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端小王遭遇当街摸鸟?!
回到了客栈的清歌已经睡不着了,尉迟君华,究竟为何与她的阿南长得如此相像?还是他就是自己的前身提及的后卿转世?看来如果想知道他是不是阿南的今生,便只能看看他的胸口究竟有没有前生的清歌为护住他的肉身用心头血做引的朱砂痣。
想到此,看来要想一探究竟就只有帮助他完成他的任务,不过是一个身份,大不了三日后她就成为青阳九歌也无碍。
今晚的月亮圆的特别好,月光照在清歌的身上,形成了一圈淡淡的光晕。清歌闭上了眼睛盘腿坐起,吐纳生息,运作起了内功心法,她的面前居然出现了一幅紫色的乾坤八卦图,散发的紫光极盛。月光的光华竟涌进了清歌的体内,清歌只觉得惬意非常,睫毛微微的颤动,好像带起了一室光华。再次睁开眼太阳竟已冉冉升起了,清歌一睁眼的时候乾坤八卦图就已经消失了,所以她并没有发现它的存在。全身筋络舒畅,吐出一口浊气,只觉神清气爽,更令她感到惊喜的是,自己的妖丹自己结成了一个小婴儿的拳头一般大小。额间的梅花痕更显得鲜艳娇柔,银瞳显得更加深邃。
街道外面传来了很多的人声,梳洗片刻后随意套了一件白色的罗衫的清歌走出房间,刚下楼就看见了正在收拾桌凳的店小二,于是就顺便问了问他今日是什么日子,街道怎么如此热闹。
店小二叫是住楼上的漂亮姑娘询问他,就兴高采烈的说起来,“姑娘你一定不是盛京的人吧。”清歌点了点头。“难怪嘛,原来如此。今天不是什么日子,是我们的端王,我们楚国的常胜王爷回来了,今天不少女子和一些仰慕他的男子来瞻仰他的,听说就在前不久,把一支冒犯我楚国边境的蛮夷部落打回了老家,多么英明神武阿。。。”然后清歌听见小二哥巴拉巴拉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通,脑袋划过三根黑线,直接走出了客栈。小二哥说完了以后陶醉的往四周看:“咦,人呢?”于是摸了摸脑袋继续工作了。
清歌在街上惬意的闲逛着,突然横冲直撞来了一队官兵,厉声呵斥人们往两边站不准挡路,清歌白白眼,在心里骂着这个楚国所谓的常胜王爷端小王。我们可爱的端小王骑在了他最喜爱的纯种汗血宝马追风身上,正在高高兴兴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呢,突然一个喷嚏“阿欠。”俊脸红了大半,该死的!哪个杀千刀的在骂他?!
清歌看见一个男子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走在街上。脸上稍稍带了几许少年的青涩,但还是能看出男人成熟的风韵。漂亮的丹凤眼,漆黑如墨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嘴角带着笑意,是令人感觉很舒服的笑容。清歌觉得这是一个可爱的小孩。
突然人群一阵暴动,一群脂粉女在那说:“天阿,好帅啊,端王爷好帅阿!”清歌翻翻白眼表示不想理会这些人,便打算走出人群,结果人群推推攘攘,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王八蛋给了清歌一脚,尼玛就像只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奇怪。怎么没有飞到地上。清歌抬头望去,看见了尉迟言的眼神先是闪过了一抹惊艳然后满脸怒气的盯着她。她此刻才发现她居然!居然身在尉迟言的马上,清歌立刻讪讪的笑,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但是男子不看她而是看着她的手而且似乎在隐忍着什么。清歌心想我的手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往下看着自己的手,脸红的要滴血了,她白玉似的青青玉指竟然握住了尉迟言的小小言。“我操。”清歌大叫一声,赶紧松开,哪知男子的目光就似要杀了她一样,“搞什么嘛,不就是摸了一下你的鸟。”清歌小声的嘟囔着,“你说什么。”眼前的小青年眼睛里已经溢满了危险的光,清歌不满的低着头在心里使劲扎着尉迟言的小人,混蛋,只是摸了一下你的鸟!又不是金子做的!!下半句不小心说了出来,街道两边的人已经听见了,清歌下意识的捂住嘴的时候已经晚了,操,这么倒霉,有没有搞错。
小青年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把清歌往腰侧毫不怜香惜玉的一带,快速驶向了自己的端王府邸。
尉迟言一走,盛京就到处在穿,他们的常胜小王爷在盛京的街道上被一绝色女子当众摸了小jj,甚至越传越离谱,端小王被当众摸了鸟,还被嫌弃不是金子做的。盛京的流言漫天的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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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小王:“收藏爷吧,爷可以卖萌哟~嗷呜~~” 预计晚上再来一更,做个勤劳的小蜜蜂(羞涩的笑)
想到此,看来要想一探究竟就只有帮助他完成他的任务,不过是一个身份,大不了三日后她就成为青阳九歌也无碍。
今晚的月亮圆的特别好,月光照在清歌的身上,形成了一圈淡淡的光晕。清歌闭上了眼睛盘腿坐起,吐纳生息,运作起了内功心法,她的面前居然出现了一幅紫色的乾坤八卦图,散发的紫光极盛。月光的光华竟涌进了清歌的体内,清歌只觉得惬意非常,睫毛微微的颤动,好像带起了一室光华。再次睁开眼太阳竟已冉冉升起了,清歌一睁眼的时候乾坤八卦图就已经消失了,所以她并没有发现它的存在。全身筋络舒畅,吐出一口浊气,只觉神清气爽,更令她感到惊喜的是,自己的妖丹自己结成了一个小婴儿的拳头一般大小。额间的梅花痕更显得鲜艳娇柔,银瞳显得更加深邃。
街道外面传来了很多的人声,梳洗片刻后随意套了一件白色的罗衫的清歌走出房间,刚下楼就看见了正在收拾桌凳的店小二,于是就顺便问了问他今日是什么日子,街道怎么如此热闹。
店小二叫是住楼上的漂亮姑娘询问他,就兴高采烈的说起来,“姑娘你一定不是盛京的人吧。”清歌点了点头。“难怪嘛,原来如此。今天不是什么日子,是我们的端王,我们楚国的常胜王爷回来了,今天不少女子和一些仰慕他的男子来瞻仰他的,听说就在前不久,把一支冒犯我楚国边境的蛮夷部落打回了老家,多么英明神武阿。。。”然后清歌听见小二哥巴拉巴拉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通,脑袋划过三根黑线,直接走出了客栈。小二哥说完了以后陶醉的往四周看:“咦,人呢?”于是摸了摸脑袋继续工作了。
清歌在街上惬意的闲逛着,突然横冲直撞来了一队官兵,厉声呵斥人们往两边站不准挡路,清歌白白眼,在心里骂着这个楚国所谓的常胜王爷端小王。我们可爱的端小王骑在了他最喜爱的纯种汗血宝马追风身上,正在高高兴兴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呢,突然一个喷嚏“阿欠。”俊脸红了大半,该死的!哪个杀千刀的在骂他?!
清歌看见一个男子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走在街上。脸上稍稍带了几许少年的青涩,但还是能看出男人成熟的风韵。漂亮的丹凤眼,漆黑如墨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嘴角带着笑意,是令人感觉很舒服的笑容。清歌觉得这是一个可爱的小孩。
突然人群一阵暴动,一群脂粉女在那说:“天阿,好帅啊,端王爷好帅阿!”清歌翻翻白眼表示不想理会这些人,便打算走出人群,结果人群推推攘攘,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王八蛋给了清歌一脚,尼玛就像只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奇怪。怎么没有飞到地上。清歌抬头望去,看见了尉迟言的眼神先是闪过了一抹惊艳然后满脸怒气的盯着她。她此刻才发现她居然!居然身在尉迟言的马上,清歌立刻讪讪的笑,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但是男子不看她而是看着她的手而且似乎在隐忍着什么。清歌心想我的手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往下看着自己的手,脸红的要滴血了,她白玉似的青青玉指竟然握住了尉迟言的小小言。“我操。”清歌大叫一声,赶紧松开,哪知男子的目光就似要杀了她一样,“搞什么嘛,不就是摸了一下你的鸟。”清歌小声的嘟囔着,“你说什么。”眼前的小青年眼睛里已经溢满了危险的光,清歌不满的低着头在心里使劲扎着尉迟言的小人,混蛋,只是摸了一下你的鸟!又不是金子做的!!下半句不小心说了出来,街道两边的人已经听见了,清歌下意识的捂住嘴的时候已经晚了,操,这么倒霉,有没有搞错。
小青年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把清歌往腰侧毫不怜香惜玉的一带,快速驶向了自己的端王府邸。
尉迟言一走,盛京就到处在穿,他们的常胜小王爷在盛京的街道上被一绝色女子当众摸了小jj,甚至越传越离谱,端小王被当众摸了鸟,还被嫌弃不是金子做的。盛京的流言漫天的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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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小王:“收藏爷吧,爷可以卖萌哟~嗷呜~~” 预计晚上再来一更,做个勤劳的小蜜蜂(羞涩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