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红的夕阳落在远处的山头,在即将消失的那一刻,依旧挣扎着散发出最後一丝余光,将天边的晚霞染得橘亮。
尽管此时街道上熙来攘往,却没多少人有工夫伫足欣赏这般美景。
今儿个正逢初五,正好遇上每月一次的晚市。
也只有这一天,京城的人们得无视宵禁令,於平时宵禁时分过後依旧在外闲晃,而不会被巡城的衙役所拘。
当然既称之为晚市,自是日落之後才开始,而百姓们亦得在结束一整日的辛劳工作,方能得空上街,因此通常得待到酉时之末,街上才会渐渐热闹起来。
此时天色尚早,故还未有客人上门,不过多数的小贩早已纷纷至摊位上做起准备工作,原本宽敞的街道此刻亦显得拥挤。
突然间,一阵凶狠的咆哮,破坏了眼前和谐的画面──
「下作的女人,给我站住,不准跑!」
许是那语气听起来太过愤怒,令忙碌的摊贩们纷纷放下手边的工作,好奇的抬头望向发声之处。
接着,众人就看到一名衣衫凌乱的女人犹如一阵风般朝这儿奔来,惊人的速度明白昭示着她正在努力逃亡。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呼、呼……」唐莹甄发誓自己这辈……不,应该说上辈,从来没这麽努力跑步过。
一直以来她都不喜欢也不擅长运动,还记得从前在学校测八百米时,她就永远以惊人的成绩垫底了,并且多年来无人能破此纪录。
也因此当时每回到了学期末时,她都得到体育老师面前佯装弱不胜衣的西捧心,顺便挤两滴眼泪,求老师看在她体弱多病的份上放她一马,别让她重修体育。
本以为在大二的必修体育课程结束後,她就能完全解脱,从此再也没有人会逼迫她跑步了。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莫名其妙的穿越了,而且还来到这世界不到十分钟,就得上演大逃亡。
呃,问她理由?
好吧,原因是她涉嫌踢坏了某个似乎是她主的老男人的命根。
好在这原身大概做惯了活儿,底还不错,至少比她原来的强多了,让她逃了那麽久还没被抓到,甚至还有时间回想打从她发现自己穿了之後,到现在不到半小时间所发生的事。
唐莹甄实在不知道这一切是怎麽发生的,她明明记得自己本来是好好的走在回家路上,心里还想着晚餐要吃什麽好呢,没想到却突然听到一阵尖叫。
当时她疑惑的顺着那面露惊恐的路人目光抬起头,就看到一个人影由上往下,狠狠朝自己砸了下来……
靠!她这不会是刚好倒楣的被跳楼自杀的人给砸死,所以穿越了吧?这突然的认知,雷得唐莹甄外焦里嫩,差点忘了自己还在跑路当。
还好身後追兵的呼叫令她瞬间回过神,低咒一声,朝一条小巷拐了进去。
嗯,继续回归正题。
其实呢,这本来穿就穿了,她虽然没吃过猪肉,好歹也看过不少猪走路,综合一下前世看过众多穿越的经验,原以为只要能照着那些金手指套路行事,想在古代种田发家致富,顺便将个小正太调教成忠犬男主角,从此两人过着幸福美满生活,然後生几个可爱的娃儿,应该不是太难的事。
哪知那该死的穿越大神完全不照剧本走,居然让她在穿来的瞬间,就遇上一双咸猪手正拉扯自己的衣服,而那张满脸横肉和皱纹的老脸,还垂涎的对着她笑,口胡乱说着:「宝贝儿,乖,让爷好好疼你!」
由於那画面实在太过恶心猥琐,让她来不及细思,就愤怒的直接抬脚踹了过去,让对方好好的「疼」一下。
当然那脚一踢下去後,她就知道糟糕了,这身体的原主人一身粗衣,但对方却是衣着华丽,明显是有权势之人,两人身分天差地远。
唐莹甄可没天真到以为在这里能讲什麽公平正义。在威权时代,有权有势的人才是真理。
至於她嘛,在他们看来大概不过是只可以随意**杀死的蝼蚁,自然不会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所以在对方爆出惨叫的瞬间,她便毫不犹豫的夺门而出。
也算她走运,竟一路通行无阻──不过也可能是其他人被她横冲直撞的模样给吓到了──直接闯出那座府第,跑到大街上。
然後……接下来就是眼前这情况了。
唐莹甄一个不留神,被路上一块石绊了下。
可恶,那些人怎麽如此锲而不舍?
女人毕竟体弱,尽管已经很努力了,她还是越跑越慢,眼看那些人越追越近,再这样下去,她很可能跑不到下一条街就要被抓到了。
唐莹甄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不是吧?前生规规矩矩走在路上,都可以被附加了重力加速度的自由落体给砸死了,好不容易也赶流行穿越了一回,结果连自己这新身体的长相都还没看到,就又要悲惨的落在坏人手里了,难不成她就是个炮灰命?
「该死的衰神,你会不会太敬业了点?」唐莹甄咬牙切齿的道。
特地从现代追来古代,贯彻始终,可真有职业道德。
难道她真得在重获新生没多久後,就命丧於此?
就在即将绝望之际,唐莹甄眼前却突然闪过一抹金黄色……
她倏地瞪大了眼。
居然是阿兜仔!
她不可思议的望着前方约十公尺处的金毛狮王……啊,不是,是和她前世记忆一模一样、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没想到这个古代世界居然和远洋的另一端有交流?
她惊讶的同时,心突然生起一股希望。
她想也不想的冲上前,张口便对外国人……旁边那一身青衣的男人大喊:「我懂洋人的话,我可以应徵翻译员吗?」
「咳咳!」那名青衣男还没回答,他身後的小厮倒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说这位姑娘,你到底……」
青衣男回头冷冷睨了自家小厮一眼,後者顿时识相的闭上了嘴。
忽略一旁那格外醒目的外国人後,唐莹甄这才有机会好好打量眼前的男人。
对方看起来约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在她先前生存的时代,这年纪的人不过是个大学生而已。
可这男人身上却有股说不出的清冷沉着,是她从未在这年龄的男性身上见过的。
他有双颜色较一般人略淡的眸,五官立体而有型,一身青衣乍瞧之下无甚特别,近看才发现那袖口和衣领边缘均绣着暗纹,精致繁复的花样一看即知极为费工,显然它的主人非富即贵。
不知怎地,在对上对方淡漠的目光後,唐莹甄忽然有点想退缩了。
原先她只是觉得,外国人毕竟也不是那麽常见,这男人既能与外国人站在一块儿,手多半也有些权势,说不定有机会将她从老色鬼的手救出来。
但现在她却有种预感,自己恐怕还是低估了对方的身分。
这样的人……真的愿意出手救来路不明的她吗?
就在唐莹甄正犹豫要等待对方回应,还是乾脆继续逃跑时,那外国人却兴致盎然的道:「这位姑娘真的会我家乡的话?那可厉害了,我来大齐国五年了,还没碰过几个会说的人呢!」
说出口的,是字正腔圆的。
唐莹甄霎时心若死灰。既然那外国人会说,不就可以帮那青衣男与他的同胞们对话了,哪还需要她?
想想也是,这外国人既然出现在这儿,又怎麽可能没法跟这儿的人沟通呢!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蠢了。
而且那青衣男的面色实在太冰冷,虽然没有显露任何不悦或不耐的神情,还是让她有几分忐忑。
早知道她就不该停下来浪费时间,「对、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她口说着道歉的话,眼观八方准备撤退。
不想那青衣男却突然开口:「你会什麽外语?」
啊?唐莹甄一愣,直觉的回道:「英语、法语比较流利,德语也可以沟通……」
她大学是念法系,之後到法国留学过几年,英语和法语一样流利,至於德语,倒是在欧洲时学的,要知道在欧洲,德语和法语往往比英语还好用。
後来她毕业回台,亦从事出版翻译工作,因此这完全可说是她的本行。
「你会的倒是不少啊。」那外国人讶异的开口,「可怎麽混成这模样?」
他一面说,一面用嫌弃的目光瞪着她身上的衣服。
唐莹甄张了张口,却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一切。事实上,她都还没搞懂自己现在的真正身分和处境哩!
「你想让我替你摆平麻烦?」青衣男忽道。
呃,他猜得可真准……不过看来这是有要救她的意思了?唐莹甄顾不上其他,赶紧点点头,说话速度也加快了许多,「我原来那主想非礼我,被我踢了一脚,要是被抓回去我就死定了。」
青衣男没立刻回话,只是将视线移至那些匆匆赶来抓人的家丁身上。
那些家丁向唐莹甄追来,却在见到青衣男时,纷纷变了脸色。
「小、小侯爷,您老今儿个怎地出来了……」那些人像见了猫的老鼠,鞠躬哈腰,原本嚣张凶悍的模样再不复见。
青衣男身後的小厮冷哼:「怎麽,咱们小侯爷出门难道还得向你们林家报备不成?」
「小、小的不是这意思……」林府家丁忍不住冒了一身冷汗。
这小侯爷是出了名的不好相与啊。
家里钱多到不像话也就算了,还有个得不降等世袭的侯爵之位。尽管在朝并无任职,但谁都知道他家有多不好惹。那可是当年以辉煌军功起家的勳贵啊,更别说如今还掌控了整个大齐国的将领,就是皇帝也要礼让他家几分。
被称作小侯爷的男没理他们,只朝着唐莹甄道:「要来我府里当通译可以,但得签死契,你可愿?」
她还没回话,那外国人却先惊讶的开口:「徐?你不是……」被正主儿冷冷的目光一扫,他直接将剩下的话吞回肚里,抬起双手道:「oKoK,要找谁是你的自由,是我多嘴了。」
小侯爷这才又望向唐莹甄:「你怎麽说?」
她还能怎麽说?唐莹甄没好气的想着。
眼前这情况还有其他选择吗?她要是不答应,马上就要被拖回林府了。
虽然她实在不愿签下卖身契,但换个角度想,这身体原来的主人八成也是林家签了死契的奴婢,既然回林府是必死,还不如先应了眼前的男人。
她可不是那种不识时务、宁死不屈的人。
唐莹甄咬咬牙,朝他躬身道:「一切凭小侯爷吩咐。」
「嗯。」小侯爷淡淡应了声,又觑向那些林府家丁,「你们还有事?」
言下之意就是嫌他们烦,准备赶人了。
林府家丁心底当然一万个不愿啊,眼前这女人可是重伤了主,老爷夫人吩咐无论如何一定要把人抓回府里,生死不论。
他们没能将人拿下,回去还不被扒一层皮?
然而如今这女人被小侯爷出言保了,谁敢挑战冰山小侯爷的权威啊,又不是活腻了?
那领头的家丁只得咽了咽口水,忍气吞声的道:「这原是我林家奴仆,但既然小侯爷看上,自是让她跟着小侯爷了……」
「那就好。」小侯爷点点头,对着唐莹甄道:「走吧。」
说完,便大步朝另个方向走去。
这男人……可真冷漠啊!唐莹甄瞪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些怀疑起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可是现在要想反悔好像也来不及了?
「怎麽还不跟上?」小厮回头皱眉瞪向她。
「来了来了!」唐莹甄不及细想,只能匆匆跟上。
「铃铃铃铃……」一阵刺耳的铃声,划破了寂静的早晨。
一只白嫩嫩的手从被窝里伸出来,「啪」的打在放在床头的小型自鸣钟上。
世界顿时安静了。
被窝里的人儿很满意,翻了个身,继续和棉被相亲相爱。
又过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外头某只鸟儿突然鸣出今日第一声欢唱,接着第二只回了一声,之後第三只、第四只鸟儿纷纷加入合唱,静谧的早晨一时间热闹起来,也为新的一天拉开了序幕。
唐莹甄发现没办法再继续装死,只得无奈的叹了口气,认命掀被起床。
唉,居然还是在这里。
她郁闷的瞪着古色古香的房间陈设。
来到这儿也将近三个月有了吧?每天晚上睡觉时,她都期盼隔天醒来就能回到她在二十一世纪家里的单人床上,可每回早上起床,人依旧还是在前一晚睡下的房间里。
而且这房间摆设实在太古雅了,让她想催眠自己说不定已经回到现代了也不行。
唐莹甄的心情很是惆怅。
在她看来,整个房间里唯一勉强可称得上现代化的东西,大概只有床头那个被这儿的人唤作自鸣钟的闹钟吧!
想当初她看到这个小闹钟时,也惊讶了好阵,不过转念一想,既然这国家和欧洲国家都有交流了,流传一些稀罕洋货过来也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她才刚下了床,立刻有个小丫鬟掀帘走了进来,笑吟吟的对着她道:「莹姊姊终於醒啦,还以为你会再多睡一会儿呢!」
「嗯。」唐莹甄应了声,又哀怨的道:「想不起来也不行啊。」
这里的人作息就是这样,天刚亮就起床,就这点让前世向来爱赖床的她至今仍非常不习惯。
不过她这算好了,像现在这个正伺候她梳洗的小丫鬟秋月,只怕得比她早至少半小时以上起床干活呢。
唐莹甄走到妆台前坐下,接过秋月递来的热巾擦了擦脸,总算清醒了几分。
这时秋月已俐落的替她整理起头发,口还道:「莹姊姊今天想梳什麽头?」
「随便,简单些就好了。」唐莹甄一如以往的回答。
说起她如今待的这个侯府呢,只能用「奇妙」两个字来形容。
居然连她这样签了卖身契的翻译员都有伺候的下人,名义上是丫鬟,她却没看过这府里哪个丫鬟比自己过得还舒服的。
哎,果然是有专业有特权。
唐莹甄不由得无比庆幸穿越大神将她安排到这个已经开始有外国人、外语却还完全不普及的时代。
虽然一开始不得已签下了死契,但到目前为止,她的日倒还不算太难过,至少待在侯府里她还能做自己喜欢且擅长的工作……
也罢,就当作是被调职到这里好啦。
梳好头後,她阻止了秋月往自己脸上涂抹胭脂水粉的动作,秋月没办法,只好很遗憾的将那些几乎不曾被用过的香膏蜜粉收了起来。
唐莹甄从前世就不怎麽喜欢上妆,对於那些「化妆是礼貌」之类明显是化妆品公司为了洗脑消费者而发明的论调非常嗤之以鼻。
穿来到这儿之後,她依旧不愿改变习惯。
好在这儿的化妆品公司还没无良到去洗脑消费者,她在侯府里整天素颜也不曾被谁骂过没礼貌。
喝了一碗香喷喷的蛋羹,又嗑掉一颗肉包当早餐後,她的心情总算好转许多,也有动力去上班了。
唐莹甄哼着歌,一路来到她平日的上班地点──书房。
「莹姑娘。」书房里,一名年管事恭谨的向她欠了欠身。
唐莹甄连忙回礼,「刘叔可是长辈,何必如此客气?」
她不是那种被人随便捧一捧就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更何况这位被侯府里众人唤作刘叔的管事来历可不简单,她哪敢因为对方客气,就自我感觉良好?
据闻刘叔原是侯爷在军的亲兵,侯爷自沙场退下後,他也跟着离开军,於侯爷所创的武堂里担任教习,直到这几年得了轻微的风湿毛病,不便再和武堂那些年轻人动刀动枪,便被侯爷强迫退休了。
偏偏刘叔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嫌退休後没事做的日太痛苦,最後乾脆向侯爷讨了个侯府管事的职务做做。
然而虽名为管事,但府里谁不知他与侯爷亲厚?别说其他人了,连小侯爷和其一干兄弟对他都是礼遇有加,在侯府几乎可说是半个主。
这两年侯爷渐渐不再管事,便将刘叔给了长,也就是拐她签了死契的冰山男,小侯爷徐知勤。
刘叔只是微微一笑,没接话。
唐莹甄轻咳了声,问道:「刘叔特地跑这一趟,可是有新的稿要交给我翻译?」
小侯爷也算物尽其用……咳,不对,是人尽其才,总之自从她三个月前来到这儿,除了每十日一天的休假外,就是有翻不完的国外学术章等着她,不但德、英、法都有,内容还遍布各种领域。
「是的,小侯爷说这回请莹姑娘翻译这些。」刘叔递上一叠厚厚的羊皮纸。
唐莹甄接过那叠羊皮纸,随意扫了几眼内容後,脸就黑了。
「居然是化学?」她的语气既是不敢置信,又像痛心疾首,「这才三个月,我已经把天算学物理生物的章都翻了一遍,这次还有化学?这麽多不同领域的东西,哪能一次全学了,就是写出这些章的洋人科学家也办不到,贪多嚼不烂,小侯爷就不怕一口吃成胖?」
化学这是她高时期最痛恨的一门学科啊!唐莹甄严重怀疑小侯爷根本是故意整她的。
不能怪她想得如此黑暗,大齐国的人所受的教育完全不是她前世那一套,这些论连她这还有国高几年科学基础的人都看得很吃力了,小侯爷怎麽可能一口气读通?
而且,这份翻译工作并没有她原先想像的那麽轻松。
先不提那些古老的叙述方式,常让她像在看言似的,每个字都看过,合起来就不知道什麽意思,那些科学名词更是让她头痛不已。
由於她手边根本没有字典可以查,遇到不会的字就只能参照上下,再比对另外有出现过这些字词的其他桥段,再三确认含义後,才敢翻译出来。
然而那些科学论的专有名词何其多?有些字词她比对到死也不可能猜出它的意思,这时候她就得想办法找来吴保罗解释……哦,就是当初和小侯爷走在一块儿的那位英国人。
这位有趣的英国年轻人来到大齐国後坚持入乡随俗,就取了这麽个囧囧的名字。
只是吴保罗的虽然还可以,但很多科学专有名词在里根本没有对应的字词,完全不是他们这样英交杂的对话可以解释清楚的。
更何况吴保罗本身对那些学科专业也只能勉强说是小有涉猎,并不精通,故而常常他解释得满头大汗,唐莹甄依旧一头雾水。
总之,这是她一生做过最痛苦、却也最有收获的翻译工作了。
她甚至觉得若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不用一年的时间,她就可以出师去教国高理化生物数学了。
这真是太悲惨了,想她当初选组,就是因为讨厌理科啊!谁知道兜兜转转了一圈,居然又得回来学理科,而且还是进阶外版的。
听了她的话後,刘叔只是笑了笑,「小侯爷这不是信任莹姑娘的能力吗?我大齐国如今极缺各种科学人才,早一日将那些蛮夷的章给翻译出来,我大齐国人也可以早点学习到这些知识。」言下之意,这麽多论倒也不全是小侯爷自己要看的。
唐莹甄对刘叔将外国人称作「蛮夷」其实有些不以为然,在她眼,人只分好人坏人,却没有哪个人种比较高尚。
当然她也不会傻到去和刘叔争执这点,有些理念可以在心坚持,却不一定得说出来试图改变别人。
「好吧,我这就去翻译。」她叹了口气,「不过我对化学很不在行,这次恐怕得花上比较长的时间。」
「无妨,莹姑娘尽力而为便是。」
「嗯。」她郁闷的捧着那叠羊皮纸,在她专属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这时立刻有另一位丫鬟上前将沾了墨的毛笔递给她,唐莹甄道了声谢後,便接过在空白的纸上打起草稿来。
别说,她的毛笔字其实挺不错的。那可是她当年在欧洲留学时,能够在一群外国人面前拿出来秀的专长呢!因此到这里「工作」之後,除了写字变慢了点外,对她来说倒没什麽不适应。
但令她惊奇的是,当她三个月前第一次「上工」时,摆在桌上的居然不是毛笔而是支炭笔!且那支炭笔的样式和她前世小时候常用的铅笔很像,让她备感亲切。
当她一脸错愕的问小侯爷那支炭笔哪来、为什麽要给她用时,小侯爷却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道:「炭笔写字快,很多洋人在外头记事都用的,你学洋时没见过吗?」
唐莹甄这才知道原来铅笔也已飘洋过海到这儿来了,不过铅笔字保存可不如毛笔好,因此她还是谢绝了他的好意,改用毛笔。
当时还惹来他几道诡异的目光。
「那就先不打扰莹姑娘了。」刘叔向她告辞。
她立刻回以笑容,「刘叔慢走。」
☆☆☆ ☆☆☆ ☆☆☆
「东西她收下了?」
「是的。不过莹姑娘说这次可能会做得慢些。」刘叔恭谨的道。
尽管身为侯爷的亲信,在府地位超然,但刘叔对几个小主依旧态度恭敬。
徐知勤负手站在窗边,脸上面无表情,也不知在想什麽,隔了会儿後才道:「没关系,让她慢慢来就是。」
虽然时间有些紧迫,然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是有些强人所难。
事实上她能撑到现在还不来找他抗议,已远超出他的预期。翻译那些章有多麻烦,他可是很清楚的。
「小侯爷尽可放心,小的也是这麽对莹姑娘说的。」
「谢谢你了,刘叔。」他诚挚的向对方道谢。
「这是小的应尽之责。」刘叔朝他鞠躬後,便退了下去。
徐知勤又在窗边站了会儿後,才转身走回桌旁。
桌上散落着一叠厚厚的纸,每张纸上头娟秀的笔迹明显出自同一人。
唐莹甄……是吧?他在心里轻轻念着她的名字。
三个月前,他将她带回府的隔天,那林家便乖乖将她当初的卖身契送了来。
这林家在京城原是出了名的恶霸,当然他们也的确有当恶霸的本钱。
林家老爷自己官职虽不高,却是当朝宰相的姻亲,行事嚣张,没多少人敢惹。
不过那也是对别人而言罢了。
谁不知大齐国如今几位着名将领都是出自他忠勇侯府二十年前所设立的武堂,因此尽管他父亲早早便从官场上退下,这麽多年来徐家在朝仍有一股无法撼动的力量。
所幸这新皇为人谦和,要比他那多疑的父亲好多了,反正只要皇家不将手伸向他们,徐家也安於现状,压根没想过造反一类之事。
为了向新帝表示感谢以及明志,身为世的他後来连武堂都不介入了,大有打算日後放手武堂让朝廷接管之意。
因此在数年前第一艘洋人船只飘洋过海来到大齐国时,他与皇商乔家联手,开始专注於经营海外贸易。
如今在大齐国京城里所能见到的所有洋货,无一不曾经过他们之手。
捡到唐莹甄是个天大的意外之喜。当初他自小厮手接过那纸林家送来的卖身契,上头大剌剌的「唐大丫」三个字,看得他直想发笑。
有着与她原本身世完全不搭的学识……这情况看起来怎麽这麽眼熟?
她的来历,呼之欲出。
只是,若问他讶异吗?其实好像也不是那麽讶异的。
他收起那纸卖身契,不动声色的将她唤到面前,状似不经意的问起她的名字。
她不但答了,还答得明明白白──
「是晶莹剔透的莹,甄烦就简的甄。」
那一刻,只有他知道自己心底那小人笑得多开心。
「好名字。」他当时是这麽说的,「不过未免太过雅,府下人恐怕记不住,以後便让他们唤你莹姑娘吧。」
一如他所料,她只是愣愣的点了点头,完全没发现有什麽不对。
呵,没发现最好,这样才有意思呢!
她以为他是为了她的外专长才愿意收留她,却不知她本身就是他寻了许久的人。
至於外能力?那只是附带的罢了。<span style="display:none">小侯爷的通译丫鬟http://www.mx99.com/html/Book/9/9978/index.html</span>
尽管此时街道上熙来攘往,却没多少人有工夫伫足欣赏这般美景。
今儿个正逢初五,正好遇上每月一次的晚市。
也只有这一天,京城的人们得无视宵禁令,於平时宵禁时分过後依旧在外闲晃,而不会被巡城的衙役所拘。
当然既称之为晚市,自是日落之後才开始,而百姓们亦得在结束一整日的辛劳工作,方能得空上街,因此通常得待到酉时之末,街上才会渐渐热闹起来。
此时天色尚早,故还未有客人上门,不过多数的小贩早已纷纷至摊位上做起准备工作,原本宽敞的街道此刻亦显得拥挤。
突然间,一阵凶狠的咆哮,破坏了眼前和谐的画面──
「下作的女人,给我站住,不准跑!」
许是那语气听起来太过愤怒,令忙碌的摊贩们纷纷放下手边的工作,好奇的抬头望向发声之处。
接着,众人就看到一名衣衫凌乱的女人犹如一阵风般朝这儿奔来,惊人的速度明白昭示着她正在努力逃亡。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呼、呼……」唐莹甄发誓自己这辈……不,应该说上辈,从来没这麽努力跑步过。
一直以来她都不喜欢也不擅长运动,还记得从前在学校测八百米时,她就永远以惊人的成绩垫底了,并且多年来无人能破此纪录。
也因此当时每回到了学期末时,她都得到体育老师面前佯装弱不胜衣的西捧心,顺便挤两滴眼泪,求老师看在她体弱多病的份上放她一马,别让她重修体育。
本以为在大二的必修体育课程结束後,她就能完全解脱,从此再也没有人会逼迫她跑步了。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莫名其妙的穿越了,而且还来到这世界不到十分钟,就得上演大逃亡。
呃,问她理由?
好吧,原因是她涉嫌踢坏了某个似乎是她主的老男人的命根。
好在这原身大概做惯了活儿,底还不错,至少比她原来的强多了,让她逃了那麽久还没被抓到,甚至还有时间回想打从她发现自己穿了之後,到现在不到半小时间所发生的事。
唐莹甄实在不知道这一切是怎麽发生的,她明明记得自己本来是好好的走在回家路上,心里还想着晚餐要吃什麽好呢,没想到却突然听到一阵尖叫。
当时她疑惑的顺着那面露惊恐的路人目光抬起头,就看到一个人影由上往下,狠狠朝自己砸了下来……
靠!她这不会是刚好倒楣的被跳楼自杀的人给砸死,所以穿越了吧?这突然的认知,雷得唐莹甄外焦里嫩,差点忘了自己还在跑路当。
还好身後追兵的呼叫令她瞬间回过神,低咒一声,朝一条小巷拐了进去。
嗯,继续回归正题。
其实呢,这本来穿就穿了,她虽然没吃过猪肉,好歹也看过不少猪走路,综合一下前世看过众多穿越的经验,原以为只要能照着那些金手指套路行事,想在古代种田发家致富,顺便将个小正太调教成忠犬男主角,从此两人过着幸福美满生活,然後生几个可爱的娃儿,应该不是太难的事。
哪知那该死的穿越大神完全不照剧本走,居然让她在穿来的瞬间,就遇上一双咸猪手正拉扯自己的衣服,而那张满脸横肉和皱纹的老脸,还垂涎的对着她笑,口胡乱说着:「宝贝儿,乖,让爷好好疼你!」
由於那画面实在太过恶心猥琐,让她来不及细思,就愤怒的直接抬脚踹了过去,让对方好好的「疼」一下。
当然那脚一踢下去後,她就知道糟糕了,这身体的原主人一身粗衣,但对方却是衣着华丽,明显是有权势之人,两人身分天差地远。
唐莹甄可没天真到以为在这里能讲什麽公平正义。在威权时代,有权有势的人才是真理。
至於她嘛,在他们看来大概不过是只可以随意**杀死的蝼蚁,自然不会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所以在对方爆出惨叫的瞬间,她便毫不犹豫的夺门而出。
也算她走运,竟一路通行无阻──不过也可能是其他人被她横冲直撞的模样给吓到了──直接闯出那座府第,跑到大街上。
然後……接下来就是眼前这情况了。
唐莹甄一个不留神,被路上一块石绊了下。
可恶,那些人怎麽如此锲而不舍?
女人毕竟体弱,尽管已经很努力了,她还是越跑越慢,眼看那些人越追越近,再这样下去,她很可能跑不到下一条街就要被抓到了。
唐莹甄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不是吧?前生规规矩矩走在路上,都可以被附加了重力加速度的自由落体给砸死了,好不容易也赶流行穿越了一回,结果连自己这新身体的长相都还没看到,就又要悲惨的落在坏人手里了,难不成她就是个炮灰命?
「该死的衰神,你会不会太敬业了点?」唐莹甄咬牙切齿的道。
特地从现代追来古代,贯彻始终,可真有职业道德。
难道她真得在重获新生没多久後,就命丧於此?
就在即将绝望之际,唐莹甄眼前却突然闪过一抹金黄色……
她倏地瞪大了眼。
居然是阿兜仔!
她不可思议的望着前方约十公尺处的金毛狮王……啊,不是,是和她前世记忆一模一样、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没想到这个古代世界居然和远洋的另一端有交流?
她惊讶的同时,心突然生起一股希望。
她想也不想的冲上前,张口便对外国人……旁边那一身青衣的男人大喊:「我懂洋人的话,我可以应徵翻译员吗?」
「咳咳!」那名青衣男还没回答,他身後的小厮倒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说这位姑娘,你到底……」
青衣男回头冷冷睨了自家小厮一眼,後者顿时识相的闭上了嘴。
忽略一旁那格外醒目的外国人後,唐莹甄这才有机会好好打量眼前的男人。
对方看起来约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在她先前生存的时代,这年纪的人不过是个大学生而已。
可这男人身上却有股说不出的清冷沉着,是她从未在这年龄的男性身上见过的。
他有双颜色较一般人略淡的眸,五官立体而有型,一身青衣乍瞧之下无甚特别,近看才发现那袖口和衣领边缘均绣着暗纹,精致繁复的花样一看即知极为费工,显然它的主人非富即贵。
不知怎地,在对上对方淡漠的目光後,唐莹甄忽然有点想退缩了。
原先她只是觉得,外国人毕竟也不是那麽常见,这男人既能与外国人站在一块儿,手多半也有些权势,说不定有机会将她从老色鬼的手救出来。
但现在她却有种预感,自己恐怕还是低估了对方的身分。
这样的人……真的愿意出手救来路不明的她吗?
就在唐莹甄正犹豫要等待对方回应,还是乾脆继续逃跑时,那外国人却兴致盎然的道:「这位姑娘真的会我家乡的话?那可厉害了,我来大齐国五年了,还没碰过几个会说的人呢!」
说出口的,是字正腔圆的。
唐莹甄霎时心若死灰。既然那外国人会说,不就可以帮那青衣男与他的同胞们对话了,哪还需要她?
想想也是,这外国人既然出现在这儿,又怎麽可能没法跟这儿的人沟通呢!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蠢了。
而且那青衣男的面色实在太冰冷,虽然没有显露任何不悦或不耐的神情,还是让她有几分忐忑。
早知道她就不该停下来浪费时间,「对、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她口说着道歉的话,眼观八方准备撤退。
不想那青衣男却突然开口:「你会什麽外语?」
啊?唐莹甄一愣,直觉的回道:「英语、法语比较流利,德语也可以沟通……」
她大学是念法系,之後到法国留学过几年,英语和法语一样流利,至於德语,倒是在欧洲时学的,要知道在欧洲,德语和法语往往比英语还好用。
後来她毕业回台,亦从事出版翻译工作,因此这完全可说是她的本行。
「你会的倒是不少啊。」那外国人讶异的开口,「可怎麽混成这模样?」
他一面说,一面用嫌弃的目光瞪着她身上的衣服。
唐莹甄张了张口,却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一切。事实上,她都还没搞懂自己现在的真正身分和处境哩!
「你想让我替你摆平麻烦?」青衣男忽道。
呃,他猜得可真准……不过看来这是有要救她的意思了?唐莹甄顾不上其他,赶紧点点头,说话速度也加快了许多,「我原来那主想非礼我,被我踢了一脚,要是被抓回去我就死定了。」
青衣男没立刻回话,只是将视线移至那些匆匆赶来抓人的家丁身上。
那些家丁向唐莹甄追来,却在见到青衣男时,纷纷变了脸色。
「小、小侯爷,您老今儿个怎地出来了……」那些人像见了猫的老鼠,鞠躬哈腰,原本嚣张凶悍的模样再不复见。
青衣男身後的小厮冷哼:「怎麽,咱们小侯爷出门难道还得向你们林家报备不成?」
「小、小的不是这意思……」林府家丁忍不住冒了一身冷汗。
这小侯爷是出了名的不好相与啊。
家里钱多到不像话也就算了,还有个得不降等世袭的侯爵之位。尽管在朝并无任职,但谁都知道他家有多不好惹。那可是当年以辉煌军功起家的勳贵啊,更别说如今还掌控了整个大齐国的将领,就是皇帝也要礼让他家几分。
被称作小侯爷的男没理他们,只朝着唐莹甄道:「要来我府里当通译可以,但得签死契,你可愿?」
她还没回话,那外国人却先惊讶的开口:「徐?你不是……」被正主儿冷冷的目光一扫,他直接将剩下的话吞回肚里,抬起双手道:「oKoK,要找谁是你的自由,是我多嘴了。」
小侯爷这才又望向唐莹甄:「你怎麽说?」
她还能怎麽说?唐莹甄没好气的想着。
眼前这情况还有其他选择吗?她要是不答应,马上就要被拖回林府了。
虽然她实在不愿签下卖身契,但换个角度想,这身体原来的主人八成也是林家签了死契的奴婢,既然回林府是必死,还不如先应了眼前的男人。
她可不是那种不识时务、宁死不屈的人。
唐莹甄咬咬牙,朝他躬身道:「一切凭小侯爷吩咐。」
「嗯。」小侯爷淡淡应了声,又觑向那些林府家丁,「你们还有事?」
言下之意就是嫌他们烦,准备赶人了。
林府家丁心底当然一万个不愿啊,眼前这女人可是重伤了主,老爷夫人吩咐无论如何一定要把人抓回府里,生死不论。
他们没能将人拿下,回去还不被扒一层皮?
然而如今这女人被小侯爷出言保了,谁敢挑战冰山小侯爷的权威啊,又不是活腻了?
那领头的家丁只得咽了咽口水,忍气吞声的道:「这原是我林家奴仆,但既然小侯爷看上,自是让她跟着小侯爷了……」
「那就好。」小侯爷点点头,对着唐莹甄道:「走吧。」
说完,便大步朝另个方向走去。
这男人……可真冷漠啊!唐莹甄瞪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些怀疑起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可是现在要想反悔好像也来不及了?
「怎麽还不跟上?」小厮回头皱眉瞪向她。
「来了来了!」唐莹甄不及细想,只能匆匆跟上。
「铃铃铃铃……」一阵刺耳的铃声,划破了寂静的早晨。
一只白嫩嫩的手从被窝里伸出来,「啪」的打在放在床头的小型自鸣钟上。
世界顿时安静了。
被窝里的人儿很满意,翻了个身,继续和棉被相亲相爱。
又过了约莫一刻钟的时间,外头某只鸟儿突然鸣出今日第一声欢唱,接着第二只回了一声,之後第三只、第四只鸟儿纷纷加入合唱,静谧的早晨一时间热闹起来,也为新的一天拉开了序幕。
唐莹甄发现没办法再继续装死,只得无奈的叹了口气,认命掀被起床。
唉,居然还是在这里。
她郁闷的瞪着古色古香的房间陈设。
来到这儿也将近三个月有了吧?每天晚上睡觉时,她都期盼隔天醒来就能回到她在二十一世纪家里的单人床上,可每回早上起床,人依旧还是在前一晚睡下的房间里。
而且这房间摆设实在太古雅了,让她想催眠自己说不定已经回到现代了也不行。
唐莹甄的心情很是惆怅。
在她看来,整个房间里唯一勉强可称得上现代化的东西,大概只有床头那个被这儿的人唤作自鸣钟的闹钟吧!
想当初她看到这个小闹钟时,也惊讶了好阵,不过转念一想,既然这国家和欧洲国家都有交流了,流传一些稀罕洋货过来也不是什麽奇怪的事。
她才刚下了床,立刻有个小丫鬟掀帘走了进来,笑吟吟的对着她道:「莹姊姊终於醒啦,还以为你会再多睡一会儿呢!」
「嗯。」唐莹甄应了声,又哀怨的道:「想不起来也不行啊。」
这里的人作息就是这样,天刚亮就起床,就这点让前世向来爱赖床的她至今仍非常不习惯。
不过她这算好了,像现在这个正伺候她梳洗的小丫鬟秋月,只怕得比她早至少半小时以上起床干活呢。
唐莹甄走到妆台前坐下,接过秋月递来的热巾擦了擦脸,总算清醒了几分。
这时秋月已俐落的替她整理起头发,口还道:「莹姊姊今天想梳什麽头?」
「随便,简单些就好了。」唐莹甄一如以往的回答。
说起她如今待的这个侯府呢,只能用「奇妙」两个字来形容。
居然连她这样签了卖身契的翻译员都有伺候的下人,名义上是丫鬟,她却没看过这府里哪个丫鬟比自己过得还舒服的。
哎,果然是有专业有特权。
唐莹甄不由得无比庆幸穿越大神将她安排到这个已经开始有外国人、外语却还完全不普及的时代。
虽然一开始不得已签下了死契,但到目前为止,她的日倒还不算太难过,至少待在侯府里她还能做自己喜欢且擅长的工作……
也罢,就当作是被调职到这里好啦。
梳好头後,她阻止了秋月往自己脸上涂抹胭脂水粉的动作,秋月没办法,只好很遗憾的将那些几乎不曾被用过的香膏蜜粉收了起来。
唐莹甄从前世就不怎麽喜欢上妆,对於那些「化妆是礼貌」之类明显是化妆品公司为了洗脑消费者而发明的论调非常嗤之以鼻。
穿来到这儿之後,她依旧不愿改变习惯。
好在这儿的化妆品公司还没无良到去洗脑消费者,她在侯府里整天素颜也不曾被谁骂过没礼貌。
喝了一碗香喷喷的蛋羹,又嗑掉一颗肉包当早餐後,她的心情总算好转许多,也有动力去上班了。
唐莹甄哼着歌,一路来到她平日的上班地点──书房。
「莹姑娘。」书房里,一名年管事恭谨的向她欠了欠身。
唐莹甄连忙回礼,「刘叔可是长辈,何必如此客气?」
她不是那种被人随便捧一捧就不知天高地厚的人,更何况这位被侯府里众人唤作刘叔的管事来历可不简单,她哪敢因为对方客气,就自我感觉良好?
据闻刘叔原是侯爷在军的亲兵,侯爷自沙场退下後,他也跟着离开军,於侯爷所创的武堂里担任教习,直到这几年得了轻微的风湿毛病,不便再和武堂那些年轻人动刀动枪,便被侯爷强迫退休了。
偏偏刘叔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嫌退休後没事做的日太痛苦,最後乾脆向侯爷讨了个侯府管事的职务做做。
然而虽名为管事,但府里谁不知他与侯爷亲厚?别说其他人了,连小侯爷和其一干兄弟对他都是礼遇有加,在侯府几乎可说是半个主。
这两年侯爷渐渐不再管事,便将刘叔给了长,也就是拐她签了死契的冰山男,小侯爷徐知勤。
刘叔只是微微一笑,没接话。
唐莹甄轻咳了声,问道:「刘叔特地跑这一趟,可是有新的稿要交给我翻译?」
小侯爷也算物尽其用……咳,不对,是人尽其才,总之自从她三个月前来到这儿,除了每十日一天的休假外,就是有翻不完的国外学术章等着她,不但德、英、法都有,内容还遍布各种领域。
「是的,小侯爷说这回请莹姑娘翻译这些。」刘叔递上一叠厚厚的羊皮纸。
唐莹甄接过那叠羊皮纸,随意扫了几眼内容後,脸就黑了。
「居然是化学?」她的语气既是不敢置信,又像痛心疾首,「这才三个月,我已经把天算学物理生物的章都翻了一遍,这次还有化学?这麽多不同领域的东西,哪能一次全学了,就是写出这些章的洋人科学家也办不到,贪多嚼不烂,小侯爷就不怕一口吃成胖?」
化学这是她高时期最痛恨的一门学科啊!唐莹甄严重怀疑小侯爷根本是故意整她的。
不能怪她想得如此黑暗,大齐国的人所受的教育完全不是她前世那一套,这些论连她这还有国高几年科学基础的人都看得很吃力了,小侯爷怎麽可能一口气读通?
而且,这份翻译工作并没有她原先想像的那麽轻松。
先不提那些古老的叙述方式,常让她像在看言似的,每个字都看过,合起来就不知道什麽意思,那些科学名词更是让她头痛不已。
由於她手边根本没有字典可以查,遇到不会的字就只能参照上下,再比对另外有出现过这些字词的其他桥段,再三确认含义後,才敢翻译出来。
然而那些科学论的专有名词何其多?有些字词她比对到死也不可能猜出它的意思,这时候她就得想办法找来吴保罗解释……哦,就是当初和小侯爷走在一块儿的那位英国人。
这位有趣的英国年轻人来到大齐国後坚持入乡随俗,就取了这麽个囧囧的名字。
只是吴保罗的虽然还可以,但很多科学专有名词在里根本没有对应的字词,完全不是他们这样英交杂的对话可以解释清楚的。
更何况吴保罗本身对那些学科专业也只能勉强说是小有涉猎,并不精通,故而常常他解释得满头大汗,唐莹甄依旧一头雾水。
总之,这是她一生做过最痛苦、却也最有收获的翻译工作了。
她甚至觉得若再这样下去,说不定不用一年的时间,她就可以出师去教国高理化生物数学了。
这真是太悲惨了,想她当初选组,就是因为讨厌理科啊!谁知道兜兜转转了一圈,居然又得回来学理科,而且还是进阶外版的。
听了她的话後,刘叔只是笑了笑,「小侯爷这不是信任莹姑娘的能力吗?我大齐国如今极缺各种科学人才,早一日将那些蛮夷的章给翻译出来,我大齐国人也可以早点学习到这些知识。」言下之意,这麽多论倒也不全是小侯爷自己要看的。
唐莹甄对刘叔将外国人称作「蛮夷」其实有些不以为然,在她眼,人只分好人坏人,却没有哪个人种比较高尚。
当然她也不会傻到去和刘叔争执这点,有些理念可以在心坚持,却不一定得说出来试图改变别人。
「好吧,我这就去翻译。」她叹了口气,「不过我对化学很不在行,这次恐怕得花上比较长的时间。」
「无妨,莹姑娘尽力而为便是。」
「嗯。」她郁闷的捧着那叠羊皮纸,在她专属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这时立刻有另一位丫鬟上前将沾了墨的毛笔递给她,唐莹甄道了声谢後,便接过在空白的纸上打起草稿来。
别说,她的毛笔字其实挺不错的。那可是她当年在欧洲留学时,能够在一群外国人面前拿出来秀的专长呢!因此到这里「工作」之後,除了写字变慢了点外,对她来说倒没什麽不适应。
但令她惊奇的是,当她三个月前第一次「上工」时,摆在桌上的居然不是毛笔而是支炭笔!且那支炭笔的样式和她前世小时候常用的铅笔很像,让她备感亲切。
当她一脸错愕的问小侯爷那支炭笔哪来、为什麽要给她用时,小侯爷却只是淡淡瞥了她一眼,道:「炭笔写字快,很多洋人在外头记事都用的,你学洋时没见过吗?」
唐莹甄这才知道原来铅笔也已飘洋过海到这儿来了,不过铅笔字保存可不如毛笔好,因此她还是谢绝了他的好意,改用毛笔。
当时还惹来他几道诡异的目光。
「那就先不打扰莹姑娘了。」刘叔向她告辞。
她立刻回以笑容,「刘叔慢走。」
☆☆☆ ☆☆☆ ☆☆☆
「东西她收下了?」
「是的。不过莹姑娘说这次可能会做得慢些。」刘叔恭谨的道。
尽管身为侯爷的亲信,在府地位超然,但刘叔对几个小主依旧态度恭敬。
徐知勤负手站在窗边,脸上面无表情,也不知在想什麽,隔了会儿後才道:「没关系,让她慢慢来就是。」
虽然时间有些紧迫,然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是有些强人所难。
事实上她能撑到现在还不来找他抗议,已远超出他的预期。翻译那些章有多麻烦,他可是很清楚的。
「小侯爷尽可放心,小的也是这麽对莹姑娘说的。」
「谢谢你了,刘叔。」他诚挚的向对方道谢。
「这是小的应尽之责。」刘叔朝他鞠躬後,便退了下去。
徐知勤又在窗边站了会儿後,才转身走回桌旁。
桌上散落着一叠厚厚的纸,每张纸上头娟秀的笔迹明显出自同一人。
唐莹甄……是吧?他在心里轻轻念着她的名字。
三个月前,他将她带回府的隔天,那林家便乖乖将她当初的卖身契送了来。
这林家在京城原是出了名的恶霸,当然他们也的确有当恶霸的本钱。
林家老爷自己官职虽不高,却是当朝宰相的姻亲,行事嚣张,没多少人敢惹。
不过那也是对别人而言罢了。
谁不知大齐国如今几位着名将领都是出自他忠勇侯府二十年前所设立的武堂,因此尽管他父亲早早便从官场上退下,这麽多年来徐家在朝仍有一股无法撼动的力量。
所幸这新皇为人谦和,要比他那多疑的父亲好多了,反正只要皇家不将手伸向他们,徐家也安於现状,压根没想过造反一类之事。
为了向新帝表示感谢以及明志,身为世的他後来连武堂都不介入了,大有打算日後放手武堂让朝廷接管之意。
因此在数年前第一艘洋人船只飘洋过海来到大齐国时,他与皇商乔家联手,开始专注於经营海外贸易。
如今在大齐国京城里所能见到的所有洋货,无一不曾经过他们之手。
捡到唐莹甄是个天大的意外之喜。当初他自小厮手接过那纸林家送来的卖身契,上头大剌剌的「唐大丫」三个字,看得他直想发笑。
有着与她原本身世完全不搭的学识……这情况看起来怎麽这麽眼熟?
她的来历,呼之欲出。
只是,若问他讶异吗?其实好像也不是那麽讶异的。
他收起那纸卖身契,不动声色的将她唤到面前,状似不经意的问起她的名字。
她不但答了,还答得明明白白──
「是晶莹剔透的莹,甄烦就简的甄。」
那一刻,只有他知道自己心底那小人笑得多开心。
「好名字。」他当时是这麽说的,「不过未免太过雅,府下人恐怕记不住,以後便让他们唤你莹姑娘吧。」
一如他所料,她只是愣愣的点了点头,完全没发现有什麽不对。
呵,没发现最好,这样才有意思呢!
她以为他是为了她的外专长才愿意收留她,却不知她本身就是他寻了许久的人。
至於外能力?那只是附带的罢了。<span style="display:none">小侯爷的通译丫鬟http://www.mx99.com/html/Book/9/9978/index.html</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