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冲锋在后 逃跑在前
帐篷外,长枪林立,铁盾成墙,一个个骑士伫立在战马上岿然不动,神情肃穆,绽放出淡淡的萧杀之气。
只看的格里菲利热血沸腾,在心里想道,这种场面的群架,打起来肯定刺激。不管是前世作为一个混混大哥,还是今生作为一个带领了2000人骑兵纵队的将领,对他来说,这都是在打群架,无非是场面大点小点的区别。
“对了,我们现在合在一起还有多少部下。”格里菲利跃上一个家族护卫牵来的战马,和卡特并骑向前。
“我们这几天损失很小,两个纵队合在一起有3500人。”凯特如是答道。
格里菲利忍不住的心疼起来,战争开始后他们一直吊在最后浑水摸鱼,如果不是昨晚那场莫名其妙的遭遇战,他们的部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在这类大型战役,个人的实力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众多的部下,才是将领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美尼德帝国的军队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直接冠名的军团,如沧澜军团、紫荆花骑士团,这种军团一般战斗力很强,属于帝国主力军团。
还有一种是以数字为代号的军团,这类军团一般都是在战争发生后临时组建的,兵力来源主要是贵族的私兵,招收的平民新兵,以及囚犯。这种兵团一般满员才两万人,与主力军团的五万人相去甚远。
但是不管那类军团,都划分为十个纵队,凯特和格里菲利的骑兵纵队,各有2000个骑兵,昨日一役就去了八分之一,如何让格里菲利不心疼。
“该死的高飒,要是让我碰到了..”格里菲利跟在凯特身边,在嘴里诅咒着血玫瑰军团的军团长,有着屠夫之名的高飒,见旁边的凯特望了回来,眼神颇具玩味,连忙改口道:“现在我们确实不是他的对手,嗯…碰到了还是赶紧跑吧。”
高飒,在奥苏帝国他是不败的传说,是军的战神,是所有军人心目的精神领袖。在出征前美尼德帝国皇帝就许下重诺:如果那位勇士能杀死高飒,将被封为帝国第骑士。并有这样的传闻:皇帝陛下曾私下里向一些大臣表示,如果割下高飒头颅的是一位贵族骑士,他将豪不吝啬的把自己最心爱的柯菲妮公主嫁给他。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传闻,在帝国主力兵团出征后,为了能够迎娶柯菲妮公主,后方的贵族们纷纷把家族的弟送上了战场,这才有了这么多的杂牌骑兵团。
一想起有着罗奈歌的月亮美誉的索菲亚,格里菲利就忍不住的血脉贲张,恨不得立刻把高飒千刀万剐。当然,这是格里菲利身体里的本性,而非发自灵魂的渴望。
“红颜祸水!”承载着另一具灵魂的格里菲利,再不奢望去靠近那些万众瞩目的女人。
至于帝国第骑士,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够摘取这个称谓确实是莫大的荣耀。格里菲利运起了斗气,代表介级战士的青灰色光茫瞬间将他整具身体包裹,看着这刚刚能够外放的浅薄斗气,格里菲利忍不住的自嘲道:“第骑士,离我太过遥远,还是先考虑保命吧!”
见凯特又望了过来,眼神好笑,格里菲利知道自己又在丢人现眼,赶紧停止了斗气的运转。
第、第十、第十二,都是配备了战马的杂牌骑兵团,五万多人挤在一起往那儿一站,鲜衣亮马,旗帜招展,一看之下倒也很有一股唬人的气势,只是实力参差不齐,纪律散漫的更不消说,如果说非要从他们身上找寻一点战士的样,那就是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有一股历经杀戮过后的狰狞。
“妈的,一群纸老虎。”格里菲利暗骂了一句后,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因为我们骑兵团现在人数最少,被他们夹在了间,金森那个蠢货,都不知道抗辩一句。”凯特说着望向了东方。
格里菲利顺着凯特的目光看去,但见数百的军旗,一面巨大的黑底星辰旗格外惹眼,旗帜下一个身穿白银甲的将领,虽只是惊鸿一瞥后就被其他的人影挡住了视线,却也足够格里菲利看出她的性别了。
“怎么会是一个女人?她谁呀?”格里菲利惊讶道。
“南疆统帅乌尔萨的独女康朵,”凯特说着又往那里看了几眼,显然也是只听其名未见其面。
康朵,芳龄二十,一个本该娇生惯养,享受万千恩宠的元帅独女,偏偏不爱红装爱武装,据说十七岁就跨进了高阶战士的门槛,现在更是传闻已经达到了高阶战士的顶峰....当凯特说出康朵的名字后,一连串的信息瞬间在格里菲利的脑海浮起,这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可以这么说,以前的格里菲利对于京都的名门之女大多了如指掌,可见他是多么的饥色。
只是乌尔萨常年携女征战于沙场,对于康朵,格里菲利如同凯特一样,也是没见过面的。
“如果不是康朵带着帅旗亲自坐镇,你以为打着逃跑心思的就我们俩个?”凯特这倒是说的实话,贪生怕死是贵族的通病,上战场只是做做样,谁愿意去跟敌方主力拼命?
“舍不得孩套不到狼,乌尔萨个狗娘养的,算你狠。”格里菲利骂了一句后,对凯特说,“等会我们尽量拖在后面...”
话没说完,帅旗下传出了起征的号角,嘹亮、浑厚、远。一声声号角此起彼伏连成一片,鼓舞着战士们止不住的策马前行,一开始还是小跑,拉开距离后就是万马奔腾,蹄声如雷,仿佛天地为之撼动。
道拉斯平原上,一团乌云急速散开后,变成一条条平行的黑线,像一道道滚涌的波涛,奔腾向前,无可抵挡。
此情此景,沉溺在声势的战士们不由得豪情万丈,热血飞扬,那还记得他们是杂牌军,那还记得...逃跑。
此刻刚好策马站在阵列前的格里菲利别说逃跑,就是想要减速拖后,也会被后方的战马撞到,他此刻只能哀叹一声,道一句人在沙场身不由己啊!
行不多时,但见前方人影憧憧,喊杀震天,正是先行的沧澜军团的骑兵与血玫瑰接上了火,正在格里菲利暗自为沧澜没有让他们独自面对血玫瑰而庆幸的时候,前面的沧澜军团旗一摇,正在厮杀的沧澜骑兵忽然向两边散开,迅速脱离战场,将第、第十、第十二骑兵团组成的联军,整个暴露在血玫瑰的正面。
血玫瑰毕竟是享誉大陆的军团,他的骑兵尾随着沧澜的骑兵追向两翼,后面重装步兵挺身向前,转眼间凭借手的拒马枪和铁盾,摆成了一个坚固的钢铁堡垒。
长达五米的拒马枪从盾牌上伸出,斜指向天,乌黑锋利的枪尖,在炙热的阳光下,散发着森森寒意。
面对突袭后依旧岿然不动的血玫瑰,联军的骑兵们这个时候终于想起了自己是徒有声势杂牌军,他们开胆寒了,胆怯了,他们胯下的战马很是知心贴意,顺从主人的心情开始减速。
前面的骑兵减速了,后面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就撞在了前方的人马上,战斗还没开始,联军就已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格里菲利现在更是有苦说不出,退无可退,出了前方,到处都是骑兵,想往两边冲连马头都拨不动,这时心里不由暗自后悔,出发的时候万不该跑到前方来瞅热闹。
“避开正面,从他们的两翼杀进去!”眼看就要与对方的重步兵相撞了,这时一个嘹亮的女声响起,在嘈杂的战场上,清晰的传入了每一个己方战士的耳,这是康朵凭借着自己深厚的斗气吼出来的。
这个声音,对格里菲利来说,无异于天籁之音,逃跑的机会来了。
差点被两边的骑兵夹死了的格里菲利,见身边的空间在康朵喊出一句后变得豁然开朗,顿时与凯特默契的互换了一个眼神,卡特同样用裹夹着斗气的声音冲着身后的部下喊道:“跟着我们俩冲,不许掉队。”
格里菲利一马当先向着西南冲去,这样本该他们最先与敌方接触,现在变成了最后。不过,格里菲利压根就没想过去跟血玫瑰的战士拼命。
两侧的第第十骑兵团最先与血玫瑰接触,他们高声喊杀着冲进敌方阵列,如同浪浪波涛撞击在磬石上,久经**后注定躺尸沙场,绽放出一刹的峥嵘,最后为道拉斯的天空增添了一抹艳丽的红。
格里菲利无心去鸣唱战争的悲壮,也没时间没心没肺的去嘲笑战友的无知量力,他与凯特领着本部骑兵一冲出正面战场,立刻折向正西,就这样逃之夭夭,可谓一个干净利落...
只看的格里菲利热血沸腾,在心里想道,这种场面的群架,打起来肯定刺激。不管是前世作为一个混混大哥,还是今生作为一个带领了2000人骑兵纵队的将领,对他来说,这都是在打群架,无非是场面大点小点的区别。
“对了,我们现在合在一起还有多少部下。”格里菲利跃上一个家族护卫牵来的战马,和卡特并骑向前。
“我们这几天损失很小,两个纵队合在一起有3500人。”凯特如是答道。
格里菲利忍不住的心疼起来,战争开始后他们一直吊在最后浑水摸鱼,如果不是昨晚那场莫名其妙的遭遇战,他们的部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在这类大型战役,个人的实力能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众多的部下,才是将领们安身立命的本钱。
美尼德帝国的军队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被直接冠名的军团,如沧澜军团、紫荆花骑士团,这种军团一般战斗力很强,属于帝国主力军团。
还有一种是以数字为代号的军团,这类军团一般都是在战争发生后临时组建的,兵力来源主要是贵族的私兵,招收的平民新兵,以及囚犯。这种兵团一般满员才两万人,与主力军团的五万人相去甚远。
但是不管那类军团,都划分为十个纵队,凯特和格里菲利的骑兵纵队,各有2000个骑兵,昨日一役就去了八分之一,如何让格里菲利不心疼。
“该死的高飒,要是让我碰到了..”格里菲利跟在凯特身边,在嘴里诅咒着血玫瑰军团的军团长,有着屠夫之名的高飒,见旁边的凯特望了回来,眼神颇具玩味,连忙改口道:“现在我们确实不是他的对手,嗯…碰到了还是赶紧跑吧。”
高飒,在奥苏帝国他是不败的传说,是军的战神,是所有军人心目的精神领袖。在出征前美尼德帝国皇帝就许下重诺:如果那位勇士能杀死高飒,将被封为帝国第骑士。并有这样的传闻:皇帝陛下曾私下里向一些大臣表示,如果割下高飒头颅的是一位贵族骑士,他将豪不吝啬的把自己最心爱的柯菲妮公主嫁给他。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传闻,在帝国主力兵团出征后,为了能够迎娶柯菲妮公主,后方的贵族们纷纷把家族的弟送上了战场,这才有了这么多的杂牌骑兵团。
一想起有着罗奈歌的月亮美誉的索菲亚,格里菲利就忍不住的血脉贲张,恨不得立刻把高飒千刀万剐。当然,这是格里菲利身体里的本性,而非发自灵魂的渴望。
“红颜祸水!”承载着另一具灵魂的格里菲利,再不奢望去靠近那些万众瞩目的女人。
至于帝国第骑士,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够摘取这个称谓确实是莫大的荣耀。格里菲利运起了斗气,代表介级战士的青灰色光茫瞬间将他整具身体包裹,看着这刚刚能够外放的浅薄斗气,格里菲利忍不住的自嘲道:“第骑士,离我太过遥远,还是先考虑保命吧!”
见凯特又望了过来,眼神好笑,格里菲利知道自己又在丢人现眼,赶紧停止了斗气的运转。
第、第十、第十二,都是配备了战马的杂牌骑兵团,五万多人挤在一起往那儿一站,鲜衣亮马,旗帜招展,一看之下倒也很有一股唬人的气势,只是实力参差不齐,纪律散漫的更不消说,如果说非要从他们身上找寻一点战士的样,那就是每一个士兵的脸上都有一股历经杀戮过后的狰狞。
“妈的,一群纸老虎。”格里菲利暗骂了一句后,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
“因为我们骑兵团现在人数最少,被他们夹在了间,金森那个蠢货,都不知道抗辩一句。”凯特说着望向了东方。
格里菲利顺着凯特的目光看去,但见数百的军旗,一面巨大的黑底星辰旗格外惹眼,旗帜下一个身穿白银甲的将领,虽只是惊鸿一瞥后就被其他的人影挡住了视线,却也足够格里菲利看出她的性别了。
“怎么会是一个女人?她谁呀?”格里菲利惊讶道。
“南疆统帅乌尔萨的独女康朵,”凯特说着又往那里看了几眼,显然也是只听其名未见其面。
康朵,芳龄二十,一个本该娇生惯养,享受万千恩宠的元帅独女,偏偏不爱红装爱武装,据说十七岁就跨进了高阶战士的门槛,现在更是传闻已经达到了高阶战士的顶峰....当凯特说出康朵的名字后,一连串的信息瞬间在格里菲利的脑海浮起,这是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可以这么说,以前的格里菲利对于京都的名门之女大多了如指掌,可见他是多么的饥色。
只是乌尔萨常年携女征战于沙场,对于康朵,格里菲利如同凯特一样,也是没见过面的。
“如果不是康朵带着帅旗亲自坐镇,你以为打着逃跑心思的就我们俩个?”凯特这倒是说的实话,贪生怕死是贵族的通病,上战场只是做做样,谁愿意去跟敌方主力拼命?
“舍不得孩套不到狼,乌尔萨个狗娘养的,算你狠。”格里菲利骂了一句后,对凯特说,“等会我们尽量拖在后面...”
话没说完,帅旗下传出了起征的号角,嘹亮、浑厚、远。一声声号角此起彼伏连成一片,鼓舞着战士们止不住的策马前行,一开始还是小跑,拉开距离后就是万马奔腾,蹄声如雷,仿佛天地为之撼动。
道拉斯平原上,一团乌云急速散开后,变成一条条平行的黑线,像一道道滚涌的波涛,奔腾向前,无可抵挡。
此情此景,沉溺在声势的战士们不由得豪情万丈,热血飞扬,那还记得他们是杂牌军,那还记得...逃跑。
此刻刚好策马站在阵列前的格里菲利别说逃跑,就是想要减速拖后,也会被后方的战马撞到,他此刻只能哀叹一声,道一句人在沙场身不由己啊!
行不多时,但见前方人影憧憧,喊杀震天,正是先行的沧澜军团的骑兵与血玫瑰接上了火,正在格里菲利暗自为沧澜没有让他们独自面对血玫瑰而庆幸的时候,前面的沧澜军团旗一摇,正在厮杀的沧澜骑兵忽然向两边散开,迅速脱离战场,将第、第十、第十二骑兵团组成的联军,整个暴露在血玫瑰的正面。
血玫瑰毕竟是享誉大陆的军团,他的骑兵尾随着沧澜的骑兵追向两翼,后面重装步兵挺身向前,转眼间凭借手的拒马枪和铁盾,摆成了一个坚固的钢铁堡垒。
长达五米的拒马枪从盾牌上伸出,斜指向天,乌黑锋利的枪尖,在炙热的阳光下,散发着森森寒意。
面对突袭后依旧岿然不动的血玫瑰,联军的骑兵们这个时候终于想起了自己是徒有声势杂牌军,他们开胆寒了,胆怯了,他们胯下的战马很是知心贴意,顺从主人的心情开始减速。
前面的骑兵减速了,后面的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结果就撞在了前方的人马上,战斗还没开始,联军就已人仰马翻,乱作一团。
格里菲利现在更是有苦说不出,退无可退,出了前方,到处都是骑兵,想往两边冲连马头都拨不动,这时心里不由暗自后悔,出发的时候万不该跑到前方来瞅热闹。
“避开正面,从他们的两翼杀进去!”眼看就要与对方的重步兵相撞了,这时一个嘹亮的女声响起,在嘈杂的战场上,清晰的传入了每一个己方战士的耳,这是康朵凭借着自己深厚的斗气吼出来的。
这个声音,对格里菲利来说,无异于天籁之音,逃跑的机会来了。
差点被两边的骑兵夹死了的格里菲利,见身边的空间在康朵喊出一句后变得豁然开朗,顿时与凯特默契的互换了一个眼神,卡特同样用裹夹着斗气的声音冲着身后的部下喊道:“跟着我们俩冲,不许掉队。”
格里菲利一马当先向着西南冲去,这样本该他们最先与敌方接触,现在变成了最后。不过,格里菲利压根就没想过去跟血玫瑰的战士拼命。
两侧的第第十骑兵团最先与血玫瑰接触,他们高声喊杀着冲进敌方阵列,如同浪浪波涛撞击在磬石上,久经**后注定躺尸沙场,绽放出一刹的峥嵘,最后为道拉斯的天空增添了一抹艳丽的红。
格里菲利无心去鸣唱战争的悲壮,也没时间没心没肺的去嘲笑战友的无知量力,他与凯特领着本部骑兵一冲出正面战场,立刻折向正西,就这样逃之夭夭,可谓一个干净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