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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爱情

    白黎去哪儿了呢?

    城市里林立着的高楼大厦成为了少年现成的落脚点。他动作轻盈地仿佛雀鸟般往城市的边缘处飞去。

    少年胸口微微隆起着一个小小的凸起。

    一只橙黄色皮肤的小生物正用一双纤细十分的脚蹼用尽全力地扒住白黎的衣领,试图把自己的脑袋伸出来刷存在感。

    果然是饿极了的缘故。

    白黎颇有些心疼地用手指捻了一把小家伙的头顶。

    如果是平时,这些他自小养到大的毒物是不会随随便便想到外面来的。

    蛊虫不同于一般的蛇虫鼠蚁。

    它们自小被人用毒物喂养长大,终其一生都只能倚靠毒物来生存下去。

    用菜市场里两块钱一斤的大白菜喂了两天的结果就是……这群家伙一个个蔫了吧唧东倒西歪,就跟那戒烟初期的老烟枪似的。

    水土不服是个大问题。

    在这个世界待了几天,他发现这里的气候跟在圣教四周的非常相近。

    白黎相当愁苦地用往袖子里塞进几只摇摇欲坠的毒虫。然后抬起头,迎着风深深呼吸一口。

    再睁开眼睛,神色无比雀跃。

    如果他猜得不错,这座城市附近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一定存在着他此刻非常需要的东西。

    ……

    宋凯文洗了菜,掏了米,做了饭,等到太阳沉得还剩一眯眯就要完全落下地平线的时候,白黎才姗姗来迟地用一个野狗上树似的动作从阳台爬回来。( 平南文学网)

    好生猛。

    宋凯文端着汤锅默默消化了一下‘我的艺人会武功’这个事实,然后这两天早已被锻炼的坚韧不拔的神经拯救了他濒临崩裂的三观。

    白黎带着满身风尘乐颠颠地跑过来,摘了鸭舌帽扔到一边,巡视了一遍餐桌之后抬起头不满道:“鸡腿呢?”

    宋凯文:“……”

    白黎:“没有?哦那先欠着吧,下次两个。”

    宋凯文:“………………你刚才去哪了?”他觉得自己现在身为少年的经纪人加监护人很有资格理直气壮地问出这一句。

    白黎同样用一种理直气壮的口吻,一点也不见外的把屁股挪到餐桌前,抄起饭碗:“去四周逛了一圈。”

    宋凯文已经不想去问诸如你是怎么去的除了轻功你还会什么你到底想怎么样这类的问题,他直接了当地切入了正题:“有没有被人看见?”这关系到他新签了不过四十八小时的艺人会不会直接登上第二天的报纸头条然后被有关部门带走。

    白黎:“有啊。”

    宋凯文:“……!”

    白黎:“一个小孩,指着我喊‘妈妈快看,蜘蛛侠!’。”

    宋凯文:“……”

    白黎:“蜘蛛侠是什么?”他往碗里添了一筷子菜,抬起头忽闪着好奇的双眼。总算有点这个年纪少年该有的样子来。

    宋凯文抹了一把冷汗连连的额头:“一个可以飞檐走壁的外国现代神话人物,你有兴趣以后我教你用电脑你就能看到详细资料。”

    白黎:“我很有兴趣。”

    宋凯文:“……所以?”

    白黎:“电脑在哪?”

    不要指望少年在发展新知识的过程中会把饭碗放下,今天的晚饭虽然没有鸡腿但是有青椒炒肉跟鲫鱼炖汤,鱼汤还被宋凯文煮成了令人食指大动的乳白色。一双手捧着一个碗跟着宋凯文来到书房,当少年捧着碗往肚子里灌暖哄哄的鲜鱼汤时,他看到了那台被称为电脑的、宋凯文扬言要他看熟电视之后才能用的东西。

    一个小号黑盒子。

    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然后当宋凯文给他演示了一遍如何开机上网,怎么用百度谷歌,最后如他所愿的给他看了关于蜘蛛侠的资料。

    白黎的眼睛唰地亮了。

    下一秒就乐极生悲——“咳咳咳咳咳咳!宋凯文你的汤里有骨头!”

    简直不能更二。

    经纪人头疼地去厨房给他拿勺子和酸醋。

    ……

    白黎这几天在屋子里活的那是非常的逍遥快活。

    尽管宋凯文明令静止他在小区里关于青天白日蜘蛛侠的流言平息下来之前外出走动。

    苗家长大的孩子天性好动,每天待在同一个地方简直就是在扼杀他们的灵魂!

    他背了两天的拼音字母,成功在第三天学会了使用电脑键盘。

    简直不负他师父老人家对他那句“天资聪颖”的评价。

    然后他的人生就一片豁然开朗了。

    白黎洋洋得意:“你一定没见过能这么快融入现代社会的古人,身为一个跟你们有一千年代沟的人类老子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学会了电冰箱和电视机的使用方法,哦还有这个电脑正在磨合当中但是我已经能聊qq了。”

    宋凯文简直懒得去数他话里的槽点:“……我只见过你这么一个古代人而已。”他凑过去看白黎在聊什么,却一眼看到满屏幕夹杂着大量生僻繁体字跟符号的火星文,五雷轰顶地扭过脸,某种程度少年还真的是充分融入了现代社会,“你都在跟人聊什么?”

    白黎:“一个十三岁小妹妹,跟我聊她喜欢的男明星……就是那个齐景昊,你认识的。”

    宋凯文干咳了一声,眼神闪烁:“不要不务正业,我不是给你下了个音乐盒吗?有没有听话好好熟悉现代音乐旋律?”记得第一次让白黎开口唱歌,少年一张口就是一段九曲十八弯的高难度苗家民谣。

    好听是很好听…………可也要让人听得懂啊?!!!

    白黎乖巧点头:“有,我还学会了几首。”

    那种一个调子来来回回唱八遍的口水歌。

    只要记住一部分旋律,就能轻松掌握的既不晦涩也不难唱的流行歌曲。

    宋凯文点点头,正想开口让他唱几句验收成果,忽然腰间手机铃声想起,他转身接了个电话,挂了之后眼睛亮的像是能放光。

    “快去换衣服,电视台有个录播节目要让你上!”

    白黎被他突如其来的欣喜若狂惊到。

    他早就发现,这位经纪人在音乐领域容易出现一种特殊的热情。

    这或许跟他卧室里书桌上堆放的那一大叠涂涂改改的五线谱有关。

    白黎被催促着去整理衣着跟发型,他到今天还是维持着三天前那一束长发拢在脑后的清爽造型,然而宋凯文却让他换上第一天来时就穿着的苗装。

    “这是个选秀节目。你要出场的身份是民族歌手,所以需要穿那套苗装。”

    白黎唯一的优点的大概就是不该废话的时候就不废话。

    所以在他不动声色地穿好那套在任何人看来都跟一团乱麻似的衣服的时候,宋凯文也刚好整理完了自己的形象,收拾好该带的东西,然后随手从衣柜里拿了件毛呢大衣给他披上。

    虽然白黎真诚地表示自己不怕冷。

    真的。

    打小老子连出个疹子染个风寒都没得过。

    但经纪人先生就是有这种老妈子一样的自觉。

    可以出门了。

    今天白黎跟他的经纪人的行程也很赶,电话里林红咆哮着告诉他们十分钟内到电视台,丝毫不提这会儿正是上班的高峰,c城的车堵到可以塞满整个高架。

    幸好宋凯文的公寓坐落在电视台的不远处,就算是步行只要挑战一下人体极限跑得快一点也能在十分钟内赶到。

    一路上从宋凯文口中得知他所要上的节目的背景细节。

    这是他们这边地方台选秀节目,叫做《新之声》。上节目的选手都是些在娱乐圈稍稍有些水花,但却透明得从来不被人记住的小歌手。节目形式不算新颖,电视台也没有钱请多有名气的腕儿来做评审。

    在这各种秀满天飞,随手换个台都能看到女评审哭得涕泪横流的世道里,离开当地,知名度实在是有些不忍直视。

    唯一可以力挽狂澜地拯救那惨不忍睹收视率的是一个叫做挑战者之夜的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节目组会找来一些名不见经传,但是很有噱头的歌手,比如为了某某歌手在电视台前长跪不起三天三夜的铁杆粉丝,某某一身患白血病晚期只求圆一电视梦的心灵歌手。

    这些人先不管他们的事迹是真是假,都必须要靠自身的实力来跟现场选手打对台战,赢了,节目组将实现他一个愿望;输了,也只能黯然退场。

    这个环节里通常故事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每每都会赚上几滴观众的眼泪。

    实在很得茶余饭后婆婆妈妈们的欢心。

    今天本来安排的挑战者是个平平无奇来城市打拼的农村打工仔,离家八年经历大起大落最后千金散尽只剩下最初的那一点梦想(节目组语)。打算唱完这一场就回老家见老娘去的,没成想唱之前他老家的老娘忽然急病。

    挑战者当时就放了整个节目组鸽子,搁了电话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

    只剩下一个小时准备时间,现在上哪找个站的上台面的挑战选手?

    导演捂着自己由于顶着大山一样的鸭梨而越发偏向地中海的光亮脑门,挺着大肚腩中气十足地暴吼道:“快给我找个能上场的人来!!!”

    无处不在现场担任形象指导的林红立马化身小天使,凑到导演跟前来:“我这儿有个歌手,少数名族自带服装,十分钟内能赶到。”

    然后,白黎跟宋凯文就来了。

    当裹着毛呢大衣的白黎往节目总导演面前一站,这个胖乎乎小寸板一副金三胖模样的中年男人斜睨了他一眼,跟老佛爷一样懒洋洋地开了金口:“唱两句。”

    白黎一张嘴:“&¥¥#%%………………!”

    众人:“……”

    曲调流畅入耳,声音时而浑厚时而婉转,*处的爆发力也足够让人眼前一亮,只是这唱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白黎:“我老家的山歌。”

    总导演:“……待会上场换个流行歌曲,不然我们这边临时没办法配伴奏。”节目组穷,没办法。

    现场工作人员听了刚才那一段,鼓着掌走过来:“待会你唱什么歌?”

    白黎:“爱情……”

    工作人员嘴快:“《爱情》?有好几个版本的《爱情》呢。黎明的?莫文蔚的?”

    白黎:“……买卖。”

    工作人员的一段饶舌卡在了喉咙里。

    四个字连在一起就是——爱情买卖。

    宋凯文:“……”

    林红:“……”

    一股乡村杀马特矮矬穷的*丝气息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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