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今天的第二更)
人和灵兽,并无不同,所以,灵兽吃人肉,就跟人吃灵兽的肉一样,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高志豪在心里,努力的这么说服着自己,试图让自己能够接受,白板吃人肉,而且,还吃得这么香,这么高兴……其实,是一种再正常不过了的现象,就像,咳,他们平常里,吃猪肉一样!
但想是这么想着,说服,也是这么说服这,一种本能产生的恶心感觉,还是让高志豪有些犯呕。
“在有契约灵兽这种事情之前,确切的说,是洪荒时候,人类无力修行法术的时候,大部分的灵兽,都是以人为食的,直到有一天,雄踞西南的洪荒巨兽,爱上了一个人类的女子,它原本的口粮。”
江乘风笑着从自己的幻袋里拿出了一张金帛,展开来,送到了高志豪的面前,就好像他说的这个“故事”,真的就是随口一提的过往,并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一般,“据说,现在的修仙者,都是那只洪荒巨兽的后代,它迎娶的那个女子,跟它共度了九百多年,最终,因不愿留下它自己在世间孤独,而放弃了飞仙,再入轮回,那洪荒巨兽也许诺了她,等她千年,待她再世为人,还与她相守……这是你爷爷年轻的时候,跟我们单狐山灵狐一族缔结的契约,来,你看一下,咱们商议商议修订事宜。”
“后来呢?那洪荒巨兽,等到它深爱的女子了么?”
相较于这张江乘风递来的契约金帛,高志豪倒是对他“随口”提起的,那洪荒巨兽与人类女子的恋情,更感兴趣一些,“他们是一起飞仙了,还是仍在一千年相聚,一千年分离的相守?”
“据说,经历了若干次的分离之后,那洪荒巨兽终于再也忍受不了,看着所爱之人一次又一次的亡故,掏了自己的内丹出来,跟随那女子,一同轮回去了。”
见高志豪竟是对这“故事”颇感兴趣,江乘风不禁勾唇一笑,告诉了他,自己所知的一切,“那洪荒巨兽,名唤云兽,它的内丹,就是传说中的,居于五行巅峰的金灵丹,金属性的灵兽吃了它,能在三日之内,晋升为金属性的神兽,厉害无比。”
云兽内丹。
这个概念,让高志豪微微一滞。
那不就是昨天晚上,他从高向晨那里得来,送给小貔吃掉的那颗金珠子么?!
这……这是不是有些,太巧了点儿?
“据说啊,那云兽死前,用自己的内丹,跟一个什么神仙做了交易,用自己的亿年修行,换生生世世,与所爱之人相守。”
江乘风说完了这一句,稍稍沉默了一下,少顷,轻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高志豪,“有人说,人与灵兽,终究殊途,我却不这么以为……我觉得,这世上的确是有一种眷顾,是值得……呵呵,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想不顾一切,与之相守的那人,眼里,却没有我的半寸位置,我……”
“世事无常,何处寻万般如意,江掌柜,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勉强的好。”
高志豪并不是个喜欢打听旁人家长里短的人,所以,对江乘风的“家事”,也就无意探知,伸手,自他的手里接过那张写在了金帛上的契约,埋头细读了起来。
契约并不长,总共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字,契约上说,高向晨与单狐山灵狐一族缔约,此后五百年,共用方圆八百里土地,和平相处,高家子弟优先与灵狐族子嗣缔约,翔龙镇每年,给灵狐族提供八百颗灵兽丹,作为奉养。
依契约上所写的日期,还有三天,这契约就该终结了,而高向晨驾鹤之前,却没有跟他提起过这事儿。
“江掌柜觉得,这份契约上面,有什么地方需要更改么?如果没有,咱们就再拟一份一模一样的出来,把日期向后延长五百年,如何?”
已经沿用了五百年的契约,没有重大变故,于理,没有必要更改,高志豪抬头看向了江乘风,跟他说出了自己的建议,“爷爷他……”
“发你的春秋大梦去!一群死不要脸的狐狸!从今以后,你们休想再从翔龙镇,得到半颗的灵兽丹!”
不及江乘风说话,一个带着恼怒的声音,便从远处传来,众人讶异的回头,便见着高鹏飞,高向晨的长子,高静清和高静楚的爹,腿上贴了增力符,飞驰而至,“吃着我们奉养的灵兽丹,享着我们对你们子嗣的抚育,却不懂知恩图报,有敌在前,弃主叛变,还好意思在这里说,要跟我们继续缔约!这个杂种,代表不了翔龙镇高家!你要跟他缔约,滚出翔龙镇缔去!”
在家里听说,晨起出门儿时候,还好好儿的两个儿子,突然就都死了,高鹏飞这向来不讲理的人,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把所有不对,全归结到了高志豪这个“外人”身上……匆忙赶来,准备给儿子收尸报仇,却发现自己儿子的尸身,已被一群灵狐分食,灵狐族的话语人,在跟高志豪两人商议缔约事宜,全没把他这个高家的长子放在眼里!
人在愤怒的时候,是容易没有理智的。
没有理智的人,口不择言,做事不顾后果,都是再正常不过。
这会儿的高鹏飞,就是如此。
“哦?你这意思是,以后,除了高志豪和他的子嗣,其他人,都不再与单狐山灵狐一族缔约了?”
江乘风肯让自己的宗族与人类缔约,本就是为了顾全高向晨这故友的面子,契约上所写的,每年五百颗灵兽丹,更只是高向晨非要加上去“聊表谢意”的,并非江乘风自己提出。
确切的说,单以他江乘风的个人意愿,他是不愿意让自己的族人,跟不是余乐水后代的高家子孙缔约的!
这自以为是的高鹏飞,可以说,来的正是时候,说的这话,也是正和它意!
“如此甚好!”
不及有人反应,江乘风便以人眼难见的速度,飞快的撕毁了从高志豪手里接回的契约,然后,仰天一啸,用自己的气,对全世界宣告了一句:单狐山灵狐一族,与翔龙镇高家,契约终止,所有族中子嗣,三日内回山,违者,逐出宗族!</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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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灵兽,并无不同,所以,灵兽吃人肉,就跟人吃灵兽的肉一样,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高志豪在心里,努力的这么说服着自己,试图让自己能够接受,白板吃人肉,而且,还吃得这么香,这么高兴……其实,是一种再正常不过了的现象,就像,咳,他们平常里,吃猪肉一样!
但想是这么想着,说服,也是这么说服这,一种本能产生的恶心感觉,还是让高志豪有些犯呕。
“在有契约灵兽这种事情之前,确切的说,是洪荒时候,人类无力修行法术的时候,大部分的灵兽,都是以人为食的,直到有一天,雄踞西南的洪荒巨兽,爱上了一个人类的女子,它原本的口粮。”
江乘风笑着从自己的幻袋里拿出了一张金帛,展开来,送到了高志豪的面前,就好像他说的这个“故事”,真的就是随口一提的过往,并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一般,“据说,现在的修仙者,都是那只洪荒巨兽的后代,它迎娶的那个女子,跟它共度了九百多年,最终,因不愿留下它自己在世间孤独,而放弃了飞仙,再入轮回,那洪荒巨兽也许诺了她,等她千年,待她再世为人,还与她相守……这是你爷爷年轻的时候,跟我们单狐山灵狐一族缔结的契约,来,你看一下,咱们商议商议修订事宜。”
“后来呢?那洪荒巨兽,等到它深爱的女子了么?”
相较于这张江乘风递来的契约金帛,高志豪倒是对他“随口”提起的,那洪荒巨兽与人类女子的恋情,更感兴趣一些,“他们是一起飞仙了,还是仍在一千年相聚,一千年分离的相守?”
“据说,经历了若干次的分离之后,那洪荒巨兽终于再也忍受不了,看着所爱之人一次又一次的亡故,掏了自己的内丹出来,跟随那女子,一同轮回去了。”
见高志豪竟是对这“故事”颇感兴趣,江乘风不禁勾唇一笑,告诉了他,自己所知的一切,“那洪荒巨兽,名唤云兽,它的内丹,就是传说中的,居于五行巅峰的金灵丹,金属性的灵兽吃了它,能在三日之内,晋升为金属性的神兽,厉害无比。”
云兽内丹。
这个概念,让高志豪微微一滞。
那不就是昨天晚上,他从高向晨那里得来,送给小貔吃掉的那颗金珠子么?!
这……这是不是有些,太巧了点儿?
“据说啊,那云兽死前,用自己的内丹,跟一个什么神仙做了交易,用自己的亿年修行,换生生世世,与所爱之人相守。”
江乘风说完了这一句,稍稍沉默了一下,少顷,轻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高志豪,“有人说,人与灵兽,终究殊途,我却不这么以为……我觉得,这世上的确是有一种眷顾,是值得……呵呵,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想不顾一切,与之相守的那人,眼里,却没有我的半寸位置,我……”
“世事无常,何处寻万般如意,江掌柜,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勉强的好。”
高志豪并不是个喜欢打听旁人家长里短的人,所以,对江乘风的“家事”,也就无意探知,伸手,自他的手里接过那张写在了金帛上的契约,埋头细读了起来。
契约并不长,总共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字,契约上说,高向晨与单狐山灵狐一族缔约,此后五百年,共用方圆八百里土地,和平相处,高家子弟优先与灵狐族子嗣缔约,翔龙镇每年,给灵狐族提供八百颗灵兽丹,作为奉养。
依契约上所写的日期,还有三天,这契约就该终结了,而高向晨驾鹤之前,却没有跟他提起过这事儿。
“江掌柜觉得,这份契约上面,有什么地方需要更改么?如果没有,咱们就再拟一份一模一样的出来,把日期向后延长五百年,如何?”
已经沿用了五百年的契约,没有重大变故,于理,没有必要更改,高志豪抬头看向了江乘风,跟他说出了自己的建议,“爷爷他……”
“发你的春秋大梦去!一群死不要脸的狐狸!从今以后,你们休想再从翔龙镇,得到半颗的灵兽丹!”
不及江乘风说话,一个带着恼怒的声音,便从远处传来,众人讶异的回头,便见着高鹏飞,高向晨的长子,高静清和高静楚的爹,腿上贴了增力符,飞驰而至,“吃着我们奉养的灵兽丹,享着我们对你们子嗣的抚育,却不懂知恩图报,有敌在前,弃主叛变,还好意思在这里说,要跟我们继续缔约!这个杂种,代表不了翔龙镇高家!你要跟他缔约,滚出翔龙镇缔去!”
在家里听说,晨起出门儿时候,还好好儿的两个儿子,突然就都死了,高鹏飞这向来不讲理的人,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把所有不对,全归结到了高志豪这个“外人”身上……匆忙赶来,准备给儿子收尸报仇,却发现自己儿子的尸身,已被一群灵狐分食,灵狐族的话语人,在跟高志豪两人商议缔约事宜,全没把他这个高家的长子放在眼里!
人在愤怒的时候,是容易没有理智的。
没有理智的人,口不择言,做事不顾后果,都是再正常不过。
这会儿的高鹏飞,就是如此。
“哦?你这意思是,以后,除了高志豪和他的子嗣,其他人,都不再与单狐山灵狐一族缔约了?”
江乘风肯让自己的宗族与人类缔约,本就是为了顾全高向晨这故友的面子,契约上所写的,每年五百颗灵兽丹,更只是高向晨非要加上去“聊表谢意”的,并非江乘风自己提出。
确切的说,单以他江乘风的个人意愿,他是不愿意让自己的族人,跟不是余乐水后代的高家子孙缔约的!
这自以为是的高鹏飞,可以说,来的正是时候,说的这话,也是正和它意!
“如此甚好!”
不及有人反应,江乘风便以人眼难见的速度,飞快的撕毁了从高志豪手里接回的契约,然后,仰天一啸,用自己的气,对全世界宣告了一句:单狐山灵狐一族,与翔龙镇高家,契约终止,所有族中子嗣,三日内回山,违者,逐出宗族!</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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