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 绝代明珠

第一章

    最後一道封印破裂,末日降临般的力道,惊醒千年梦魇。是谁幽幽地笑了?那笑声,在历史长河,像鬼魅……

    ☆☆☆   ☆☆☆   ☆☆☆

    认输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牙人的鞭差一步就要甩到她脸上。她情愿它甩到她脸上,但那些豺狼当然不会这麽轻易毁了一个上等的「商品」,他们只想让她吃吃苦头,受点教训,然後听话些,在他们找到肥羊买主前别惹麻烦。

    那是战争结束後的第一个深秋,她十四岁。

    明夏艳的记忆里不曾经历过这麽寒冷的秋,但恐怕如今普天之下这麽想的只有她。

    与炎武漫长的七年战争终於结束了,大家都盼着今年过个好年呢。趁着第一场雪还没来,路上行人忙着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做打算──做生意的,务农的,劳动的,更加努力地干活儿。战後百废待兴,一切就像新苗等待破土而出那般地蕴藏许久不见的生气,完全不见深秋的萧瑟。

    那让她觉得更冷。

    年轻的明夏艳,胸臆间的愤怒正像烈焰灼烧。世人怎能漠视旁人的苦难继续过自己的好日?太过年轻,而且出身名门,曾经是金枝玉的她,不能理解、无法原谅。

    明氏一族秋後问斩。就是今天了,奇蹟终究没有出现,近日人们都在聊着这个轰动全国的刑案,去年战争结束之前,炎武一支军队突破北方重要隘口,兵临位在北方的羌城,羌城地势孤绝,在毫无外援的情况下撑了个月的太守不得不打开城门,迎炎武军队入城。

    想不到没多久,炎武天灾日益严重,好不容易夺下羌城的呼日勒不得不退兵回北方。又过几日,炎武战败退回他们的圣山,天朝终於得到迟来的胜利,皇帝对羌城太守明相梧阵前变节一事感到震怒,严判太守明相梧诛族。

    她的父亲,明相梧,立刻动身前往帝都负荆请罪,乞求皇上开恩,让他一力承担後果,而她咬着牙,忍耐着这些加诸在身上的苦难,抱着余烬般奄奄一息的最後希望,到今日,终於灰飞烟灭。

    「听说,右辅一派的大臣还在绝食,都几个月了,但皇上心意已决……」那些窃窃私语,像幽灵一般飘进她耳里。

    明夏艳冷笑。

    绝食?他们怎麽不嚐嚐个月挨饿的滋味?真的想救他们,何必到现在才惺惺作态?真的想救他们,一定有别的法!一定有……

    「羌城太守若能再忍个数月,也就不会是这样了。」又一个嘴上功夫很能干的发表高见:「羌城那位置尴尬啊,咱打了七年仗,军队都在前线,当时战事又吃紧,调用军队是影响国家存亡的大事,唯一能救援的军队正死命和直直逼近天朝咽喉的另一支炎武大军作战,你是要调军队去救一城人,却让整个天朝沦陷,还是赌一赌炎武的天灾恶化,他们自动退兵?要是有多的军队,会不派到前线去和炎武战个你死我活吗?」

    「嗳,那也用不着判个满门抄斩嘛……」一个女人家小声地道。

    「女人家懂什麽?」那女人的男人啐道,众人也纷纷噤声,好似怕隔墙有耳似的,不再讨论这个话题。

    女人家懂什麽?明夏艳气愤地想,她还真的不懂!再忍个几个月?说得容易!

    行刑这一日,明夏艳一反过去的安分,格外的焦躁,看管她的牙人们只道她难管教,反正他们擅长各种不伤到货品卖相的处罚方式。他们不知道她的身分,只知道她是老板前阵刚从北方买下来的好苗,特地带回帝都,这样难得一见的标致姑娘,在帝都这样的大城市才能卖到好价钱。在这一行,他们可以算是全国最有规模的,有些沦落到他们手上的孩,一看就不是出身卑贱,最好能带到远一点的城里再做买卖,他们把人口贩卖经营成全国性的、有组织的行当,就算不在这一行,谁都知道,要买最好的人力,找姚婆就对了。姚婆不只是他们老板的称呼,俨然是他们的「商号」了。

    行刑日在今日,是大国师看好的日。午时一到,羌城的刑场里,刽手会将她在这世上的所有血亲斩首处置。

    那麽到时候,她就只剩一个妹妹了,天地间只剩她们姊妹俩,孤苦伶仃,而她最终的命运,却极可能是成为某个富人的玩物,或者更悲惨,沦落青楼!

    为什麽流落至此?

    经历了围城月,见证骨肉相食的惨剧,明夏艳已不再是只知道琴棋书画、风花雪月的大小姐,所以当她发现,受了奶娘所托而收留她们姊妹的老夫妇原来欺骗且出卖了她,她也没有就此放弃希望。

    老夫妇告诉她有机会救出父亲,苦苦盼着父亲平安的她轻易地相信了,一个人随着他们出城,在那儿等着她的却是人口贩。

    对不住,大姑娘。你的年纪和你的容貌,根本瞒不住啊!我们……也是无可奈何,战争这些年,我儿走了,炎武军队一来,剩下一点值钱的也都搜刮去了,我们日过不下去……至於你妹妹,我们好歹不会苛待她。

    那当下,她把心一横,思量着老夫妇说的也没错,她就算躲在城外,也只会引来侧目,她们姊妹的身世瞒不了太久。如果只有青儿一人那还好办,她毕竟还小,扮成男孩儿,或谎称老夫妇收养来的,都好过跟她在一起。她太显眼了,年纪是,容貌也是,言行举止更是骗不了人。

    那牙婆一见了她,虽然本着生意人的精明头脑,极尽能事地鸡蛋里挑骨头,但仍是给了不错的价钱。明夏艳知道自己的优势,围城以前,哪怕还在打仗,她也还未及笄,提亲的王公贵胄们从来就没少过。

    不过,纵使吃过了苦,经历了那些波折,她终究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小姐;她竟然妄想跟着牙婆上帝都,把自己唯一的、仅有的希望,全用这麽荒唐的手段赌上了!

    上帝都能干什麽?

    上帝都,绝对好过留在羌城,拖着妹妹一起死吧?起码,她知道父亲已经动身前往帝都向圣上请罪,说不定她能想办法见到父亲,父女俩再作商量。何况,她想老夫妇看在她卖身的银两份上,会好好照顾她妹妹。

    她就那麽天真地跟着牙婆走了。

    她尽可能地配合牙婆,为自己换到稍微好一点的待遇。然而这一切,却在听见明氏一族难逃一死的此刻,变得再也无法忍受。

    逃吧!她绝不能沦为玩物,那会让枉死的家族蒙羞!

    但已届深秋,她能逃到哪?她只是个弱女啊!再说这些牙人把她看管得如此严密,她要怎麽逃?

    认命或不认命,都不是容易的抉择,两种念头在她心里不断地拉扯着,而无论怎麽想,似乎都是选择「认命」好过些,毕竟她若要逃,能逃去哪?家没了,亲人没了,她逃什麽?怎麽逃?

    然後她想到青儿。

    那两夫妇都会昧着良心把她卖给牙人了,难道会真心对青儿好吗?跟着姚婆一夥人南行的这一路上,她终於真正见识到所谓「下等人」的百态。父亲和奶娘不喜欢这麽称呼那些人,总是对她们姊妹告诫百姓的疾苦──但原来事实不仅仅是那样,日苦,时局苦,都不如人性的苦!她看过一个父亲带着女儿来卖,她想,那也许不是女孩的亲生父亲。她问女孩,是不是闹了饥荒,或是长辈弟妹病了求助无门?这些她在围城的日里都明白了,父亲和奶娘也总是叮咛她们姊妹要惜福。

    女孩说,都不是,那男人是她的亲生父亲,而卖掉她的原因只是家里的钱被赌光罢了。

    这一路上,牙人把他们这些商品买进又卖出,而像她这样被老牙婆看,认为有潜力的,就会等回到帝都或经过其他大城再待价而沽。对於这一切,她从一开始的同情,到最後就只是心灰意冷地看着。

    她怎麽能够相信那对把她当成货品卖掉的老夫妇,真的会好好待她在这世上仅剩的亲人?

    她原就是一团火──後来,某个男人这麽说过──确实在往後,她的性格与她十四岁以前成了两种极端,因为影响她最深的两个人,父亲和奶娘都是温润如玉、沉静如水的性格,她也始终以为自己是一池温水。

    但她原来不是。

    她在仲夏,连天空都要燃烧般的夜里诞生,灵魂的本质就是火焰。

    愤怒与不服输,入魔了那般地驱使着她!

    她真的逃了。沉静顺从的表象让她得以骗过那些牙人,当他们发现她跑了,像恶狼追赶其後,她依然豁出性命那般地,与那些牙人由城里追逐到城外,她受了伤,额头破了一角,脚踝肿得像馒头,因为不断的逃跑和翻滚,连呼吸都有点疼痛,也许是某个部位正在出血,但她也看过牙人们怎麽对付那些逃跑的奴隶,如果她失败了,下场会比死更可怕。

    她没命似地、不停地跑。因为只要她停下来,只要她有能力思考,就会明白她的处境有多绝望。

    出身娇贵的她能跑多远?何况她还带着伤,在这陌生的异地,连该往哪个方向都不知道,根本是自寻死路。

    於是,出於本能地,当她发现自己又跑回驿道,并且听到了马蹄声和车轮声,她又豁出性命赌了一把。

    有马车,应该就不是追捕她的人。那些人或许骑了马,但还不至於驾着马车找人。

    她跌滚在驿道上,奔驰而来的马车及时停住,但她也差一点就命丧乱蹄之下,被勒紧了缰绳的两匹马不安地踏着步,扬起的尘土刮着她的脸。

    「搞什麽?」马车夫破口大骂。

    跌滚在泥地上的明夏艳,其实已是头昏眼花,虽然她是故意的,但这一刻她才知道,她的身有多累多痛多乏!她几乎是勉强地撑起身,想要求救却觉得困窘,突然间支吾着不知怎麽开口。

    就算是寄人篱下,不得已躲在那对老夫妇家里时,她也不曾开口求人。她到底还是个千金小姐。

    直到她听见远处又是一阵马蹄声和吆喝声,她脸色一白,「救我!」

    马车夫一脸不耐与嫌恶,正要发作,马车的门帘被掀了开来。

    里头的人只将门帘掀开一点,马车逆着光,明夏艳看不清车厢里的情况,只知道那是一只厚实的、穿着大袖衫的男人的手,掌心朝上地,伸向车外。

    「进来。」

    那是个匪夷所思的、不合乎礼节与常理的举动,起码正常人不会这麽轻易地多管闲事。

    马车的样式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她父亲贵为太守,她们家的马车跟这相比还朴实了一些。

    没能有太多犹豫的时间,她吃力地站起身,才想到自己一身邋遢,样狼狈极了,但也只能把手在身上抹了抹,然後两颊烧红地握住男的手,身有些摇摇晃晃地爬上了马车。

    身後,马车夫含糊不清地咕哝着。

    「走吧。」才坐稳,就听见男说道。马车又行驶在驿道上,没一会儿就把搜索她的牙人们远远地甩开了。

    明夏艳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因此涌上心头的是更多的不安。虽然马车里昏暗不明,但男饶富兴味的眼光始终在幽闇打量着她。

    「多谢恩公……」

    男嗤笑,「就这麽随便上了陌生人的马车,喊恩公也太早了。」何况他可没老到要被称为「公」哩。

    他说得没错,但明夏艳的态度依旧冷静,只是身因为余悸犹存与过度劳累而不断颤抖。逃了一下午,她所有的力气都被抽乾了,勉强支撑着她的,是身为太守千金的傲骨与教养。「最差的也就是给他们抓回去折磨到半死不活,既然我明白这一点,除此之外又有什麽好怕的?」

    「你知道我为什麽要让你上车吗?」男人忽然问。

    「为什麽?」她也很好奇。

    明夏艳直到这时才看清楚,男脸上戴着一张精致的银面具,面具表面打磨得十分平滑,工匠的手艺非比寻常,边缘缀有纹饰繁复的腾蛇浮雕;那让他整张脸只露出了鼻尖以下的嘴和略尖的下巴。

    车厢内只有他一人,明夏艳只能从他的身形与声音判断,男人可能二十出头。他姿态闲适但端正地坐着,看起来不属於高壮得让人心生畏惧的那一类身形,甚至是偏瘦的,可是却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尤其当他盯着她看时,她连呼吸都不敢造次。

    明氏一族是开国功臣,她阿爹是太守,叔伯父执辈也多是身分显赫之流。阿爹虽然对她们姊妹在德行上要求严谨,却不太在意妇德规范那一套,不只给她请了夫,有时议论国家大事与羌城政务时,甚至不介意解说给她听,并且让她发表意见。

    所以,明夏艳不同於一般官家千金,说她受的是贵族男性弟的教育,拥有身为氏族接班人的见识与视野,也不为过。她相信这男不可能是一般布衣平民,可就算是贵族弟,这股近乎逼迫的气势又有些太过了。

    他身着月白大袖衫袍服和绀紫色腰封,身上没有任何象徵身分地位的装饰,例如玉佩或戒指,甚至也不佩挂蹀躞带,可衣袍的质料却是王侯才能有的极品,更不用说那张银面具,做工之精细实属罕见。

    实在有些诡异,彷佛他刻意不让人识出他身分那般。

    (三)

    「因为我觉得很有趣。」他的嗓音粗哑低沉,语气和面具下的眼满是笑意,「稍早我在城里,坐在湖边欣赏风景,突然不知打哪冒出了一个丫头,把湖边市集闹得人仰马翻。我一看,似乎是一群恶徒追着一个小姑娘,原本想充当一回英雄,谁知道……」无视明夏艳愣住的神情,他继续道:「想做好事又不乾不脆,活该我倒楣吧?那姑娘也许是为了躲避恶徒,我却跟着遭殃,被泼得一身汤水,好不狼狈……」

    明夏艳不动声色,却悄悄地咽了咽唾沫。

    稍早躲避那些人的追捕时,她确实曾经过湖边的市集,不过当时一团混乱,她什麽都没印象,只是想尽办法逃跑。

    「说来也巧,我当时原本要出城了,後来却只好回到客栈梳洗,才会拖到现在,想不到又在路上碰到你。看来我们挺有缘的,我若再不伸出援手,说不定到时又要倒楣呢。」

    明夏艳听不出他语气里有无讽刺的意味,不过如果他真的稍早时在湖边,现在又遇见她,那他们确实挺有缘的。她忍不住在心里苦笑地想,原来她觉得彷佛逃了一生一世那样久,其实也不过就是足够让人梳洗完毕,重新驾车出发的短暂光阴而已。

    「为了躲开那些恶人,一切都是不得已,如果有得罪恩公,请莫见怪。」

    「那些人为何追你?」

    明夏艳迟疑了半晌,才道:「那些是牙人和他们的打手……」话才说出口她就後悔了,因为大多数人不会想插手牙人的买卖,毕竟对外人来说,他们这些「货品」再怎麽样也是牙郎牙婆买下的。

    「你有卖身契在他们手上?」

    明夏艳一愣。她是在卖身契上画了押,但卖身契上的名字是假的。不过她总归是画了押,上头有她的手印。「我在卖身契上画了押没错。」

    「谁这麽狠心把你卖了?」男将身躯往後靠,看着她的眼神彷佛在看一样有趣的东西,那让她浑身不自在,但她已累得无暇计较。

    「我的父亲……去世了,奶娘把我和妹妹托付给亲戚,但是他们却因为没有钱照顾我和妹妹,所以把我卖了。」

    「有这样的事?」男虽然表现得很讶异,心里想的却是:这姑娘出身可不简单,看她说话时再三斟酌的模样,她会吐露多少实情呢?

    碰巧,他目前正闲着无聊,某些事情已经拍板定案,而某些计画又还未成气候。他不是多爱做好事,不过正好喜欢管管有趣的闲事──身为有钱有势、不求上进的纨袴弟,有这种嗜好似乎也不为过。

    所谓不求上进,自然是指:他对读圣贤书求取功名没什麽兴趣,而且也没有上阵杀敌、报效国家的伟大志向。确实挺没长进的。

    「你想去找你妹妹吗?」

    明夏艳一阵怆然。她知道这简直是妄想,回羌城必定有极大风险,更何况找到青儿又如何?她连自己要怎麽生存都有问题了。

    但正因为如此,她更不能丢下妹妹不管。她养不活自己,青儿难道能吗?她不会再相信那对老夫妇了!

    她也想上帝都,去寻找也许已身首异处的阿爹,但这一连串的苦难狠狠地磨练了她的意志,她明白当前最重要的,还是先找回妹妹。其他的,也许有力气再做打算了。

    「虽然知道太唐突,但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如果恩公愿意借奴婢一点盘缠,让奴婢回乡找到妹妹,大恩大德,愿来生做牛做马相报。」说着,她甚至在车内跪了下来,然而马车颠簸,她又饱经折腾,差一点就浑身虚软地跌下车,还是男飞快地倾身扶住她,这一使劲,她就跌扑在他怀里。

    明夏艳从未和男有过这麽亲密的接触,加上她此刻的模样蓬头垢面,不复往日端庄高贵,当下只觉得羞耻困窘不已。男人却不以为意,他扶住明夏艳,却没放开她,让她只能跪坐在他两腿间。

    「奴婢?」是她讲得拗口,还是他多心觉得刺耳?然後他想起:是了,这女人就连感谢他出手相救时,都是一副不亢不卑的神色,只有在开口跟他借钱时,两颊浮上羞愧难当的绯红色,让他一阵好笑。

    「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就要我借钱给你?」他总算放开她,却故意刁难道。

    明夏艳脸似火烧,连头都抬不起来了,「小女闺名……」她顿了顿,虽然早就明白这个在她出生落地之时,父亲为她取的名字,从今往後是再也不能示人了,但这个觉悟到了今天竟分外凄怆。牙人的卖身契上写的是石大姊,那对老夫妇替她乱取的化名,当时她不甚在意,甚至也没想过若从此隐姓埋名,她该以什麽身分活下去?

    「明珠。我叫明珠。」她没打算解释,是姓明名珠,或者其他?原来她还是有着官家千金的傲气,过去她不亢不卑地对别人诉说自己的出身与家世,其实骨里是自傲的,如今这一切再也不能见容於世,对她来说就和自此蒙尘的明珠一般,也是明珠暗投之意。

    男当然不会相信那是她的本名。不过无妨,太快得到答案就没意思了。

    「明珠姑娘。」他叹息般地低语着她的名字,算是接受了她的说词,以及致意,然後似笑非笑地道:「借钱是小事,不过我不认为现在的你能经得起长途跋涉。」他抬起手,制止她准备反驳的话,「有耐心的人才能完成最艰难的事,急躁的人只会在同样的错误一再重蹈覆辙──我一向这麽相信。你应该很清楚,就算我让你带着足够的盘缠上路,你也几乎不可能自己回到家乡……还是说你家就在附近某个村?」她的口音明显来自北方。

    「不,我的家乡……」她的喉咙紧涩得几乎无法把话说全,「很远。」不只是距离上的远……

    「那就对了。」男又向後一躺,一副拍板定案的模样,「正巧,我离家游山玩水,缺个人作伴。既然我救下你,跟你讨一段时日的陪伴作为报酬也不为过吧?这段时间你就好好休养,等我倦了想回家的时候,我会借你盘缠。」

    明夏艳有些迟疑,她日益担心妹妹的安危,可是这男人说的没错,此刻就算她再着急,也不可能生出翅膀飞回羌城找明冬青。但……要是他迟迟不打算回家,她岂不是永远也无法回去找妹妹?

    然而,她的多心未免也太可笑。眼前是她有求於人,难道还由得了她拿架不成?

    在牙人手下时,她只知道再差的处境都差不过坐以待毙。但逃出来之後又该如何?她原本只想走一步算一步,如今仔细思量,如果不是这个男人碰巧出现,她哪里还能有下一步?恐怕她除了抓紧眼前这不可思议的机遇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明珠先谢过恩公。」

    「不要叫我恩公。」男人对这「公」字,似乎真的难以适应。「我单名一个『阳』字,你可以直接喊我的名字。」

    不知是否刻意,男人也「礼尚往来」地不提起自己的姓氏。明夏艳不好问他,便顺从地道:「阳公。」

    阳微微一笑,「明珠姑娘,但愿有你作伴,我的旅途会有趣些。为了让『我们』的行程不节外生枝,到达下个落脚处时,我会为你请个大夫,你也可以打理一下你自己。」

    明夏艳……或者,如今该认命地暂且遗忘这个名字。明珠又是一阵尴尬,但这时也不免对自己的好运气感到忐忑不安。这一路上看了太多人性的丑恶,她还是难以相信有人会这麽善良而且体谅地帮助她。

    她只希望最终,她能来得及找到安然无恙的妹妹。

    ☆☆☆   ☆☆☆   ☆☆☆

    他们落脚之处,是一座僻静的庄园,庄园里只有一名仆役,加上阳身边的马车夫──明珠後来才知道,马车夫原来还身兼贴身护卫与随从。

    明珠当然不会真的当自己是客人,她主动要求做些杂役,不过全都让阳拒绝了。

    「我还不至於奴役一个又病又伤的女人替我干活。」阳又是一副有些嘲讽而闲懒的微笑,虽然戴着面具,但他眼里和嘴角所勾勒出的揶揄味道总是那麽明显。「把伤养好了,该我的那份,我不会客气。」

    「……」明珠暂时不想去臆测,他所谓「该他的那份」是什麽意思?不去想,是怕自己想得太多了。但话又说回来,现在的她,唯一能作为报酬的也就只有「女色」了,不是吗?她还不至於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像她阿爹一样,认为她的聪慧是瑰宝。阿爹对她的栽培,不见得所有男人都能接受,所以她也就不自作聪明地认为,阳会觉得她除了美色之外还有作为报酬的价值。

    反正,等到要面对之时,再来烦恼吧。

    阳给了她一个房间,虽然小而简朴,对她而言却十分足够了。他还命人给她备了热水,让她能够梳洗沐浴,令她受宠若惊。

    大夫为她看过诊,给她开了方,阳也让仆役去抓药。

    他还为她备了几套衣裳,尽管全是简单素雅的布衣,明珠已经极为感激,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阳不希望她太过招摇醒目。

    只可惜他还是白费心思了。一袭暗霁色的粗布衣裳,反衬出她雪白无瑕的冰肌玉肤,飞瀑般的柔细长发只是简单地在脑後绑了霁青花带,长鬓轻软地垂在胸前,无须任何脂粉与珠钗为妆点,却已是出尘的绝代国色。

    阳把眼里的失神掩饰得极好。他暗自决定,明天重新为她准备一套男装!

    他知道她很美,起码白天在湖边,不少人想为她出头,只是当时情况太过混乱。他在驿道上救了她时,她看起来真是狼狈极了,青丝凌乱,脸上又是血迹又是尘土,衣裳也磨破了几处。

    但明珠蒙尘,仍难掩其光彩。即便在那时候,他也需要一点定力让自己不心猿意马。

    他还没想到要她留下来的用处,但他的直觉一向很准,终有一天他有用得上她的地方。何况美色是多麽致命又难以抗拒的武器,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头几日,阳待她确实就像个一同游山玩水的伴侣那般,他们一起用膳,而明珠只需要陪他到处走走逛逛,陪他兴致一来搭上几句话。

    第三天,阳暗地里派出去的探捎来回报。

    「我们在羌城的人一直密切关注着明氏一族的动向……」毕竟是几百余人的生死,又是举国注目的大案,他们断不可能冒着打草惊蛇的危险妄想去「主持正义」──恐怕这四个字还显得太幼稚可笑。只能暗观察,见机行事。

    斜靠在罗汉床上的阳,把玩着手上的银面具,昏暗的烛光只能约略勾勒出他英挺俊美的轮廓,那是一张太年轻的脸──虽无稚嫩青涩之气,但恐怕不超过二十岁。明珠会猜错,也许是因为那对城府过深又善於作戏的眼。

    他果然再次印证自己的直觉准确无误。

    明珠是明相梧之女。这代表,她的「用处」比他原来所想像的更大,然而这却不知为何让他陷入了沉吟,神色阴鸷。

    「这件事──关於明相梧之女在我身边的事,先别让任何人知道。」良久,他才道。

    探一愣。所谓的任何人,难道包括了……

    「包括余凤,你的主。」阳脸上噙着笑意瞥了他一眼,那笑却让人联想到吐信的毒蛇,阴险而充满警告的意味。

    「是。」

    阳不会轻易相信探当真不告知仇余凤,但是探确实不打算禀报,起码仇余凤若未问起,他不会主动提起。

    因为他有预感,未来也许有一天,他得在阳与仇余凤之间选边站。这与其说是预感,不如说是近两年来,这两位组织当前一明一暗的「主」之间多次针锋相对,他认为总有一天这两人可能会分道扬镳。

    若真有那一天,他宁愿选择阳。

    「认输了吧?何必自讨苦吃?」

    奴隶贩的长鞭数不清第几次甩过来的同时,他听到身边的「同伴」这麽低声苦劝道。

    男人咬紧了牙,嘴里同样满是鲜血,尽管伤痕累累,他仍是笑了起来。

    认输?想都别想!

    那是他重伤清醒後的第三个月。他还是想不起他是谁,今年几岁,来自何方。只知道他一清醒,身分就是这群奴隶贩的「货物」,然而他们始终只把他像贱民那般地凌虐着,却不曾把他推到任何一个买主面前,於是他随着奴隶贩从天朝一路来到西域。

    尽管他的顽强让那些奴隶贩将他当成赌博工具──他们让他和野兽,或者别的更强壮的奴隶做生死搏斗,并在他或他的对手身上下注。不管输或赢,总有一顿好打,输的那一方必然会拿他出气。

    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显然他骨里的傲气并未跟着前半生的记忆一起消失。也许他的真实身分是个命贱到足以抵抗这些屈辱然後活下来的人吧?

    那一天,他打死了另一个曾是杀手的奴隶,也打死了看管他的奴隶贩,触手可及的自由让他像尾巴被点了火的公牛一般,奋不顾身地逃跑。

    在那个叫作狼城的地方,男人和女人都有着苍狼一般的韧性,奴隶贩的首领在城里取得了合法的买卖资格,於是向管理狼城的霜堡请求调派人手,捉拿杀人逃犯。

    他成了满城围捕的通缉犯,他的对手从卑劣的奴隶贩变成训练有素的狼城守夜人,於是很快的,他被紧紧綑绑,周遭围着十来名黑衣守夜人。

    当那少年走来时,他第一眼就明白,他是这群人的领袖。或者,可能是身分更高的人。不只因为狼城守夜人迅速整齐地分立两旁,为少年让出路来,也因为少年眼里和举手投足间的自信与傲慢,以及那股霸气,让他心生警戒。他无从去形容那样的不快到底像什麽,因为当时他的处境是那麽的可悲。

    多年後他才明白,那些奴隶贩就像野狗与鼠辈,牠们或许可以以多凌寡地压迫一只雄狮,但终究是鼠辈。

    而那少年是狼族之王,雄性与生俱来的本能让他对这少年充满戒备与敌意,那时他和少年毕竟都同样的年轻。

    「我看过你的打斗。」少年道,眼里是饶富兴味的神采,接着迅雷不及掩耳地抽出腰间佩剑,俐落地砍断他身上所有枷锁──所有动作只在一瞬之间,完全没伤他分毫!而少年身後的守夜人,显然对首领出其不意的举动没有任何异议,他们绝对地信服自己的领袖。

    那样的服从与信任,让失去记忆的他有一股无法察觉的震撼,而这股震撼,一直延续到多年後,为狼城引来了暴风雪。

    「你走吧。」彷佛看穿他的迟疑,少年又讽笑道:「他们困不住你的,你会一再地反抗,一再地逃跑,我只是替他们省下力气。」说罢,手一挥,领着所有守夜人走了。

    他得到了自由。

    但狼城是孤立在环境严酷的凛霜山脉下,狼族居民得以躲开狼群,躲开高原人与土匪,甚至是凛霜群山无常而冷酷的气候,安身立命的避风港。毫无准备地只身出了狼城,他必须有极大的运气才能安然无恙。

    男人苦撑着走了三个日升与月落,直到最後,终於因为高烧不止,倒在深山里。

    那一刹那,他也许笑了,笑得嘲讽极了。

    不认输又如何?这就是他最後的结局了吧?

    他彷佛坠入了地狱,感觉到自己既被寒冰包围,顷刻又深陷入烈焰煎熬之。恍惚间,他听到了……女人的声音?

    「我们说好的,两只脚走路的不准救!」嗓音较稚嫩的那个严肃地道。

    「唔,他一只脚好像伤得很重,看来没法用两只脚走路。」另一个嗓音较成熟的,竟然打趣地道。

    「……」也许觉得无言以对的不只他。

    他获救了,醒来时看到的,是一个女人把他扒光了,用朱砂笔在他身上每一处写字和画记号。那些字大多很丑,很潦草,只能依稀看出几个字眼──

    骨折。

    内伤。

    有蛇……

    什麽有蛇?

    「欸欸欸别起来!」那个说他没法用两只脚走路的女人按着他的额头,将他压回床上。

    她的力气也太大了!他的後脑结实地撞向床板。

    「啊,不好意思。」女人俯下身看他,伸出一根食指在他面前晃,「这是几?」她用狼族的语言,原的语言,和炎武族的语言,各问了一次。

    男人瞪着她,只觉得她莫名其妙。

    「糟了。」她大惊失色,摸了摸他的额头,又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你看得到我吗?我没治过失明啊……唔,没关系,这样也好,正好可以试试我的理论,我认为失明有一小部分是脑里出了某种问题,就像气血淤塞住,毕竟你眼睛明明没事……你放心,就算你瞎了,我也会治好你,虽然我还没试过,但通常是可以的,不过我得先找我的笔记,唔……它抄在哪了?」

    男人在混乱间搞清一个重点,这女人想拿他试什麽?

    「一,你比了一。」

    女人转过身来,「你没失明啊?」

    他是不是在她眼里看到失望?

    「没失明就好,其实我不太有把握,刚刚是安慰你的。」她笑嘻嘻地道。

    「……」

    「啊,我都忘了,既然你醒了,应该先让你吃点东西。」说罢,没等男人提出满腹疑问,她就风风火火地跑开了。

    「……」这是哪里来的急惊风大夫?她是大夫吧?男人不太妙地想,虽然她看起来不怎麽像大夫,身上穿着混和了原、炎武和狼族的衣装,而且有男装也有女装──感觉就是只挑最轻便的那些,随便搭一搭穿在身上,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也太年轻了,那对笑起来时弯弯的眼,说起话来眉飞色舞的细眉,甚至是颊畔浅浅的梨涡,真的很没有大夫的派头啊。

    但是,基於人总要往好处想的原则,他希望她是一位大夫。

    接着,男人感觉到一股犹如芒刺在背的奇妙视线,他转过头,发现一个小丫头正像猫儿一般,躲在敞开的窗外,两只拳头压在窗台上,只探出半颗头,用那对在她脸上显得太大的眼睛,瞪着他。

    感觉是奇怪的东西,不要跟她对看比较好。於是他收回视线。

    谁知,那丫头竟然真的无声无息地来到他床边,当他发现她时,她已经爬**,伸出拇指,贴在他眉心上,然後念出一串听不懂的语言。

    男人只觉得额头麻麻的,却没打算对这麽小的丫头动手动脚。当然那也要他还能动才行。

    他感觉自己身无恙,就是有种大病初癒後的虚软感。

    那小鬼做完这一连串的动作,欺向他,笑容贼兮兮又阴险地道:「我在你身上下了咒,要是你敢乱来,就会七孔流血而死!」说话同时,小鬼一双已经够大的眼,在他面前睁得更圆更大,看起来很有气势,但配上她两颊红嫩嫩、面团似的白圆脸蛋,也挺好笑的。

    然後她扬起头,哼地一声,走了。

    应该说,是赶在那个不像大夫的女人端着药粥回到房间之前,开溜了!

    他逃出了恶毒的奴隶贩的魔爪,想不到,却落入奇怪的疯女人手掌心。

    而且还一次两个!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