或主要用于贮藏。自秦始皇扫灭六国,统一币制以来,外圆内方的铜币历经朝代更迭,盘踞本位货币宝座长达一千多年。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中国金银矿藏相对贫乏。根据明史籍所载银课收入数字计算,自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以来百余年间,中国白银年产量一直徘徊在10万两左右,明代前期约20万两左右,较之美洲、日本、 欧洲只不过是个零头而已。而且我国银矿品位不高,开采往往得不偿失。据全汉升统计,明代中国银矿含银量在0.003%-12.5%之间,一般在1%以下;而同期秘鲁波托西银矿含银量为50%,新西班牙银矿含银量为5%-25%。《明史.食货志.坑治》留下了这样的记载:“嘉靖二十五年(即西历1546年)七月命采矿,自十月至三十六年,委员四十余,防兵千一百八十人,约费三万余金,得矿银二万八千五百,得不偿失。”梁方仲就此指出:“中国向来是一个产银不多的国家。自近代与欧洲各国通商以来,银的供给,大部分依赖外国的来源;本国产量,殊不重要。”
对于张居正的改革,在座的众人都是熟读经史的博学大臣,当然十分的清楚,但是听见崇祯皇帝朱由检一阵深入浅出的具体分析,方才恍然大悟!
崇祯皇帝朱由检淡淡的道,“都做好笔记,不管你们听不听的明白,朕都希望你们慢慢的,都能够搞懂朕在说一些什么?”
崇祯皇帝朱由检的语气是淡淡的,众人在稀里糊涂的同时,勤勉的记录着皇帝说的话,耳朵崇祯皇帝朱由检本人,却并没有准备什么演讲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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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朱由检无疑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老师,在跟郑月琳耳鬓厮磨了一番之后,崇祯皇帝朱由检又恢复了自己的热诚,恢复了自己想要将大明带入这个世界的政治经济核心的理想!
不管一个国家强大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最终控制整个世界的,永远不可能是武力!只能够是通过经济,通过货币,辅助以武力!
此外1580年,西、葡两国合并两艘澳门商船,根据合并时订立的《八项和平条款》,原葡萄牙各属地(包括澳门)可以自由地同西班牙各属地(包括马尼拉)贸易,西班牙各属地则不拥有对等权利。两艘澳门商船于当年抵达马尼拉,澳门--马尼拉航线投入运营。澳门至马尼拉的葡船装载的货物以中国货为主,其次是日本、印度产品;返程时装运的绝大多数是白银。1610年,横行南海的荷兰人与西班牙人达成妥协,转向抢劫中国商船,仅1617年一年就有11艘中国商船在南下马尼拉途中遭到荷兰人劫掠。南下菲律宾的中国商船帆樯日稀,澳门--马尼拉贸易则迅速扩大,1619-1631年间几乎独占了中国和马尼拉之间的贸易。
输入马尼拉的中国货物有生丝、丝织品、天鹅绒、绫绢、绸缎、棉布、麻织品、珠宝、工艺品、钢铁锡铅制品、硝石、火药、食品、家禽、家畜等。尤以纺织品为大宗。由于西属美洲市场需求甚殷。中国丝织品和棉织品很快跃居马尼拉大商帆输往美洲货物榜首。并一直保持到大商帆贸易的终结。直至18世纪末,中国丝绸等商品仍占墨西哥进口总值的63%。对华贸易的兴盛,使太平洋贸易量一度超越大西洋贸易, 这从贸易投资方向可见一斑:1618-1621 年间, 美洲投入对欧贸易资金为150万比索,而对东方贸易资金为165万比索。
早在周代中央财政“九赋”之中的“关市之赋”已经征收帛布,但直到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已相当发达的唐、宋以后,各朝仍以实物为正赋。货币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依然只占小部分。直至明代推行一条鞭法,白银成为正赋,财政制度才发生了根本转变,其中对外贸易在这一转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首先对外贸易的发展,直接增加了政府的货币收入。在明初朝贡贸易中,明政府对外国贡船夹带的私货一律免税,加之回赐一般大大超过贡品价值,朝贡贸易对明朝财政实际上是一种负担。其后,朝贡贸易日趋衰落,民间贸易兴起。弘治、正德年间。明政府对民间贸易进口货物实行“抽分”制度,抽取一定比例的货物作为进口税。至迟到万历初年。各通商口岸已先后对入口番货改征货币。尽管走私猖獗,入口货物“其报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一二”,但官府舶税收入仍然相当可观,仅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一个港口,万历二十二年舶税收入就达2.9 万余两。在某些对外贸易发达的地区,对外贸易市舶收入甚至成为当地财政的支柱。自正德以来,广东文武官员俸禄已多以市舶收入代支。嘉靖初年废广东市舶司后,自两广巡抚以下当地各级官员屡屡上疏请求重开,所持论点即是粤中公私诸费多资市舶商税。
更为重要的是货币制度与财政制度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中国迟迟难以确立先进的货币财政制度,与钱荒的影响不无关系。明代巨额对外贸易顺差消弭了困扰中国数百年之久的钱荒,从而间接推动了货币财政制度的确立。
唐代税收兼用钱币和谷帛,而穆宗长庆年间户部尚书杨于陵针对钱荒提出的对策之一就是‘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实质上是企图以财税制度的倒退来减少对钱币的需求,从而缓解钱荒。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 统一以钱征税。由于钱币本已不足,实行两税法又增加了对钱币的需求,致使钱重物轻现象日趋严重。至穆宗长庆元年(821年),40年间, 米一斗由200文跌至50文,绢一匹由400文跌至80文,纳税人实际负担成倍增长,朝野上下怨声载道,唐廷最终不得不于长庆元年废除两税法。元代课征赋税已广泛使用纸币,明太祖鉴于元末的恶性通货膨胀,倒退为实行实物财政制度,田赋以征收米、麦为主,附征丝、麻、棉等土产及货币,前者称本色,后者称折色,百姓还要承担徭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实物财政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从明朝中期开始,一些地方陆续扩大征收折色,减征本色。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明廷允许南京、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将原征米麦400万担折纳“金花银”100余万两。正德元年,官方又正式承认“银差”,允许部分徭役折征银两。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行历史性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行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等人所创的一条鞭法,一切赋税、徭役统一折银缴纳,标志着中国货币财政制度最终确立。
一条鞭法没有像两税法一样引起物价暴跌而失败,原因就在于白银不断内流,尽管实行一条鞭法加大了对白银的需求,白银供给依然较为充裕。而一条鞭法发端于对外贸易发达的浙江、广东、赣南等地,也决非偶然。
一条鞭法的全面推行,表明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承认了白银的本位货币地位。
货币财政制度本身是在已相当发展的商品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的,而一切税课、力役折银缴纳,又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同时大大削弱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更多的农民得以摆脱土地的束缚去从事工商业,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也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凡此种种,都使白银本位币的地位更加巩固。
明代对外贸易的发展使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推动了银本位的确立。
在生产力发展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白银成为本位货币的物质前提是国内市场白银存量足够满足流通之需。在西方世界,早在古希腊时期,金银铸币就已广为流通。而在中国,虽然早在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就铸行了白金币, 但白银一直未能摆脱辅币地位,甚或主要用于贮藏。自秦始皇扫灭六国,统一币制以来,外圆内方的铜币历经朝代更迭,盘踞本位货币宝座长达一千多年。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中国金银矿藏相对贫乏。根据明史籍所载银课收入数字计算,自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以来百余年间,中国白银年产量一直徘徊在10万两左右,明代前期约20万两左右,较之美洲、日本、 欧洲只不过是个零头而已。而且我国银矿品位不高,开采往往得不偿失。据全汉升统计,明代中国银矿含银量在0.003%-12.5%之间,一般在1%以下;而同期秘鲁波托西银矿含银量为50%,新西班牙银矿含银量为5%-25%。《明史.食货志.坑治》留下了这样的记载:“嘉靖二十五年(即西历1546年)七月命采矿,自十月至三十六年,委员四十余,防兵千一百八十人,约费三万余金,得矿银二万八千五百,得不偿失。”梁方仲就此指出:“中国向来是一个产银不多的国家。自近代与欧洲各国通商以来,银的供给,大部分依赖外国的来源;本国产量,殊不重要。”
对于张居正的改革,在座的众人都是熟读经史的博学大臣,当然十分的清楚,但是听见崇祯皇帝朱由检一阵深入浅出的具体分析,方才恍然大悟!
崇祯皇帝朱由检淡淡的道,“都做好笔记,不管你们听不听的明白,朕都希望你们慢慢的,都能够搞懂朕在说一些什么?”
崇祯皇帝朱由检的语气是淡淡的,众人在稀里糊涂的同时,勤勉的记录着皇帝说的话,耳朵崇祯皇帝朱由检本人,却并没有准备什么演讲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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