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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生初相见

    “丫儿,姐姐带你去抓蝴蝶。”趁着大人们午睡,我和韩嫣蹑手蹑脚地溜出家门,弓着腰穿过那排宿舍,左拐走过那条一年四季散发着饭菜香的走廊,再向右涉过一片杂草丛生的篮球场,走下一趟三十多级的石梯子,推开没有上锁的大铁门,我们便来到了自由天地。

    可是平时父母是禁止我们从后门逃出去玩耍的,因为后门的仓库旁住着两个疯子,曾经都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更好笑的是他们都认为对方是疯子而自己却是正常人。最可惜的是那个名叫伏芸的女疯子,她的母亲跟韩嫣的母亲是来自同一座城市,伏芸的母亲是孤儿,知青返城的时候她按照政策在当地安排了工作,伏芸初中没毕业就接了母亲的班。听我母亲跟别人摆龙门阵,伏芸好像是因为男朋友被抢受了刺激,从此以后疯疯癫癫的。伏芸认识的一个叫珠珠的女孩子,得知伏芸的未婚夫是个军官,能帮珠珠“农转非”,还能安排工作,珠珠约着陈华去乌石塘罔称伏芸有医治不好的神经方面的顽疾。那个名叫陈华的军官果真跟伏芸分手了,伏芸得知真相后仿佛一头被激怒的狮子一般不由分说地冲到珠珠家。

    “珠珠,你给我出来?”

    “芸姐,你干嘛?” 珠珠正在剁猪草,一脸无辜地看着伏芸。那珠珠也不是省油的灯,其实她也猜到伏芸来干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实施自己的阴谋之前珠珠早就做好了准备。珠珠心理清楚,她带陈华去乌石塘的那天伏芸在县城,嚼舌根的人也只看见自己和陈华在乌石塘,但自己跟陈华说了什么绝对没有人听见。陈华也答应过自己保守那个秘密,珠珠相信陈华能做到,因为珠珠已经觉察出陈华爱上了伏芸。陈华可能因为疾病抛弃伏芸,但他还不至于泄露她的秘密来将她毁灭。

    “珠珠,你这个人面兽心的妖精,抢人家的男朋友。平日里我把你当朋友,你却在背后捅我一刀,缺心缺肺的你不得好死呀-------”伏芸一边哭诉一边捶胸顿足,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好心的周大姐知道自己的快嘴又惹祸了,正急得跺脚的时候,忽然看见伏芸的母亲蓝婶区府大院后边的菜地里,她慌忙叫兰婶跟着伏芸,别让干什么傻事。蓝婶赶到珠珠家时场面已经失控。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还有人跟着伏芸一起淌眼泪的。

    珠珠毫不示弱地呵斥道:“芸姐,没有证据请不要往我身上扣屎盆子,念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我不跟你计较你刚才的无理取闹。”

    伏芸一听这话,气得牙齿咯咯发抖,伏芸指着珠珠的鼻子骂“情分,跟你这个不要脸的婊子还有什么情分?你以为你有多清白,陈华是我男朋友,有人看见你跟他在乌石塘约会!”

    珠珠扔掉菜刀,“嗖”地站起来,只见她双手叉腰,唾沫星子横飞地反驳:“你看见我们亲嘴还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了吗?说我勾引你的男朋友简直是血口喷人。”

    “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他跟你从乌石塘回来后,就要跟我分手?”

    珠珠吊高了嗓子慢条斯理地说:“我哪儿知道,谁让你不把他看紧一点。”

    “分明就是你抢了陈华。”伏芸声嘶力竭地哭诉。

    “我有那么大的本事从你手里抢走他吗?大家瞧瞧,谁漂亮,谁有体面的工作?陈华他看上谁都看不上我呀!你这个疯子,管不住自己的男朋友,活该!还想来败坏我的名声,你也小瞧我珠珠的本事。”珠珠的话仿佛钢珠子一般一粒接着一粒地撞击在伏芸的心上。

    围观的纷纷劝道,都别骂了,有话好好说。珠珠趁机对向着她的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自己冤枉。伏芸没想到珠珠致死抵赖,还那么恶毒地诅咒自己,她感到珠珠那颗强大的心正像火山一样喷发,灼热的岩浆快要将自己燃烧。伏芸只觉得气血一起往上涌,头疼得厉害,所用的苦痛洪水猛兽般袭来。突然,她一阵歇斯底里的尖叫,脸上的表情痛苦的扭打在一起,涨红的脸慢慢变成酱紫色,零乱的头发被眼泪和鼻涕粘在脸上,只露出那双绝望的眼睛。随即她一阵阵哈哈大笑,继而又是一阵嚎啕大哭,如此反复,围观的人惊呼道:“快把她送医院,别让她气疯了?”

    伏芸精神受了刺激,行为有些异常。经过一年的细心调养,伏芸慢慢的恢复了正常,她不再无缘无故地哭闹谩骂,她懂得母亲的艰辛,她准备着回去上班。只是伏芸神情呆滞了不少,好些熟人她半天也想不起来。她似乎也不太爱整洁了,眼眶鼻孔里挖出的污垢随手就往白净的衣服上一擦。医生千叮咛万嘱咐,可别再让她受到什么刺激,否则前功尽弃,并且无药可救了。

    后来,陈华真的娶了珠珠,没有人知道原由。

    每次穿过后门我都会想起伏芸凄惨的故事,远远地看见她在屋里对着窗照着镜子,我从没有把她当做疯子,她永远都是我心目中的千金。

    夏日炎炎,再加上正午的光景,田野里少有劳作的农民的。知了“吱吱”地响成一片,听上去很热闹,禾苗被太阳烤着直打蔫,寂寥空旷的山野偶尔有风拂过,并不凉爽,反觉得热浪灼人。

    我们把事先准备好的细铁丝绕成一个圆形,再用细毛线把它捆在竹竿最细的那一端,形状很像拼音字母里的q。顺着四合院的外墙,一路找寻蜘蛛网。蜘蛛网一定要刚织好的,一来粘性十足,二来少有猎物与蜘蛛搏斗过,蛛网完好无损,这样我们不仅可以用它来粘住蝴蝶蜻蜓,甚至体型壮硕的知了也难逃我们精心编织的大网。韩嫣把铁丝圈从底部伸向蛛网中心,稍加用力整张蛛网便圆满地附着在我们的铁丝圈上。

    父亲单位的后面是一大片斜坡状的的玉米地,翠绿的玉米齐刷刷地顶着鲜亮的胡须。玉米地的尽头是废弃的水库,水库上游是镇里的重点中学,学生常拿吃剩的饭菜在那里喂鱼。春花早谢,夏意正浓。只抓着了几只白色飞蛾,很不过瘾,我们决定抓知了。知了躲在树间卖命地吆喝,忽左忽右的,感觉知了近在咫尺但是很难判定它的位置,再加上知了只是鸣叫,不常飞动,这就更让我们伤脑筋了。韩嫣吩咐我用小石头不停地砸向树丛,她则等着立场不坚定的那个飞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韩嫣眼疾手快地用蛛网粘住了一只知了的翅膀。知了煽动着黑纱似的翅膀在蛛网上“嗤嗤”地扑腾着奔命,本想一用劲就挣脱束缚没想到越扑腾翅膀被蛛丝裹得的越紧,仿佛身陷沼泽的羚羊越挣扎沉陷的越深。怎奈我们捕获的是个体型过于肥壮的家伙,把我们的蛛网撞出一个大窟窿,亦如山雨欲来的天宇猛然间被一道闪电撕裂了一个大口子一般,韩嫣“吱吱”两声甚觉可惜。最成功的时候我们能够用蛛网一连捕获好几个猎物呢,蛛网毫发未损。

    “韩嫣,下来抓虾吧。”孙勇拎着篮子站在水库边,冲着我们挥手。

    孙勇读高一,是孙区长家的二公子。他那张脸干净的没有任何杂质,乍一看眉宇间的一股书卷气息扑面而来,可是极为讽刺的是他厌恶读书,话说回来他也用不着卖命地读书,反正他们那些吃皇粮的只要混张高中文凭就等着招工考试,工作总会有的。他跟韩嫣很熟,韩嫣每次跟他去玩都带着我,一来二去他也很照顾我,他吩咐道,既然叫韩嫣姐姐,他跟韩嫣是平辈的,我得叫他哥哥,就叫“勇哥哥”好了。

    孙勇钓虾的方式很特别。他在竹篮的手柄处系上一根长绳,把食物残渣往竹篮底部一撒,再放上一块合适的石头,把竹篮轻轻地沉入浅水处的石头缝隙处,静静地等候五六分钟,再把竹篮一点一点地拎出水面,小水柱流苏一样哗啦啦地从竹篮四面八方的缝隙里喷出,透亮的虾米,寸长的小鱼,在竹篮里噼里啪啦地乱蹦。挑出大个头的青虾,其余的放生。许是平时被学生们喂饱了的缘故,半晌功夫我么句抓到小半篮的大青虾。

    “勇哥哥,虾能养吗?”

    “能养呀,放到肚子里可养人呐。”

    “你别逗丫儿了,她可实诚,上次抓的知了没养活,哭了小半天呢。没准儿她真按你说的方法去养,闹出病来,她爹娘可是要找你算账的。”

    “谁逗了,待会我请人把虾油炸好了,可不许谁贪吃哟。”

    “你妈会帮你油炸?”

    “她?知道我来捞虾不揍我才怪呢。不过你放心,我有办法的。”孙勇用小木棍剔去鞋子上的污泥,再把高高卷起的衣袖、裤腿放下来,掸去捞虾的证据,冲着韩嫣得意地一笑。

    都说“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如果有“玩”这一行的话,孙勇一定是状元。他带着我们打水漂,骑单车,雨过天晴的日子偷偷地溜出去,用软硬适中的泥巴捏泥人,修长城。有一回他捏了个扎辫子的阿姨,在泥人的背后写着“英语老师”,左看右看了会儿,又用小刀片给他们班漂亮的英语老师划上两缕胡须,笑的我跟韩嫣直打滚。我们还没笑够,孙勇自顾自地脱掉鞋子,光着脚丫在软软的黄泥地上清晰地烙下自己的脚印,弯弯扭扭,好像写了个韩嫣的的“嫣”字。惹得韩嫣懊恼了好久,说:“你家都用手写字,你干嘛用脚写我的名字?”

    更绝妙的一次,是去偷老红军家的杏子,整个过程可谓是天衣无缝。本来约好去偷老红军后院的杏子,孙勇却反其道而行之,他带着我们大摇大摆地走进老红军家去跟他寒暄,给他捶背,老红军直夸他不愧是区长的孩子,有礼貌,懂事,将来肯定能接他老子的班。

    最后老红军的警卫员纪旅执意要送我们出院门,其实他很警觉,怕我们偷他家的杏子。这也不能怪我们,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满树黄橙橙的杏子半掩在绿叶间,若隐若现,挑逗着馋嘴猫的味蕾,不垂涎三尺才怪呢!打从“花褪残红青杏小”起那满树杏子不知被多少人惦记,更不知道酸甜了多少孩子的梦境呢。

    “这几个孩子,我有数的,定然不会像其他野孩子那样没个规矩的。纪旅,你不用送他们。”老红军摆摆手,示意纪旅作罢。

    我们从后院出来,确定纪旅没有跟出来,韩嫣站在高处像猫鼬一般警觉地环顾四周望风,孙勇带着我又折回后院。孙勇抓着手腕粗的树干猛摇了两下,几枚熟透了的杏子抱着一团撩人的清香“啪啪”掉下来,我三下五除二将杏子捡拾干净,跟着韩嫣一溜烟地逃进小树林。孙勇跨出后院,不慌不忙地左右环顾一番,双手插在裤兜里,吹着口哨与我们汇合。他总是把“战利品”交给我们处置,自己象征性地嗅嗅,不曾享用。

    第二天老红军散步,瞧见孙勇和他爸外出,招呼他们去吃杏子。孙勇再三推迟:“纪爷爷,你们打下了江山,让我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这比吃什么都要甜呢。杏子嘛,你们自个儿留着吃吧。”

    “我说孙区长啊,你家老二可不简单,有礼貌,会说话,将来定有作为呀。”孙勇又被老红军夸赞一番,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

    孙勇拎着竹篮带着我们从荆棘丛生的小路绕道一家饭店的后门,跟一个中年妇女耳语一番,没多久活蹦乱跳的大青虾穿着大红袍蜷伏在盘子里,咬一口鲜嫩酥脆,唇齿生香,孙勇和韩嫣都让着我吃,撑得我肚皮鼓鼓的,连第二天早饭都没吃。

    “勇哥哥,刚才那个阿姨做过手脚了,我们抓的小半篮虾炸出来怎么就只有一小盘呢?”

    “丫儿,放心吧。勇哥哥没亏。我们还赚了呢。”孙勇望着韩嫣,诡秘地一笑。多年后我才明白,当时孙勇用虾跟饭店阿姨做了他人生的第一笔生意。

    一个下午的光景过去了,韩嫣理去我头发上的蛛丝,拉拉我的衣衫,吩咐我跺去鞋上的泥沙,统一好口径说我们去某某同学家玩了,然后一前一后各自回了自己家门。

    “丫儿,给勇哥哥捎个信。”孙勇的信从来不封,他知道我不会看,当然也看不懂。

    “韩嫣姐姐,勇哥哥的钢笔写不出墨了。”孙勇的钢笔写字的时候吐墨不均匀,一段粗一段细一段无的,害得他考试老是不及格。韩嫣知道窍门在哪里,她旋开钢笔芯,用软毛小刷子刷去残留在螺旋缝里的墨垢。反复揉搓钢笔肠子,清洗,直到钢笔吸进去的是清水,吐出来没有一丝墨迹为止,晾干。韩嫣拿出清洁干净的钢笔,轻轻擦拭一番(其实根本就没有灰尘),喷上淡淡的香水,用手绢包好,交给我,再物归原主。

    我似乎成了他们的地下交通员,懵懵懂懂中,我觉得他们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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