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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四年后

    纽约市,美国最大的城市以及最大港,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它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东北部,地理位置优越,人口稠密,是美国人口数量最多的城市,也是个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拥有着来自97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在此使用的各种语言就有超过了800多种。

    每次一谈论到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给人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商业和金融方面在全世界经济中所发挥出深远的影响。闻名遐迩的“华尔街”就坐落在纽约的曼哈顿下城,那可真正是如雷贯耳,它是引导着全球金融市场走向的风向标。

    当然除了商业与金融之外,这座城市在其他方面也丝毫不逊色,它不但拥有着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洛克菲勒大学等诸多名校,还有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百老汇、第五大道、林肯中心以及全球闻名的纽约时装周等等,这些都标志着它同样在教育、娱乐与时尚等领域都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

    纽约这座城市还有许多别称,美国人口中所常说的“大苹果城”指的就是它,至于这个称呼的由来这里就不再多叙述,不外乎就是官方所带来的宣传效果罢了。比起“大苹果”这个土的掉渣的昵称来讲,“高谭市”这个高大上的名称可能更为众人所熟知,这名字原本是出自dc漫画中的一座虚拟城市,也就是超级英雄“蝙蝠侠”的故乡。

    而在原漫画内容中并没有明确说明“高谭市”到底指的是美国的哪座城市,各种猜测臆想也很多,后来也不知道那些漫画粉丝们是怎么想的,反正就是对比来对比去,发现纽约市与高谭市在契合度上最为接近,所以到了最后,纽约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高谭市”的新昵称,还被广泛认可。

    实际上比起这两个称谓,纽约被叫做“不夜城”还更为恰当,正如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标示着整座城市的繁华程度,不过现在全世界超大型城市都有着类似的称呼,所以也就并不显眼了

    当然既然被称作为“不夜城”,自然也就说明这里的夜生活是极其丰富多彩的,各类的ktv、酒吧、迪吧、歌舞厅、夜总会等等都是彻夜狂欢,而白天里那些被工作和生活压力折磨的快喘不过气来的人们,在这喧嚣的夜晚找到了尽情释放压抑情绪的场所。

    震耳欲聋的音乐、觥筹交错中的酒类饮料、疯狂舞动身躯的男男女女、甚至还有暗地里所隐藏着某些丑恶,共同组合成了这个有别于晴天白日下的另类世界。

    不过好像也并非所有人都沉迷于这纸醉金迷的世界,一位留着长发,身材高挑妖娆、穿着浅米色长风衣、脚蹬高筒长靴的年轻女子穿梭在摩肩接踵的狂欢人群之中,她踮起脚跟,转动螓首,似乎是四处在寻找着什么人。

    直到她的目光落在了角落处的一排卡座上,看到了想寻找人物之后,她才嫣然一笑,迈着优雅而有节律的步调,绕过那些想上前搭讪的无聊男士,悄然走向了找寻多时的目标人物。

    当她走到近前,只见这排卡座位置上坐着三人,共一男两女,他们完全不顾周围,自娱自乐的正high。而其中这男人一看就是个亚裔,在三人中也最为显眼,一头清爽利落的短发下,衬托着一张脸部轮廓鲜明,却不失俊朗的面容,一双不断闪动的桃花眼给这个男人身上带去了几分柔和与玩世不恭的气质,而他嘴角处带着的那一丝邪笑,似乎又让那些女性们感觉到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那有些坏坏的本质,平添了一分男性魅力。

    此人身着一件天蓝色的休闲衬衫,两只袖管卷起到小臂处,领口以下有两颗纽扣并未扣上,隐隐约约能够看见里面微露出来的胸肌,当然他这胸前的鼓起还没有那些欧美的健美人士来的那么夸张,纯以东方人的身材和体型来看的话,却也是正合适。如果是把那些欧美的大块头比作是狗熊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就如同花豹,健壮中又不失优雅。

    不过这个花豹式的男子此刻表现的有些放荡不羁,左右各搂着一个前凸后翘,身材爆好的金发美女低声说笑着,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几瓶酒,其中两个已经空了,看来这三人都已经喝了不少,连跟前多了一人都未察觉到。

    “就知道你在这里鬼混!”风衣女子轻启朱唇,语带着撒娇的说道。

    “你怎么来了?”男子诧异的看着对方,紧接着就识趣地拍了拍身边两位金发美女的臀部,笑着说道:“很抱歉了~两位大美人儿,我们今天的狂欢可能要提前结束了,你们看到了我有朋友来,要谈一些比较私密的事情,所以非常抱歉!你们可以去吧台上多叫一些喝的吃的,都算我的!”

    等到这两位美女一走,男子顺手拿出一个干净的玻璃酒杯,放了几颗冰块后,倒入了威士忌,顺带着还开口抱怨一句:“拜托了!请你不要用这种捉奸在床的语气跟我说话,o.k?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凭什么来管我!”

    听到这话,风衣女子轻笑了一声,将外套脱下放在一旁,接着又好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男子斜对面,拿起酒杯浅浅抿了一下之后,又开始调侃起对方来:“你就不怕我把你今天所作所为都告诉西卡吗?”

    “不要在我面前提这个名字,她已经跟我没有任何的关系了!”男子望着手中摇晃着的酒杯,语气平淡的说道。

    “哼~信你说的才怪!要是你真这么不在意的话,那为什么当初我提议我们两个交往试试的时候,为什么你就坚决不同意呢?难道是说我没西卡她漂亮吗?”

    “拜托!我们俩可是亲故啊!是那种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好朋友!o.k~如果今天你能摸着自己的心口,向上帝起誓,就说一句‘我stella已经完全忘记崔始源,从今天开始我一心一意爱着崔珍龙!’,那样的话我倒是可以勉勉强强把你给收了,你敢吗?”

    “切~那么你同样也摸着心口,向上帝发誓‘我崔珍龙已经不再爱郑秀妍,从今往后都爱着stella,而且至死不渝!’,如果你能这么做,那我也能!”

    “很遗憾,我可不信上帝!”

    “哼~狡辩!我就知道你心里还惦念着西卡!”

    这次男子沉默了下来,没有再反驳对方,他一口喝干了杯中酒之后,最后感慨了一句:“我们两个真可以说是同病相怜啊!”

    看到这里,各位书友们应该都能猜到了,这对互相争执中的男女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崔珍龙,以及当初在s.m公司做练习生的那个stella了。

    他们能在纽约重逢多少也有些巧合,在崔珍龙05年9月份顺利进入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就读之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在06年的秋天,退出了“时代宠儿”选拔并且饱受失恋打击的stella也回到了她出生地美国,然后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学习,她也顺利考入了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成为了崔珍龙名副其实的学妹。

    这两人是在一次韩国同乡会上再次相遇的,因为本就相识,再加上各自相似的感情经历,所以这两个人很快就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比起当初在韩国国内,关系上进了一大步。

    “珍龙,你过几天真的打算回韩国吗?”stella歪着脑袋,盯着对方眼睛询问道。

    “恩~我已经快四年没回韩国了,要是再不回去,估计我偶妈她就要亲自飞来美国这边,然后打断我的双腿拖回去了!”崔珍龙点着头,苦笑道。

    “那你的学业怎么办?”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我已经交给史密斯教授了(ps:史密斯教授是杜撰人物),就等着最后的答辩,如果能顺利通过的话,那么我还将作为交换生到韩国首尔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对此,stella理解的点了点头,她作为崔珍龙在美国为数不多的女性好友之一,当然知道对方这几年在纽约大学是多么的努力,在那些美国人看来,崔珍龙过的生活完全就像是苦行僧一样,每天的睡眠时间严格控制在四小时以下,剩余的时间大多都用在学习上面,就连过年以及寒暑假期间都是找了各种借口留在了美国,除非是一些重要的或者无法推诿的社交活动需要参加时,他才会为此改变自己的作息时间。也正是这么近乎于苛刻的要求,所以他才能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修习完了金融学专业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所有课程。

    不过近半年多来,崔珍龙的生活却是有了一些改变,不再一味枯燥的学习学习再学习,很多社交场合,以及聚会party上也能看到他穿梭其间的身影,当然像走马灯式的各种女人也是少不了的,起码就stella所见到过的,出现在崔珍龙身边的就不下十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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