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确定人员
“施主,有礼了,贫僧法号慎目”,走到王宋身旁后,这位活佛微笑的看着王宋,双手合十鞠躬。
“大师好,请问您来的目的?”,虽然王宋并不是佛教的信徒,但出于礼貌,还是双手合十鞠了一躬。
“施主福缘深厚,能获得神使“紫麒麟”的认同,何不请其现身一见?”,慎目微笑依旧,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如果是其他人在王宋面前这幅姿态,他可能会觉得有些做作,可面对身前的这位,他却是怎么也生不起那个心思。
而且王宋看到,这位活佛的手上,居然有着一串比楚老给他的天珠手链还大,品相好。?
这不禁让他眼睛一热,如果可以将这串手链给弄到手,这才不枉来希藏忙活一圈。
“好的大师,我去问它,看看它会出来不”,王宋装作一脸为难的样子,然后装作马上要进帐篷的样子。
“施主稍等”,慎目叫住王宋,然后微笑着将手上的天珠手链递给了他,道,“施主与我有缘,这串手链送给你,愿您拥有好运。”
看着慎目活佛手中的手链,再看到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王宋不禁再次有了一种被完全看穿的感觉。
此刻在他心中,已经将这位叫慎目的活佛化为了最危险的一类人,毕竟自己的心事都能被别人看穿,那还怎么与他斗?
当然,他与这位慎目活佛并没有什么仇怨,所以也不用担心会与其对峙。被其暗算。
“大师有礼了,这东西如此贵重。我怎么好意思收”,王宋欲拒欲还。一脸的不好意思。
“施主着像了,天珠只是外物,如果能与你结个善缘,我觉得才是最重要的”,慎目一脸认真道。
王宋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有些疑惑道,“大师为什么这么说?难道小子还有什么让您看上的?”
“施主命理玄奇,绝非凡人可比,这次我施于您天珠。以后您定当会有回报。”
慎目活佛的眼中带着一丝出尘,像是看穿了未来的某些痕迹,他与王宋定当会有所交集。
“受教了”,王宋小心的接过天珠手链,然后对着帐篷内的小紫喊到,“出来吧,小紫。”
“吼”,一声似獒非獒的叫喊声从帐篷中传出,不禁让等候了整整一夜的牧民们精神一振。
小紫的头部先出。然后那浑身紫金色的毛发,与那如柱状的四条腿,同时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斗大的头颅,与巨大的眼睛中。泛着金色的光芒,让前方的所有人都不禁匍匐在地,口中念念有词。
“神使”。小紫出现后,慎目活佛也并没有跪下。只是恭敬的双手合十弯腰而已。
王宋默默的走到了一旁,看着手中的天珠。回想着刚才慎目说过的话。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次他送了自己天珠,那么以后,可能自己也会送一件其他的东西给他。
可是王宋想不到,自己能有什么东西送他的,难道是古玩?或者是什么名贵的东西?
甩了甩脑袋,王宋自我安慰着,想不明白就不用想,以后自然就会知道了。
见众人还在参拜,王宋便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中,叫上四女朵斯伊,以及刘彦昌,准备出发回京北了。
……
回京的高速路上,王宋一直都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是不是该把小紫染个色?
这家伙的模样实在太拉风了,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轰动,所以直到后来,他都不敢将它放出来了,一直都让他在车上。
不过想了想,还是觉得没什么必要,毕竟回到京北后,他会让小紫一直呆在四合院里,也没什么人能见到他。
回想着这次到希藏的经历,王宋不禁有些感叹,这个世界上,的确还有许多他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那些种类繁多,而又拥有灵性的獒犬,又比如那活佛慎目,那几如看穿人心的神奇。
再看看收获,大齐通宝一枚,天珠手链一串,以及妹妹朵斯伊一人,以及似宠非宠的败家小紫。
虽然一天一枚修炼丹,对现在的王宋来说负荷并不是很大,但是积少成多倒是不可小看。
不过小紫吃丹药估计是会到头的,只要它成年了,应该就不会需要了吧。
回到京北的四合院中后,小紫自然引起了院中所有的感叹,还有一丝惊讶。
毕竟它的模样实在是太神异了,除了尾巴最像獒犬,其他部位基本上都看不出什么了。
刚开始大家也都挺怕它,不过见它并不会攻击人,所以便没有再管它,只当是家里多了一院而已。
说起来,整个四合院中,与小紫关系最好的,也就是田雷了,除了练功和学习的时间,他们一人一兽几乎都会在一起疯玩。
而朵斯伊的出现,却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相处一天后,大家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单纯而又纯净的女孩。
特别是从荣市赶来的王宋母亲,对朵斯伊可谓是溺爱无比,整天拉着她逛街买菜聊天。
而朵斯伊也非常喜欢自己这位干妈,对于她来说,现在心里最重要的人,无疑就是王宋以及宋淑英了。
当然,还有一个,那就是每天都会来这里,给她送很多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刘彦昌。
王宋算是彻底的清楚了,刘彦昌肯定是喜欢上了朵斯伊,只是朵斯伊现在还太过单纯,连恋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以王宋和四女,在空闲的时候,也会抽空出来,对朵斯伊进行一些培训。
培训的内容很简单,基本就是关于社会的人际关系,以及各种认知和一些普及。
朵斯伊的头脑本身就很聪明,也逐渐的明白了一些自己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只不过,王宋等人并没有给她灌输社会的黑暗面,因为他们都希望,朵斯伊的心态,一直都是积极向上的。
……
时间匆匆而过,明天王宋就准备要去昆名与林玉峰以及莫云中汇合,然后一同前往缅店。
只是这次要前去的人数还没有确定,所以王宋给大家都打了招呼,如果有要去的人,今天就要来打招呼。
不一会后,齐卿卿的父亲第一个来到,“小王,这次仰洸公盘,就齐叔就拜托你了。”
这一年间,翡翠毛料的价格大张了几乎一倍,齐白易靠着王宋帮他找的翡翠,可谓是赚的盆钵满体,大有国内翡翠经销商第一的架子。
所以这次他去缅店准备了大量的资金,准备再次囤积一些料子,然后做到真正的统治国内的翡翠经销商。
王宋明白,自己的老丈人其实已经并不在乎钱了,在乎的只是一种财富积累的过程而已。
既然他有这个兴趣,那王宋自然是愿意帮助他,所以也不拖沓,直接点头同意。
第二个上门的,王宋以为会是刘彦昌,可让他没想到的,居然是消失了好几天的袁平。
“袁兄,前辈已经安排好了吗?”,为其倒上茶水后,王宋不禁笑着问起了天机道人的下落。
“都安排好了”,袁平有些感叹道,“师傅他老人家回到了门派中,潜心修行去了。”
“前辈他年纪大了,过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也好,你应该为他感到高兴,而不是这样长吁短叹。”
“王兄我明白,只是师傅为我奔波了一辈子,却连让我尽孝的机会都没有,我实在有些心中有愧”,袁平摆了摆手道。
王宋微微一笑,道,“你不用在意这些的,你师傅其实在心中就当你是自己的孩子,只要你过得好,他就觉得比什么都好。”
袁平从小便是孤儿,被天机道人收养,一直到如今,的确如同王宋所说,两人明面是师徒,但是早已经形同父子,“王兄受教了,我懂了”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父母都是如此,一辈子付出,到孩子大了的时候,也只是想他自己过得好,自己却是早已无所谓。
与袁平和齐白易聊着天,不一会刘彦昌也跑了进来,有些喏喏的对王宋道,“王兄,这次我可能不去缅店了。”
袁平有些惊讶的看着刘彦昌,不明白他那个爱凑热闹的性子,这次为什么会选择不去仰咣这么热闹的地方。
看着刘彦昌那有些躲闪的眼睛,王宋也明白了他在想些什么,似笑非笑道,“是因为小伊不去你才不去的吧?”
“你怎么……,才没有”,刘彦昌说到一半突然改口,只不过前一句虽然没说完,但众人都是明白人,顿时哈哈大笑。
刘彦昌老脸一红,直接转头选择了离开,背着众人挥手道,“早点回来,我等你们。”
“看来就只有我们三个人去了”,到中午的时候,王宋缓缓的放下了茶杯对袁平和齐白易道。
“正好,可以清静一点”,袁平无所谓的耸耸肩,然后起身对王宋道,“我回家收拾东西去了,明天见。”
“去吧,明天我家门口集合,记得准时”,王宋笑了笑,然后将袁平送出了家门,也回到家中收拾着东西。
第二天一早,三人告别了家人们,向着昆名赶去。
……(未完待续。。)
“大师好,请问您来的目的?”,虽然王宋并不是佛教的信徒,但出于礼貌,还是双手合十鞠了一躬。
“施主福缘深厚,能获得神使“紫麒麟”的认同,何不请其现身一见?”,慎目微笑依旧,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
如果是其他人在王宋面前这幅姿态,他可能会觉得有些做作,可面对身前的这位,他却是怎么也生不起那个心思。
而且王宋看到,这位活佛的手上,居然有着一串比楚老给他的天珠手链还大,品相好。?
这不禁让他眼睛一热,如果可以将这串手链给弄到手,这才不枉来希藏忙活一圈。
“好的大师,我去问它,看看它会出来不”,王宋装作一脸为难的样子,然后装作马上要进帐篷的样子。
“施主稍等”,慎目叫住王宋,然后微笑着将手上的天珠手链递给了他,道,“施主与我有缘,这串手链送给你,愿您拥有好运。”
看着慎目活佛手中的手链,再看到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王宋不禁再次有了一种被完全看穿的感觉。
此刻在他心中,已经将这位叫慎目的活佛化为了最危险的一类人,毕竟自己的心事都能被别人看穿,那还怎么与他斗?
当然,他与这位慎目活佛并没有什么仇怨,所以也不用担心会与其对峙。被其暗算。
“大师有礼了,这东西如此贵重。我怎么好意思收”,王宋欲拒欲还。一脸的不好意思。
“施主着像了,天珠只是外物,如果能与你结个善缘,我觉得才是最重要的”,慎目一脸认真道。
王宋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有些疑惑道,“大师为什么这么说?难道小子还有什么让您看上的?”
“施主命理玄奇,绝非凡人可比,这次我施于您天珠。以后您定当会有回报。”
慎目活佛的眼中带着一丝出尘,像是看穿了未来的某些痕迹,他与王宋定当会有所交集。
“受教了”,王宋小心的接过天珠手链,然后对着帐篷内的小紫喊到,“出来吧,小紫。”
“吼”,一声似獒非獒的叫喊声从帐篷中传出,不禁让等候了整整一夜的牧民们精神一振。
小紫的头部先出。然后那浑身紫金色的毛发,与那如柱状的四条腿,同时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斗大的头颅,与巨大的眼睛中。泛着金色的光芒,让前方的所有人都不禁匍匐在地,口中念念有词。
“神使”。小紫出现后,慎目活佛也并没有跪下。只是恭敬的双手合十弯腰而已。
王宋默默的走到了一旁,看着手中的天珠。回想着刚才慎目说过的话。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次他送了自己天珠,那么以后,可能自己也会送一件其他的东西给他。
可是王宋想不到,自己能有什么东西送他的,难道是古玩?或者是什么名贵的东西?
甩了甩脑袋,王宋自我安慰着,想不明白就不用想,以后自然就会知道了。
见众人还在参拜,王宋便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中,叫上四女朵斯伊,以及刘彦昌,准备出发回京北了。
……
回京的高速路上,王宋一直都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是不是该把小紫染个色?
这家伙的模样实在太拉风了,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轰动,所以直到后来,他都不敢将它放出来了,一直都让他在车上。
不过想了想,还是觉得没什么必要,毕竟回到京北后,他会让小紫一直呆在四合院里,也没什么人能见到他。
回想着这次到希藏的经历,王宋不禁有些感叹,这个世界上,的确还有许多他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那些种类繁多,而又拥有灵性的獒犬,又比如那活佛慎目,那几如看穿人心的神奇。
再看看收获,大齐通宝一枚,天珠手链一串,以及妹妹朵斯伊一人,以及似宠非宠的败家小紫。
虽然一天一枚修炼丹,对现在的王宋来说负荷并不是很大,但是积少成多倒是不可小看。
不过小紫吃丹药估计是会到头的,只要它成年了,应该就不会需要了吧。
回到京北的四合院中后,小紫自然引起了院中所有的感叹,还有一丝惊讶。
毕竟它的模样实在是太神异了,除了尾巴最像獒犬,其他部位基本上都看不出什么了。
刚开始大家也都挺怕它,不过见它并不会攻击人,所以便没有再管它,只当是家里多了一院而已。
说起来,整个四合院中,与小紫关系最好的,也就是田雷了,除了练功和学习的时间,他们一人一兽几乎都会在一起疯玩。
而朵斯伊的出现,却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相处一天后,大家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单纯而又纯净的女孩。
特别是从荣市赶来的王宋母亲,对朵斯伊可谓是溺爱无比,整天拉着她逛街买菜聊天。
而朵斯伊也非常喜欢自己这位干妈,对于她来说,现在心里最重要的人,无疑就是王宋以及宋淑英了。
当然,还有一个,那就是每天都会来这里,给她送很多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刘彦昌。
王宋算是彻底的清楚了,刘彦昌肯定是喜欢上了朵斯伊,只是朵斯伊现在还太过单纯,连恋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以王宋和四女,在空闲的时候,也会抽空出来,对朵斯伊进行一些培训。
培训的内容很简单,基本就是关于社会的人际关系,以及各种认知和一些普及。
朵斯伊的头脑本身就很聪明,也逐渐的明白了一些自己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只不过,王宋等人并没有给她灌输社会的黑暗面,因为他们都希望,朵斯伊的心态,一直都是积极向上的。
……
时间匆匆而过,明天王宋就准备要去昆名与林玉峰以及莫云中汇合,然后一同前往缅店。
只是这次要前去的人数还没有确定,所以王宋给大家都打了招呼,如果有要去的人,今天就要来打招呼。
不一会后,齐卿卿的父亲第一个来到,“小王,这次仰洸公盘,就齐叔就拜托你了。”
这一年间,翡翠毛料的价格大张了几乎一倍,齐白易靠着王宋帮他找的翡翠,可谓是赚的盆钵满体,大有国内翡翠经销商第一的架子。
所以这次他去缅店准备了大量的资金,准备再次囤积一些料子,然后做到真正的统治国内的翡翠经销商。
王宋明白,自己的老丈人其实已经并不在乎钱了,在乎的只是一种财富积累的过程而已。
既然他有这个兴趣,那王宋自然是愿意帮助他,所以也不拖沓,直接点头同意。
第二个上门的,王宋以为会是刘彦昌,可让他没想到的,居然是消失了好几天的袁平。
“袁兄,前辈已经安排好了吗?”,为其倒上茶水后,王宋不禁笑着问起了天机道人的下落。
“都安排好了”,袁平有些感叹道,“师傅他老人家回到了门派中,潜心修行去了。”
“前辈他年纪大了,过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也好,你应该为他感到高兴,而不是这样长吁短叹。”
“王兄我明白,只是师傅为我奔波了一辈子,却连让我尽孝的机会都没有,我实在有些心中有愧”,袁平摆了摆手道。
王宋微微一笑,道,“你不用在意这些的,你师傅其实在心中就当你是自己的孩子,只要你过得好,他就觉得比什么都好。”
袁平从小便是孤儿,被天机道人收养,一直到如今,的确如同王宋所说,两人明面是师徒,但是早已经形同父子,“王兄受教了,我懂了”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父母都是如此,一辈子付出,到孩子大了的时候,也只是想他自己过得好,自己却是早已无所谓。
与袁平和齐白易聊着天,不一会刘彦昌也跑了进来,有些喏喏的对王宋道,“王兄,这次我可能不去缅店了。”
袁平有些惊讶的看着刘彦昌,不明白他那个爱凑热闹的性子,这次为什么会选择不去仰咣这么热闹的地方。
看着刘彦昌那有些躲闪的眼睛,王宋也明白了他在想些什么,似笑非笑道,“是因为小伊不去你才不去的吧?”
“你怎么……,才没有”,刘彦昌说到一半突然改口,只不过前一句虽然没说完,但众人都是明白人,顿时哈哈大笑。
刘彦昌老脸一红,直接转头选择了离开,背着众人挥手道,“早点回来,我等你们。”
“看来就只有我们三个人去了”,到中午的时候,王宋缓缓的放下了茶杯对袁平和齐白易道。
“正好,可以清静一点”,袁平无所谓的耸耸肩,然后起身对王宋道,“我回家收拾东西去了,明天见。”
“去吧,明天我家门口集合,记得准时”,王宋笑了笑,然后将袁平送出了家门,也回到家中收拾着东西。
第二天一早,三人告别了家人们,向着昆名赶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