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能上方舟的理由
好一会儿,发射井里都没有任何声音,林半夏犹自站在那里,默默思考着于雷刚刚说的话,还有体会着他话复杂的情绪。
他女朋友是精英?是富家小姐?是**?
肯定是其一项,才能上得了方舟。然后因为现实条件而不得不生离死别?林半夏的脑袋里开始幻想起来,但是令她奇怪的是于雷现在的这种态度。
“喂,你肯定是很喜欢很喜欢你女朋友喽?”林半夏突然觉得这个人并不神秘了,主动走到他旁边坐了下来。
“是啊!”于雷对她的突然间转变不免失笑,“怪不得瑾瑾总说,女人最喜欢的就是八卦。”
“瑾瑾?是你的女朋友吗?名字很可爱啊!”林半夏一点都不吝啬地赞美道。她现在不想去考虑自己身处绝境的事情,她急需一些东西来转移她绝望的心情。
于雷看了她一眼,像是知道她的目的,也配合地点点头道:“是的,她叫安瑾瑾,安静的安,瑾瑶美玉的瑾。”
“真是好名字。”林半夏顿了一下,像是生怕于雷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写法,强调道:“你介绍的太详细,我也重来。我叫林半夏,林是森林的林,半夏不是一半夏天的意思,虽然字面上就是这个意思啦,只不过半夏是一种草药名。还有一种名称我也很喜欢,叫半月莲。”
“原来是这个半夏,我以为是陪伴的伴呢。”于雷被她的小执拗逗得一笑。
“哦?原来你叫的于雷不是水底下的那个鱼雷啊?”林半夏也不客气,立刻伶牙俐齿地反驳道。
“呵呵,那我也重新自我介绍下,我叫于雷,于是的于,雷电的雷。”于雷笑着回应道。半夏,他记得这是个有毒的草药,但是这名字还真是很好听。于雷下意识地歪着头往林半夏姣好的侧脸看去,听着她爽朗的笑声,有那么一闪神,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不久之前的晚上,和女朋友半夜坐在屋顶上看流星雨的那个瞬间。
可是这也仅仅只是片刻的失神,瞬间他就无奈地叹了口气。
有回忆是好的,但是把这个刚认识的女错认成安瑾瑾,那就是他的失礼了。
“怎么又叹气了?”林半夏收起笑容,很认真地问道。
于雷摇了摇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林半夏却开始盯着他看了起来。她刚刚一直没有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只是觉得他比身材已经颇高的她还高上十多公分,是个高大健壮的男而已。现在在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她才发现这男人长得还真是……符合她的胃口。
她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小受男啊、妖孽男啊、伪娘啊……但是她一直都认为,只有拥有男气概的男人才能打动她。而现在坐在她身旁的这个男人,尽管身上衣衫褴褛,遍体鳞伤,也无法和落魄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而端正的五官和英挺的浓眉间,透着浓浓的眷恋之意,恐怕是在想着他的女友。
有那么一刻,林半夏不禁嫉妒那个安瑾瑾来,能让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惦记着,爱着,为什么她就没有这个福分?
果然好男人都早就被人抢走了。
林半夏胡乱地想着,突然觉得自己的运气倒也不坏。
如果这个于雷说的都是事实的话,那么现在地球天崩地裂地死了五十亿人,她还活着。足以证明她的运气不是普通的好。更别说和她运气一样好的人身边还有一个。
于雷径自地陷入了回忆,像是饥饿的人努力地吞食吃的般,在自己的脑海里竭力地回忆着和安瑾瑾所相处的每一刻。从两人初时候的初遇到最后一次的见面,他突然间悲哀的发现,他值得回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少太少。
由于他的工作性质,两人向来是聚少离多,纵使他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是确立恋爱关系也就是这一两年之间的事。对于他来说,她的存在就好像空气般自然,自然到没有什么特别可以值得他反复回味的。
“喂!男人!”耳边传来林半夏不客气的呼喝声,于雷不耐烦地抬起头,朝她看去。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站了起来,被他割下潜水服而只能露在空气的腿部曲线再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喂!你怎么这么一副世界末日的嘴脸?振作一点!”林半夏知道他盯着她的大腿看,索性气恼地用脚踹了踹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
“确实就是世界末日啊……”于雷撑着下巴,懒懒地说道。还是女人有活力,为了减少身体消耗,他还是少活动。喏,还有少说话。
“呃,倒也是世界末日……哦!不对!你女朋友既然在方舟上,肯定也能活下来,你难道不想活下去再和她重逢吗?”林半夏越想越生气,继续地踢着他,一下比一下用力。这男人有十万个理由为继续活下去奋斗,怎么就一副死样?收回她的观感,这男人虽然长得非常对她的胃口,但是性格简直就是垃圾!
于雷坚定地摇了摇头,吐出两个字:“不想。”
“啊?”林半夏完全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踢出去的脚一个急刹车停在了半空,身体却一下失去了平衡。
于雷叹了口气,伸手拽住了她光滑的脚腕,免去了她再次掉到下面水里的危险。
“为什么?”林半夏惊恐不定地扶着栏杆,回过头之后第一句话居然是追问他。“为什么不想见到你的女朋友?你不是很喜欢很喜欢她吗?”
于雷松开了握着她脚腕的手,淡淡地垂眼说道:“她只是个普通的白领,既不是基因选定的精英,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更不是**。”
“啊?”林半夏呆呆地眨着眼睛,看到了于雷的表情,在心里隐约也猜到了几分。
“她之所以能上方舟,是因为有个富豪喜欢她,她跟着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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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女朋友是精英?是富家小姐?是**?
肯定是其一项,才能上得了方舟。然后因为现实条件而不得不生离死别?林半夏的脑袋里开始幻想起来,但是令她奇怪的是于雷现在的这种态度。
“喂,你肯定是很喜欢很喜欢你女朋友喽?”林半夏突然觉得这个人并不神秘了,主动走到他旁边坐了下来。
“是啊!”于雷对她的突然间转变不免失笑,“怪不得瑾瑾总说,女人最喜欢的就是八卦。”
“瑾瑾?是你的女朋友吗?名字很可爱啊!”林半夏一点都不吝啬地赞美道。她现在不想去考虑自己身处绝境的事情,她急需一些东西来转移她绝望的心情。
于雷看了她一眼,像是知道她的目的,也配合地点点头道:“是的,她叫安瑾瑾,安静的安,瑾瑶美玉的瑾。”
“真是好名字。”林半夏顿了一下,像是生怕于雷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写法,强调道:“你介绍的太详细,我也重来。我叫林半夏,林是森林的林,半夏不是一半夏天的意思,虽然字面上就是这个意思啦,只不过半夏是一种草药名。还有一种名称我也很喜欢,叫半月莲。”
“原来是这个半夏,我以为是陪伴的伴呢。”于雷被她的小执拗逗得一笑。
“哦?原来你叫的于雷不是水底下的那个鱼雷啊?”林半夏也不客气,立刻伶牙俐齿地反驳道。
“呵呵,那我也重新自我介绍下,我叫于雷,于是的于,雷电的雷。”于雷笑着回应道。半夏,他记得这是个有毒的草药,但是这名字还真是很好听。于雷下意识地歪着头往林半夏姣好的侧脸看去,听着她爽朗的笑声,有那么一闪神,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不久之前的晚上,和女朋友半夜坐在屋顶上看流星雨的那个瞬间。
可是这也仅仅只是片刻的失神,瞬间他就无奈地叹了口气。
有回忆是好的,但是把这个刚认识的女错认成安瑾瑾,那就是他的失礼了。
“怎么又叹气了?”林半夏收起笑容,很认真地问道。
于雷摇了摇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林半夏却开始盯着他看了起来。她刚刚一直没有仔细打量这个男人,只是觉得他比身材已经颇高的她还高上十多公分,是个高大健壮的男而已。现在在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她才发现这男人长得还真是……符合她的胃口。
她知道现在流行什么小受男啊、妖孽男啊、伪娘啊……但是她一直都认为,只有拥有男气概的男人才能打动她。而现在坐在她身旁的这个男人,尽管身上衣衫褴褛,遍体鳞伤,也无法和落魄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而端正的五官和英挺的浓眉间,透着浓浓的眷恋之意,恐怕是在想着他的女友。
有那么一刻,林半夏不禁嫉妒那个安瑾瑾来,能让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惦记着,爱着,为什么她就没有这个福分?
果然好男人都早就被人抢走了。
林半夏胡乱地想着,突然觉得自己的运气倒也不坏。
如果这个于雷说的都是事实的话,那么现在地球天崩地裂地死了五十亿人,她还活着。足以证明她的运气不是普通的好。更别说和她运气一样好的人身边还有一个。
于雷径自地陷入了回忆,像是饥饿的人努力地吞食吃的般,在自己的脑海里竭力地回忆着和安瑾瑾所相处的每一刻。从两人初时候的初遇到最后一次的见面,他突然间悲哀的发现,他值得回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少太少。
由于他的工作性质,两人向来是聚少离多,纵使他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是确立恋爱关系也就是这一两年之间的事。对于他来说,她的存在就好像空气般自然,自然到没有什么特别可以值得他反复回味的。
“喂!男人!”耳边传来林半夏不客气的呼喝声,于雷不耐烦地抬起头,朝她看去。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站了起来,被他割下潜水服而只能露在空气的腿部曲线再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喂!你怎么这么一副世界末日的嘴脸?振作一点!”林半夏知道他盯着她的大腿看,索性气恼地用脚踹了踹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架势。
“确实就是世界末日啊……”于雷撑着下巴,懒懒地说道。还是女人有活力,为了减少身体消耗,他还是少活动。喏,还有少说话。
“呃,倒也是世界末日……哦!不对!你女朋友既然在方舟上,肯定也能活下来,你难道不想活下去再和她重逢吗?”林半夏越想越生气,继续地踢着他,一下比一下用力。这男人有十万个理由为继续活下去奋斗,怎么就一副死样?收回她的观感,这男人虽然长得非常对她的胃口,但是性格简直就是垃圾!
于雷坚定地摇了摇头,吐出两个字:“不想。”
“啊?”林半夏完全没料到会得到这个答案,踢出去的脚一个急刹车停在了半空,身体却一下失去了平衡。
于雷叹了口气,伸手拽住了她光滑的脚腕,免去了她再次掉到下面水里的危险。
“为什么?”林半夏惊恐不定地扶着栏杆,回过头之后第一句话居然是追问他。“为什么不想见到你的女朋友?你不是很喜欢很喜欢她吗?”
于雷松开了握着她脚腕的手,淡淡地垂眼说道:“她只是个普通的白领,既不是基因选定的精英,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更不是**。”
“啊?”林半夏呆呆地眨着眼睛,看到了于雷的表情,在心里隐约也猜到了几分。
“她之所以能上方舟,是因为有个富豪喜欢她,她跟着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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