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试探(1)
“爹爹!”沈宛跪在雪地里,抱住了沈晔的腿,“是我不孝,不该说出那样的话!”
沈晔摸着他的头,嘴角有微微的笑,“我的女儿,就该与众不同......”
这场大雪,飘飘落落,似乎能掩盖一切。
父女二人都再也没有提起那天在书房发生的争吵,宛若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是,发生过的,就是发生了,掩耳盗铃,就能逃避一切了吗?
男婚女嫁,原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翻过年,自己就十三岁了,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
沈宛心烦意乱的叹了口气,这种心灰意冷,没有人能够理解。作为一个现代人,要说完全没有芥蒂的在这不知名的时空生活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她更深刻的知道,相对这个时代的大势而言,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想要逆流而上,想要与世俗反抗,她真的做好了那个准备吗?
沈宛并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事实上,真放开了手脚在这个地方生活,也许她还不如那湖田乡下的寒家女子过的自在,自至少人家知道如何求生。归根结底,她还没有自立门户的实力。沈宛闷闷吐出了一口浊气,好像这样,就能让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一样。
“小姐,您歇会吧。”前几日绿萝身体彻底康复,没休息几天就来身边跟前服侍,见她愁眉不展,只将眼瞟着《史记》,心忧不已,朝着绛紫使了个眼色,“厨房才做了杏仁茶,您要不要尝尝口味?”
沈宛摇头,“不必了。”从纷乱的思绪里抽出身来,“过年的一应事情都备好了吧?”后天就是大年三十。按照习俗要守夜,这时候,侯府上下已有了几分年味。府上人人都期待着年关的到来,忙碌了一年。也能趁此机会歇息几天。
“都准备好了。”绛紫笑道:“大小姐的帐算得好,倒省了不少时间。”
沈宛微微颔首。她对账目之类的,并没有太多兴趣。沈宜身为安定侯府的嫡长女,将来势必要嫁入高门为妇,少不得要和账目打交道。沈宜既有这样的天赋,她由衷为她高兴。
周北慕来了第三封信,是沈宛一直很关注的黄瞎子的事情。
陶五郎死后没有几天,也就在沈宛从镇北侯府回来的第二天,顺天府一封折子递到了宫中。从黄瞎子的住处,找到了雕刻了一半的玉玺。虽然只有一半,却和真正的玉玺一模一样。就连日日与玉玺打交道的皇上,乍一眼瞧过去,也难以发现破绽。这事在宫中引起了轩然大波,皇上亲自下令彻查。
几位阁老。六部尚书,连夜被召进宫,京都一时间人心惶惶,唯恐惹祸上身。
是以虽然近年关,京都许多常常走动的功勋之家反而闭门不出,甚至约束子弟,不得在外惹事。否则立刻逐出家门。这算是非常严苛的命令,逐出家门,等同被家族放弃。那些依附家族生存的世家子弟,在外头嚣张跋扈,遇到家里的长辈,却是和老鼠遇到了猫似的。命令一下,纷纷偃旗息鼓,再不敢像从前那样肆意妄为。
周北慕依旧没有找到黄瞎子,这个人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半点蛛丝马迹。
沈宛心中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以周家今时今日的地位。若说没有情报网,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镇北侯前几日就从沧州回来,周北慕曾委婉的暗示,镇北侯甚至特地见了几位镖局的镖头。就是这样,都没有发现黄瞎子的一点踪迹。京都是天子脚下,虽然三教九流混杂,可官差衙役也多,尤其是出了仿造玉玺案以后,京都大街小巷就像被梳子梳过一遍,想要藏住一个人,太难了。
尤其是一个价值一万两黄金的通缉犯,别说那些蠢蠢欲动的江湖中人,就连看管他的人,也不见得能禁得住这个诱|惑。这可是一万两黄金!得到这笔财富,几辈子都不用愁了!
也许,只有一个可能,黄瞎子已经死了,甚至,早已被毁尸灭迹。所以,才能毫无声息的消失在京都城。
事到如今,在仿造玉玺掀起的阵阵风波下,他早已失去了价值。这个计划,不可能再启动。
可惜的是,黄瞎子这样的证人找不到,举证建王的难度就更高一点。这可是皇帝最宠爱的嫡子,一个不慎,举报不成,反会招致大祸。
周家这个时候, 也一定很苦恼吧?
顺天府,五成兵马司,锦衣卫,倾巢出动,也不知是不是找人背黑锅,京都的三教九流遭殃的不少,许多人都被投入了大狱。沈晔不免皱眉头,私下和沈宛说起:“我看那些人也是坐不住了,皇上一直盯着要一个结果,可这种事情,一个不好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哪有那么容易查出来?”意思是那些人为了给皇上一个交代,急功近利,甚至不分青红皂白。
沈宛眼中一黯,长长的叹了口气。这种事情,沈晔都能看出来,那些成了人精的朝堂重臣们,岂能不懂?
难道,皇上就由着他们折腾吗?
沈宛眉头微蹙,似乎有什么从脑海中一闪而过,“父亲,您说,他们竟敢这样糊弄皇上,难道皇上那边一点音信没有吗?”沈晔一怔,语气里充满了犹豫,“皇上马上就要过五十大寿了,春秋正盛,难不成连手下几个大臣也管不了?”五十岁搁在现代,的确是还能奋斗一二十年的年纪,可搁在古代,用春秋正盛这四个字,有些勉强。
想到沈晔也是典型的臣下心里,沈宛没有多说什么,只暗示他:“大年初一,您要进宫朝贺,到时候就能见到皇上了吧?”虽然这样,安定侯府如今四平八稳,不算得盛宠的公卿之家,沈晔也不可能离皇上太近呀?他嘀咕着,为难道:“与其这样,还不如找镇北侯,他能在正殿和皇上说上话。”
沈宛并不希望沈晔直接去找镇北侯,以免引起什么误会。想了想,说道:“我去和周大公子说说这事吧?”他们也不过是想知道皇上如今的身体状况罢了,以周北慕的聪明,一定能明白她的弦外之音。
“就在这里写信吧。”沈晔也按捺不住,亲自替她铺开了信纸,“到时候我派人送过去。”
沈宛点头,自己磨墨,写了封充满暗示的信,由沈家的护卫送到了周北慕手上。
她很快就收到了回信,这次来沈家的,不再是往日那些有头有脸的妈妈,是周北慕的贴身小厮文竹。他想着来之前主子嘱咐自己的话:“这封信,你一定要亲自交给沈家二小姐,有第二人发现,立刻毁掉。”是以,他递信的时候,手都在颤抖,一直不敢抬头。
沈宛很快看完了信,当着他的面将信焚毁,然后说道:“你去和周公子说,我会照他的意思做的。”然后赏了文竹十两银子,吩咐护卫送他出门。被丢进火盆的信纸,如同一只枯叶蝴蝶,一茶盅水浇上去,冒出一股黑烟,彻底成了灰烬。
“这么说,连镇北侯也不知道皇上的身体状况了?”沈晔神色严峻,“那皇后娘娘那边......”
“周大公子的意思,是让我元宵节去见皇后的时候,亲自问问这事。”她看了沈晔一眼,有些无奈,“只是我第一次见皇后......有些冒失。”这种大事,还不如让周夫人去问更妥当。初一的时候,周夫人也要进宫,只不过一群外命妇聚在皇后的殿中,怕是说不上什么话,只有等元宵了。
“这样看来,镇北侯也没有办法了。”和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一样,忠君二字是刻入骨髓的存在,沈晔也不例外,他忙劝道:“这也是为了社稷大业,皇后娘娘就是知道了,也不会怪罪你的。”但愿如此吧!
沈宛苦笑了一下,不再多说。
一转眼就到了初一,那日,沈晔早早就换上了朝服,早晨只吃了几块点心,就坐上马车进宫。一直到黄昏时候,他才回到沈家。父女二人急急忙忙在书房碰头,不待人吩咐,小厮们极有眼色的退了下去。
“皇上丝毫看不出异常。”沈晔的脸色端凝如水,“说话中气十足,面色红润,根本不像生病的样子。”
这可不好说,有些病人常年吃药,脸色也一样红润,只是看起来有些病态罢了。谁还能一个劲盯着皇上瞧呀?至于中气十足嘛,不过说上几句话,又不是长篇大论,也看不出什么。事到如今,唯有走皇后那条路了。若是皇上当真要隐瞒,也许能瞒过这些臣子,却瞒不过自己的枕边人。
沈宛心事重重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小姐,周公子的小厮来了!”绛紫迎上来,虚扶了她,压低了声音,“我让他在花厅里候着,没有惊动其他人。”
沈宛微微点头,衣裳也没有换,就去了花厅。这次来的人,非常面生,至少,她没有在周北慕身边发现过这人。
沈宛强自压下了心里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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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晔摸着他的头,嘴角有微微的笑,“我的女儿,就该与众不同......”
这场大雪,飘飘落落,似乎能掩盖一切。
父女二人都再也没有提起那天在书房发生的争吵,宛若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是,发生过的,就是发生了,掩耳盗铃,就能逃避一切了吗?
男婚女嫁,原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翻过年,自己就十三岁了,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
沈宛心烦意乱的叹了口气,这种心灰意冷,没有人能够理解。作为一个现代人,要说完全没有芥蒂的在这不知名的时空生活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她更深刻的知道,相对这个时代的大势而言,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想要逆流而上,想要与世俗反抗,她真的做好了那个准备吗?
沈宛并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事实上,真放开了手脚在这个地方生活,也许她还不如那湖田乡下的寒家女子过的自在,自至少人家知道如何求生。归根结底,她还没有自立门户的实力。沈宛闷闷吐出了一口浊气,好像这样,就能让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一样。
“小姐,您歇会吧。”前几日绿萝身体彻底康复,没休息几天就来身边跟前服侍,见她愁眉不展,只将眼瞟着《史记》,心忧不已,朝着绛紫使了个眼色,“厨房才做了杏仁茶,您要不要尝尝口味?”
沈宛摇头,“不必了。”从纷乱的思绪里抽出身来,“过年的一应事情都备好了吧?”后天就是大年三十。按照习俗要守夜,这时候,侯府上下已有了几分年味。府上人人都期待着年关的到来,忙碌了一年。也能趁此机会歇息几天。
“都准备好了。”绛紫笑道:“大小姐的帐算得好,倒省了不少时间。”
沈宛微微颔首。她对账目之类的,并没有太多兴趣。沈宜身为安定侯府的嫡长女,将来势必要嫁入高门为妇,少不得要和账目打交道。沈宜既有这样的天赋,她由衷为她高兴。
周北慕来了第三封信,是沈宛一直很关注的黄瞎子的事情。
陶五郎死后没有几天,也就在沈宛从镇北侯府回来的第二天,顺天府一封折子递到了宫中。从黄瞎子的住处,找到了雕刻了一半的玉玺。虽然只有一半,却和真正的玉玺一模一样。就连日日与玉玺打交道的皇上,乍一眼瞧过去,也难以发现破绽。这事在宫中引起了轩然大波,皇上亲自下令彻查。
几位阁老。六部尚书,连夜被召进宫,京都一时间人心惶惶,唯恐惹祸上身。
是以虽然近年关,京都许多常常走动的功勋之家反而闭门不出,甚至约束子弟,不得在外惹事。否则立刻逐出家门。这算是非常严苛的命令,逐出家门,等同被家族放弃。那些依附家族生存的世家子弟,在外头嚣张跋扈,遇到家里的长辈,却是和老鼠遇到了猫似的。命令一下,纷纷偃旗息鼓,再不敢像从前那样肆意妄为。
周北慕依旧没有找到黄瞎子,这个人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半点蛛丝马迹。
沈宛心中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以周家今时今日的地位。若说没有情报网,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镇北侯前几日就从沧州回来,周北慕曾委婉的暗示,镇北侯甚至特地见了几位镖局的镖头。就是这样,都没有发现黄瞎子的一点踪迹。京都是天子脚下,虽然三教九流混杂,可官差衙役也多,尤其是出了仿造玉玺案以后,京都大街小巷就像被梳子梳过一遍,想要藏住一个人,太难了。
尤其是一个价值一万两黄金的通缉犯,别说那些蠢蠢欲动的江湖中人,就连看管他的人,也不见得能禁得住这个诱|惑。这可是一万两黄金!得到这笔财富,几辈子都不用愁了!
也许,只有一个可能,黄瞎子已经死了,甚至,早已被毁尸灭迹。所以,才能毫无声息的消失在京都城。
事到如今,在仿造玉玺掀起的阵阵风波下,他早已失去了价值。这个计划,不可能再启动。
可惜的是,黄瞎子这样的证人找不到,举证建王的难度就更高一点。这可是皇帝最宠爱的嫡子,一个不慎,举报不成,反会招致大祸。
周家这个时候, 也一定很苦恼吧?
顺天府,五成兵马司,锦衣卫,倾巢出动,也不知是不是找人背黑锅,京都的三教九流遭殃的不少,许多人都被投入了大狱。沈晔不免皱眉头,私下和沈宛说起:“我看那些人也是坐不住了,皇上一直盯着要一个结果,可这种事情,一个不好就是抄家灭族的大罪,哪有那么容易查出来?”意思是那些人为了给皇上一个交代,急功近利,甚至不分青红皂白。
沈宛眼中一黯,长长的叹了口气。这种事情,沈晔都能看出来,那些成了人精的朝堂重臣们,岂能不懂?
难道,皇上就由着他们折腾吗?
沈宛眉头微蹙,似乎有什么从脑海中一闪而过,“父亲,您说,他们竟敢这样糊弄皇上,难道皇上那边一点音信没有吗?”沈晔一怔,语气里充满了犹豫,“皇上马上就要过五十大寿了,春秋正盛,难不成连手下几个大臣也管不了?”五十岁搁在现代,的确是还能奋斗一二十年的年纪,可搁在古代,用春秋正盛这四个字,有些勉强。
想到沈晔也是典型的臣下心里,沈宛没有多说什么,只暗示他:“大年初一,您要进宫朝贺,到时候就能见到皇上了吧?”虽然这样,安定侯府如今四平八稳,不算得盛宠的公卿之家,沈晔也不可能离皇上太近呀?他嘀咕着,为难道:“与其这样,还不如找镇北侯,他能在正殿和皇上说上话。”
沈宛并不希望沈晔直接去找镇北侯,以免引起什么误会。想了想,说道:“我去和周大公子说说这事吧?”他们也不过是想知道皇上如今的身体状况罢了,以周北慕的聪明,一定能明白她的弦外之音。
“就在这里写信吧。”沈晔也按捺不住,亲自替她铺开了信纸,“到时候我派人送过去。”
沈宛点头,自己磨墨,写了封充满暗示的信,由沈家的护卫送到了周北慕手上。
她很快就收到了回信,这次来沈家的,不再是往日那些有头有脸的妈妈,是周北慕的贴身小厮文竹。他想着来之前主子嘱咐自己的话:“这封信,你一定要亲自交给沈家二小姐,有第二人发现,立刻毁掉。”是以,他递信的时候,手都在颤抖,一直不敢抬头。
沈宛很快看完了信,当着他的面将信焚毁,然后说道:“你去和周公子说,我会照他的意思做的。”然后赏了文竹十两银子,吩咐护卫送他出门。被丢进火盆的信纸,如同一只枯叶蝴蝶,一茶盅水浇上去,冒出一股黑烟,彻底成了灰烬。
“这么说,连镇北侯也不知道皇上的身体状况了?”沈晔神色严峻,“那皇后娘娘那边......”
“周大公子的意思,是让我元宵节去见皇后的时候,亲自问问这事。”她看了沈晔一眼,有些无奈,“只是我第一次见皇后......有些冒失。”这种大事,还不如让周夫人去问更妥当。初一的时候,周夫人也要进宫,只不过一群外命妇聚在皇后的殿中,怕是说不上什么话,只有等元宵了。
“这样看来,镇北侯也没有办法了。”和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一样,忠君二字是刻入骨髓的存在,沈晔也不例外,他忙劝道:“这也是为了社稷大业,皇后娘娘就是知道了,也不会怪罪你的。”但愿如此吧!
沈宛苦笑了一下,不再多说。
一转眼就到了初一,那日,沈晔早早就换上了朝服,早晨只吃了几块点心,就坐上马车进宫。一直到黄昏时候,他才回到沈家。父女二人急急忙忙在书房碰头,不待人吩咐,小厮们极有眼色的退了下去。
“皇上丝毫看不出异常。”沈晔的脸色端凝如水,“说话中气十足,面色红润,根本不像生病的样子。”
这可不好说,有些病人常年吃药,脸色也一样红润,只是看起来有些病态罢了。谁还能一个劲盯着皇上瞧呀?至于中气十足嘛,不过说上几句话,又不是长篇大论,也看不出什么。事到如今,唯有走皇后那条路了。若是皇上当真要隐瞒,也许能瞒过这些臣子,却瞒不过自己的枕边人。
沈宛心事重重的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小姐,周公子的小厮来了!”绛紫迎上来,虚扶了她,压低了声音,“我让他在花厅里候着,没有惊动其他人。”
沈宛微微点头,衣裳也没有换,就去了花厅。这次来的人,非常面生,至少,她没有在周北慕身边发现过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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