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怎么伤得这么厉害
以前林向晚和楚狄刚在一起的时候,每一次鱼水之欢,她都疼得不行,好像她不是在做/爱,而是在上刑。
现在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有默契了,她体会到了乐趣,也不再讨厌这件事。
但楚狄却变得愈发小心。
林向晚不知道,这两年,他每天晚上都睡不好,他总是睡着睡着就会突然惊醒,然后用手摸索着她的位置,直到摸到她好好的睡在他身边,紧绷着的神经才会放松下來。
楚狄从沒告诉过林向晚,他在害怕。
他害怕有一天,他会摸到林向晚冰冷的身体……
和她相处得越久,就越不能放手,他无法想象林向晚离开时的那一天,他根本不敢想。
这些恐惧他从來也沒和林向晚说过,他不想让她再为这些事情烦恼,毕竟她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
林向晚从來不把工作带回家,她怕那些恐怖的照片会吓坏小孩子,但楚狄从她时常皱紧的眉头中,就可以看出她还有许多案子未结。
就算是那些已经被人放弃的案子,林向晚仍会时不时地把它们翻出來,也许对于不相关的人來说,那只是些成卷成卷的放在档案里积灰的卷宗,记录着一桩桩可怕的案件,但对林向晚來说,那是一个个曾经鲜活的生命。
他们有家人,有朋友,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或喜或悲,但都被人突然终结,成了不能完成的进行时。
林向晚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太较真,不止一次地向楚狄抱怨过自己老沒事给自己找事干,但楚狄总是笑呵呵地听她对她自己的性格发脾气,然后……再忘我地投入工作。
他就是喜欢她的坏脾气,喜欢她锲而不舍的精神,喜欢她的较真儿,喜欢她皱起眉头时顺便耸着鼻子,喜欢……
她的一切。
楚狄轻吻着林向晚的发顶,林向晚嘟囔地说了些什么,楚狄刚要俯下身听听她在说什么,,
手机传來嗡嗡的震动声,楚狄不快地拿起电话。
“什么人?”林向晚被吵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楚狄握着电话,眉头紧锁,从床上翻身下去,“钟昆闯了祸,现在人在医院,警局的人都过去了,我得过去看看他。”
自从许明翡离开之后,钟昆的状态一直不好,时不时地就要捅些篓子出來,虽然这些年有点好转,但林向晚知道,钟昆是打根上被伤了。
他再也不会好起來,除非能遇到一个人,把许明翡的名字从他的心里连根拔起,这虽然很疼,而且伤口巨大不容恢复,但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总有一天,他会好起來。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可一人心,却是这世上最难得的。
“我和你一起去吧。本区的警局我还有几个熟人。”林向晚摇摇晃晃地爬起來。
钟悦去年移民去了澳大利亚,她一走,钟家再沒人能管得住钟昆,钟昆要是闯了祸,都是楚狄去处理。
林向晚觉得她和楚狄就像多了个大儿子,正在荷尔蒙旺盛分泌的青春期,经常闹事,头疼得让人想活活掐死他,但真得把他丢开,不理他,又觉得他挺可怜的,舍不得。
“你身体不好,还是算了吧,再睡会儿。反正他的事儿就是走程序,他要是闹得太不像话,就关他几天。正好给他些教训。”楚狄有些恼火,任谁大早上起來被叫醒干这种事,都不会开心。
林向晚用手搓搓自己的脸,嘟囔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醒了就睡不着了,你也就是说气话,到时真把他弄到局子里,还不是要你去捞?你还嫌他的名声不够差?他这一年都上多少次娱乐头条了?他再这么混下去,钟家估计就要和他脱离关系了。”
“脱离就脱离,和我有什么关系!”
林向晚笑了笑,抱住楚狄的腰,“你要真觉得沒关系,老早就不管他了。好啦好啦,楚爸爸,你就当多了个大儿子吧,他也怪可怜的。”
“他要真是我儿子,我早就打断他的腿了。”楚狄一脸不屑,叶楠以后要是敢像钟昆这样,因为一个女人而断送自己的前程,他保证他说到做到。
林向晚从床上爬起來,慢吞吞地朝浴室走去,边走边说,“哈哈,你现在打也可以啊,我保证钟家会感谢你替他们教育钟昆,我估计他们自己想动手很久了。只要别打断他的第三条腿就行,还得留着给钟家传宗接代呐。”
时间太早,几个孩子还沒醒,林向晚跟张阿姨和保姆说了声,让她们今天早些过來照看宁宁,送两个男孩子上学。
上车时林向晚有些低血糖,楚狄从车子的储物箱里拿出两根巧克力带给她,她的脸色不好,他开始后悔刚刚沒有强迫把她按在床上。
“别这么看我,我会不好意思的。”见楚狄一直盯着她,林向晚轻轻地调笑道。
楚狄摇摇头,“如果钟昆这次沒事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教训他一顿,至少让他这三个月不能再惹事。”
不过楚狄这次是注定要失望的了,因为钟昆就算沒他的教训,三个月内也下不了床了。
“他被人打断了四根肋骨,其中一根不巧刺穿了肺,如果不是送來的及时,再加上他的身体素质一直不错,估计你们现在就要在停尸房见到他了。”给钟昆做手术的医生正巧和林向晚相识,说起话來也放松了很多。
“怎么会伤得这么严重!?”楚狄以为钟昆只是像过去那样,喝多酒打翻了几个看他不顺眼的醉汉,最多是寡不敌众地让人拿酒瓶打破了他的头,仅此而已。
沒想到他这回差点把命都丢了。
医生耸耸肩,刚则做完手术,他慢吞吞地除下手术服,“这你恐怕就得问问那位小姐了。”
林向晚朝医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几个黑衣人聚集在那里,“你去看看钟昆的情况,顺便通知一下钟家,他出了这么大的事儿,钟家不可能不理会。我去问问。”
“小心点。别和她生气,她不值。”外面已经來了调查案情的警、察,他们和林向晚都挺熟的,楚狄倒不怕林向晚吃亏,只是担心她犯起脾气,会和那人吵起來。
她心脏不好,不能太激动。
“放心吧。”林向晚笑笑。
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人一煽风点火就会炸起來的无知中二少女,楚狄与其为她担心,倒不如担心一下那个伤了钟昆的人。
沒人能在这么折了钟家面子之后,还能全身而退,哪怕,她是百里家的当家人。
“对不起,沒有预约的话,百里小姐是不接受拜访的。”着黑衣的保镖挡住了林向晚,不让她再近一步。
小翡就坐在离林向晚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她的脸色很难看,大概刚接受过警务人员的盘问,所以心情很差。
和钟昆比起來,她简值可以用完好无损來形容,只不过嘴唇上有道明显的伤痕,看起來像是被人咬伤的。
林向晚冷冷的扫了保镖一眼,“什么时候你们百里家把这座医院买下來了,什么时候你再和我说这话,这楼道是姓百里的?只许你们过不许我过?”
林向晚是打算先礼后兵的,见自己礼过之后,保镖还跟根柱子一样杵在自己面前,她就打算不再礼下去了。
“当年百里佟还是族长的时候,也沒这么大的规矩。你如果不让我过去的话,那也沒关系,有些话我可以找百里佟亲自去说。我可不管他是不是病得快死,他的人惹出了麻烦,他就得负责收拾,你们要是忍心让我去骚扰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那我也不介意。”
林向晚这话是说给保镖听的,更是说给小翡听的。
果然,从她听中听到百里佟的名字,小翡的脸色更暗了,她挥挥手,让保镖退下,“沒必要惊动阿佟,你有什么事,直接和我说吧。”
这不是林向晚第一次见小翡,她被百里佟宣布成为百里家的族长时,她曾经在庆典舞会上见过她。
但每次林向晚看到她,都会惊叹造物主的神奇。
明明是沒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她们怎么会长得如此相像。
但相象的也只长相而已。
如果说许明翡是只被剪了指甲的家猫,那么小翡,她就是一只从小生长在热带雨林里的猎豹。
她的目光充满敌意,看林向晚的时候就像看自己宿世的仇敌,林向晚知道为什么,因为她刚刚拿百里佟威胁过她。
小翡最恨别人拿百里佟威胁她,沒人能在她面前诋毁或者威胁百里佟,如果这里不是站了一堆警、察,只怕林向晚现在的下场比钟昆还要惨。
“你伤了钟昆,差点要了他的命,我能问一下,这到底是为什么?”
林向晚可不怕她,百里佟低三下四求她帮忙的时候,小翡还不知道在哪儿窝着呢,就算她是百里佟选出的族长又怎样,想跟她面前耀武扬威,等百里佟死了再说吧。
“这跟你无关。”小翡面无表情的回答。“你又不是钟家人,沒资格审问我。”
现在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有默契了,她体会到了乐趣,也不再讨厌这件事。
但楚狄却变得愈发小心。
林向晚不知道,这两年,他每天晚上都睡不好,他总是睡着睡着就会突然惊醒,然后用手摸索着她的位置,直到摸到她好好的睡在他身边,紧绷着的神经才会放松下來。
楚狄从沒告诉过林向晚,他在害怕。
他害怕有一天,他会摸到林向晚冰冷的身体……
和她相处得越久,就越不能放手,他无法想象林向晚离开时的那一天,他根本不敢想。
这些恐惧他从來也沒和林向晚说过,他不想让她再为这些事情烦恼,毕竟她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
林向晚从來不把工作带回家,她怕那些恐怖的照片会吓坏小孩子,但楚狄从她时常皱紧的眉头中,就可以看出她还有许多案子未结。
就算是那些已经被人放弃的案子,林向晚仍会时不时地把它们翻出來,也许对于不相关的人來说,那只是些成卷成卷的放在档案里积灰的卷宗,记录着一桩桩可怕的案件,但对林向晚來说,那是一个个曾经鲜活的生命。
他们有家人,有朋友,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或喜或悲,但都被人突然终结,成了不能完成的进行时。
林向晚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太较真,不止一次地向楚狄抱怨过自己老沒事给自己找事干,但楚狄总是笑呵呵地听她对她自己的性格发脾气,然后……再忘我地投入工作。
他就是喜欢她的坏脾气,喜欢她锲而不舍的精神,喜欢她的较真儿,喜欢她皱起眉头时顺便耸着鼻子,喜欢……
她的一切。
楚狄轻吻着林向晚的发顶,林向晚嘟囔地说了些什么,楚狄刚要俯下身听听她在说什么,,
手机传來嗡嗡的震动声,楚狄不快地拿起电话。
“什么人?”林向晚被吵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楚狄握着电话,眉头紧锁,从床上翻身下去,“钟昆闯了祸,现在人在医院,警局的人都过去了,我得过去看看他。”
自从许明翡离开之后,钟昆的状态一直不好,时不时地就要捅些篓子出來,虽然这些年有点好转,但林向晚知道,钟昆是打根上被伤了。
他再也不会好起來,除非能遇到一个人,把许明翡的名字从他的心里连根拔起,这虽然很疼,而且伤口巨大不容恢复,但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总有一天,他会好起來。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可一人心,却是这世上最难得的。
“我和你一起去吧。本区的警局我还有几个熟人。”林向晚摇摇晃晃地爬起來。
钟悦去年移民去了澳大利亚,她一走,钟家再沒人能管得住钟昆,钟昆要是闯了祸,都是楚狄去处理。
林向晚觉得她和楚狄就像多了个大儿子,正在荷尔蒙旺盛分泌的青春期,经常闹事,头疼得让人想活活掐死他,但真得把他丢开,不理他,又觉得他挺可怜的,舍不得。
“你身体不好,还是算了吧,再睡会儿。反正他的事儿就是走程序,他要是闹得太不像话,就关他几天。正好给他些教训。”楚狄有些恼火,任谁大早上起來被叫醒干这种事,都不会开心。
林向晚用手搓搓自己的脸,嘟囔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醒了就睡不着了,你也就是说气话,到时真把他弄到局子里,还不是要你去捞?你还嫌他的名声不够差?他这一年都上多少次娱乐头条了?他再这么混下去,钟家估计就要和他脱离关系了。”
“脱离就脱离,和我有什么关系!”
林向晚笑了笑,抱住楚狄的腰,“你要真觉得沒关系,老早就不管他了。好啦好啦,楚爸爸,你就当多了个大儿子吧,他也怪可怜的。”
“他要真是我儿子,我早就打断他的腿了。”楚狄一脸不屑,叶楠以后要是敢像钟昆这样,因为一个女人而断送自己的前程,他保证他说到做到。
林向晚从床上爬起來,慢吞吞地朝浴室走去,边走边说,“哈哈,你现在打也可以啊,我保证钟家会感谢你替他们教育钟昆,我估计他们自己想动手很久了。只要别打断他的第三条腿就行,还得留着给钟家传宗接代呐。”
时间太早,几个孩子还沒醒,林向晚跟张阿姨和保姆说了声,让她们今天早些过來照看宁宁,送两个男孩子上学。
上车时林向晚有些低血糖,楚狄从车子的储物箱里拿出两根巧克力带给她,她的脸色不好,他开始后悔刚刚沒有强迫把她按在床上。
“别这么看我,我会不好意思的。”见楚狄一直盯着她,林向晚轻轻地调笑道。
楚狄摇摇头,“如果钟昆这次沒事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教训他一顿,至少让他这三个月不能再惹事。”
不过楚狄这次是注定要失望的了,因为钟昆就算沒他的教训,三个月内也下不了床了。
“他被人打断了四根肋骨,其中一根不巧刺穿了肺,如果不是送來的及时,再加上他的身体素质一直不错,估计你们现在就要在停尸房见到他了。”给钟昆做手术的医生正巧和林向晚相识,说起话來也放松了很多。
“怎么会伤得这么严重!?”楚狄以为钟昆只是像过去那样,喝多酒打翻了几个看他不顺眼的醉汉,最多是寡不敌众地让人拿酒瓶打破了他的头,仅此而已。
沒想到他这回差点把命都丢了。
医生耸耸肩,刚则做完手术,他慢吞吞地除下手术服,“这你恐怕就得问问那位小姐了。”
林向晚朝医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几个黑衣人聚集在那里,“你去看看钟昆的情况,顺便通知一下钟家,他出了这么大的事儿,钟家不可能不理会。我去问问。”
“小心点。别和她生气,她不值。”外面已经來了调查案情的警、察,他们和林向晚都挺熟的,楚狄倒不怕林向晚吃亏,只是担心她犯起脾气,会和那人吵起來。
她心脏不好,不能太激动。
“放心吧。”林向晚笑笑。
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人一煽风点火就会炸起來的无知中二少女,楚狄与其为她担心,倒不如担心一下那个伤了钟昆的人。
沒人能在这么折了钟家面子之后,还能全身而退,哪怕,她是百里家的当家人。
“对不起,沒有预约的话,百里小姐是不接受拜访的。”着黑衣的保镖挡住了林向晚,不让她再近一步。
小翡就坐在离林向晚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她的脸色很难看,大概刚接受过警务人员的盘问,所以心情很差。
和钟昆比起來,她简值可以用完好无损來形容,只不过嘴唇上有道明显的伤痕,看起來像是被人咬伤的。
林向晚冷冷的扫了保镖一眼,“什么时候你们百里家把这座医院买下來了,什么时候你再和我说这话,这楼道是姓百里的?只许你们过不许我过?”
林向晚是打算先礼后兵的,见自己礼过之后,保镖还跟根柱子一样杵在自己面前,她就打算不再礼下去了。
“当年百里佟还是族长的时候,也沒这么大的规矩。你如果不让我过去的话,那也沒关系,有些话我可以找百里佟亲自去说。我可不管他是不是病得快死,他的人惹出了麻烦,他就得负责收拾,你们要是忍心让我去骚扰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那我也不介意。”
林向晚这话是说给保镖听的,更是说给小翡听的。
果然,从她听中听到百里佟的名字,小翡的脸色更暗了,她挥挥手,让保镖退下,“沒必要惊动阿佟,你有什么事,直接和我说吧。”
这不是林向晚第一次见小翡,她被百里佟宣布成为百里家的族长时,她曾经在庆典舞会上见过她。
但每次林向晚看到她,都会惊叹造物主的神奇。
明明是沒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她们怎么会长得如此相像。
但相象的也只长相而已。
如果说许明翡是只被剪了指甲的家猫,那么小翡,她就是一只从小生长在热带雨林里的猎豹。
她的目光充满敌意,看林向晚的时候就像看自己宿世的仇敌,林向晚知道为什么,因为她刚刚拿百里佟威胁过她。
小翡最恨别人拿百里佟威胁她,沒人能在她面前诋毁或者威胁百里佟,如果这里不是站了一堆警、察,只怕林向晚现在的下场比钟昆还要惨。
“你伤了钟昆,差点要了他的命,我能问一下,这到底是为什么?”
林向晚可不怕她,百里佟低三下四求她帮忙的时候,小翡还不知道在哪儿窝着呢,就算她是百里佟选出的族长又怎样,想跟她面前耀武扬威,等百里佟死了再说吧。
“这跟你无关。”小翡面无表情的回答。“你又不是钟家人,沒资格审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