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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诈死

    兰未兮原本以为这个黑衣人发现自己跟踪他,但是经过一番观察,发现这人很狡猾,只是随便绕弯,故意试试有没有人跟踪他。

    看来这人的警觉性很高,经常做这样的买卖,兰未兮见他回过头来四下张望,立即躲到了大树后。

    半响,男一跃,跳上了房顶,又往城西而且了,兰未兮没工夫和他闲逛,直接回了铺里和慕容樱紫会合了。

    “来了……”慕容樱紫轻轻拍了一下兰未兮,示意她小心。

    兰未兮还没有发觉,那人就已经靠近,心暗叹,这樱紫果然不一般,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女儿,心虽然疑惑,但她没有查探别人**的习惯,只要愿意,她会告诉自己的,就如同芊芊一样,她也有秘密是兰未兮不知道的,但她从未去问过。

    是朋友,大家就要互相的信任和理解,兰未兮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这两个女都将是自己一生的好友。

    两人迅速的分开,守在院的两边,一会功夫,轻微的破空声传了过来,男在墙上飞掠几下,跳到了院了,仔细查探后,闯进了兰未兮的房间,片刻又走了出来,进了慕容樱紫的房间。

    兰未兮和慕容樱紫相视一眼,一个纵身,两人齐齐的进了屋去,男猛地回头,抽出手的匕首,向两人飞扑过来。

    兰未兮一惊,一个旋身躲了开来。

    慕容樱紫一挥手,迎了上去,仅仅一个照面,兰未兮便听见“咔嚓”一声。

    “砰……”男轰然倒地。

    兰未兮愣了一下才拉着慕容樱紫笑道:“妹妹,你可真是厉害啊!佩服佩服……”

    “跳梁小丑,还敢在我面前晃,哼……”

    两人立即找来火折,点亮了屋里的油灯,兰未兮一把拉开男的面罩。

    这人她们自然不认识,两人找来绳将他绑了,又点了大穴,丢到了柴房里。

    这会,离天亮还有两个时辰,这段日,两人很是辛苦,现在解决了大麻烦,都回屋里休息去了,只是,兰未兮并不敢睡过去,万一这是疑兵之计,后面还有“鬼”,那岂不是惨了。

    相比之下,慕容樱紫想的比较简单,她都是以兰未兮马首是瞻的,再加上艺高人胆大,便安安心心的睡着了。

    第二日,一大早,见大叔大娘和两个小丫头安然无恙,将事情交代了一番,兰未兮又给柴房的“鬼”下了些迷药,才去休息了。

    到了日上三竿,兰未兮休息的差不多,才叫起了慕容樱紫,两人这才去了柴房。

    兰未兮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放在男的鼻上,一会功夫他便醒了过来,看见眼前的两人,顿时脸色惨白!

    “你叫什么名字?”兰未兮问道。

    男看了她一眼,并不回答,兰未兮还未来得及开口,便听见一声惨叫。

    定睛一看,那男的手指赫然少了一根,回过头去便看见慕容樱紫的手上拿着一把滴血的匕首。

    “你……”兰未兮张了张嘴终是没有开口。

    经过这段日的相处,兰未兮终于知道自己认的这个“妹妹”慕容樱紫是什么脾气了,除了自己和大叔大娘,其余的人,她都是嗤之以鼻,置之不理,包括买回来的两个丫头,正眼也不瞧人家。

    这丫头就跟冰山似地,见到别人都沉着脸,一句话不乐意,直接动手招呼上去,一出手必伤人。

    其实,她是幸运的,大叔大娘是给了这丫头吃饱饭,带着她来的呼延了这才得到了她的认可,而自己是因为她打自己钱财的主意,不小心伤了自己,这都是慕容樱紫不屑干的事情,但她却做了,有了愧疚之心,两又人合得来,才成为了朋友。

    兰未兮在想,这个丫头的家里一定是厉害的惊人,不然怎么会养出这样的小霸王来。

    其实,兰未兮一直觉得自己有些心软,不够干脆,这下倒好了,身边有个干脆的不得了,且把自己视为亲姐姐的妹妹,自然无需她亲自动手“干脆”一番了。

    她也明白了,拥有绝对实力的人,似乎脾气都很古怪,就如同姬封廷断了祁连真一臂,又如同樱紫出手便狠辣无比,偏偏他们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

    “老实交代,否则,死——”慕容樱紫放出了身上那磅礴的气势,压的地上的人冷汗直流。

    “啊——”下一刻,男的手便没有了,躺在地上抽搐着。

    “再不说,接下来是手臂——”慕容樱紫仿佛不觉得血腥,好似跟吃饭一样的简单,兰未兮也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之心,若不是她们二人技高一筹,今日,死的便是她们和大叔大娘了,再说这厮指不定就是杀了那人的凶手。

    慕容樱紫眼一冷,挥着匕首便要下去。

    “我说——”男忍者剧痛,猛地大叫一声。

    “好……若是好好交代,今日你兴许还有活路,如若不然……”兰未兮却是无能如何也不会饶过这样的恶人的。

    “我说,我是……是这里原本的掌柜云山,我……”

    “云山——”兰未兮眼猛地一滞。

    下一刻,兰未兮使劲的踹了他一脚,大骂道:“你这个该死的畜生,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不去死,你说,他们是不是都是你杀了的?”

    兰未兮此时此刻,只想一刀杀了眼前的人,这个畜生,竟然诈死,将这铺卖给被人,杀人越货,让大家认为这是是不祥之地,“闹鬼”,又让他妻将铺低价买回来,再卖,转手几次,赚这些黑心钱。

    赚钱,大家各凭本事,即使使出低劣的伎俩,也怪人家识不破,上当受骗,可是,竟然为了这些昧良心的钱,杀了人,简直是天理不容。

    人生在世,没有谁敢说他从未做过亏心事,但,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做人的准则。

    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仅违背了自己的良知,也超出了世人可以忍耐的极限,他,非死不可。

    “姐姐,我们怎么处置他?”

    “樱紫,去将他的家人全部给我抓过来,今日,我要将这些恶人的罪行,公之于众,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祭奠被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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