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思绪
芳儿哀求着,跪倒在了沈宛脚下,额头触地,磕头不断,砰砰作响。
绿萝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挡在了沈宛面前,斥道:“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的?你这样,岂非是叫小姐为难?”
“你别磕了。”沈宛听着那额头撞地的声音都觉得疼,虽说觉得这芳儿有些莽撞,还是温声道:“你表姐可是遇到了什么为难事?”
这么多天了,难得有人愿意听自己说句话。芳儿的眼泪立刻就落了下来,又重重磕了几个头,“小姐,我姑姑和姑父都是冤枉的!”
看样子,其中有不少隐情。
这四下里人来人往,也不是个说话的去处。
沈宛索性带着芳儿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吩咐丫鬟给她端了个小杌子,坐下来听她慢慢说。
绿萝亲自替芳儿斟了杯茶,唬得小丫鬟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搁,连称不敢。
见沈宛并未说话,自己大着胆子抿了几口热茶,才将事情缓缓道来:“我姑父原本在京郊开了家镖局,这行当也不安全,常遇见人劫镖。后来我姑父年纪大了,就关了镖局,只开了家小小的武馆教授十里八村的人拳脚功夫。我姑父四十岁上才得了我表姐这个女儿,宠爱异常,我表姐生得又貌美,脾性也好,乡里乡亲来说亲的不少。”
说到这里,芳儿的眼泪簌簌落了下来,“我姑父姑母老来得女,自然想为她寻个好婆家,所以我表姐十六岁了,婚事还未说定。我姑父的大徒弟于山水,与我表姐青梅竹马,发下誓言要娶她。只是他想让我表姐风光大嫁,所以去年就从军了,只想着能挣个功名回来......”
“谁知道,谁知道前不久,村里员外的儿子看中了我表姐的颜色,想要纳她为妾,托了人来我姑父家说亲。我姑父是个耿直的性子,直接将媒人骂了回去。我姑母也说自家女儿绝不做小,后来也不知怎的,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窝流寇,县令直接派人来抓走了我姑父,说他包庇逃犯。我姑母去和那些人理论,推攘着,受了伤,卧病在床,得知我姑父在狱里受了重刑,挨不住去了,气急交加,没几天也过世了。”
“小姐!”芳儿泣不成声,又重重跪下,“我表姐如今戴孝在家,那员外的儿子说让我表姐百日内须得嫁过去,若非我姑父当年的知交故友照应着,怕是我表姐也难逃此劫!”
芳儿的话并没有什么逻辑性,沈宛想了一会儿才理清了思路,问道:“你的意思是,你怀疑员外家买通了县令,陷害你姑父?”
芳儿连连点头,“员外家的大女儿嫁给了县令的次子,两家原本就是亲家......”
“我知道了。”沈宛点头,然后端了茶,“这事我会派人去查探的。”
虽然她姑父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可沈宛早已过了偏听偏信的年纪。一件事到底是真是假,只有查过才知道。
芳儿却是很感激,她跪下来磕了三个头,“不管怎样,小姐今日能听我说完,也是我姑父姑母在天有灵,找人替他们伸冤哩!”
沈宛暗自叹息,当即就找了护卫处的人。因是在京郊,来去不过一两个时辰的功夫,这事情又闹得很大,护卫处那边很快就打听到了消息。
来回她消息的是个十二三岁的毛头小子,虽然低着头,却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的回话:“......也是马教头一身傲骨,不肯松口,那些官差就上了大刑,入狱第三天就挨不住去了。那戴员外之子戴康是个**的,才二十岁出头,已经纳了有七八房妾室,收在房中的姑娘,更不知凡几。从前也有良家女子不愿意,生生被她逼死的,不过员外和当地县令是亲家,这么多年,一直压着此事,否则,那戴康也不敢如此大胆的。”
“岂有此理!”沈宛气得满脸通红,捏着茶盏的手指泛白,忍了又忍,关切的问:“那芳儿的表姐可还好?”
“不太好。”那小子叹息着摇头,”双亲俱亡,她自己也寻死好几次,不过被人发现得早,都拦了下来......”
这样的事情,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而言,的确是太过残酷。短短数日,惨遭横祸,且双亲的故去都和自己有脱不了的干系,放在谁身上,都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
沈宛能理解她的痛楚,却不能谅解,她屡次寻死的作为。
父母这样呵护着的生命,想要轻而易举的放弃,不过是亲者痛仇者快罢了!
沈宛心中有了主意,道:“我想要出去一趟,见见这马姑娘。”又看了眼面前稍显错愕的小子,“你叫什么?”
“回二小姐,我叫郭文令。”他平静的看着沈宛,“小姐几时想出去?我也好去和护卫处说一声。”
小小年纪,处变不惊,在马教头枉死一事上,虽然隐约有几分怜悯,却能在说话时保持客观,不带半点情绪。这样的人,不会一辈子只是个跑腿的小子。
不过,沈宛可不打算拔苗助长。
她微微颔首,“我知道了,现在就出去一趟,你让他们准备车马吧。”
郭文令应了一声,匆匆忙忙下去了。
不多时,绛紫回来了。她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却还是挤出一丝笑容和正准备茶点绿萝打招呼:“这急忙忙的,可是要出门?”
绿萝尚未答话,沈宛已从内室探出头来,“绛紫,你进来服侍我更衣。”
绛紫才进得门去,沈宛就亲自合上了门,“可有什么消息传出来?”
“牡丹十有*是被人买通了。”绛紫脸色十分难看,“不止是她,还有玉兰,她们两个原本不甚亲密的,可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同吃同住,家里也都买了一块地,也买了一栋三进两出的院子。”
不等沈宛说话,绛紫就急急忙忙道:“您可知道她们家里人买的地在何处?”
沈宛摇头。
“是在杭州,那地方寸土寸金,牡丹家里可是一口气买了三百亩,都是连在一起的良田。那三进三出的宅子,如今少说也得二千两银子......”绛紫急得了不得,“小姐,只怕是外头有人想对我们府上图谋不轨!”
不得不说,绛紫的判断很敏锐。一般人不可能这样财大气粗,能在丫鬟身上花费这么多银子。
至少,目前在沈家内部,包括沈大太太,都没有这样的大手笔。
见绛紫神色焦虑,沈宛示意她冷静些,“这事你不要声张,我心里早已有了计较,先按兵不动,先抓住她们后面的人再说。”
“是!”绛紫心中稍安,可到底还是不放心,又凑近了一步,附耳低语:“小姐,我还听外头的人说,侯爷对大太太尊敬有加,如今我们府上也没有个正经主事的,打算让大太太来忙着打理内宅呢!”
“是吗?”沈宛来了兴致,冷笑一声,“看来,我这大伯母,是不打算给我留落脚的地方了。”
沈宛已经拿到了沈家内院的对牌,这种传言,分明是在打她的脸。不过,在揪出大太太背后的那个人之前,她还不打算和大太太闹得太僵,以免断了线索。
绛紫默默的看着她,“小姐,那您是怎么打算的?”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沈宛眼中有狡黠一闪而过,“日子久了,大家自然知道,这沈家的主人是谁了。”
想着还要出去,沈宛并没有多做解释,只将马教头家的事情粗粗说了一遍:“......我要出去看看那马姑娘,也把这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小姐——”绛紫愕然的看了她半晌,随即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片刻后,声音在低似梦呓:“小姐,您变了。”
沈宛心中一颤,说不出话来。
的确,她变了。她不再是从前的沈家二小姐沈宸,而是一个来自现代世界的陌生灵魂。
可是,第一个发现的人,不是沈夫人,不是沈晔,只是一个丫鬟。
“不过,这也挺好的。”绛紫看着她,嘴角高高翘起,“至少您现在,变得更好了。”
沈宛不知道她口中的更好是哪方面,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便由众人服侍着登上了马车。马车轮碾过大街,有单调又沉闷的声音。
沈宛就靠在这马车壁上,想着很多事情。
从前的沈宸,在别人心目中,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沈宛只知道,当自己拿起这部书,看见书中这个叫沈宸的女主时,心中第一个闪现的念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身为侯府的嫡次女,这样尊贵的身份,却一门心思想着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
人生这条路上,有数不清的风景,每个人都会见到不同的人。有的人,见到他第一眼,便认定他是自己的。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你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多余。他不会觉得感动,唯有厌烦。
沈宸,值得吗?
为周景年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值得吗?
沈宛在心里这样问。
绿萝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挡在了沈宛面前,斥道:“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的?你这样,岂非是叫小姐为难?”
“你别磕了。”沈宛听着那额头撞地的声音都觉得疼,虽说觉得这芳儿有些莽撞,还是温声道:“你表姐可是遇到了什么为难事?”
这么多天了,难得有人愿意听自己说句话。芳儿的眼泪立刻就落了下来,又重重磕了几个头,“小姐,我姑姑和姑父都是冤枉的!”
看样子,其中有不少隐情。
这四下里人来人往,也不是个说话的去处。
沈宛索性带着芳儿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吩咐丫鬟给她端了个小杌子,坐下来听她慢慢说。
绿萝亲自替芳儿斟了杯茶,唬得小丫鬟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搁,连称不敢。
见沈宛并未说话,自己大着胆子抿了几口热茶,才将事情缓缓道来:“我姑父原本在京郊开了家镖局,这行当也不安全,常遇见人劫镖。后来我姑父年纪大了,就关了镖局,只开了家小小的武馆教授十里八村的人拳脚功夫。我姑父四十岁上才得了我表姐这个女儿,宠爱异常,我表姐生得又貌美,脾性也好,乡里乡亲来说亲的不少。”
说到这里,芳儿的眼泪簌簌落了下来,“我姑父姑母老来得女,自然想为她寻个好婆家,所以我表姐十六岁了,婚事还未说定。我姑父的大徒弟于山水,与我表姐青梅竹马,发下誓言要娶她。只是他想让我表姐风光大嫁,所以去年就从军了,只想着能挣个功名回来......”
“谁知道,谁知道前不久,村里员外的儿子看中了我表姐的颜色,想要纳她为妾,托了人来我姑父家说亲。我姑父是个耿直的性子,直接将媒人骂了回去。我姑母也说自家女儿绝不做小,后来也不知怎的,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窝流寇,县令直接派人来抓走了我姑父,说他包庇逃犯。我姑母去和那些人理论,推攘着,受了伤,卧病在床,得知我姑父在狱里受了重刑,挨不住去了,气急交加,没几天也过世了。”
“小姐!”芳儿泣不成声,又重重跪下,“我表姐如今戴孝在家,那员外的儿子说让我表姐百日内须得嫁过去,若非我姑父当年的知交故友照应着,怕是我表姐也难逃此劫!”
芳儿的话并没有什么逻辑性,沈宛想了一会儿才理清了思路,问道:“你的意思是,你怀疑员外家买通了县令,陷害你姑父?”
芳儿连连点头,“员外家的大女儿嫁给了县令的次子,两家原本就是亲家......”
“我知道了。”沈宛点头,然后端了茶,“这事我会派人去查探的。”
虽然她姑父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可沈宛早已过了偏听偏信的年纪。一件事到底是真是假,只有查过才知道。
芳儿却是很感激,她跪下来磕了三个头,“不管怎样,小姐今日能听我说完,也是我姑父姑母在天有灵,找人替他们伸冤哩!”
沈宛暗自叹息,当即就找了护卫处的人。因是在京郊,来去不过一两个时辰的功夫,这事情又闹得很大,护卫处那边很快就打听到了消息。
来回她消息的是个十二三岁的毛头小子,虽然低着头,却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的回话:“......也是马教头一身傲骨,不肯松口,那些官差就上了大刑,入狱第三天就挨不住去了。那戴员外之子戴康是个**的,才二十岁出头,已经纳了有七八房妾室,收在房中的姑娘,更不知凡几。从前也有良家女子不愿意,生生被她逼死的,不过员外和当地县令是亲家,这么多年,一直压着此事,否则,那戴康也不敢如此大胆的。”
“岂有此理!”沈宛气得满脸通红,捏着茶盏的手指泛白,忍了又忍,关切的问:“那芳儿的表姐可还好?”
“不太好。”那小子叹息着摇头,”双亲俱亡,她自己也寻死好几次,不过被人发现得早,都拦了下来......”
这样的事情,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而言,的确是太过残酷。短短数日,惨遭横祸,且双亲的故去都和自己有脱不了的干系,放在谁身上,都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
沈宛能理解她的痛楚,却不能谅解,她屡次寻死的作为。
父母这样呵护着的生命,想要轻而易举的放弃,不过是亲者痛仇者快罢了!
沈宛心中有了主意,道:“我想要出去一趟,见见这马姑娘。”又看了眼面前稍显错愕的小子,“你叫什么?”
“回二小姐,我叫郭文令。”他平静的看着沈宛,“小姐几时想出去?我也好去和护卫处说一声。”
小小年纪,处变不惊,在马教头枉死一事上,虽然隐约有几分怜悯,却能在说话时保持客观,不带半点情绪。这样的人,不会一辈子只是个跑腿的小子。
不过,沈宛可不打算拔苗助长。
她微微颔首,“我知道了,现在就出去一趟,你让他们准备车马吧。”
郭文令应了一声,匆匆忙忙下去了。
不多时,绛紫回来了。她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却还是挤出一丝笑容和正准备茶点绿萝打招呼:“这急忙忙的,可是要出门?”
绿萝尚未答话,沈宛已从内室探出头来,“绛紫,你进来服侍我更衣。”
绛紫才进得门去,沈宛就亲自合上了门,“可有什么消息传出来?”
“牡丹十有*是被人买通了。”绛紫脸色十分难看,“不止是她,还有玉兰,她们两个原本不甚亲密的,可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同吃同住,家里也都买了一块地,也买了一栋三进两出的院子。”
不等沈宛说话,绛紫就急急忙忙道:“您可知道她们家里人买的地在何处?”
沈宛摇头。
“是在杭州,那地方寸土寸金,牡丹家里可是一口气买了三百亩,都是连在一起的良田。那三进三出的宅子,如今少说也得二千两银子......”绛紫急得了不得,“小姐,只怕是外头有人想对我们府上图谋不轨!”
不得不说,绛紫的判断很敏锐。一般人不可能这样财大气粗,能在丫鬟身上花费这么多银子。
至少,目前在沈家内部,包括沈大太太,都没有这样的大手笔。
见绛紫神色焦虑,沈宛示意她冷静些,“这事你不要声张,我心里早已有了计较,先按兵不动,先抓住她们后面的人再说。”
“是!”绛紫心中稍安,可到底还是不放心,又凑近了一步,附耳低语:“小姐,我还听外头的人说,侯爷对大太太尊敬有加,如今我们府上也没有个正经主事的,打算让大太太来忙着打理内宅呢!”
“是吗?”沈宛来了兴致,冷笑一声,“看来,我这大伯母,是不打算给我留落脚的地方了。”
沈宛已经拿到了沈家内院的对牌,这种传言,分明是在打她的脸。不过,在揪出大太太背后的那个人之前,她还不打算和大太太闹得太僵,以免断了线索。
绛紫默默的看着她,“小姐,那您是怎么打算的?”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沈宛眼中有狡黠一闪而过,“日子久了,大家自然知道,这沈家的主人是谁了。”
想着还要出去,沈宛并没有多做解释,只将马教头家的事情粗粗说了一遍:“......我要出去看看那马姑娘,也把这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小姐——”绛紫愕然的看了她半晌,随即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片刻后,声音在低似梦呓:“小姐,您变了。”
沈宛心中一颤,说不出话来。
的确,她变了。她不再是从前的沈家二小姐沈宸,而是一个来自现代世界的陌生灵魂。
可是,第一个发现的人,不是沈夫人,不是沈晔,只是一个丫鬟。
“不过,这也挺好的。”绛紫看着她,嘴角高高翘起,“至少您现在,变得更好了。”
沈宛不知道她口中的更好是哪方面,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便由众人服侍着登上了马车。马车轮碾过大街,有单调又沉闷的声音。
沈宛就靠在这马车壁上,想着很多事情。
从前的沈宸,在别人心目中,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沈宛只知道,当自己拿起这部书,看见书中这个叫沈宸的女主时,心中第一个闪现的念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身为侯府的嫡次女,这样尊贵的身份,却一门心思想着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
人生这条路上,有数不清的风景,每个人都会见到不同的人。有的人,见到他第一眼,便认定他是自己的。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你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多余。他不会觉得感动,唯有厌烦。
沈宸,值得吗?
为周景年葬送了自己的一生,值得吗?
沈宛在心里这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