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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掌柜的,这么多,咱们可怎么背回去啊?”

    高志豪的力气,微段是毫不怀疑的,但这么多一人高的柴火堆,只他们两人,可没法儿背得下,“要不,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找辆大车来?”

    “不急,等会儿白板过来,就能拿得下了。”

    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大约的计算了一下白板那吃货的办事效率,高志豪便伸了个懒腰,就地坐了下来,“我舅爷爷派你们来我身边儿帮忙,他那边儿的人手,还能够用罢?他也太客气了,我就开个小铺面,做点小生意,哪就至于,让他这么兴师动众的……”

    在微段想来,高志豪这么一个厉害的人,养得灵兽,定然也该是你厉害的,像白板那个样子的,除了会说人话之外,怎么看都是只小白狗,充其量,也就勉强能算是只小狼崽儿的家伙,怎么衬得上他?刚才,是碍于高志豪对它的宠溺,一直没好意思问,这会儿,听高志豪说,它来了,就能拿得下这么一大堆的柴火,微段便本能的猜测,它是可以变化成牛那么大个儿的一只,跟高志豪一样,力大无穷的存在了。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像微段这样军旅出身,需要一直压抑着自己好奇心的人,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够得闲,可以凭着自己的喜欢问东问西,哪还能沉得住气?

    “掌柜的放心!主子那里,人手多得多,不差我们两个!”

    回应了一句高志豪的话,微段便趁着白板还没来的档儿,跟他打探起了白板的品种来。

    他打过几十场仗,也见过上百种灵兽,但,像白板这样的,可以变大,也可以缩小的,别说是看见,就是听,都是从没听说过的,“掌柜的,你养得那个,白板,是个什么品种的灵兽啊?我以前,可没听人说,有什么灵兽,是可大可小的呢……一定是非常厉害,非常稀有的品种罢?”

    “那可不!本大人,可是会成为将来,天下第一灵兽的存在!你这种市井小民,怎么可能听说过!”

    未及高志豪回答,白板就以变大的形态,离弦的箭一般,从不知什么地方窜了出来,直直的扑向了高志豪,完全忘了,现在的它,不是寻常时候的小狗,体重加冲力,足足够撞翻一辆牛车。

    常年“养家生涯”,练就了高志豪的下盘沉稳,被白板这么猛得一扑,也只是往后倒退了半步,就重新稳住身形,站直起了身来。

    而白板……

    因为体型过大,没法儿趁机钻进高志豪的衣襟里去,而身体没了支撑点,慢慢的,以人眼可见的速度,像张脱了绳儿的挂画似的,顺着高志豪的前襟儿,哧溜溜的滑了下来。

    “你这么逗/逼,你爹娘知道么?”

    鄙视的看了一眼白板,高志豪一边调侃着它,一边在它将要滑到地上的前一刻,用手臂架住了它两条前腿的腋下,把它抱了起来,“还好你扑得是我,这要是扑上蝶语,还不得把她给扑倒摔坏了!”

    “我就是知道……知道你能接得住我,才这么扑你的!这要是蝶语姑娘,我才不舍得!”

    被高志豪这么一挤兑,白板的脸,顿时就垮了下来,然后,孩子气的撇了撇嘴,坚决不承认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你砍好柴了没有?蝶语姑娘做的早饭,可是马上就要熟了!而且,恩,我也饿了!”

    在微段讶异的目光下,高志豪把之前砍好,绑成捆的柴火统统塞进了白板的幻袋里面,见还没能装满,就又转身,劈里啪啦的砍了五六棵树,掰成柴火大小,继续往里面装了起来,一边装,还顺嘴跟白板问了一句,“你这进化了之后,幻袋也变大了呢?”

    “是以前的三个大了,你尽管装罢!”

    白板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回了高志豪一声儿,就又把话题换回了吃上,“蝶语姑娘昨天跟我说,有一种叫棉花糖的东西,很是好吃,一会儿,回去的路上,你买两个,给我一个,给蝶语姑娘一个,怎么样?”

    对白板,高志豪向来纵容,尤其是,他力所能及的时候。

    当然,如果换做是以前,他没钱的时候,白板也不会跟他提,这么“过分”的要求。

    “我要拎柴火,腾不出手来,给,十个铜子儿的零花钱,能买到几个,看你自己本事。”

    一个棉花糖,市价是一个铜子儿,高志豪给了白板十个铜子儿,言外之意,它就是砍不了价儿,也可以买十个回去打牙祭,“不准吃撑了,不好好吃饭的话,可别怪我以后都不给你零花钱了。”

    装满白板的幻袋,把变回了小狗模样的白板抱起来,放到肩上,高志豪一手拎起一捆柴火,就准备下山。

    见高志豪准备要走了,微段也忙上前去,费力的搬起了,明显是比高志豪拎得那两捆小得多的柴火,紧张的跟上了他的脚步……这两捆柴火,捆得可真够实诚,论份量,可比上战场时候,穿着的那身儿铠甲沉得多了!

    我是受主子吩咐,来给小小少爷帮忙的,可不能落了主子的面子。

    在心里自言自语了一句,微段屏住一口气,加快步子,往已经轻轻松松的走出去了十几米的高志豪追去。

    一路上,拎着两大捆柴火,扛着白板的高志豪停了三停,让白板称心如意的买下了两个大个儿棉花糖,两串糖葫芦,两只糖人儿,呃,不对,是糖白板。

    微段也是趁机歇了三歇,勉强缓过点儿劲儿来,没至于栽倒在地上,丢人现眼。

    走到铺子门口,高志豪稍稍迟疑了一下儿,转身,直奔后院儿的门而去,没上铺子门口儿的木制台阶。

    高志豪的举动,让微段滞愣了一下儿,但稍稍一琢磨,他就想明白了,高志豪这么做的因由……木制的台阶,能承受的重压是有限的,像他这样,身上背了二十多棵树的份量,走上去,不塌了才怪!

    小小少爷,不止是力大无穷,连心思,都这么细腻,啧,真不愧是有他家主子血统的!

    就是与众不同!

    把所有柴火都劈成方便烧的手掌大小,码放到院子一角,高志豪才在丹房里炼上了两炉丹药,留下白板指挥微段添柴看火,自己回返翔龙镇,去搬另外两只新买的丹炉,常蝶语没了事做,就搬了个凳子,在丹房里坐了,给白板缝起答应做给它当生辰礼物的软垫子来,顺带着,跟微段聊起了家长。

    常蝶语是风城里的第一美人,即便只是在那里坐着做针线,也会让人觉得养眼,不过,微段这知道高志豪身世的人,却是清楚至极,什么人能看,什么话能说,什么事能做……跟常蝶语装痴卖傻起来,逼真的让人瞧不出半点儿底细,尤其是他家主子,高志豪的舅爷爷的身份……

    微段想得很简单,高志豪跟常蝶语还没有成亲,高志豪没有把身份告诉常蝶语,定然有自己的理由,至于,这理由是什么,他一个听话做事的,没必要,也不应该去问,或者胡乱猜度。

    水落石出终有日,不需闲人妄多言。

    这句话,是他家主子说的,他一直铭记于心。

    当然,微段做梦都没想到的是,高志豪没有告诉常蝶语,他身份的因由,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晓!

    高志豪往返一趟,从翔龙镇里搬回了新买的两只丹炉,到铺子里时,刚好就看到常蝶语给白板做好了软垫子,白板开心的腻在了上面蹭来蹭去。

    “你这家伙,澡也不洗一个,就往垫子上蹭,弄脏了,可别无赖的缠着蝶语帮你洗!”

    放下自己抱在怀里的两个丹炉,高志豪笑着弯腰,揉了一把白板的脑袋,转眼看向常蝶语的时候,目光里,尽是温暖爱意,“累不累?”

    “就一点儿针线活儿,那就至于累着了,我又不是纸扎的。”

    笑着回了高志豪一句,常蝶语的笑里,满载了见他的欣喜,“一会儿,吃过了午饭,分装完了丹药,我给你量个尺寸……做两身儿衣裳……”

    说起要帮高志豪量尺寸,常蝶语的脸稍稍红了一下儿,轻咽口唾沫,低头,看向了正在软垫子上打滚儿的白板,不给高志豪发现,她是在害羞,“我的意思是,是说,一会儿,你把外袍脱下来,我量,量个尺寸,回去就能比着做了!”

    “不着急做。”

    从小受惯了他娘亲“摧残”的高志豪,真是喜欢死了常蝶语的这温柔贤惠,心里高兴就差要一蹦三尺高了,脸面上,还是故作镇定,“这几天,我多炼点儿丹药,咱们分装好,就可以开业了,七八天后,是翔龙镇的比武大会,镇里的丹药铺子老板家有儿子参加比武,八成儿,是要歇业的,届时……”

    高志豪向来不喜欢把话说满,尤其是他也不能确定,只凭着经验猜测的事。

    之前,他跟常蝶语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就已经顺路察看了风城的诸多丹药铺子,比较大的两家,是太和堂和敬文堂,太和堂,是翔龙镇太和堂的分号,比武期间,应该是不会开门的,而敬文堂,则是以卖各种名贵丹药为主,五十两银子以下的丹药,压根儿就不卖,比较小的那几家,官宦子弟使钱砸起来的,丹药的存量都比较小,大多是随收随卖,想要丹药的人,进去议个价,两方都谈妥了,就交些定钱给掌柜的,挂个牌子在店里,写明要收购丹药的品种和数量,待交易完成了,再额外付给掌柜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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