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越穷山村
赤越国国历二百五十六年冬
青罗国
寒冬时节,北风呼啸,大雪纷飞,风拍打着纸质窗户,呼呼作响。
杨遥遥躺在土炕上,盖着一个破薄被子,陷入沉思中,确切的说她在消化穿越这个事实,虽然在前世现代忙着自己的霸业,但她偶尔也看看穿越小说,记得穿越女都是穿越在显赫之家,为何她穿越就到了这鸟不拉屎的村庄—白华村,听听这山村的名字,一点内涵都没有,而且她这具身体的名字是杨遥遥,迫不得已她只能记住这个名字。
这个家很穷,三间茅草屋,除了破损的桌椅锅碗瓢盆外,没别的东西,而且这样躺着,抬头就能看到屋脊上面的茅草,大冬天的,在北风呼啸中,还往下掉草屑,一开始惊悚无比,后来便也习惯了。
“你这个冷血无情的怪物……”杨遥遥脑海里不断充斥着前世那个人的话语,那是她最后一刻听到的声音,想忘却忘不掉。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天了,还是有些恍恍惚惚,前世小的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里的,只是后来……
“咳咳……”细微的咳嗽声终于打断了杨遥遥的思绪,杨遥遥蹙了蹙眉头,继续捂着被子转了个身,她很不想听,因为一听,就逼她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她嫁人了……她这样一个再不相信爱情的人竟然嫁人了,嫁的还是一个走几步就咳的病鬼!
那咳嗽声断断续续的,无论怎样都能听到,让她听了心里压抑,她只能在心里不断的叹气叹气,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炕沿上的男子,这男子气息内敛于心,若不是这咳嗽声,她想她真的会忽略这个男子,皮肤黝黑,相貌普通没特点,将他扔在人群里,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可你若耐心认真的去看这个男子,会发现他其实让人惊艳,虽然穿着打着补丁的农家衣衫,可依然难掩一身的清隽之气,清冷绝艳,他的墨发垂在脑后,如绸缎般散发着高雅的气息,这是杨遥遥阅人无数后能在这男子身上看到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前身为何将他给捡回来的原因吧,对,确实是捡回来的,而且是一次捡了两个,这病歪歪的男子叫张希,还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张乐,两人是亲兄弟,听说是前身在雪地里将两人捡回来的,用救命之恩强迫张希娶了自己。
这还是她从隔壁大嗓门的妇人口中听来的,前身具体什么性格,她还不是很了解,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绝对是不讨喜的,甚至可以说人人厌恶。( 平南文学网)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她其实也厌倦了前世那强悍霸气的生活,这样平静淡然的乡村生活也好,最起码可以坐吃等死,再等来世,若有上苍,她一定会祈求遇到自己的弟弟,这一次她不会那么自私,她会好好珍惜那个一心为她的弟弟。
“咕噜噜”突然肚子响起声音,杨遥遥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五天,她除了吃喝拉撒,几乎都没下过炕,吃的是张希给煮的馒头就野菜,虽然家很穷,但有吃食就好。
她习惯性的在吃饭时候看向张希,结果看到他脸色青黑,正对着破布吐血,“咳咳……”一口鲜血吐出,他似乎想下炕,却有些眩晕。
此时杨遥遥也顾不得其他,立马上前扶住张希,这人怎么就虚弱成这样了?“夫君,你没事吧”
在杨遥遥说了穿越来第一句话后,她能感觉到张希的身体一颤,继而咳嗽声更大了“咳……”而且那长长的睫毛还轻颤着。
杨遥遥精通很多,但却不懂医术,如今她并没想起前身的记忆,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此时唯一能想到的便是隔壁那大嗓门郑氏,所以她想也没想的便跑了出去。
“咚咚……”
“谁呀,这下雪天的,跟土匪进村似的,还让不让人活了”门内传来郑氏骂骂咧咧的声音,也不怪郑氏,这白华村周围确实有个土匪窝,进村扫荡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架势。
“郑大嫂,是我呀,杨遥遥,我家夫君也不知怎么了,一直吐血,是不是快不行了,郑大嫂,你帮去看看”其实杨遥遥根本就不是好心的人,私心里,她觉得那人就这么去了也好,每天听那咳嗽声也怪压抑的,可那人好歹是自己名义上的夫君,这几天也一直照顾她吃喝,也不能见死不救,而且那吐血的场景让她想起了前世的一幕,心不由的一纠,所以她想救他。
“吱呀”听到杨遥遥的说辞,郑氏立马打开了门。
“他爹,你快去看看,我带大妹子去山上找草药。”郑氏对着屋内的男人喊道。
然后拉着杨遥遥就往山上跑,还一边数落着“我说大妹子,跟你说过多少遍,你那夫君的病需要喝芥芝草,你没事时多上山去看看,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镇上那都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无论条件多好,都是我们攀不上的……”郑氏语重心长的说着,虽然语气里带些责备,可杨遥遥却能听出里面的温暖。
不过越听杨遥遥越恶寒,这前身真的是极品呀,好像是一直在努力攀上镇上那些大户公子,好飞上枝头做凤凰,可惜因为一点优点没有,让人厌恶躲避不及。
杨遥遥嘴角不断抽搐,感情这前身虽然没资本,却一直在努力花痴滥情,招惹了好几位有名的公子呢,看来以后她要想过平静的生活,还是不能去镇上。
可让她奇怪的是,既然那么喜欢荣华富贵,为何又捡回张希,用救命之恩威胁他从而嫁给了他呢,看着郑氏正在气头上,她还是别问了吧,早晚会知道的。
或许因为雪一直下着,路上一个人也没碰到,山上的路也积了厚厚的雪,一踩就到脚踝处,或许一直跑着,倒也没觉得多冷,杨遥遥心想,她应该多活动活动,这身体不比前世,太过虚弱,在炕上躺着还觉得冷。
杨遥遥看着有些笨拙的郑大嫂正吃力的往山上走,一只手还努力抓着她,不时的说一句“大妹子小心看着路”
“这芥芝草可是好东西,专门治你家男人的病,煮着喝,能好一个月,再过半个多月也快过年了,应该能撑到过年,到时候过完年,芥芝草也能再长一些……”郑氏用手将树下的雪给拨拉开,剜出几颗芥芝草。
在前世现代杨遥遥根本就没听过有这类草药,不过听郑氏的话,这草药似乎能驱除毒气,难道张希是中毒了?
“郑大嫂,你说我夫君他身体能好吗?他是中毒了!”想到这里,杨遥遥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波光,让人辨不清她心中的真实想法。
“唉,我也不清楚,那次你不在,是你爹花了一年的积蓄请了个大夫来看,那大夫摇头说没救了,你爹不死心,怕你守寡以后名声就更不好了,到处求方子,也不知道遇到什么人,人家给了这么个土方,没想到喝了还挺管用的……”
杨遥遥听到郑氏说起这前身的爹,心里一变,这一世,她有爹娘和大哥,在村子里有几亩地,但是由于收成不好,所以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镇上给人帮工赚个饱,虽然日子如此艰辛,他们还努力将攒的铜板送给她。
而且她似乎也有些明白,大哥二十一岁大龄了,还未娶亲,也是因为她的名声太不好了。
以后还是不能再要爹娘大哥的钱,该给大哥娶个媳妇了,日子怎么都是过,野菜也能吃的,而且这几天吃着野菜粗面馒头,也没觉得哪里不好。
回到家里,杨遥遥几乎快成了雪人,郑氏男人赵大哥看着她们回来,有些憨憨的搓手道“她娘,这张兄弟已经睡了过去”
“睡了就好,大妹子,你赶快将草药熬一熬,给张大兄弟喝了,这样第二天就会好起来的,大妹子有事再叫我,我们先回去了”郑氏嘱咐了杨遥遥几句,便拉着自家男人离开了。
杨遥遥想表达一下感激,请郑氏夫妇吃顿饭,可眼睛瞥到那盛东西的缸,空空的,郑氏自然是个极为有眼色的人,生怕杨遥遥为难,说完便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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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时节,北风呼啸,大雪纷飞,风拍打着纸质窗户,呼呼作响。
杨遥遥躺在土炕上,盖着一个破薄被子,陷入沉思中,确切的说她在消化穿越这个事实,虽然在前世现代忙着自己的霸业,但她偶尔也看看穿越小说,记得穿越女都是穿越在显赫之家,为何她穿越就到了这鸟不拉屎的村庄—白华村,听听这山村的名字,一点内涵都没有,而且她这具身体的名字是杨遥遥,迫不得已她只能记住这个名字。
这个家很穷,三间茅草屋,除了破损的桌椅锅碗瓢盆外,没别的东西,而且这样躺着,抬头就能看到屋脊上面的茅草,大冬天的,在北风呼啸中,还往下掉草屑,一开始惊悚无比,后来便也习惯了。
“你这个冷血无情的怪物……”杨遥遥脑海里不断充斥着前世那个人的话语,那是她最后一刻听到的声音,想忘却忘不掉。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天了,还是有些恍恍惚惚,前世小的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里的,只是后来……
“咳咳……”细微的咳嗽声终于打断了杨遥遥的思绪,杨遥遥蹙了蹙眉头,继续捂着被子转了个身,她很不想听,因为一听,就逼她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她嫁人了……她这样一个再不相信爱情的人竟然嫁人了,嫁的还是一个走几步就咳的病鬼!
那咳嗽声断断续续的,无论怎样都能听到,让她听了心里压抑,她只能在心里不断的叹气叹气,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炕沿上的男子,这男子气息内敛于心,若不是这咳嗽声,她想她真的会忽略这个男子,皮肤黝黑,相貌普通没特点,将他扔在人群里,根本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可你若耐心认真的去看这个男子,会发现他其实让人惊艳,虽然穿着打着补丁的农家衣衫,可依然难掩一身的清隽之气,清冷绝艳,他的墨发垂在脑后,如绸缎般散发着高雅的气息,这是杨遥遥阅人无数后能在这男子身上看到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前身为何将他给捡回来的原因吧,对,确实是捡回来的,而且是一次捡了两个,这病歪歪的男子叫张希,还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张乐,两人是亲兄弟,听说是前身在雪地里将两人捡回来的,用救命之恩强迫张希娶了自己。
这还是她从隔壁大嗓门的妇人口中听来的,前身具体什么性格,她还不是很了解,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绝对是不讨喜的,甚至可以说人人厌恶。( 平南文学网)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她其实也厌倦了前世那强悍霸气的生活,这样平静淡然的乡村生活也好,最起码可以坐吃等死,再等来世,若有上苍,她一定会祈求遇到自己的弟弟,这一次她不会那么自私,她会好好珍惜那个一心为她的弟弟。
“咕噜噜”突然肚子响起声音,杨遥遥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五天,她除了吃喝拉撒,几乎都没下过炕,吃的是张希给煮的馒头就野菜,虽然家很穷,但有吃食就好。
她习惯性的在吃饭时候看向张希,结果看到他脸色青黑,正对着破布吐血,“咳咳……”一口鲜血吐出,他似乎想下炕,却有些眩晕。
此时杨遥遥也顾不得其他,立马上前扶住张希,这人怎么就虚弱成这样了?“夫君,你没事吧”
在杨遥遥说了穿越来第一句话后,她能感觉到张希的身体一颤,继而咳嗽声更大了“咳……”而且那长长的睫毛还轻颤着。
杨遥遥精通很多,但却不懂医术,如今她并没想起前身的记忆,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此时唯一能想到的便是隔壁那大嗓门郑氏,所以她想也没想的便跑了出去。
“咚咚……”
“谁呀,这下雪天的,跟土匪进村似的,还让不让人活了”门内传来郑氏骂骂咧咧的声音,也不怪郑氏,这白华村周围确实有个土匪窝,进村扫荡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架势。
“郑大嫂,是我呀,杨遥遥,我家夫君也不知怎么了,一直吐血,是不是快不行了,郑大嫂,你帮去看看”其实杨遥遥根本就不是好心的人,私心里,她觉得那人就这么去了也好,每天听那咳嗽声也怪压抑的,可那人好歹是自己名义上的夫君,这几天也一直照顾她吃喝,也不能见死不救,而且那吐血的场景让她想起了前世的一幕,心不由的一纠,所以她想救他。
“吱呀”听到杨遥遥的说辞,郑氏立马打开了门。
“他爹,你快去看看,我带大妹子去山上找草药。”郑氏对着屋内的男人喊道。
然后拉着杨遥遥就往山上跑,还一边数落着“我说大妹子,跟你说过多少遍,你那夫君的病需要喝芥芝草,你没事时多上山去看看,可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镇上那都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无论条件多好,都是我们攀不上的……”郑氏语重心长的说着,虽然语气里带些责备,可杨遥遥却能听出里面的温暖。
不过越听杨遥遥越恶寒,这前身真的是极品呀,好像是一直在努力攀上镇上那些大户公子,好飞上枝头做凤凰,可惜因为一点优点没有,让人厌恶躲避不及。
杨遥遥嘴角不断抽搐,感情这前身虽然没资本,却一直在努力花痴滥情,招惹了好几位有名的公子呢,看来以后她要想过平静的生活,还是不能去镇上。
可让她奇怪的是,既然那么喜欢荣华富贵,为何又捡回张希,用救命之恩威胁他从而嫁给了他呢,看着郑氏正在气头上,她还是别问了吧,早晚会知道的。
或许因为雪一直下着,路上一个人也没碰到,山上的路也积了厚厚的雪,一踩就到脚踝处,或许一直跑着,倒也没觉得多冷,杨遥遥心想,她应该多活动活动,这身体不比前世,太过虚弱,在炕上躺着还觉得冷。
杨遥遥看着有些笨拙的郑大嫂正吃力的往山上走,一只手还努力抓着她,不时的说一句“大妹子小心看着路”
“这芥芝草可是好东西,专门治你家男人的病,煮着喝,能好一个月,再过半个多月也快过年了,应该能撑到过年,到时候过完年,芥芝草也能再长一些……”郑氏用手将树下的雪给拨拉开,剜出几颗芥芝草。
在前世现代杨遥遥根本就没听过有这类草药,不过听郑氏的话,这草药似乎能驱除毒气,难道张希是中毒了?
“郑大嫂,你说我夫君他身体能好吗?他是中毒了!”想到这里,杨遥遥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波光,让人辨不清她心中的真实想法。
“唉,我也不清楚,那次你不在,是你爹花了一年的积蓄请了个大夫来看,那大夫摇头说没救了,你爹不死心,怕你守寡以后名声就更不好了,到处求方子,也不知道遇到什么人,人家给了这么个土方,没想到喝了还挺管用的……”
杨遥遥听到郑氏说起这前身的爹,心里一变,这一世,她有爹娘和大哥,在村子里有几亩地,但是由于收成不好,所以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镇上给人帮工赚个饱,虽然日子如此艰辛,他们还努力将攒的铜板送给她。
而且她似乎也有些明白,大哥二十一岁大龄了,还未娶亲,也是因为她的名声太不好了。
以后还是不能再要爹娘大哥的钱,该给大哥娶个媳妇了,日子怎么都是过,野菜也能吃的,而且这几天吃着野菜粗面馒头,也没觉得哪里不好。
回到家里,杨遥遥几乎快成了雪人,郑氏男人赵大哥看着她们回来,有些憨憨的搓手道“她娘,这张兄弟已经睡了过去”
“睡了就好,大妹子,你赶快将草药熬一熬,给张大兄弟喝了,这样第二天就会好起来的,大妹子有事再叫我,我们先回去了”郑氏嘱咐了杨遥遥几句,便拉着自家男人离开了。
杨遥遥想表达一下感激,请郑氏夫妇吃顿饭,可眼睛瞥到那盛东西的缸,空空的,郑氏自然是个极为有眼色的人,生怕杨遥遥为难,说完便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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