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恋父情结
高阳看这女人,还不知道自己,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是市长顾问,他就解释了一下。还有这女人,觉得自己是多管闲事,他也不得不说明一下。
“哟,还挺有正义感的吗,这么说,你是想当一回英雄了。”胡艳一边说一边走近了高阳,用一副轻蔑的眼神看着高阳。
“想当英雄又怎么了,这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高阳手里提着古剑,一副要伸张正义的姿态。
“哈哈,那只怕你碰到我,你这个梦想是不那么容易实现的。”胡艳一边说一边又向高阳逼近。
“哼,这么说,你也是有备而来了,那你把你的武器拿出来看看吧!你不会赤手空拳同我较量吧!”高阳知道,这女人,肯定也会带着武器的,要不然,她不可能这么大胆。
“当然有,只是我觉得现在还不须要。高阳,你虽然也是一个修士,可你的修为比我差远了,刚刚,我又吸食了三个‘阳鼎’的阳气,现在已经到达了灵寂期的修为了,你不是我的对手的,你还是怪怪投降吧,这样,你把古剑给我,我就放过你,要不然,我就收了你。”
胡艳根本不把高阳放在眼里,要说之前,她还不敢肯定自己能打的过高阳,可是现在她可以肯定自己能够战胜眼前的对手。因为她已经吸食了三个‘阳鼎’的阳气。
这些阳气不但是她的元神得到了修复,并且让她的功力比以前是更加强大了。
当时,胡艳吸食了三个民工的阳气后。就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再也不象之前那样连走路都是少气无力的样子。
“哈哈。这玩意还真管用呀!比静坐修炼有用多了。”胡艳内心就是一阵狂喜。
胡艳自从跟随金胡子,进入到了修真的行列。她还没有去害过人,也就是和陈东风相处时,吸食了他向外的一些阳气罢了。并没有吸食陈东风身体内的阳气。
邪修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修炼目标,往往会去害人,因为,他们只有吸食普通人身体里面的阳气,或者是身体外面的阳气,才能够提升他们的功力。
胡艳本来是想吸食陈东风体内的真阳的。可是不巧的是。这一个年轻的女孩,还真对陈东风有一些喜欢。
由于胡艳暗中对陈东风有些喜欢,所以,她是不忍心把陈东风当‘阳鼎’来吸食他身体里的真阳的。
虽然胡艳也和陈东风发生了男女关系,可她只是以一个普通女人的身体和陈东风接触,并没有用什么‘采阳补阴’之术。
所以,陈东风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身体有什么异样。只是偶尔感觉身体有些疲乏罢了。
这是因为,胡艳虽然没有对陈东风用‘采阳补阴’之术。可她还是不自觉地在吸食一些陈东风身体外的阳气。
由于男人与男人的资质不同,身体状况不同。所以身体里的真阳也是不一样的。
陈东风就是一个真阳极佳的人,虽然,他还算不是什么纯阳之体,可他身体里的阳气还是很纯净的。远远要高于常人。
胡艳之所以要当陈东风的秘书,当然是别有企图了。她就是在同陈东风的相处中,慢慢的吸食陈东风身体外的阳气。
一个人。不但身体里面有阳气,在身体外面也有一层阳气。这是身体里面阳气在外面的反映。
人体本来就是和大自然统一的,在大自然之中的天体都有一层大气层一样。人体这个‘小天体’也一样,也有一层‘小气层’。只不过,这个气层处于大自然大气层的包围之中,一般人是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
可胡艳能够感知到这些人体的外在气场,因为,她是一个修真之人。从小她就跟着金胡子接触了修真的秘术,让她走上了修起这路。
胡艳本来也是一块修真的天才,只可惜她遇到了一个邪修之人,要是她能碰到一个真正的修士,象高阳这样的正义修真人士,那她本来是不应该走上邪道的。
可现在已经晚了,她早就是金胡子的人了,也早就让金胡子给洗了脑袋了,她已经是一个资深的邪修之人了。
胡艳自从跟着陈东风,就不断地吸收陈东风身体外的阳气,可这些阳气,实在是无法和人体内的真阳相比。这就好比是一个人喝了一碗清水,另一个人喝了一玩滋补的参汤一样,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陈东风说来也是幸运的,要不是胡艳喜欢他,他可能比那三个民工更早就成了胡艳为了修炼而不惜害人的无辜‘阳鼎’了。
正是因为胡艳对陈东风有好感,这才让她不忍心害他,只是吸食了他身体外的一些阳气罢了。
要说,胡艳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并且长得也很漂亮,可她又为什么会喜欢上陈东风呢!
这当然是和她从小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的。
她从小没有父母,是在孤儿院中生活了十来年,到了十岁的时候,才让金胡子发现她是一个具有修真资质的女孩,再加上金胡子一生没有结婚,他也想找一个孩子,让自己的老年生活不至于太过孤单,于是就把胡艳从孤儿院之中领养出来,成为了他的义女了。
胡艳从小没有父母,是和金胡子一起长大的。金胡子收养胡艳时,他已经四五十岁了。
由于金胡子没有老婆,胡艳只是在一个单亲的男性家庭之中长大,所以,她从小就养成了对中年男性的依恋心理。
这种现象从心理学上来说,就是一种恋父情结。
胡艳就是一个有着严重的恋父情结的女孩。她从小就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对于小帅哥,她倒是没有什么兴趣。
在她和陈不风的相处之中,就感觉陈东风很有男子汉的风度。比起金胡子来说,当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陈东风虽然也有四十多岁了,可陈东风是有钱人,保养的也好,看上去只是象三十多岁的男人。
再加上陈东风人高马大,身体很强壮,很有男子汉的风度,这让胡艳对陈东风十分着迷。完全喜欢上了这个中年男人。
可就算是胡艳很喜欢陈东风,可她是一个邪修之人,对于金胡子从小给她灌输的邪修观念,那是根深蒂固,不会轻易改变的。
这样,胡艳在和陈东风的相处之中,一直就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她很想要吸食陈东风身体里的真阳,好让自己的修炼等级进一步的提高。
可另一方面,她又不想伤害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样,在犹豫不决之中,她就和陈东风相处了几个的时间,她只是有时候,禁不住吸食一些陈东风身体外的真阳,而对于陈东风身体里的真阳,她则没有动过邪念。
本来,胡艳就想这样一直和陈东风生活在一起,可是她没有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高阳的出现,则彻底打乱了她的生活,让她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和陈东风快乐的相处了。
因为,高阳在陈东风的办公室之中布局了风水法阵,这玩意,那是专门用来对付邪修之人的。
这下,胡艳和高阳算是有了‘敌意’了。本来,胡艳不想和高阳有什么过节,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是一个邪修之人。
她还一忍再忍,没有对高阳动手。
可是高阳却是越来越‘过分’。不但在陈东风的办公室之中布阵,让她受到了法阵的伤害,现在又放置了一个玉麒麟,那玩意可真厉害,让她一下子就受了重伤了。
要不是金胡子及时把他体内的真气补充到胡艳的体内,那她有可能就没有命了。
胡艳没有办法,她知道,自己要是再不吸食‘阳鼎’,那她的命也就完了。因为,金胡子对她说了,只有‘阳鼎’之中的阳气可以让她的元神彻底复原,并且还可以让她的元神比之前更加强大。
要是她不吸食‘阳鼎’之阳气,那她的小命也就要完了。
因为修真之人,是靠元神活着的,元神一担受伤,那可就十分危险了,随时都有可能灰飞烟灭。
胡艳这才没有办法,只好去寻找三个‘阳鼎’了。
说来也是凑巧。
那天,她打扮的很娇艳,走在大街之上。
因为,她元神受伤,脸色很惨白,要是不浓妆艳抹的话,是很不好看的,所以,她给自己化了一个浓妆。
要寻找‘阳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虽然普通的男人身体里都有阳气。可能称得上是‘真阳’的就不很多了。
就象陈东风这样的男人,身体里才有一些‘真阳’。
胡艳本来想,要是自己无法寻找到有‘朝阳’,只好去‘害’陈东风了。虽然她喜欢陈东风,可事关她的性命,那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能忍痛割爱了。
胡艳先是在大街上走着,因为,她还是想从这些陌生的男人之中找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作案对象。
可让她有些失望的事,她看来看去,身边经过的这些男人,都是一些阳气很虚弱之人。(未完待续。。)u
“哟,还挺有正义感的吗,这么说,你是想当一回英雄了。”胡艳一边说一边走近了高阳,用一副轻蔑的眼神看着高阳。
“想当英雄又怎么了,这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高阳手里提着古剑,一副要伸张正义的姿态。
“哈哈,那只怕你碰到我,你这个梦想是不那么容易实现的。”胡艳一边说一边又向高阳逼近。
“哼,这么说,你也是有备而来了,那你把你的武器拿出来看看吧!你不会赤手空拳同我较量吧!”高阳知道,这女人,肯定也会带着武器的,要不然,她不可能这么大胆。
“当然有,只是我觉得现在还不须要。高阳,你虽然也是一个修士,可你的修为比我差远了,刚刚,我又吸食了三个‘阳鼎’的阳气,现在已经到达了灵寂期的修为了,你不是我的对手的,你还是怪怪投降吧,这样,你把古剑给我,我就放过你,要不然,我就收了你。”
胡艳根本不把高阳放在眼里,要说之前,她还不敢肯定自己能打的过高阳,可是现在她可以肯定自己能够战胜眼前的对手。因为她已经吸食了三个‘阳鼎’的阳气。
这些阳气不但是她的元神得到了修复,并且让她的功力比以前是更加强大了。
当时,胡艳吸食了三个民工的阳气后。就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再也不象之前那样连走路都是少气无力的样子。
“哈哈。这玩意还真管用呀!比静坐修炼有用多了。”胡艳内心就是一阵狂喜。
胡艳自从跟随金胡子,进入到了修真的行列。她还没有去害过人,也就是和陈东风相处时,吸食了他向外的一些阳气罢了。并没有吸食陈东风身体内的阳气。
邪修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修炼目标,往往会去害人,因为,他们只有吸食普通人身体里面的阳气,或者是身体外面的阳气,才能够提升他们的功力。
胡艳本来是想吸食陈东风体内的真阳的。可是不巧的是。这一个年轻的女孩,还真对陈东风有一些喜欢。
由于胡艳暗中对陈东风有些喜欢,所以,她是不忍心把陈东风当‘阳鼎’来吸食他身体里的真阳的。
虽然胡艳也和陈东风发生了男女关系,可她只是以一个普通女人的身体和陈东风接触,并没有用什么‘采阳补阴’之术。
所以,陈东风并没有感觉到自己身体有什么异样。只是偶尔感觉身体有些疲乏罢了。
这是因为,胡艳虽然没有对陈东风用‘采阳补阴’之术。可她还是不自觉地在吸食一些陈东风身体外的阳气。
由于男人与男人的资质不同,身体状况不同。所以身体里的真阳也是不一样的。
陈东风就是一个真阳极佳的人,虽然,他还算不是什么纯阳之体,可他身体里的阳气还是很纯净的。远远要高于常人。
胡艳之所以要当陈东风的秘书,当然是别有企图了。她就是在同陈东风的相处中,慢慢的吸食陈东风身体外的阳气。
一个人。不但身体里面有阳气,在身体外面也有一层阳气。这是身体里面阳气在外面的反映。
人体本来就是和大自然统一的,在大自然之中的天体都有一层大气层一样。人体这个‘小天体’也一样,也有一层‘小气层’。只不过,这个气层处于大自然大气层的包围之中,一般人是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
可胡艳能够感知到这些人体的外在气场,因为,她是一个修真之人。从小她就跟着金胡子接触了修真的秘术,让她走上了修起这路。
胡艳本来也是一块修真的天才,只可惜她遇到了一个邪修之人,要是她能碰到一个真正的修士,象高阳这样的正义修真人士,那她本来是不应该走上邪道的。
可现在已经晚了,她早就是金胡子的人了,也早就让金胡子给洗了脑袋了,她已经是一个资深的邪修之人了。
胡艳自从跟着陈东风,就不断地吸收陈东风身体外的阳气,可这些阳气,实在是无法和人体内的真阳相比。这就好比是一个人喝了一碗清水,另一个人喝了一玩滋补的参汤一样,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陈东风说来也是幸运的,要不是胡艳喜欢他,他可能比那三个民工更早就成了胡艳为了修炼而不惜害人的无辜‘阳鼎’了。
正是因为胡艳对陈东风有好感,这才让她不忍心害他,只是吸食了他身体外的一些阳气罢了。
要说,胡艳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并且长得也很漂亮,可她又为什么会喜欢上陈东风呢!
这当然是和她从小所处的生活环境有关的。
她从小没有父母,是在孤儿院中生活了十来年,到了十岁的时候,才让金胡子发现她是一个具有修真资质的女孩,再加上金胡子一生没有结婚,他也想找一个孩子,让自己的老年生活不至于太过孤单,于是就把胡艳从孤儿院之中领养出来,成为了他的义女了。
胡艳从小没有父母,是和金胡子一起长大的。金胡子收养胡艳时,他已经四五十岁了。
由于金胡子没有老婆,胡艳只是在一个单亲的男性家庭之中长大,所以,她从小就养成了对中年男性的依恋心理。
这种现象从心理学上来说,就是一种恋父情结。
胡艳就是一个有着严重的恋父情结的女孩。她从小就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对于小帅哥,她倒是没有什么兴趣。
在她和陈不风的相处之中,就感觉陈东风很有男子汉的风度。比起金胡子来说,当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陈东风虽然也有四十多岁了,可陈东风是有钱人,保养的也好,看上去只是象三十多岁的男人。
再加上陈东风人高马大,身体很强壮,很有男子汉的风度,这让胡艳对陈东风十分着迷。完全喜欢上了这个中年男人。
可就算是胡艳很喜欢陈东风,可她是一个邪修之人,对于金胡子从小给她灌输的邪修观念,那是根深蒂固,不会轻易改变的。
这样,胡艳在和陈东风的相处之中,一直就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她很想要吸食陈东风身体里的真阳,好让自己的修炼等级进一步的提高。
可另一方面,她又不想伤害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样,在犹豫不决之中,她就和陈东风相处了几个的时间,她只是有时候,禁不住吸食一些陈东风身体外的真阳,而对于陈东风身体里的真阳,她则没有动过邪念。
本来,胡艳就想这样一直和陈东风生活在一起,可是她没有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高阳的出现,则彻底打乱了她的生活,让她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和陈东风快乐的相处了。
因为,高阳在陈东风的办公室之中布局了风水法阵,这玩意,那是专门用来对付邪修之人的。
这下,胡艳和高阳算是有了‘敌意’了。本来,胡艳不想和高阳有什么过节,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是一个邪修之人。
她还一忍再忍,没有对高阳动手。
可是高阳却是越来越‘过分’。不但在陈东风的办公室之中布阵,让她受到了法阵的伤害,现在又放置了一个玉麒麟,那玩意可真厉害,让她一下子就受了重伤了。
要不是金胡子及时把他体内的真气补充到胡艳的体内,那她有可能就没有命了。
胡艳没有办法,她知道,自己要是再不吸食‘阳鼎’,那她的命也就完了。因为,金胡子对她说了,只有‘阳鼎’之中的阳气可以让她的元神彻底复原,并且还可以让她的元神比之前更加强大。
要是她不吸食‘阳鼎’之阳气,那她的小命也就要完了。
因为修真之人,是靠元神活着的,元神一担受伤,那可就十分危险了,随时都有可能灰飞烟灭。
胡艳这才没有办法,只好去寻找三个‘阳鼎’了。
说来也是凑巧。
那天,她打扮的很娇艳,走在大街之上。
因为,她元神受伤,脸色很惨白,要是不浓妆艳抹的话,是很不好看的,所以,她给自己化了一个浓妆。
要寻找‘阳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虽然普通的男人身体里都有阳气。可能称得上是‘真阳’的就不很多了。
就象陈东风这样的男人,身体里才有一些‘真阳’。
胡艳本来想,要是自己无法寻找到有‘朝阳’,只好去‘害’陈东风了。虽然她喜欢陈东风,可事关她的性命,那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能忍痛割爱了。
胡艳先是在大街上走着,因为,她还是想从这些陌生的男人之中找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作案对象。
可让她有些失望的事,她看来看去,身边经过的这些男人,都是一些阳气很虚弱之人。(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