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湮尘往事,因果循环(上)
‘金戈,可有什么办法?’一回到家中,叶雪飞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盘膝坐在床上,在意识海里与金戈交流。
可以化龙的恶蛟,叶雪飞别说今生,就是前世也没有遇见过。
况且她现在法力还未完全恢复到最强状态,要跟恶蛟斗,恐怕还真是得先称称自己几斤几两重。
好在,她还有金戈这个金牌打手在,她不行,加上金戈总能拼一拼了吧。
怎么说金戈都是正儿八经的神龙,而且还是最厉害的金龙一族太子爷,没道理比不上一头同样是灵魂体的恶蛟啊,就是那龙威也够它喝一壶的才对。
叶雪飞心中打着如意算盘,怎么想都觉得金戈应该能克制住唐小哲体内那邪恶的灵魂。这样一来,自己不仅救了呆萌同桌,还能和容城市长攀上交情,对九天盟今后的发展还是很有利的。
此事一举两得,不得不说,叶雪飞的确心动了。
虽然说,即便唐小哲不是市长之子,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她依然会出手,毕竟两人相识,关系还不错。
但是,既然这样做之后,还能获得其他的利益,她也没有理由装圣人,假清高。
‘办法倒是有的,不过……’金戈气定神闲,这让叶雪飞心中稍松,但是它这个大停顿,又让她提起心来。
‘不过什么?’叶雪飞皱眉追问。
‘那恶蛟虽然化龙失败,但是也极其厉害。主人虽然也不差,但是相比之下还是有那么一点勉强了。’
金戈的话让叶雪飞脸色一黑,嘴角抽着道:‘我知道自己打不过,不用刻意提醒我。’
金戈的龙目里快速的闪过一丝黯淡,心中叹息:若是万年前的主人,岂会被区区蛟魂给难住?那简直就是指头一捏就能轻易捏死的小蚯蚓。可惜,万年时光冉冉,主人是那个主人,却又不再是那个主人。
心中的感叹,金戈自然不敢让叶雪飞知晓。只得收敛心神后道:‘若是我能进入唐小哲的身体里,倒是可以和恶蛟斗上一斗。’
‘不行!’这个提议一出,叶雪飞立马黑着脸反对。
如今唐小哲身体里出了自己的灵魂之外,已经盘踞了一头恶蛟的灵魂,若是再进入一头神龙的灵魂,把他的身体当成战场,恐怕就算最后将恶蛟除掉,唐小哲也没命了,这不是叶雪飞想要的结果。
‘其实我倒是比较好奇,他是在哪撞见的恶蛟之魂。’金戈似乎也算准了叶雪飞不会答应,所以将话题一转。
叶雪飞眸光微闪,关于这一点,她自然也好奇。只不过,唐小哲现在昏迷不醒,恐怕也无人能够解答。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恶蛟化龙会引来雷劫,失败之后肉身尽毁,它应该是寻找一个阴暗潮湿的巢穴休养生息,怎么会好端端的跑出来,还看中了那小子的灵魂呢?’金戈自顾自的道。
叶雪飞沉思,食指搓着下巴尖,低声呢喃:‘或许,唐小哲去过什么地方,惊扰了恶蛟,而后者发现唐小哲的灵魂是大补之物,所以便寻机潜入了他的身体中想要悄悄的将他的灵魂吞噬掉,却不想唐小哲身上佩戴有镇魂玉,才堪堪保住了性命,而恶蛟又不甘心,所以一直没有离开,非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才肯罢休。’
金戈硕大的龙头轻点:‘嗯,主人说的应该不差。’
叶雪飞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意识海中突然刮起狂风,狠狠的抽了金戈的龙头一下:‘我是让你想办法救人,不是让你当侦探的。’
措不防及被扇晕的金戈,并未动怒,反应因为这个万年前就习惯的动作而浮现出激动之色,好在它掩饰及时,并未让叶雪飞察觉。
‘主人息怒,金戈想到办法了。’果然,此话一出,立即将叶雪飞的注意力吸引。
‘什么办法,快说。’叶雪飞眸前一亮。
‘选择一个极阴之日,用处子之血引出恶蛟魂魄,剩下的就交给我了,主人只需要在一旁掠阵就行。’金戈的办法似乎很简单,而且听上去很不错。
只要将恶蛟之魂引出唐小哲的身体,那么他就暂时安全了,剩下的只要金戈这条神龙搞的定,就万事大吉。
但是……
‘它对唐小哲的灵魂如此势在必得,能够轻易被引诱出来么?’叶雪飞有些怀疑。
‘就是因为它志在必得,所以才能让我们有机可乘。’金戈在叶雪飞的意识海中摇头晃脑的道。
‘好好说话。’叶雪飞被这龙头晃得有些眼晕,意识海中再次掀起风浪,无情的拍打在金戈巨大的龙头上。
被叶雪飞教训后,金戈也不敢在故意卖关子,忙道:‘它并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主人在它眼里并不具备威胁性。而且恶蛟属阴,处子之血对于此獠来说,是一种无法抗拒的美味,它定然会受不住诱惑从唐小哲身体中出来。想要先吞掉处子之血后,再返回唐小哲身体潜伏,继续吞噬灵魂。’
处子之血,指的是未被指染的少女血液,这并不算太难找,而且金戈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叶雪飞沉吟片刻之后,便点头答应了金戈的计划:‘好,那就尽快选好时间,把这头恶蛟除掉以绝后患。’
说完,叶雪飞和金戈便结束了交谈。
大脑里,重新安静下来,叶雪飞却吐出一口浊气。房间里,聚灵草和聚灵玉双重作用下,一丝丝晶莹的细芒如同受到牵引一般,进入叶雪飞的身体中,一刻不停的洗刷这叶雪飞的四肢百骸,抚平她的心境。
她没想到,刚回到容城,就会接连出现一堆麻烦事。恶蛟那边急不来,如今也只好等柳玉书消息后,先解决酒吧的问题。
想起酒吧,叶雪飞突然想起了临走时看到站在二层窗台上的那红衣女鬼,到底是什么样的怨气和执念,让她死了那么多年也停留在此,失去了投胎的机会。
柳玉书并未让叶雪飞等多久,第二天下午就告诉她,酒吧的原主人对那酒吧中的鬼魅十分忌惮,答应以二十五万的价格出售酒吧,并按照他们的意思签署了协议。
在柳玉书找到叶雪飞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了酒吧的过户。
因为四人都是未成年,所以这酒吧的过户还是秦昊出面,走特殊渠道暂时挂在了秦寿的名下,等到叶雪飞成年之后,可以随时转移资产到她的名下。
对此,叶雪飞倒是没有在意,根本不担心酒吧会变成他人之物。
而秦寿对酒吧旧址的调查也有了一定的进展,当他把整理好的资料带给叶雪飞的时候,讲述了一个故事,让其他三人都唏嘘不已。
曾有一句话,‘君当如磐石,妾当如蒲草。磐石无转移,蒲草韧如丝。’
这是一首情诗,也是女子对男子的承诺和期望。
在叶雪飞来看,这样的感情是不存在的,至少在当今的社会里,无数男女听到后都会嗤之以鼻,觉得矫情。
但是,在七十年前,却真的有女子做到了这一点。
闹鬼的酒吧,在七十年前是一个名伶的私宅。
当时,那个名伶在沿海一带十分出名,不仅容貌古典秀美,而且又有一把好嗓子,唱得一身好戏。最主要的是,她谈吐不俗,对于国家大事的分析经常是一针见血,所以引来无数各界名流的争相追求。
更别说,此女十分洁身自好,从来不与任何男子传出不雅的绯闻。
在当时那个年代,她就是女神的代表。
原本,容城和那名伶之间不会有联系,但是却因为战争,让她不得不离开繁华之地逃难来到这里,买下这二层小洋房,隐居在此。
这一切,如果就这样平平静静的,倒也是一桩美事。
却不想,某天夜里,一声枪响,打破了名伶柳湮的平静生活。
在秦寿的调查中,关于旧址主人的身份都是有据可查的,而关于这背后的传说,也只是当地老人隐约记得的故事,是不是真实很难判断,但却不可否认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据说,那天夜里,柳湮听到枪响,吩咐家仆打听发生了什么事。
却不想,家仆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学生模样的男子倒在门口,肩胛骨上还流出血迹,巷子外还有脚步声和人声传来。
仆人不敢自作主张,赶紧通报了柳湮。柳湮平时很少管闲事,却不知那日是怎么了,居然在看到那男子半边苍白脸颊时,就破例让家仆把人藏在了家中。
以柳湮的社会地位,想要庇护一个人,自然算不得是什么难事,所以男子便在她的护佑下抱住了性命。
接下来发生的事,并不出奇。
在男子养伤的期间,两人谈论国事,又对诗词鉴赏,渐渐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当这种朦朦胧胧的感情升温时,变成为了爱。
你侬我侬的日子并不长久,男子的伤也终有好的一日。
当他伤好之后,便打算离开。为了他的理想,为了解放还在受苦受难的百姓,他放弃了自己的爱人。
临走时,柳湮给了他一切,将那染血的白色锦袍仔细放在锦囊中,绣在了男子衣服内袋里。
甚至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交给男子,让他去做有用的事。
柳湮送他离开时,向男子念了那首诗。她表明自己的心意,愿意用一生等待男子的回来。
而男子也答应柳湮,最早三年,最迟五年,他一定会回来接柳湮,将她娶进家门。哪怕是他死在了战场,魂魄也会回到柳湮身边,伴她终身。
就因为这句话,柳湮在战争中不顾仆人的相劝,执意留在家里等心爱的男人回来实现承诺。
她怕,怕一旦离开,两人再无相见之日。
所以,她宁愿死在这里,最起码守住了自己的诺言。
同时,她也期待老头的怜悯,让她的守候得到回报。可惜,当时那个年代,乞求上苍庇佑的人太多太多,或许上苍忙得听不到她的祷告,又或许听到了却还未来得及处理。
当敌寇进入容城之时,柳湮与无数女子一样,被战争摧毁,受到了难以想象的屈辱折磨。
临死时,她洗干净了自己残破的身体,她很庆幸,庆幸自己最美好的第一次是留给了自己心爱的人。
然后,她换上为自己准备的嫁衣。那是一件绣着龙凤呈祥,牡丹花开的红色旗袍,艳丽而绝美。
为自己精心描绘妆容之后,她哼着自己的成名曲,盖上红色的盖头,用白绫在房梁自尽。
她看着世界的最后一眼,依然看着窗外,等待着男人出现的身影。
她恨,恨那些破坏了她梦的入侵者。
她痛,痛在生命结束之时,依然无法等到她想要等之人。
从此,那栋楼就留下这样一个传说,而据那些老人说柳湮的那个男人从离开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甚至在战争结束也没有出现。
也不知道是不是死在了战场上,亦或是忘记了和柳湮的约定。
听完这个故事,叶雪飞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那个酒吧的怨气会那么重,而那女鬼死了几十年却还凭着一丝执念留在人间。
人的执念是可怕的,恐怕那女鬼至今记忆还留在死前的那一刻,心中只等着爱人的回归。
“咳咳,我们怎么办?”众人的沉默,让柳玉书假咳着打破了平静。
秦寿和刑皓相顾无言,最后三人都看向了叶雪飞。
原本,他们是兴趣十足的想要跟着叶雪飞捉女鬼,却不想会探知这样一个陈年的隐秘。虽然他们年纪不大,或许很难理解是什么样的爱情才能让一个女人执着到如此地步,但是却也不妨碍他们确实被感动了。
此时,若是让他们升起将女鬼打得魂飞魄散的念头,他们都觉得下不了手。
所以,柳玉书才有此一问。
怎么办?
叶雪飞清冽的眸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略微沉吟之后道:“按道理来说,直接打得魂飞魄散是最简单的事,但看来大家在听了这个故事之后,都不太愿意。”
三人没有说话,但是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叶雪飞叹息一声:“那就只有化解她的怨气和执念,将她送到阴兵手中,押解回地府。不过,要想投胎转世恐怕也很难。”因为,她是自杀的。
地府中有规矩,凡是自杀之人,不问原因为何,都要在十八层地狱中受刑,惩罚他们自杀的决定。
之后,才翻三世因果,决定六道轮回。
“为什么不能投胎?”秦寿诧异的问。
无奈,叶雪飞只好又跟三人解释一遍。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或许女鬼柳湮的遭遇,都让三个少年心中不忍,不希望她离开之后,还要再遭受地狱之苦。
“今晚先去看看再说。”最后,叶雪飞做下了决定。
------题外话------
今天本来不止这点字数的,但是码字码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接到电话,说家里有位亲戚(也算是泱泱的姨妈,小的时候经常去她家玩)意外死亡,父母都要赶过去,泱泱也要去尽尽心,虽然不能多待,但是,确实是没有心情码字了。所以请大家见谅一下。人生意外,总是不经意间发生,生命不易,大家要多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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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化龙的恶蛟,叶雪飞别说今生,就是前世也没有遇见过。
况且她现在法力还未完全恢复到最强状态,要跟恶蛟斗,恐怕还真是得先称称自己几斤几两重。
好在,她还有金戈这个金牌打手在,她不行,加上金戈总能拼一拼了吧。
怎么说金戈都是正儿八经的神龙,而且还是最厉害的金龙一族太子爷,没道理比不上一头同样是灵魂体的恶蛟啊,就是那龙威也够它喝一壶的才对。
叶雪飞心中打着如意算盘,怎么想都觉得金戈应该能克制住唐小哲体内那邪恶的灵魂。这样一来,自己不仅救了呆萌同桌,还能和容城市长攀上交情,对九天盟今后的发展还是很有利的。
此事一举两得,不得不说,叶雪飞的确心动了。
虽然说,即便唐小哲不是市长之子,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她依然会出手,毕竟两人相识,关系还不错。
但是,既然这样做之后,还能获得其他的利益,她也没有理由装圣人,假清高。
‘办法倒是有的,不过……’金戈气定神闲,这让叶雪飞心中稍松,但是它这个大停顿,又让她提起心来。
‘不过什么?’叶雪飞皱眉追问。
‘那恶蛟虽然化龙失败,但是也极其厉害。主人虽然也不差,但是相比之下还是有那么一点勉强了。’
金戈的话让叶雪飞脸色一黑,嘴角抽着道:‘我知道自己打不过,不用刻意提醒我。’
金戈的龙目里快速的闪过一丝黯淡,心中叹息:若是万年前的主人,岂会被区区蛟魂给难住?那简直就是指头一捏就能轻易捏死的小蚯蚓。可惜,万年时光冉冉,主人是那个主人,却又不再是那个主人。
心中的感叹,金戈自然不敢让叶雪飞知晓。只得收敛心神后道:‘若是我能进入唐小哲的身体里,倒是可以和恶蛟斗上一斗。’
‘不行!’这个提议一出,叶雪飞立马黑着脸反对。
如今唐小哲身体里出了自己的灵魂之外,已经盘踞了一头恶蛟的灵魂,若是再进入一头神龙的灵魂,把他的身体当成战场,恐怕就算最后将恶蛟除掉,唐小哲也没命了,这不是叶雪飞想要的结果。
‘其实我倒是比较好奇,他是在哪撞见的恶蛟之魂。’金戈似乎也算准了叶雪飞不会答应,所以将话题一转。
叶雪飞眸光微闪,关于这一点,她自然也好奇。只不过,唐小哲现在昏迷不醒,恐怕也无人能够解答。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恶蛟化龙会引来雷劫,失败之后肉身尽毁,它应该是寻找一个阴暗潮湿的巢穴休养生息,怎么会好端端的跑出来,还看中了那小子的灵魂呢?’金戈自顾自的道。
叶雪飞沉思,食指搓着下巴尖,低声呢喃:‘或许,唐小哲去过什么地方,惊扰了恶蛟,而后者发现唐小哲的灵魂是大补之物,所以便寻机潜入了他的身体中想要悄悄的将他的灵魂吞噬掉,却不想唐小哲身上佩戴有镇魂玉,才堪堪保住了性命,而恶蛟又不甘心,所以一直没有离开,非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才肯罢休。’
金戈硕大的龙头轻点:‘嗯,主人说的应该不差。’
叶雪飞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意识海中突然刮起狂风,狠狠的抽了金戈的龙头一下:‘我是让你想办法救人,不是让你当侦探的。’
措不防及被扇晕的金戈,并未动怒,反应因为这个万年前就习惯的动作而浮现出激动之色,好在它掩饰及时,并未让叶雪飞察觉。
‘主人息怒,金戈想到办法了。’果然,此话一出,立即将叶雪飞的注意力吸引。
‘什么办法,快说。’叶雪飞眸前一亮。
‘选择一个极阴之日,用处子之血引出恶蛟魂魄,剩下的就交给我了,主人只需要在一旁掠阵就行。’金戈的办法似乎很简单,而且听上去很不错。
只要将恶蛟之魂引出唐小哲的身体,那么他就暂时安全了,剩下的只要金戈这条神龙搞的定,就万事大吉。
但是……
‘它对唐小哲的灵魂如此势在必得,能够轻易被引诱出来么?’叶雪飞有些怀疑。
‘就是因为它志在必得,所以才能让我们有机可乘。’金戈在叶雪飞的意识海中摇头晃脑的道。
‘好好说话。’叶雪飞被这龙头晃得有些眼晕,意识海中再次掀起风浪,无情的拍打在金戈巨大的龙头上。
被叶雪飞教训后,金戈也不敢在故意卖关子,忙道:‘它并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主人在它眼里并不具备威胁性。而且恶蛟属阴,处子之血对于此獠来说,是一种无法抗拒的美味,它定然会受不住诱惑从唐小哲身体中出来。想要先吞掉处子之血后,再返回唐小哲身体潜伏,继续吞噬灵魂。’
处子之血,指的是未被指染的少女血液,这并不算太难找,而且金戈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叶雪飞沉吟片刻之后,便点头答应了金戈的计划:‘好,那就尽快选好时间,把这头恶蛟除掉以绝后患。’
说完,叶雪飞和金戈便结束了交谈。
大脑里,重新安静下来,叶雪飞却吐出一口浊气。房间里,聚灵草和聚灵玉双重作用下,一丝丝晶莹的细芒如同受到牵引一般,进入叶雪飞的身体中,一刻不停的洗刷这叶雪飞的四肢百骸,抚平她的心境。
她没想到,刚回到容城,就会接连出现一堆麻烦事。恶蛟那边急不来,如今也只好等柳玉书消息后,先解决酒吧的问题。
想起酒吧,叶雪飞突然想起了临走时看到站在二层窗台上的那红衣女鬼,到底是什么样的怨气和执念,让她死了那么多年也停留在此,失去了投胎的机会。
柳玉书并未让叶雪飞等多久,第二天下午就告诉她,酒吧的原主人对那酒吧中的鬼魅十分忌惮,答应以二十五万的价格出售酒吧,并按照他们的意思签署了协议。
在柳玉书找到叶雪飞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了酒吧的过户。
因为四人都是未成年,所以这酒吧的过户还是秦昊出面,走特殊渠道暂时挂在了秦寿的名下,等到叶雪飞成年之后,可以随时转移资产到她的名下。
对此,叶雪飞倒是没有在意,根本不担心酒吧会变成他人之物。
而秦寿对酒吧旧址的调查也有了一定的进展,当他把整理好的资料带给叶雪飞的时候,讲述了一个故事,让其他三人都唏嘘不已。
曾有一句话,‘君当如磐石,妾当如蒲草。磐石无转移,蒲草韧如丝。’
这是一首情诗,也是女子对男子的承诺和期望。
在叶雪飞来看,这样的感情是不存在的,至少在当今的社会里,无数男女听到后都会嗤之以鼻,觉得矫情。
但是,在七十年前,却真的有女子做到了这一点。
闹鬼的酒吧,在七十年前是一个名伶的私宅。
当时,那个名伶在沿海一带十分出名,不仅容貌古典秀美,而且又有一把好嗓子,唱得一身好戏。最主要的是,她谈吐不俗,对于国家大事的分析经常是一针见血,所以引来无数各界名流的争相追求。
更别说,此女十分洁身自好,从来不与任何男子传出不雅的绯闻。
在当时那个年代,她就是女神的代表。
原本,容城和那名伶之间不会有联系,但是却因为战争,让她不得不离开繁华之地逃难来到这里,买下这二层小洋房,隐居在此。
这一切,如果就这样平平静静的,倒也是一桩美事。
却不想,某天夜里,一声枪响,打破了名伶柳湮的平静生活。
在秦寿的调查中,关于旧址主人的身份都是有据可查的,而关于这背后的传说,也只是当地老人隐约记得的故事,是不是真实很难判断,但却不可否认是一个动人的故事。
据说,那天夜里,柳湮听到枪响,吩咐家仆打听发生了什么事。
却不想,家仆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学生模样的男子倒在门口,肩胛骨上还流出血迹,巷子外还有脚步声和人声传来。
仆人不敢自作主张,赶紧通报了柳湮。柳湮平时很少管闲事,却不知那日是怎么了,居然在看到那男子半边苍白脸颊时,就破例让家仆把人藏在了家中。
以柳湮的社会地位,想要庇护一个人,自然算不得是什么难事,所以男子便在她的护佑下抱住了性命。
接下来发生的事,并不出奇。
在男子养伤的期间,两人谈论国事,又对诗词鉴赏,渐渐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当这种朦朦胧胧的感情升温时,变成为了爱。
你侬我侬的日子并不长久,男子的伤也终有好的一日。
当他伤好之后,便打算离开。为了他的理想,为了解放还在受苦受难的百姓,他放弃了自己的爱人。
临走时,柳湮给了他一切,将那染血的白色锦袍仔细放在锦囊中,绣在了男子衣服内袋里。
甚至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交给男子,让他去做有用的事。
柳湮送他离开时,向男子念了那首诗。她表明自己的心意,愿意用一生等待男子的回来。
而男子也答应柳湮,最早三年,最迟五年,他一定会回来接柳湮,将她娶进家门。哪怕是他死在了战场,魂魄也会回到柳湮身边,伴她终身。
就因为这句话,柳湮在战争中不顾仆人的相劝,执意留在家里等心爱的男人回来实现承诺。
她怕,怕一旦离开,两人再无相见之日。
所以,她宁愿死在这里,最起码守住了自己的诺言。
同时,她也期待老头的怜悯,让她的守候得到回报。可惜,当时那个年代,乞求上苍庇佑的人太多太多,或许上苍忙得听不到她的祷告,又或许听到了却还未来得及处理。
当敌寇进入容城之时,柳湮与无数女子一样,被战争摧毁,受到了难以想象的屈辱折磨。
临死时,她洗干净了自己残破的身体,她很庆幸,庆幸自己最美好的第一次是留给了自己心爱的人。
然后,她换上为自己准备的嫁衣。那是一件绣着龙凤呈祥,牡丹花开的红色旗袍,艳丽而绝美。
为自己精心描绘妆容之后,她哼着自己的成名曲,盖上红色的盖头,用白绫在房梁自尽。
她看着世界的最后一眼,依然看着窗外,等待着男人出现的身影。
她恨,恨那些破坏了她梦的入侵者。
她痛,痛在生命结束之时,依然无法等到她想要等之人。
从此,那栋楼就留下这样一个传说,而据那些老人说柳湮的那个男人从离开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甚至在战争结束也没有出现。
也不知道是不是死在了战场上,亦或是忘记了和柳湮的约定。
听完这个故事,叶雪飞有些明白了,为什么那个酒吧的怨气会那么重,而那女鬼死了几十年却还凭着一丝执念留在人间。
人的执念是可怕的,恐怕那女鬼至今记忆还留在死前的那一刻,心中只等着爱人的回归。
“咳咳,我们怎么办?”众人的沉默,让柳玉书假咳着打破了平静。
秦寿和刑皓相顾无言,最后三人都看向了叶雪飞。
原本,他们是兴趣十足的想要跟着叶雪飞捉女鬼,却不想会探知这样一个陈年的隐秘。虽然他们年纪不大,或许很难理解是什么样的爱情才能让一个女人执着到如此地步,但是却也不妨碍他们确实被感动了。
此时,若是让他们升起将女鬼打得魂飞魄散的念头,他们都觉得下不了手。
所以,柳玉书才有此一问。
怎么办?
叶雪飞清冽的眸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略微沉吟之后道:“按道理来说,直接打得魂飞魄散是最简单的事,但看来大家在听了这个故事之后,都不太愿意。”
三人没有说话,但是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叶雪飞叹息一声:“那就只有化解她的怨气和执念,将她送到阴兵手中,押解回地府。不过,要想投胎转世恐怕也很难。”因为,她是自杀的。
地府中有规矩,凡是自杀之人,不问原因为何,都要在十八层地狱中受刑,惩罚他们自杀的决定。
之后,才翻三世因果,决定六道轮回。
“为什么不能投胎?”秦寿诧异的问。
无奈,叶雪飞只好又跟三人解释一遍。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或许女鬼柳湮的遭遇,都让三个少年心中不忍,不希望她离开之后,还要再遭受地狱之苦。
“今晚先去看看再说。”最后,叶雪飞做下了决定。
------题外话------
今天本来不止这点字数的,但是码字码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接到电话,说家里有位亲戚(也算是泱泱的姨妈,小的时候经常去她家玩)意外死亡,父母都要赶过去,泱泱也要去尽尽心,虽然不能多待,但是,确实是没有心情码字了。所以请大家见谅一下。人生意外,总是不经意间发生,生命不易,大家要多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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