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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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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参一愣,面露惭愧之色。

    他们的确对大食了解有限,他们甚至不知道大食统帅是谁,更谈不上对他的用兵能力有什么了解了。

    大唐离开河已经很久了。

    原对西域重新恢复控制是从隋代开始。隋末大乱,应对不暇,一度断,西域被突厥控制。突厥分为东西两部之后,西突厥为了与**对抗,与唐朝联盟,名义上将西域重新纳入大唐的控制。实际控制的过程很长,从唐高祖时代开始,一直到高宗时期才宣告完成,以显庆三年在西域设置羁縻州为标志。

    高宗之后,武则天称帝,因为一系列的政策失误,河地区重新被西突厥的控制。与此同时,白衣大食东征,侵入河地区。这时候与大食人对抗的主要就是西突厥。西突厥崩溃之后,又有突骑施崛起。在此期间,大唐的步伐一直未能踏过葱岭,甚至碎城都失守,大唐一度将安西都护府迁回西州。

    直到天宝三年,突骑施分裂内讧,前安西四镇节度使夫蒙灵詧击杀了突骑施的莫贺干达可汗,大唐才重新占据了碎城,恢复了通往西域的道路。

    在此之间,大唐对葱岭以西的河地区没什么直接接触,大部分信息都来自于昭武姓的转述,另外就是来往于丝绸之路的栗特商人。这些商人经常以进贡的方式进出长安,带来关于西域的消息。

    对昭武姓的了解都比较模糊,更何况大食。不仅如此,很多人对李再兴一再声称的大唐将与大食争夺河地区的控制权都表示怀疑,认为他是虚张声势,大言邀名。正如对安禄山将反一样,意见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不可能,另一种是没必要担心,区区大食而已,我大唐威镇天下,所到之处,一切魑魅魍魉都会灰飞烟灭。

    对于刚刚连胜两战的安西军来说,这种心理更明显。他们懒得去了解大食人,对他们来说,大食人不过是另一个即将倒在大唐战刀之下的蛮夷,不来则罢,来了,也不过是战功簿上多一笔而已。

    你可以说这是轻敌,但从另一个方面讲,这也正是唐军的傲气。事实上,像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称雄一时的突厥人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在唐军看来,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天下没有人能是我们的对手。在高仙芝大破小勃律和朅师之后,这种情绪更是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岑参等人也知道骄兵必败的道理,但是沉浸在这种氛围,他也不像李再兴那么忧心忡忡,私下里大概还是有些不以为然的。

    “那就请岑君转告丞,若他得空,明日我将去拜见。”

    岑参应了,又取了杜甫要献给高仙芝的诗,起身离开。

    李再兴和杜甫商量了很久,为明天与高仙芝会面尽可能的多做一些准备。他已经有所预感,这一趟不会顺利,不知道有多少麻烦等着他呢。他很怀疑,以自己的身份,自己的能力,究竟能不能说服高仙芝,改变唐军目前的轻敌思想,能不能改变历史,保证大唐在河地区的控制权。

    他没有退路,必须做到,而且时间紧迫。否则,安史之乱一起,大唐就再也没有精力和实力来争夺河了,届时只能放弃河,主动关闭通往世界的大门。

    ……

    第二天一早,李再兴洗漱干净,换上一身新衣,整顿停当,来到都护府的门前。将马交给白孝德,让他在门外等候,自己带着杜甫和爱尔麦迪走到门前,报上姓名。

    时间不长,有人从里面出来,让李再兴进去。李再兴进了大门,一眼就看到庭门口负手站着一个巨汉。

    没错,一个巨汉。

    大唐人的身材普通比较高,尺左右——相当于后世一米八的身材很常见,进龙武军的标准就是身高尺以上。李再兴本人身高尺二寸,相当于一米八,他身边的那些朋友如裴玄庆、谢广隆、南霁云等人无不是尺以上,就连爱尔麦迪都有五尺八寸。

    可是和这个巨汉比起来,他们都像侏儒。

    此人身高七尺以上,两米出头,猛一看,就像是nb的球员。他不仅高,而且肩宽背厚,腰圆体壮,站在那里就像一堵墙。他穿着明光铠,应该是一位官职不低的将领,威风凛凛,如天神下凡。和他比起来,他身边那两个扶刀而立的侍卫显然非常娇小。

    李再兴放慢了脚步,隔着这么远,他就能感受到这个壮汉散发出的杀气。这不是那种自然而然的杀气,而是带着敌意的杀气。李再兴猜想,这人十有八|是冲着自己来的,也许就是高仙芝给自己的下马威。他以武艺成名,又杀了安西军的的高手,等于打了安西军的脸,高仙芝在安西军找一个高手来折辱他一番,也是情理之的事。

    果不其然,看着李再兴走到面前,这个巨汉一直没挪窝,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李再兴,没有一点让道的意思。

    李再兴拱了拱手,微微一笑:“将军好雄伟,不愧为我唐军楷模。”

    巨汉一伸手,从侍卫手接过一柄陌刀。这刀通长尺,柄长四尺,尾部带环;刃长五尺,宽半掌,两面开锋,正如一口巨剑。他单手握柄,甩了个刀花,沉重的陌刀在他手轻松得像根火柴。

    李再兴的眼神眯了起来,脚步一错,不丁不八。

    “在下李再兴,奉命前来拜会丞,敢问将军大名。”

    “李嗣业。”

    李再兴眉头一挑,重新打量了巨汉一下。原来他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陌刀将李嗣业,果然威武,陌刀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陌刀是最富传奇色彩的唐代利器,而提起陌刀,很多人都会想到李嗣业。李嗣业和陌刀几乎连在一起,密不可分。

    想不到高仙芝给他的下马威居然是李嗣业这样的猛人,真是很给面啊。

    李再兴嘴角一挑:“将军这是……比武较技?”

    李嗣业嘴一撇:“闻说足下称雄长安,某闻猎心喜,特来请教。”他双手握刀,后退半步,成弓箭步,刀头斜指。“取兵器吧,听说你有一杆龙枪,降龙木所制,让某见识见识,能否当得我一刀。如果不小心劈碎了,就让我做两双筷,免得被人下了毒而不知。”

    李再兴还没说话,爱尔麦迪先恼了。李嗣业太嚣张了,不仅夸口要将龙枪劈成筷,还暗指李再兴下毒杀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主人,让我来会会他。”

    李再兴摇摇头:“李将军骁勇善战,久经沙场,刀法凶狠,对我们又非常熟悉,你暂时还不是他的对手。还是我来吧,取枪来。”

    爱尔麦迪愤愤不平的瞪了李嗣业一眼,取下枪上的锦囊,将龙枪递给李再兴。

    李嗣业轻蔑的撇了撇嘴:“这个胡姬很有意思,如果你输了。她是我的。”

    “如果你输了呢?”李再兴沉下了脸,一字一句的反问道。李嗣业步步紧逼,如果他一味退让,只会被李嗣业轻视。更何况他已经把爱尔麦迪当成了自己的女人,岂能让李嗣业如此污辱。“如果你输了,就请你将这口陌刀送与爱尔麦迪做个纪念。”

    李嗣业眉头一挑,煞气迸现。武人的兵器,就等于是他的性命,比一个侍女可重要多了。李再兴要他的刀,等于和他赌命。他眯起了眼睛,静静的看着李再兴:“当真?”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李再兴后退一路,双手握枪,轻轻一抖。枪头嗡嗡作响,乱颤不已。“辱人者,人必辱之。”

    “那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李嗣业狞笑一声,向前迈了半步,陌刀直刺李再兴的胸膛。

    在普通人的手里,陌刀主要以劈砍为主,借用腰力旋转,蛮横的进行杀伤。在战场上,陌刀手站在一排,互相掩护,不给敌人避让的机会,杀伤力极大。在一对一的单挑时,这种战法并不占便宜,相反很容易被高手所趁。再加上陌刀是政府管制的利器,所以私斗时很少有会出现陌刀这种武器。

    但是在李嗣业这样的巨汉手,陌刀的重量不成问题,和普通人用横刀差不多,用法变化就多了。可以劈,可以砍,可以刺,可以挑,几乎所有的剑法、刀法都可以用上。再加上陌刀的重量和体积,对任何一种武器来说,这都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李嗣业将陌刀当剑用,发挥出刺法,这已经不是为了斩断李再兴的枪杆,而是为了杀人。

    他动了杀心。

    在庭内观阵的高仙芝不禁皱起了眉头。他犹豫了片刻,叹了一口气,没有出言阻拦。一来李嗣业的性格他清楚,一旦动了杀心,谁也劝不住。二来他也想看看李再兴究竟有多大本事,是不是真能凭本事杀掉四个安西军主手。更重要的是,高手较技,胜负只有眨眼之间,等他的命令传到,只怕胜负己见分晓,说也无益。

    他看看封常清,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

    他们要考虑如何善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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