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念 奴】
多谢“赵无恤2014”,“归海絮语”两位书友的打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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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四骑,一前三后,寂寂无语走在辽阔的旷野中。
马悍回头向后面招招手:“过来。”
念奴抬袖拭了拭眼角,驱马近前,弯了弯腰:“主人请吩咐。”
呃,这么一个带着异族风情的纯美萝莉,向你恭顺地说出“主人请吩咐”这句予取予求的话,实在是太令人想邪恶一把……
还好,马悍毕竟是在色刀上打过滚的人,什么场合干什么事,他还是分得很清楚的。而现在,是谈话时间。
“念奴是吧,给了你这么长时间的缓和调整,心情应该平复得差不多了吧?”马悍伸出手,拨捻着她粟色的秀发。马悍最满意的就是她的秀发,自然而柔顺,映着阳光,一闪一闪,象一绺绺金丝。
万幸,汉奴们虽然都是左衽胡服,却仍保持着自己本民族的发式习惯,没有像乌丸人一样髡发。而乌丸人或许没有后世女真人那样凶残地“留发不留头”,或许是为了区别汉奴与族人,也没有强迫汉奴髡发。
念奴惊讶地用眼角飞快瞟了这位年轻英俊的新主人一眼,带着几分害羞与惶然道:“念奴刚与爷爷分开,有些、有些……请主人恕罪。”
“理解、理解,人之常情。”马悍点头道,“现在我要告诉你,你需要为我做什么。”
“主人请吩咐。”念奴的声音透着一股莫名地忐忑,握住缰绳的纤手,也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双手死死绞着缰绳。
马悍没空理会小姑娘微妙心思,按照自己思路说下去:“这周围的地形你熟吧?”
“是,奴婢在这片草原生活了十二年,迁徙过六处草场,方圆五百里之内,奴婢都熟。”原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念奴心情稍安。
这个向导找对了,马悍很满意,笑容满面:“很好,现在是午时,我们到那边林子里避一避阳光,然后你给我提供一个附近适合住宿的地方。”
“遵命,主人。”
头顶荫凉如盖,身旁美人如玉。马悍凭着无害的笑容及富有感染力的话语,慢慢消除了念奴的陌生与恐惧。草原儿女,本性率真,不会有太多扭捏矫情,一旦认可了你,就会对你敞开心扉。
通过交谈,马悍这才知道,念奴之所以长得这样一副与汉人迥异的容貌,皆因她的母亲是被匈奴人俘掠的安息女奴(后来的波斯,今伊朗),屡经摧残转卖,流落鲜卑。在鲜卑人与乌丸人冲突中,又被乌丸人所掳。因触怒部族贵人,被鞭面毁容。昔日千娇百媚的安息贵女,最终成为人人嫌弃的丑妇。遂被主人赐予其父,然后生下了她,听爷爷说,她很像母亲未毁容时,而且比母亲更美。
而这美丽,对一个背负着奴隶身份的女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灾难!具体到念奴身上,不仅是她本人的灾难,也是整个汉奴群体的灾难。
就在半个月前,偶然听到念奴美名的部落大人骨力,派人前来索要。做为奴隶,一切都是主人的,包括自己的子女。念奴的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因难产而死,父亲早亡,将她带大的,是爷爷。
木吉老汉是个很有经验的兽医,收了不少汉奴徒弟,在汉奴中威望很高,而且因为他是部落中稀缺人才,纵然是骨力大人,也要给几分面子。若非如此,哪需好言索要,直接抢人了。
对于失去了儿子与儿媳,只有唯一一个亲人的木吉老汉来说,念奴就是他的眼珠子,岂能将花骨朵一般的孙女让蛮牛一样的骨力摧残!而这时以唐努为首的徒弟们早已受够凌虐,数次三番劝木吉老汉发起逃亡,木吉老汉迟迟下不了决心,而索女之事,终于成为导火索。
于是,半月前的那一场暴风雨,拉开了逃亡序幕。
马悍也终于明白了,木吉老汉之所以忍痛将亲孙女换武器,实在是因为太愧疚。因为孙女的缘故,将大伙的性命置于险地。这时只要有一丝可增加生存机率的机会,他甚至愿意献出生命,包括他最心爱的“眼珠子”。而念奴同样因为内疚,愿抵为奴。一切,只为了让大伙能多一分逃生机会,逃回长城以南的家乡。
似他们这样的汉奴逃亡,在汉边五郡,每年都有发生,有成功的,更多是失败,那这一次,他们能成功吗?
这就是汉末乱世,北地边民的真实生存状态。马悍感叹之余,安慰道:“我没看到过你们的小伙子身手如何,不好做评价。若是另一拨搜捕的乌丸人,装备及人数与乌麻那一批差不多的话,那么换上我从汗鲁王骑卫那里夺来的硬弓利箭,还有刀斧铠甲,胜算最少提升五成。”
“若是那样就好了,唐努大哥他们骑马射箭都很出色,去年还在笼城大会上获得汗鲁王大人赏赐的炙羊呢。啊!主人刚才说……那些弓箭兵器,都是从汗鲁王骑卫手里夺来的?”
念奴原本端端正正跪坐在马悍身旁,为他递水递布巾试汗,一听这话,像被火烙一样跳起来。
“坐下,坐下,别那么激动。”马悍边试汗边随意道,“弓箭是从汗鲁王骑卫手时夺来的没错,刀斧铠甲是冀州军一个叫高干的家伙‘送’的。”
念奴一脸不可置信地仰望年轻的主人,喃喃道:“我听说,汗鲁王的骑兵亲卫,是从每个帐落里挑选出来的最强壮的勇士与最优秀的射手,就连唐努大哥都没能够入选……”
马悍点头同意:“我在河北时,就曾听闻‘乌丸精骑冠幽燕’的传闻,果然很厉害。如果我早在一个月前遭遇他们,或许躺下的就是我。”
“河北!主人是河北人氏吗?我听爷爷说,我也是河北人,是一个叫邯郸的美丽地方。我真想去看看啊!”念奴回首南顾,无限神往。
马悍身体往大树一靠,喃喃道:“我也是,很久没回家乡看看了,尽管隔了差不多两千年……”
马悍说“两千年”时,声音含糊,念奴也没听清,只当是两年。在这一刻,两个思乡的人竟产生了一丝奇妙的共鸣,距离一下拉近了。
只可惜,这微妙的氛围只持续了很短暂的时间,远远传来一阵急遽的蹄声,将一切打破。
马悍一跃而起,搭手帘向远处张望一阵,回首笑顾念奴:“看来有人不甘心让你这颗珍珠落到我的掌心啊!”
念奴脸红红站起:“什么……”话音未落,她的脸色也变了,因为她也看到了远处奔来的三个骑士。
马悍嘬唇打得个唿哨,正以“带头大哥”姿态,领着三匹战马四下撒欢的银箭飞快跑来,亲热地用鼻子拱着马悍脖子。马悍与银箭亲热一阵,伸手摘下豹弓,再抽出三支铁镞箭。
此时念奴已看清那三个骑士的模样,又惊又喜,一下扑到马悍脚下,匍匐恳求道:“主人,不要伤害他们。念奴愿意为主人做一切。”
这句话比先前那句“主人请吩咐”还令人浮想连翩,不过马悍没工夫暗爽,因为他要面对三把二石硬弓与铁镞箭。而这些硬弓与利箭,在一个时辰之前,还属于他。
来者是唐努,还有他的两个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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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人四骑,一前三后,寂寂无语走在辽阔的旷野中。
马悍回头向后面招招手:“过来。”
念奴抬袖拭了拭眼角,驱马近前,弯了弯腰:“主人请吩咐。”
呃,这么一个带着异族风情的纯美萝莉,向你恭顺地说出“主人请吩咐”这句予取予求的话,实在是太令人想邪恶一把……
还好,马悍毕竟是在色刀上打过滚的人,什么场合干什么事,他还是分得很清楚的。而现在,是谈话时间。
“念奴是吧,给了你这么长时间的缓和调整,心情应该平复得差不多了吧?”马悍伸出手,拨捻着她粟色的秀发。马悍最满意的就是她的秀发,自然而柔顺,映着阳光,一闪一闪,象一绺绺金丝。
万幸,汉奴们虽然都是左衽胡服,却仍保持着自己本民族的发式习惯,没有像乌丸人一样髡发。而乌丸人或许没有后世女真人那样凶残地“留发不留头”,或许是为了区别汉奴与族人,也没有强迫汉奴髡发。
念奴惊讶地用眼角飞快瞟了这位年轻英俊的新主人一眼,带着几分害羞与惶然道:“念奴刚与爷爷分开,有些、有些……请主人恕罪。”
“理解、理解,人之常情。”马悍点头道,“现在我要告诉你,你需要为我做什么。”
“主人请吩咐。”念奴的声音透着一股莫名地忐忑,握住缰绳的纤手,也不可抑制地微微颤抖,双手死死绞着缰绳。
马悍没空理会小姑娘微妙心思,按照自己思路说下去:“这周围的地形你熟吧?”
“是,奴婢在这片草原生活了十二年,迁徙过六处草场,方圆五百里之内,奴婢都熟。”原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念奴心情稍安。
这个向导找对了,马悍很满意,笑容满面:“很好,现在是午时,我们到那边林子里避一避阳光,然后你给我提供一个附近适合住宿的地方。”
“遵命,主人。”
头顶荫凉如盖,身旁美人如玉。马悍凭着无害的笑容及富有感染力的话语,慢慢消除了念奴的陌生与恐惧。草原儿女,本性率真,不会有太多扭捏矫情,一旦认可了你,就会对你敞开心扉。
通过交谈,马悍这才知道,念奴之所以长得这样一副与汉人迥异的容貌,皆因她的母亲是被匈奴人俘掠的安息女奴(后来的波斯,今伊朗),屡经摧残转卖,流落鲜卑。在鲜卑人与乌丸人冲突中,又被乌丸人所掳。因触怒部族贵人,被鞭面毁容。昔日千娇百媚的安息贵女,最终成为人人嫌弃的丑妇。遂被主人赐予其父,然后生下了她,听爷爷说,她很像母亲未毁容时,而且比母亲更美。
而这美丽,对一个背负着奴隶身份的女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灾难!具体到念奴身上,不仅是她本人的灾难,也是整个汉奴群体的灾难。
就在半个月前,偶然听到念奴美名的部落大人骨力,派人前来索要。做为奴隶,一切都是主人的,包括自己的子女。念奴的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因难产而死,父亲早亡,将她带大的,是爷爷。
木吉老汉是个很有经验的兽医,收了不少汉奴徒弟,在汉奴中威望很高,而且因为他是部落中稀缺人才,纵然是骨力大人,也要给几分面子。若非如此,哪需好言索要,直接抢人了。
对于失去了儿子与儿媳,只有唯一一个亲人的木吉老汉来说,念奴就是他的眼珠子,岂能将花骨朵一般的孙女让蛮牛一样的骨力摧残!而这时以唐努为首的徒弟们早已受够凌虐,数次三番劝木吉老汉发起逃亡,木吉老汉迟迟下不了决心,而索女之事,终于成为导火索。
于是,半月前的那一场暴风雨,拉开了逃亡序幕。
马悍也终于明白了,木吉老汉之所以忍痛将亲孙女换武器,实在是因为太愧疚。因为孙女的缘故,将大伙的性命置于险地。这时只要有一丝可增加生存机率的机会,他甚至愿意献出生命,包括他最心爱的“眼珠子”。而念奴同样因为内疚,愿抵为奴。一切,只为了让大伙能多一分逃生机会,逃回长城以南的家乡。
似他们这样的汉奴逃亡,在汉边五郡,每年都有发生,有成功的,更多是失败,那这一次,他们能成功吗?
这就是汉末乱世,北地边民的真实生存状态。马悍感叹之余,安慰道:“我没看到过你们的小伙子身手如何,不好做评价。若是另一拨搜捕的乌丸人,装备及人数与乌麻那一批差不多的话,那么换上我从汗鲁王骑卫那里夺来的硬弓利箭,还有刀斧铠甲,胜算最少提升五成。”
“若是那样就好了,唐努大哥他们骑马射箭都很出色,去年还在笼城大会上获得汗鲁王大人赏赐的炙羊呢。啊!主人刚才说……那些弓箭兵器,都是从汗鲁王骑卫手里夺来的?”
念奴原本端端正正跪坐在马悍身旁,为他递水递布巾试汗,一听这话,像被火烙一样跳起来。
“坐下,坐下,别那么激动。”马悍边试汗边随意道,“弓箭是从汗鲁王骑卫手时夺来的没错,刀斧铠甲是冀州军一个叫高干的家伙‘送’的。”
念奴一脸不可置信地仰望年轻的主人,喃喃道:“我听说,汗鲁王的骑兵亲卫,是从每个帐落里挑选出来的最强壮的勇士与最优秀的射手,就连唐努大哥都没能够入选……”
马悍点头同意:“我在河北时,就曾听闻‘乌丸精骑冠幽燕’的传闻,果然很厉害。如果我早在一个月前遭遇他们,或许躺下的就是我。”
“河北!主人是河北人氏吗?我听爷爷说,我也是河北人,是一个叫邯郸的美丽地方。我真想去看看啊!”念奴回首南顾,无限神往。
马悍身体往大树一靠,喃喃道:“我也是,很久没回家乡看看了,尽管隔了差不多两千年……”
马悍说“两千年”时,声音含糊,念奴也没听清,只当是两年。在这一刻,两个思乡的人竟产生了一丝奇妙的共鸣,距离一下拉近了。
只可惜,这微妙的氛围只持续了很短暂的时间,远远传来一阵急遽的蹄声,将一切打破。
马悍一跃而起,搭手帘向远处张望一阵,回首笑顾念奴:“看来有人不甘心让你这颗珍珠落到我的掌心啊!”
念奴脸红红站起:“什么……”话音未落,她的脸色也变了,因为她也看到了远处奔来的三个骑士。
马悍嘬唇打得个唿哨,正以“带头大哥”姿态,领着三匹战马四下撒欢的银箭飞快跑来,亲热地用鼻子拱着马悍脖子。马悍与银箭亲热一阵,伸手摘下豹弓,再抽出三支铁镞箭。
此时念奴已看清那三个骑士的模样,又惊又喜,一下扑到马悍脚下,匍匐恳求道:“主人,不要伤害他们。念奴愿意为主人做一切。”
这句话比先前那句“主人请吩咐”还令人浮想连翩,不过马悍没工夫暗爽,因为他要面对三把二石硬弓与铁镞箭。而这些硬弓与利箭,在一个时辰之前,还属于他。
来者是唐努,还有他的两个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