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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绝谷岁月

    春去秋来,夏走冬至,岁月如梭,光阴似箭。

    似乎时间之神罗诺斯只眨了一下眼睛,神圣历就翻到了2016年的新年。

    当新年的钟声响彻整个罗奈歌城的时候,今夜,欢声如潮,今宵,无眠。

    在欢声雷动的罗来歌城,在玫瑰花园广场的正前方,有一座庞大的府邸却静悄悄的,弥漫着一股愁云惨雾,在整个喧嚣的罗奈歌城,显得格格不入。

    斯德曼公爵府的正堂,依旧一身小老头装扮的老奎奴,向着修斯特尔公爵缓缓跪下,向着他侍奉的最后一位家主,行了最后一礼。

    老修斯特尔梳的油亮的头发上,难于掩饰那根根白丝,显得愈发苍老,他朝着老奎奴摆了摆手,“回去吧,如果府里有什么你看得上眼的东西,尽管拿,全都带走。”老公爵说着,为了掩饰眼的伤感,悄悄侧身。

    一阵青烟过后,老奎奴已经完成了血族变身,他把巨大蝠翼收到身后,银色面具下的半张脸是清冷和桀骜,他向着老公爵的背影优雅的低头以礼:“梵卓族亲王奎奴,拜别修斯特特尔公爵!”

    说完这位血族亲王,后退着走出正堂,在一众护卫和侍女诧异的眼神,他张开超过十二米的金边蝠翼冲天而起,在罗奈歌的上空盘旋一圈后,悬停在皇宫门前巨大的华表正上方,长而厚重的蝠翼遮挡了月光。

    “嗷…..嗷…..嗷…..”

    他仰天怒吼三声,饱含怨恨和怒气的声音压过了罗奈歌城所有的喧嚣,人们屏住呼吸惶恐的注视着天空那邪恶的存在,并悄悄转过身体向着央大教堂所在的方向,在心里祈祷。

    下一刻,空的血族亲王奎奴,似乎感受到了人们心里的良好愿望,他巨大的蝠翼一展,整个身体笔直的向着帝国央大教堂的标志建筑,钟楼撞去。

    一阵“轰隆”的巨响,整个罗奈歌城似乎都晃荡了一下,人们只看到央大教堂升起了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当尘埃散尽,那高达百米,矗立了尽千年的钟楼已经成为了历史。

    血族亲王奎奴肆无忌惮的在罗奈歌上空再次遨游一圈,最后停在斯德曼公爵府上空,直到他清晰的看到站立在庭院的老公爵落寞的脸上,展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后,他才像一颗黑色的流星一样,在月华向着南方疾飞而去。

    那里….是他阔别了四百年的家乡。

    正坐在高台上,欣赏满城歌舞的尤钦茨陛下,枯槁的脸上满是寥落,轻声自语道:“他走了!”

    坐在尤钦茨身边的帝国监察院院长,魅修一脸遗憾跟着叹道:“是啊,他走了,都没来的及跟他打一架。”

    传闻,帝国第一骑士早已逝去多年,但是却没有人知道,帝国第一骑士一直陪伴在皇帝左右。更没有人把精通职的魅修跟帝国第一骑士联系起来。

    帝国第一骑士,代表的是帝国最强大的存在。因为魅修的存在,尤钦茨陛下在血玫瑰高飒快要打到比利犹斯山口的时候,仍然还有闲情逸致撇开京都重地跑去度假,笑看两个皇在京都胡作非为。

    在这几年,美尼德帝国年轻一代英雄辈出,血玫瑰高飒死后,凯特和艾弗雷以及随后赶去的坦斯汀,在道拉斯的战场,各领一军不断攻城拔寨,收复失地大放异彩,更难得的是,这三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都在战斗突破了级的门槛,达到了十级的高度,他们接近圣域,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已经是帝国新的英雄,他们,是每一个少女的梦情人。

    尽管这样,他们仍然没有受到尤钦茨陛下的青睐,受封为帝国骑士。

    帝国骑士,因为帝国第四骑士乌尔萨以及帝国最大的水货骑士——第骑士格里菲利的原因,已经成了一个笑话。

    他们的英雄事迹,已经快被帝国百姓遗忘。

    历史,不但擅于埋藏真相,也擅于埋没英雄。

    .....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历史,总是喜欢无数次的重演。

    当美尼德帝国的三颗耀眼的新星在道拉斯平原上闪耀的时候,奥苏帝国也有一支,那是一支玫瑰。

    血玫瑰康朵。

    这位一回到奥苏帝国,就被唐冯家族指定为继承人,同时掌管了血玫瑰军团的女人,顺着父亲曾经走过的路,杀回了道拉斯的战场,血玫瑰在她的率领下,迂回穿插,左冲右突,虽然不免丢城失地,但却挽救了奥苏帝国其他兵团覆灭了命运,同时她的指挥能力也得到了奥苏帝国其他将领认可。

    但是有谁知道,她那冷酷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一颗无时无刻不在牵挂和焦虑的心,她甚至不止一次想丢下兵团,前往比利犹斯山脉深处寻找失踪了四年的爱人。

    凯特和艾弗雷不止一次的遭遇到领军的康朵,但是他们都很默契的错身而过,每一次面对康朵迫切的眼神,他们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们知道康朵的眼神代表着什么,康朵,也知道他们摇头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她的爱人依然没有消息。

    每一个夜晚,她都会抚琴弹奏那首“十面埋伏”,当曲终时,相思却更浓,她叹道:“格里,你在哪儿呀,我都快记不住你的样了….”

    是啊,格里菲利他在那里呢?

    他在一个绝谷内。

    绝谷其实不绝,除了南北两方都是高耸如云无法逾越的绝壁外,东西方都是一望无垠的山岭和森林,绝的是这片峡谷两头的野兽。

    当格里菲力一头走进这个四季如春的峡谷后,发现这里不论是野果还是根茎都充足甜美,看着奈何淘气的抱着一颗栗树死活不走的样,还有什么理由不让他在这里多停留几天呢。

    等奈何尝遍了这个峡谷内所有的果实根茎,以及在食物充足时本没有必要去尝的蚂蚁和树虫后,已经过去了二天,他们也终于把二个时辰就可以走完的峡谷走到了尽头。

    但他们又不得不回头,因为奈何提醒格里菲利东面的谷口有一只强大的未知生物,至少那一刻是未知。

    等她们又经过了两天的‘跋涉’,当然,奈何又把峡谷内可以吃的重新尝试了一边,回到西方时,奈何又提醒格里菲利,刚刚有一只强大的野兽迁徙到她们进峡谷的路上…..

    格里菲利顿时很无语的看着奈何,她正在一大堆果挑肥拣瘦——很好,面对食物她已经学会了挑剔。

    更让格里菲利郁闷的是,这一路上奈何貌似毫无攻击力,当然,迟缓、虚弱、毒、混乱等等这些负面法术倒是信手掂来,问题是这些负面法术如果施展在一只蚂蚁或者树虫上倒是可以让他们立刻倒毙,但是遇到精神力稍微强壮点的野兽,这些法术都会被无情的豁免掉。

    说到底,是奈何的灵魂本体太虚弱了,上次对付维特斯的灵魂咒法‘律令’,已经耗去了她超过一半的灵魂力,而她每天从格里菲利身体上吸取的灵魂力,只够保持她幻化成虚影存在于这个世界。

    再无办法可想的格里菲利,干脆在峡谷段靠崖壁的地方,寻了个隐蔽点的凹处住了下来,砍断几根小树打起一个简易的棚,再寻来干草或者枯铺在潮湿的地上,这就是他们的家了,当然,格里菲利第一时间把水仙花栽在了他们“家”门口。

    当晚刚过午夜,正在酣睡的格里菲利就被奈何摇醒,他把脑袋伸到被枝掩护了严严实实的棚外面瞅了瞅,被光滑的石壁折射进来的月华,映在清风摇曳的峡谷内,给人一种空谷幽兰的恬静,用俗话说就是夜色很美。

    格里菲利刚准备缩回头训奈何胡闹,这时一片阴影由西面的谷口低空飞了进来,他刚准备屏住呼吸,忽然一阵灰色的雾气从头到脚把他笼罩起来,然后他发现自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这就是奈何的虚弱术,降低格里菲利的生命气息,可以消弱强大生物对他的感知。

    随着距离的拉进,阴影很快在格里菲利的眼清晰起来,这一个头顶鸡冠,身体如双足飞龙,尾如蛇的怪物,它的身体全长超过五米,它有着一对肉翼,没有羽毛,全身上下都覆满了鳞片,当它在格里菲利对面山崖旁的水潭边站定的时候,它的身高足有儿米,这让格里菲利万分庆幸,幸好没有把家安在水潭边。

    这是一只成年期的鸡蛇,传说它们是被蛇族女妖美杜莎祝福过的生物,因而它们可以用眼睛发出‘石化之光’,而它嘴巴则可以发出炽烈的火焰,同时它的近身搏击也很强悍,它锋利的爪和蛇尾上都含有剧毒。

    鸡蛇先是警惕望了望,在喉咙里发出几声“咕咕…”声后,才小心的低头饮起水来,这之间它不时抬头警惕的看着峡谷东方,显然它也发现了那里有强大的存在,因而忽略了它侧方的格里菲利。

    等鸡蛇饮完水飞走后,格里菲利才悄悄的缩进棚里,他决定了,除非鸡蛇主动搬走,要不然他就跟奈何在这里住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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