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晋江独家连载(68)
一路西行,一路搭车,一路遇到拒绝,却也不缺少热情的笑脸,锦瑞历时半月终于到达了西藏拉萨区域。
泽阳因为要安排瑞阳企业近期的事情,所以没有一起前来,锦瑞也乐地一人上路,这样还更自由些。
锦瑞来西藏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功课,藏语也自学了些,用于平常交流已经不成问题。她向当地居民打听了下,才知道,她已经身处羊卓雍错旁,于是在一群身着藏服的人群中,选了一个名叫墨脱的藏民小姑娘,在她的带领下,来到了这个被藏民称为圣湖之一的地方。
墨脱是个12岁的小女孩,她的五官很美,笑起来两朵梨涡,更让她添了几分丽色,她在这儿蹲点,就是专门为了像锦瑞这样的旅人领路,以赚取一些导游费。
锦瑞也没有吝啬,微笑着摸摸小姑娘扎着辫的小脑袋,把钱给了她。
“姐姐,明天你还需要我领路吗?这儿离拉萨不远,还有纳木错、羊八井、米拉山口,都只有一点点路。”小姑娘看到锦瑞给的大方,便用自己一双尤其大而黑亮的眸子期盼地看着她。
锦瑞笑着说:“行啊,不过我要在这儿呆上两天,大后天上午9点,你到这儿,咱们一起去拉萨。”
墨脱听到锦瑞应予了她,脸上的笑容便愈加灿烂,她向锦瑞摆摆手,兴奋地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锦瑞与墨脱分开之后,便在这片圣湖处游览起来,现在正时夏季,羊卓雍错被群山环绕,高峰上的雪峰映在蓝宝石般湖水中,湖光山色,相映成趣。群山下牧草肥美,很多藏羊、藏马在其上自由地填着肚子。一只只牛皮船,在河岸和河中牧草肥美、羊马成群的小岛来回,以便于运载游客。
锦瑞到了河边,舀了一口水喝,由于湖水是雪山消融后的雪水,这味道尝起来格外清凉和甘甜,就是比起空间里的河水也不差。
锦瑞拿出空的矿泉水瓶,装了几瓶,打算回家后给家里人也尝尝,做好了这些,锦瑞一起身,就看到几个游客跟随着藏民正在捡岸边的白色石头,锦瑞知道这被藏民称为玛尼的石头,在他们眼里寓意着圣洁。
锦瑞受家人影响,多多少少有些信佛,她也随着藏民们一起,捡起白色石头,放在玛尼堆上,然后合掌祷告,因为感恩上苍,她的表情就犹如一旁的那些藏民和因为心中有佛而长途跋涉,脸带祥和笑容的人们。
也许是因为锦瑞在这一堆人里,显得太年青,表情却如同这些4o、5o岁的人们那般经历无数世事而阔达祥和的人们的一样,而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年岁看起来和锦瑞差不多,但是一身的尘土,面容沧桑,胡子拉碴的,显得挺狼狈。
他注意了锦瑞许久,从她对一个藏民孩子的微笑开始,他的目光不知怎么地就黏在她的身上,突然他的眼睛蓦然睁大,他哑着声喊道:“苏锦瑞?!”
锦瑞抬头,在西藏那灿烂得晃眼的日光里,看到了他的容貌。
“方翔?”
曾经的对他的暗恋,实在是太刻骨,即使他容颜憔悴,锦瑞依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她知道他在毕业之后,会有一趟西藏之旅,却没想到这么巧,能和他遇到。
方翔晒得漆黑的脸上略显惊讶,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锦瑞指指背在自己肩膀上的装备,笑着说:“来旅行,顺便拍点照片。”
方翔点了点头,然后收了惊讶的神色,他温和地笑笑,容颜不见上一次的少年轻狂,更多地则被忧郁填满。
“老同学相见,不如一起走走。”
锦瑞听到他这样说,再看他的神情,就如同看到初见他时的模样,这样的温和和忧郁,还有沧桑和成熟感,才是她暗恋的那个他啊!
她没有拒绝,点了点头。
方翔指了指北面草原上支起的一个个帐篷说:“看你面色如常,没有什么高原反映,入藏好几天了吧。我借住在牧民的帐篷里,你今晚要在这儿留宿吗?”
锦瑞身体健壮,即使刚刚入藏,也并没有什么高原反映,所以她只是笑了笑,并不多说什么,方翔看到她的笑容,便当作默认了。
“我打算拍几张夜景,会在这儿呆两天。”锦瑞笑着说。
方翔点了点头,因为两年前的争执,让他面对锦瑞挺尴尬。
俩人一路走,即使风景再好,却也化解不了俩人之间的尴尬,好不容易挑起的话头,也因为互不了解或者有所顾及,总是没有说上几句,然后就是一大段的沉默。
方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指指一处刚巧被高峰遮住的阴凉处,说:“到那儿坐一会吧。”
锦瑞走得也累了,于是俩人便坐在草地上,望着绿茵茵的湖水,和对面成群的牛羊。
坐下来的方翔,目光望着远处,语气神态则自然了许多,他有些惆怅地说:“上次,挺对不起你的,我…….女朋友很任性。”
锦瑞心里点头,确实他的女朋友,任性又有些无理取闹:“你和她怎么样了?”
方翔仰起头,吐出一口长气,笑笑说:“我说,我被她甩了,你相信吗?”
锦瑞挑眉,这有什么好不相信的,方翔在13、4岁的小女生眼里,也许就是个品学兼优的白马王子,但是在17、8岁,见识更广,交友范围更大的高中生眼里,条件其实也就中上,有女人甩了他,又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方翔看到锦瑞挑眉的样子,自嘲地一笑:“果然,我太自负了。”
锦瑞摇了摇头,说:“也不算自负,只是所与非人而已。其实你们分开,我倒觉得对你更好些,至少,我觉得,我认识的方翔,是现在的你,而不是两年前,有些不辨是非的你。”
方翔苦笑,所遇非人吗?这话说得很客气了,他其实就是识人不清啊,当初有多少人告诫他,那个女人,并非他的良配,不过玩玩他而已,但是他却执迷不悟,全身心地相信着她,结果……最后就连高考都没有考好。
这不能怪她,只能怪他自己,太盲目了。
他晃了晃脑袋,不想再想到她,而是转向锦瑞,眼神中透露出浓浓的忧郁来,他说:“你说得对,这两年,我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让自己的人生变得一塌糊涂。刚刚,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变得耀眼了,我差一点没认出你来,都说高中,是人的一个转折点,对於你来说,是褪去淤泥化为莲花的时机,对於我来说,则是繁华褪尽后的凄凉。”
锦瑞看着这么一个曾经的天之骄子,在她面前如此颓然,不免有些不忍,她安慰他:“听人说,你考得并不差,在大学里好好努力一把,你的人生自然会再现繁华。”
方翔淡淡笑了下:“本来可以考得更好。”
“千金难买早知道,时光也不能倒流,沉迷与过去,只能让现在和未来都变得一文不值。”锦瑞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心里也有不少感悟,时光对於她来说,是倒流了,但是如果,重生只是一场海市蜃楼,她能否有勇气,不对过去追悔,而是勇于承担过去的种种,在当下努力改变,创建辉煌的未来呢?
锦瑞有一会失神,在方翔的连番叫唤下,才回过神来。她不免失笑,西藏真是一个升华人心灵的地方,她不过在这尼玛堆前随着大家虔诚地跪拜了天地,到现在却在想这些荒诞的事情。
她捏了把自己,很痛!这告诉她,她确实重生了,过去两年的事情也并不是梦境。
她拍拍脸,站起来,带着点调皮的神色,说:“为了给你做出表率,我不打算再浪费这大好时光,我要工作去了,你随意。”
方翔看着散发出无限正面气息的锦瑞,终于知道,为何当他看见她的时候,他的目光便再也移不开了,原来是她的身上汇聚了他现在最缺失的东西——积极。
他上前一步,拉住了锦瑞的手,温凉的触感,让他心里一阵悸动,他慌忙放手,有些不自在地问:“上哪去工作,去摄影吗?我能同你一起吗?”
锦瑞也不在意他拉了她的手,对於她来说,现在的方翔只不过是个毛孩子而已。
对於曾经她刻骨暗恋过的男孩,她对他总是有些心软的,在他困在人生底谷,无法攀登的时候,她愿意伸出援手,拉他一把。
“行,一起吧。”
锦瑞在摄影的时候,向来是专注而不怕危险的,她可以为了拍出最美的景色,爬一天的山路,只为一张照片。
方翔在锦瑞身后,默默无言。他喜欢没有言语的行走,在这种行走中,他可以沉淀自己的情感,脱离出连日来侵扰着他的消极情绪。
西藏的夜晚,不同于白日的火热,泛着丝丝凉意。
俩人下了山,正看到一群藏民们和游客们,在营地里架着火堆,一起喝着青稞、抓着糌粑,喷香的烤羊腿的香味,径直钻进锦瑞的鼻孔。
锦瑞一脸的垂涎样,惹得方翔露齿笑来:“我借住的人家,格桑大叔,烤制的手艺可真不赖,你去那儿先坐着,我去讨几块羊肉回来。”
经过一天的相处,俩人之间也少了些尴尬,锦瑞也没和方翔客气,她笑着点头:“我去要些青稞酒和奶茶,一直想尝尝这地道的味道,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俩人各忙各的,花了些小钱,就得到了两壶牛皮袋装着的青稞酒,还有一壶香浓的奶茶、满满一大盆的糌粑面。
等到方翔拿来一大块羊肉,俩人饿了一天的肚子,都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锦瑞也不顾及自己的形象,反正也不需要方翔对她有什么好感,她大方地拿起一个大碗,倒上满满的奶茶,一口灌下,手里还不停歇地拿起旁边的羊肉,等嘴里的奶茶下去了,羊肉已经填满了她的嘴巴。
方翔看到锦瑞的动作,笑了笑后,也大口吃了起来,其实两个人的相处,在一方放开的同时,也能让另一方得到轻松。
泽阳因为要安排瑞阳企业近期的事情,所以没有一起前来,锦瑞也乐地一人上路,这样还更自由些。
锦瑞来西藏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功课,藏语也自学了些,用于平常交流已经不成问题。她向当地居民打听了下,才知道,她已经身处羊卓雍错旁,于是在一群身着藏服的人群中,选了一个名叫墨脱的藏民小姑娘,在她的带领下,来到了这个被藏民称为圣湖之一的地方。
墨脱是个12岁的小女孩,她的五官很美,笑起来两朵梨涡,更让她添了几分丽色,她在这儿蹲点,就是专门为了像锦瑞这样的旅人领路,以赚取一些导游费。
锦瑞也没有吝啬,微笑着摸摸小姑娘扎着辫的小脑袋,把钱给了她。
“姐姐,明天你还需要我领路吗?这儿离拉萨不远,还有纳木错、羊八井、米拉山口,都只有一点点路。”小姑娘看到锦瑞给的大方,便用自己一双尤其大而黑亮的眸子期盼地看着她。
锦瑞笑着说:“行啊,不过我要在这儿呆上两天,大后天上午9点,你到这儿,咱们一起去拉萨。”
墨脱听到锦瑞应予了她,脸上的笑容便愈加灿烂,她向锦瑞摆摆手,兴奋地往来时的路上走去。
锦瑞与墨脱分开之后,便在这片圣湖处游览起来,现在正时夏季,羊卓雍错被群山环绕,高峰上的雪峰映在蓝宝石般湖水中,湖光山色,相映成趣。群山下牧草肥美,很多藏羊、藏马在其上自由地填着肚子。一只只牛皮船,在河岸和河中牧草肥美、羊马成群的小岛来回,以便于运载游客。
锦瑞到了河边,舀了一口水喝,由于湖水是雪山消融后的雪水,这味道尝起来格外清凉和甘甜,就是比起空间里的河水也不差。
锦瑞拿出空的矿泉水瓶,装了几瓶,打算回家后给家里人也尝尝,做好了这些,锦瑞一起身,就看到几个游客跟随着藏民正在捡岸边的白色石头,锦瑞知道这被藏民称为玛尼的石头,在他们眼里寓意着圣洁。
锦瑞受家人影响,多多少少有些信佛,她也随着藏民们一起,捡起白色石头,放在玛尼堆上,然后合掌祷告,因为感恩上苍,她的表情就犹如一旁的那些藏民和因为心中有佛而长途跋涉,脸带祥和笑容的人们。
也许是因为锦瑞在这一堆人里,显得太年青,表情却如同这些4o、5o岁的人们那般经历无数世事而阔达祥和的人们的一样,而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年岁看起来和锦瑞差不多,但是一身的尘土,面容沧桑,胡子拉碴的,显得挺狼狈。
他注意了锦瑞许久,从她对一个藏民孩子的微笑开始,他的目光不知怎么地就黏在她的身上,突然他的眼睛蓦然睁大,他哑着声喊道:“苏锦瑞?!”
锦瑞抬头,在西藏那灿烂得晃眼的日光里,看到了他的容貌。
“方翔?”
曾经的对他的暗恋,实在是太刻骨,即使他容颜憔悴,锦瑞依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她知道他在毕业之后,会有一趟西藏之旅,却没想到这么巧,能和他遇到。
方翔晒得漆黑的脸上略显惊讶,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锦瑞指指背在自己肩膀上的装备,笑着说:“来旅行,顺便拍点照片。”
方翔点了点头,然后收了惊讶的神色,他温和地笑笑,容颜不见上一次的少年轻狂,更多地则被忧郁填满。
“老同学相见,不如一起走走。”
锦瑞听到他这样说,再看他的神情,就如同看到初见他时的模样,这样的温和和忧郁,还有沧桑和成熟感,才是她暗恋的那个他啊!
她没有拒绝,点了点头。
方翔指了指北面草原上支起的一个个帐篷说:“看你面色如常,没有什么高原反映,入藏好几天了吧。我借住在牧民的帐篷里,你今晚要在这儿留宿吗?”
锦瑞身体健壮,即使刚刚入藏,也并没有什么高原反映,所以她只是笑了笑,并不多说什么,方翔看到她的笑容,便当作默认了。
“我打算拍几张夜景,会在这儿呆两天。”锦瑞笑着说。
方翔点了点头,因为两年前的争执,让他面对锦瑞挺尴尬。
俩人一路走,即使风景再好,却也化解不了俩人之间的尴尬,好不容易挑起的话头,也因为互不了解或者有所顾及,总是没有说上几句,然后就是一大段的沉默。
方翔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指指一处刚巧被高峰遮住的阴凉处,说:“到那儿坐一会吧。”
锦瑞走得也累了,于是俩人便坐在草地上,望着绿茵茵的湖水,和对面成群的牛羊。
坐下来的方翔,目光望着远处,语气神态则自然了许多,他有些惆怅地说:“上次,挺对不起你的,我…….女朋友很任性。”
锦瑞心里点头,确实他的女朋友,任性又有些无理取闹:“你和她怎么样了?”
方翔仰起头,吐出一口长气,笑笑说:“我说,我被她甩了,你相信吗?”
锦瑞挑眉,这有什么好不相信的,方翔在13、4岁的小女生眼里,也许就是个品学兼优的白马王子,但是在17、8岁,见识更广,交友范围更大的高中生眼里,条件其实也就中上,有女人甩了他,又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方翔看到锦瑞挑眉的样子,自嘲地一笑:“果然,我太自负了。”
锦瑞摇了摇头,说:“也不算自负,只是所与非人而已。其实你们分开,我倒觉得对你更好些,至少,我觉得,我认识的方翔,是现在的你,而不是两年前,有些不辨是非的你。”
方翔苦笑,所遇非人吗?这话说得很客气了,他其实就是识人不清啊,当初有多少人告诫他,那个女人,并非他的良配,不过玩玩他而已,但是他却执迷不悟,全身心地相信着她,结果……最后就连高考都没有考好。
这不能怪她,只能怪他自己,太盲目了。
他晃了晃脑袋,不想再想到她,而是转向锦瑞,眼神中透露出浓浓的忧郁来,他说:“你说得对,这两年,我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让自己的人生变得一塌糊涂。刚刚,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变得耀眼了,我差一点没认出你来,都说高中,是人的一个转折点,对於你来说,是褪去淤泥化为莲花的时机,对於我来说,则是繁华褪尽后的凄凉。”
锦瑞看着这么一个曾经的天之骄子,在她面前如此颓然,不免有些不忍,她安慰他:“听人说,你考得并不差,在大学里好好努力一把,你的人生自然会再现繁华。”
方翔淡淡笑了下:“本来可以考得更好。”
“千金难买早知道,时光也不能倒流,沉迷与过去,只能让现在和未来都变得一文不值。”锦瑞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心里也有不少感悟,时光对於她来说,是倒流了,但是如果,重生只是一场海市蜃楼,她能否有勇气,不对过去追悔,而是勇于承担过去的种种,在当下努力改变,创建辉煌的未来呢?
锦瑞有一会失神,在方翔的连番叫唤下,才回过神来。她不免失笑,西藏真是一个升华人心灵的地方,她不过在这尼玛堆前随着大家虔诚地跪拜了天地,到现在却在想这些荒诞的事情。
她捏了把自己,很痛!这告诉她,她确实重生了,过去两年的事情也并不是梦境。
她拍拍脸,站起来,带着点调皮的神色,说:“为了给你做出表率,我不打算再浪费这大好时光,我要工作去了,你随意。”
方翔看着散发出无限正面气息的锦瑞,终于知道,为何当他看见她的时候,他的目光便再也移不开了,原来是她的身上汇聚了他现在最缺失的东西——积极。
他上前一步,拉住了锦瑞的手,温凉的触感,让他心里一阵悸动,他慌忙放手,有些不自在地问:“上哪去工作,去摄影吗?我能同你一起吗?”
锦瑞也不在意他拉了她的手,对於她来说,现在的方翔只不过是个毛孩子而已。
对於曾经她刻骨暗恋过的男孩,她对他总是有些心软的,在他困在人生底谷,无法攀登的时候,她愿意伸出援手,拉他一把。
“行,一起吧。”
锦瑞在摄影的时候,向来是专注而不怕危险的,她可以为了拍出最美的景色,爬一天的山路,只为一张照片。
方翔在锦瑞身后,默默无言。他喜欢没有言语的行走,在这种行走中,他可以沉淀自己的情感,脱离出连日来侵扰着他的消极情绪。
西藏的夜晚,不同于白日的火热,泛着丝丝凉意。
俩人下了山,正看到一群藏民们和游客们,在营地里架着火堆,一起喝着青稞、抓着糌粑,喷香的烤羊腿的香味,径直钻进锦瑞的鼻孔。
锦瑞一脸的垂涎样,惹得方翔露齿笑来:“我借住的人家,格桑大叔,烤制的手艺可真不赖,你去那儿先坐着,我去讨几块羊肉回来。”
经过一天的相处,俩人之间也少了些尴尬,锦瑞也没和方翔客气,她笑着点头:“我去要些青稞酒和奶茶,一直想尝尝这地道的味道,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俩人各忙各的,花了些小钱,就得到了两壶牛皮袋装着的青稞酒,还有一壶香浓的奶茶、满满一大盆的糌粑面。
等到方翔拿来一大块羊肉,俩人饿了一天的肚子,都不争气地响了起来。
锦瑞也不顾及自己的形象,反正也不需要方翔对她有什么好感,她大方地拿起一个大碗,倒上满满的奶茶,一口灌下,手里还不停歇地拿起旁边的羊肉,等嘴里的奶茶下去了,羊肉已经填满了她的嘴巴。
方翔看到锦瑞的动作,笑了笑后,也大口吃了起来,其实两个人的相处,在一方放开的同时,也能让另一方得到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