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回 危机(1)(修)
不知不觉,在疯的小情人家里也呆了三天了。
吃着美食,穿着锦衣,享受着贴心的服侍。整天无所事事,功也不练了,药也不用吃了——没有血十管家的监督,我当然不会闲着没事虐待自己。这种日,幸福的估计神仙都要妒嫉了。
有人要说了,反正蜻蜓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熬药汤,我当然不用吃什么药。其实不然,血十管家早就料到我可能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吃药,譬如说突然间没药材啦之类的,所以每次都是让蜻蜓做好一个礼拜的分量,而且每天都来监督我吃药。对此我是痛恨不已,这个血十管家,真是刻板到了极点。
可惜,幸福的日总是短暂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过真的很有道理。因为我又验证了这一点。
三天了,疯的小情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从一开始的叙旧,到后来的睡觉,再到后来的感冒,理由一个比一个古怪,到最后,连什么脸上长痘痘了不便见客的说法都出来了。我就是再蠢也知道出问题了。看起来,这个疯的警觉性还挺高的,估计他也察觉到什么了,我暗自琢磨,好像到了摊牌的时候了。
为了以防万一,当然还是先存档啦。招出神器,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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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书房的贵妃椅上,我放下手的言情,伸手叫来侍女:“叫你们大人过来吧,就说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来的话,你就说客人就要走了。”
侍女应声前去。
不一会儿,听到一阵忽重忽轻的脚步声,我就知道疯来了,看样他最近可不好过,心思重重的呢。
“小姑娘,怎么听说你要走了,这里难道过得不好么?”进门见到我,疯马上一脸的微笑。
我点头,“这里确实不错,简直让人流连忘返呢。不过良园虽好,不是我家啊。大叔,我想家了呢。”
疯一脸的惊奇:“你不是说要陪着我一家家的看过去,帮我挑选最适合我的情人当老婆么,怎么一个都还没见到呢,就想回去了阿。”
“其实这个我已经有答案了。”我语出惊人。
“真的,怎么可能,你还都没看到过呢。”疯作不信状。
“其实不用看也知道,你最喜欢的就是这家的小姐。”我自信满满的道。
“哦?此话何解?”疯很识趣的接话。
“道理很简单。你自己想想为什么我说要看看你的情人们的时候,你最先把我带到这里。你的情人不少,有很多选择。你既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家,说明你的下意识里就已经把这家小姐的地位排在最前面了。而且如果论距离的话,听说你还有僵尸情人,怎么都比到人族来要近的多吧。”我胸有成竹得道。
啪——啪——,疯轻轻鼓掌。
“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有那么点道理。”
“有道理吧,”我得意得道:“既然问题已经解决,那我也就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借口了,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天了,再不回去,我的家人们会着急的,到时候如果找到这里来,对大叔可没什么好处,毕竟这个误会也不是那么好解释的。”我暗含警告。
“有的时候真的难以想象你竟然只是一个十岁的僵尸。火林家族的红菲小姐果然不同凡响。”疯满脸的感慨。
“不过,你认为我还会放你走吗?”
我一惊:没想到他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个问句脱口而出,接着我就吐吐舌头,这不就是不打自招了嘛。汗,想我菲菲聪明绝顶一世英名,竟然在这里翻了船。(众人:吐~~菲菲: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交外传。众人:呃,那还是忍一会儿吧。)
疯笑道:“从那天把你瞬移带走的时候我就猜到了。”???我做迷茫状。
“瞬移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法术。我平常自己瞬移还好,带人顺移的话,顶多一次就会觉得法力流失严重,很难再次瞬移。”疯解释道。
“那天带你瞬移到我家,我竟然没有力尽的感觉,就跟平常自己瞬移后差不多,当时就开始怀疑了。毕竟带人瞬移是要在对方的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才行,否则两个人就不会瞬移到相同的地方。因为每个僵尸的法力类型不同,而且就算类型相同精深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在对方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是很困难的,需要不停的调整法力的大小,而且会持续消耗。那天的情况感觉就是你根本就没有消耗我的法力,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很难成立的,除非你身具传说的无色法力——那种可以转变为任何其他法力的神奇法力,否则这种状况就不能也无法解释了。”
说到这里,疯顿了顿。
吃着美食,穿着锦衣,享受着贴心的服侍。整天无所事事,功也不练了,药也不用吃了——没有血十管家的监督,我当然不会闲着没事虐待自己。这种日,幸福的估计神仙都要妒嫉了。
有人要说了,反正蜻蜓不在我身边,没人给我熬药汤,我当然不用吃什么药。其实不然,血十管家早就料到我可能找出各种理由来逃避吃药,譬如说突然间没药材啦之类的,所以每次都是让蜻蜓做好一个礼拜的分量,而且每天都来监督我吃药。对此我是痛恨不已,这个血十管家,真是刻板到了极点。
可惜,幸福的日总是短暂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不过真的很有道理。因为我又验证了这一点。
三天了,疯的小情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从一开始的叙旧,到后来的睡觉,再到后来的感冒,理由一个比一个古怪,到最后,连什么脸上长痘痘了不便见客的说法都出来了。我就是再蠢也知道出问题了。看起来,这个疯的警觉性还挺高的,估计他也察觉到什么了,我暗自琢磨,好像到了摊牌的时候了。
为了以防万一,当然还是先存档啦。招出神器,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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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书房的贵妃椅上,我放下手的言情,伸手叫来侍女:“叫你们大人过来吧,就说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来的话,你就说客人就要走了。”
侍女应声前去。
不一会儿,听到一阵忽重忽轻的脚步声,我就知道疯来了,看样他最近可不好过,心思重重的呢。
“小姑娘,怎么听说你要走了,这里难道过得不好么?”进门见到我,疯马上一脸的微笑。
我点头,“这里确实不错,简直让人流连忘返呢。不过良园虽好,不是我家啊。大叔,我想家了呢。”
疯一脸的惊奇:“你不是说要陪着我一家家的看过去,帮我挑选最适合我的情人当老婆么,怎么一个都还没见到呢,就想回去了阿。”
“其实这个我已经有答案了。”我语出惊人。
“真的,怎么可能,你还都没看到过呢。”疯作不信状。
“其实不用看也知道,你最喜欢的就是这家的小姐。”我自信满满的道。
“哦?此话何解?”疯很识趣的接话。
“道理很简单。你自己想想为什么我说要看看你的情人们的时候,你最先把我带到这里。你的情人不少,有很多选择。你既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家,说明你的下意识里就已经把这家小姐的地位排在最前面了。而且如果论距离的话,听说你还有僵尸情人,怎么都比到人族来要近的多吧。”我胸有成竹得道。
啪——啪——,疯轻轻鼓掌。
“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有那么点道理。”
“有道理吧,”我得意得道:“既然问题已经解决,那我也就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借口了,在这里已经呆了三天了,再不回去,我的家人们会着急的,到时候如果找到这里来,对大叔可没什么好处,毕竟这个误会也不是那么好解释的。”我暗含警告。
“有的时候真的难以想象你竟然只是一个十岁的僵尸。火林家族的红菲小姐果然不同凡响。”疯满脸的感慨。
“不过,你认为我还会放你走吗?”
我一惊:没想到他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个问句脱口而出,接着我就吐吐舌头,这不就是不打自招了嘛。汗,想我菲菲聪明绝顶一世英名,竟然在这里翻了船。(众人:吐~~菲菲: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交外传。众人:呃,那还是忍一会儿吧。)
疯笑道:“从那天把你瞬移带走的时候我就猜到了。”???我做迷茫状。
“瞬移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法术。我平常自己瞬移还好,带人顺移的话,顶多一次就会觉得法力流失严重,很难再次瞬移。”疯解释道。
“那天带你瞬移到我家,我竟然没有力尽的感觉,就跟平常自己瞬移后差不多,当时就开始怀疑了。毕竟带人瞬移是要在对方的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才行,否则两个人就不会瞬移到相同的地方。因为每个僵尸的法力类型不同,而且就算类型相同精深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在对方周围布上一整圈的跟自己的周围完全一样的瞬移法力是很困难的,需要不停的调整法力的大小,而且会持续消耗。那天的情况感觉就是你根本就没有消耗我的法力,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很难成立的,除非你身具传说的无色法力——那种可以转变为任何其他法力的神奇法力,否则这种状况就不能也无法解释了。”
说到这里,疯顿了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