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不一样的心情
同样的也色、同样的涛声、同样的一轮圆月,在香港西湾的码头上,一艘随波起伏的高大货轮的船舷处,忽然闪出了两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一个人的个虽然不高,身材消瘦,但动作之间,却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协调,仿佛他的举手投足,都有着某种节奏韵律。
另一个人,长着一张正宗的猪腰脸,嘴唇很厚,相貌朴实,但一双眼睛却四下的瞄来瞄去,很是警惕,在他的怀,紧紧抱着一只皮箱。
“快,顺着缆绳滑下去。”
“可我抱着钱呢,箱太沉。”
“我来拿。”
“好,好吧。”
这两个人,正是有港第一快枪之称的丁超和广群帮的副帮主古远清,他们俩费尽千辛万苦,几经周折,终于从台湾逃回到香港。
四海帮在台湾的势力,还超出了他们两个人的想象,杀死马尧后,逃往台北的路上,没走出一百里,便被四海帮派出的枪手,从前面给堵住了,双方发生激烈枪战,如果不是丁超反应快,身手敏捷,枪法准,两个人早就被打成了筛,突破重围后,他们弃车而逃,跑进阿里山去躲了十多天,以避风头,后来,等四海帮的搜捕变得松懈,好不容易找到一条开往香港的货轮,偷偷爬了上去,躲在机舱里,这才重回故地。
两人顺着缆绳上了岸,隐入黑暗之。
古远清身上的西服又脏又破,还蹭满了污渍,根本就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头发也是一绺一绺的。脸上布满了油垢,整个人就像是非洲难民,显得狼狈而憔悴,没走出几步,便气喘吁吁,落在了丁超的后面。
当年,古远清也是黑道上的一把好手,杀人越货,无所不为,什么样的苦什么样的累也都吃过。只是岁月不饶人,昔日的精悍早已被舒服的生活磨砺殆尽。再加上过惯了当大哥的风光,这一次生死逃亡,历尽惊险,让他的精神都几乎崩溃。
他之所以没有崩溃,是因为在他的怀里,还抱着装有三百万港币巨款的钱箱,钱在,美好生活的希望就在。有希望就有活下去的原力。
他看着走在他前面。提着钱箱,仿佛没事人一样丁超的背影,眼睛里闪过一抹凶光,他把手缓缓伸入腰间,握住枪柄——陈豪死了。广群帮也不存在了,现在回到香港,必然要面队被所有香港帮派社团追杀的命运。最好的办法,应该是远走他乡,用这笔钱,过幸福生活。
可在阿里山隐藏的那几天,古远清好几次,用话语试探丁超的口风,丁超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回香港,报仇!为豪哥报仇!杀尽大圈龙堂的人!古远清觉得,丁超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正常,但实际已经疯了,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如果不是还要依靠丁超逃出台湾,他早就会开枪暗算丁超。
丁超在广群帮的地位很特殊,他只听陈豪一个人的命令,古远清这个广群帮副帮主的身份,在丁超面前,没有丝毫作用。
现在,是该做决断的时候了。
古远清死死的看着丁超的背影,屏住呼吸,金属枪柄传来的清冷,让他的血液似乎都停止了流动。
古远清多次见到过丁超杀人,对丁超的身手,有很深的了解,要想暗算丁超,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丁超似乎全无察觉,仍然毫不回顾的向前走,在月光的照射下,他的左手提着装钱的皮箱,空垂摆动的右手,竟还在玩耍着他的那枚银币,修长的手指间,银币旋转飞绕,仿佛是欢快的精灵。
这个发现,让古远清奠定了暗算成功的信心,他的猪腰脸瞬间扭曲变形,猛的站住脚步,拔枪伸臂,但眼前的丁超却仿佛是忽然化身为鬼魅,古远清只觉得眼前一花,枪口指出,已空无一人,而太阳穴上,却顶上了一支冰冷枪管。
“别,别开枪……”
古远清的汗水唰的一下,就流了出来,虚脱的感觉让他险些扑倒在地,他惶急的叫道:“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丁超一手提着皮箱一手持枪,像个雕像似的,挺立在夜色里,眼神淡漠而空洞,从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丝毫都找不到人类情感的存在,但他没有开枪,熟悉丁超的古远清知道,这,就是在给他解释的机会呢。
“丁超,你到香港的时间短,虽然经过多次枪战,并有港第一快枪的荣耀,但你并不了解帮派社团争斗的残酷性。”
古远清是极少数了解丁超身份来历的人。
丁超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国人,母亲是越南人,从小在越南长大,一一年越南战争爆发后,他参加了北越军队,因为表现突出,曾孤身一人,潜入美军军营,杀死了十多名美军士兵,而被称之为孤胆英雄,还被选派到苏联去进行集训,授予上尉连长的军衔,可谓是风光无限。
战争进行到了一年,尼克松当选美国总统,由于死伤惨重,还有国内反战的呼声,尼克松开始公开承认越战的失败,而让美军逐步撤出越南,但也就在这个时候,国和苏联兄弟加同志的关系,由于国家利益、观念的冲突,而越来越变得紧张,特别是珍宝岛事件的爆发,两国陈兵边境线,战争的可能性一触及发,国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提出“深挖洞、广积粮、建设三线”的口号。
这时候的越南,面临着一个阵营选择的问题,那就是,要么投靠国,要么投靠苏联,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两边卖好,左右逢源。
越南**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放弃国,投靠苏联,这主要是因为,越南战争基本结束,国人穷,他们能够提供的帮助有限,不是那么重要了,而投靠苏联为首的阵营,既可以获得国际方面的支持,又能拿到军事援助。
在这种大气候下,于是,越南的华侨开始被歧视、驱逐,开的店铺被砸抢,女人被**,丁超的战斗英雄身份,更在一夜之间,沦落为打入越共内部的卑鄙间谍,面对一场接着一场足以扭曲人性的政审考查,丁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选择了逃亡。
逃亡的路上,丁超的父母被追捕的人打死,他自己也身受重伤,在海上漂了三天三夜,被当时从金三角押运毒品,乘船回返香港的陈豪所救,从那以后,他就给陈豪当保镖,跟在陈豪身边。
说实话,当时的广群帮,因为陈豪的骄横,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有很多人,都想陈豪死,这其,甚至还包括一些跟陈豪合作多年的伙伴,丁超的存在,使这些暗杀都变成了失败,他的反击,更使他声名大噪,前后两年时间,奠定了他港第一快枪的名头,但因为他为人低调,不喜欢出风头,平时更是寡言少语,所以他的相貌并不被众人所知。
古远清用舌头舔着憨厚的嘴唇,急赤白脸的解释道:“豪哥死了,广群帮灭亡了,你我在这个时候回来,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想找大圈龙堂报仇,可你想过没有,还没等你找到大圈龙堂,你就会被四大帮派社团的人干掉。
再说了,混黑道的人,哪一个不提着脑袋过日,今天我杀你,明天你杀我,这都很正常,豪哥死了,我们都很难受,但我们要接受这个现实,就算是想报仇,也要躲过这阵风头啊,你这样急匆匆的回来,那根本就是送死。
丁超你别杀我,你只要同意,这钱,咱们俩一人一半,不,你我四,在香港,在东南亚,我古远清都还有一些关系渠道,咱们可以去韩国,去日本……”
古远清的话语还没有说完,丁超手一抬,那柄顶着他太阳穴的柯尔特手枪,已经消失不见,却多出了一枚银币,接着,丁超用两根修长的手指夹着银币,从古远清的脖间疾掠而过。
丁超之所以没有用枪,是因为他不想惊动任何人,过一会,他还会让古远清的尸体也消失无踪。
古远清像是被一条无形绳索勒住一样,他用力捧着自己的脖,眼睛瞪大的几乎裂开,滚烫的鲜血,从他的手掌间流泄而出,就像是无论怎么都堵不住的泉眼,他说不出话来,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
古远清蹒跚着来回走动,醉酒一般,生命的色彩正从他脸上剥离。
夜风吹拂而过,手指间的银币发出悦耳轻吟,在月光的照射下,闪烁一星寒芒。
“我的命,是豪哥救的,那么,我就要用这条命,来为豪哥报仇!”
丁超仰首向天,他那毫无特色的脸,在夜色,就像是被雾笼罩着的山峰,他的眼睛,更流露着无尽的坚定和悲凉。
月华如水。
一个人的个虽然不高,身材消瘦,但动作之间,却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协调,仿佛他的举手投足,都有着某种节奏韵律。
另一个人,长着一张正宗的猪腰脸,嘴唇很厚,相貌朴实,但一双眼睛却四下的瞄来瞄去,很是警惕,在他的怀,紧紧抱着一只皮箱。
“快,顺着缆绳滑下去。”
“可我抱着钱呢,箱太沉。”
“我来拿。”
“好,好吧。”
这两个人,正是有港第一快枪之称的丁超和广群帮的副帮主古远清,他们俩费尽千辛万苦,几经周折,终于从台湾逃回到香港。
四海帮在台湾的势力,还超出了他们两个人的想象,杀死马尧后,逃往台北的路上,没走出一百里,便被四海帮派出的枪手,从前面给堵住了,双方发生激烈枪战,如果不是丁超反应快,身手敏捷,枪法准,两个人早就被打成了筛,突破重围后,他们弃车而逃,跑进阿里山去躲了十多天,以避风头,后来,等四海帮的搜捕变得松懈,好不容易找到一条开往香港的货轮,偷偷爬了上去,躲在机舱里,这才重回故地。
两人顺着缆绳上了岸,隐入黑暗之。
古远清身上的西服又脏又破,还蹭满了污渍,根本就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头发也是一绺一绺的。脸上布满了油垢,整个人就像是非洲难民,显得狼狈而憔悴,没走出几步,便气喘吁吁,落在了丁超的后面。
当年,古远清也是黑道上的一把好手,杀人越货,无所不为,什么样的苦什么样的累也都吃过。只是岁月不饶人,昔日的精悍早已被舒服的生活磨砺殆尽。再加上过惯了当大哥的风光,这一次生死逃亡,历尽惊险,让他的精神都几乎崩溃。
他之所以没有崩溃,是因为在他的怀里,还抱着装有三百万港币巨款的钱箱,钱在,美好生活的希望就在。有希望就有活下去的原力。
他看着走在他前面。提着钱箱,仿佛没事人一样丁超的背影,眼睛里闪过一抹凶光,他把手缓缓伸入腰间,握住枪柄——陈豪死了。广群帮也不存在了,现在回到香港,必然要面队被所有香港帮派社团追杀的命运。最好的办法,应该是远走他乡,用这笔钱,过幸福生活。
可在阿里山隐藏的那几天,古远清好几次,用话语试探丁超的口风,丁超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回香港,报仇!为豪哥报仇!杀尽大圈龙堂的人!古远清觉得,丁超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正常,但实际已经疯了,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如果不是还要依靠丁超逃出台湾,他早就会开枪暗算丁超。
丁超在广群帮的地位很特殊,他只听陈豪一个人的命令,古远清这个广群帮副帮主的身份,在丁超面前,没有丝毫作用。
现在,是该做决断的时候了。
古远清死死的看着丁超的背影,屏住呼吸,金属枪柄传来的清冷,让他的血液似乎都停止了流动。
古远清多次见到过丁超杀人,对丁超的身手,有很深的了解,要想暗算丁超,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丁超似乎全无察觉,仍然毫不回顾的向前走,在月光的照射下,他的左手提着装钱的皮箱,空垂摆动的右手,竟还在玩耍着他的那枚银币,修长的手指间,银币旋转飞绕,仿佛是欢快的精灵。
这个发现,让古远清奠定了暗算成功的信心,他的猪腰脸瞬间扭曲变形,猛的站住脚步,拔枪伸臂,但眼前的丁超却仿佛是忽然化身为鬼魅,古远清只觉得眼前一花,枪口指出,已空无一人,而太阳穴上,却顶上了一支冰冷枪管。
“别,别开枪……”
古远清的汗水唰的一下,就流了出来,虚脱的感觉让他险些扑倒在地,他惶急的叫道:“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丁超一手提着皮箱一手持枪,像个雕像似的,挺立在夜色里,眼神淡漠而空洞,从他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丝毫都找不到人类情感的存在,但他没有开枪,熟悉丁超的古远清知道,这,就是在给他解释的机会呢。
“丁超,你到香港的时间短,虽然经过多次枪战,并有港第一快枪的荣耀,但你并不了解帮派社团争斗的残酷性。”
古远清是极少数了解丁超身份来历的人。
丁超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国人,母亲是越南人,从小在越南长大,一一年越南战争爆发后,他参加了北越军队,因为表现突出,曾孤身一人,潜入美军军营,杀死了十多名美军士兵,而被称之为孤胆英雄,还被选派到苏联去进行集训,授予上尉连长的军衔,可谓是风光无限。
战争进行到了一年,尼克松当选美国总统,由于死伤惨重,还有国内反战的呼声,尼克松开始公开承认越战的失败,而让美军逐步撤出越南,但也就在这个时候,国和苏联兄弟加同志的关系,由于国家利益、观念的冲突,而越来越变得紧张,特别是珍宝岛事件的爆发,两国陈兵边境线,战争的可能性一触及发,国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提出“深挖洞、广积粮、建设三线”的口号。
这时候的越南,面临着一个阵营选择的问题,那就是,要么投靠国,要么投靠苏联,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两边卖好,左右逢源。
越南**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放弃国,投靠苏联,这主要是因为,越南战争基本结束,国人穷,他们能够提供的帮助有限,不是那么重要了,而投靠苏联为首的阵营,既可以获得国际方面的支持,又能拿到军事援助。
在这种大气候下,于是,越南的华侨开始被歧视、驱逐,开的店铺被砸抢,女人被**,丁超的战斗英雄身份,更在一夜之间,沦落为打入越共内部的卑鄙间谍,面对一场接着一场足以扭曲人性的政审考查,丁超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选择了逃亡。
逃亡的路上,丁超的父母被追捕的人打死,他自己也身受重伤,在海上漂了三天三夜,被当时从金三角押运毒品,乘船回返香港的陈豪所救,从那以后,他就给陈豪当保镖,跟在陈豪身边。
说实话,当时的广群帮,因为陈豪的骄横,已经开始在走下坡路了,有很多人,都想陈豪死,这其,甚至还包括一些跟陈豪合作多年的伙伴,丁超的存在,使这些暗杀都变成了失败,他的反击,更使他声名大噪,前后两年时间,奠定了他港第一快枪的名头,但因为他为人低调,不喜欢出风头,平时更是寡言少语,所以他的相貌并不被众人所知。
古远清用舌头舔着憨厚的嘴唇,急赤白脸的解释道:“豪哥死了,广群帮灭亡了,你我在这个时候回来,根本就是死路一条!你想找大圈龙堂报仇,可你想过没有,还没等你找到大圈龙堂,你就会被四大帮派社团的人干掉。
再说了,混黑道的人,哪一个不提着脑袋过日,今天我杀你,明天你杀我,这都很正常,豪哥死了,我们都很难受,但我们要接受这个现实,就算是想报仇,也要躲过这阵风头啊,你这样急匆匆的回来,那根本就是送死。
丁超你别杀我,你只要同意,这钱,咱们俩一人一半,不,你我四,在香港,在东南亚,我古远清都还有一些关系渠道,咱们可以去韩国,去日本……”
古远清的话语还没有说完,丁超手一抬,那柄顶着他太阳穴的柯尔特手枪,已经消失不见,却多出了一枚银币,接着,丁超用两根修长的手指夹着银币,从古远清的脖间疾掠而过。
丁超之所以没有用枪,是因为他不想惊动任何人,过一会,他还会让古远清的尸体也消失无踪。
古远清像是被一条无形绳索勒住一样,他用力捧着自己的脖,眼睛瞪大的几乎裂开,滚烫的鲜血,从他的手掌间流泄而出,就像是无论怎么都堵不住的泉眼,他说不出话来,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
古远清蹒跚着来回走动,醉酒一般,生命的色彩正从他脸上剥离。
夜风吹拂而过,手指间的银币发出悦耳轻吟,在月光的照射下,闪烁一星寒芒。
“我的命,是豪哥救的,那么,我就要用这条命,来为豪哥报仇!”
丁超仰首向天,他那毫无特色的脸,在夜色,就像是被雾笼罩着的山峰,他的眼睛,更流露着无尽的坚定和悲凉。
月华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