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四章
莫金码头附近很嘈杂,但非常奇怪的是房价都特别高,多半与港口人喜欢热闹的性格脱不开干系。(读看看小说网)码头最热闹的一条街上有一家超规模的工匠房,是米默炼金房的莫金分店。
米默是智慧之神,年龄比马克还大。他一直都是我很敬佩的人,是华纳海姆最早觉醒的众神之一。其实严格说来他是一个神金匠,但他在炼金术的领域也很有研究,所以为华纳部落做出了不少内政上的贡献。
米默炼金房其实是炼金房和工匠房的合体。既然是他的分店,那工资肯定不低。我去理发店把头发染成了银白色,并且烫卷,化了妆,在脸上印了维持三个月的白羽纹身,穿着一套普通工匠的衣服就去应聘了。
虽说用神金匠的证书可以直接跳级成为高干,但上面有我的名字,也只有先面试再考试再决定是否录用。当然,洛洛是要装在包里的,不然太显眼。
奇特的是,我刚一进入这家店铺,所有人的视线都齐刷刷地朝我射过来。一个镶嵌师手中的宝石还咔嚓一下从剑柄中掉出来:“我的天啊……”
果然我们部落的审美很奇特,仅仅是改变了发色就变成他们眼中的尤物了。
上前去简单交代了自己的意图,一个工头拿出一块铁,一颗廉价宝石还有一些工具,叫我临场做短剑给他看。不过眼睛长在了我的身上。
我拿出自备的小金锤和钻子,当当当咚咚咚敲了几下,压紧接口,让洛洛从缝隙里伸出嘴来喷火焊接,镶嵌宝石,注入溶液,倒冷却剂,擦干,递给工头。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从我的脸上转移到了短剑上。
工头接过那柄短剑,只说了一句话:“虽然员工紧缺,但我们要的是初级锻造师……恐怕请不起你。”
“我先当临时工,一个月两万维达,可以?”
工头愣了愣,说:“好!”
于是新生活开始了。很显然适应了华纳海姆变态的生活,到哪里都是闲适。每天早上十点上班下午三点就解放,我有很多的时间去熟悉环境观察地段。等一切准备好以后,偷回华纳海姆一次,把钱全部取出来,再把依娜工匠房贱价卖给希亚。
但是,才过一周,就发生了两件比较不顺的事和数件顺心的事。
一件是洛洛被人发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我又没法把它扔在家里,只有天天装它在包里,但它一热就忍不住喷火。百度搜索读看看)有那么一次,一个助手姑娘看到了我挎包裂缝处有火焰冒出,还以为是我的包着火了,立刻尖叫着把冷却剂泼上去。然后湿答答的洛洛暴怒着冲出来了。
所幸当时只有我和她在。而她只通过媒体看过成年金翼龙,根本不知道那么小一团的洛洛就是战斗神兽的幼龙,我骗她说那是从瓦特海姆买回来的小飞兽,她也相信了。当然,看到洛洛的女孩子很少有不发疯的。洛洛那天很惨,看着我的目光也不是一般怨恨。
从那以后,我都只好把洛洛放在家里看家,它更加幽怨了。
第二件事就比较难办了。
那个早上,我很不幸地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大头,皇家发布消息说找到我的有重金奖赏,但私藏我的要判刑。第二天就更不幸地发现,莫金已经被王都的部队搜刮了个遍,甚至还有光明指挥官率领着大批骑士杀入米默炼金房。米默和斯汤是一派的,这些人搜了这么多个城也疲倦了,气势汹汹地进来,一扫没有黑发的就直接出去。
其实刚出来的两天比较忙碌,没感觉,但一定下来,又特别想念希亚,工匠房的朋友们……至于斯汤,更是想得夜夜失眠。
可是,我和他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机会挽回?
忘记他,重新等待下一次缘分的到来,这才是最明智的方法。
虽然缘分没有来,但机遇一直很多——来了莫金没几天,米默工匠房出了个银发绝色美女“娜娜”的消息不胫而走,那数件顺心的事中大部分都与这个有关。
染了头发后,生活发生了巨变。几乎每两三天就会有个新的追求者出现,无名的鲜花情书源源不断,甚至还有骑着银翼龙公子哥儿慕名而来——这在莫金绝对是大事件。银翼龙在王都外的地方价格都贵得惊人。
我想希亚要看到这一幕,肯定会说你这妞终于达到姐姐的境界的一半了。
一个月后的下午,我从炼金房出来,隔壁的一个叫赛因的银发炼金术师叫住了我。我朝他笑笑,问他有什么事。
“娜娜,你来得不久,追求者不少啊。”他的头发是天然银,在阳光下显得特别耀眼。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嗯……谢谢。”
他想了想,小声说:“不知道如果我也追你,你会怎么反应?”
“啊?”
这绝对是出乎意料的。赛因是个领主的儿子,皮相不错,有能力有维达,关键是,在所有优秀炼金术师都奔向王都的情况下,其他地方的炼金术师就变得特别稀有了。不少姑娘都对他有意思,但因为据说他眼光很高而不敢靠近。
赛因有些羞赧:“其实我知道你不会喜欢上我,如果这给你带来了困扰,那真的很对不起。”
一听到这句话,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突然崩裂了。
是不是男人都很喜欢用这招来对付女人?
“不不,你没错。只是最近忙工作,还不想恋爱。如果你不介意,以后再说吧。”
很显然赛因并不满意我的答案,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有礼,很有华纳海姆男子的风范。
他走了以后,我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成熟很多了。
上次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什么就觉得心痛得不能自己,哭得天崩地裂。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为什么拒绝?这男的看上去还不错。”
我立刻转过身去,错愕地说:“——你怎么会在这?”
站在我身后的人是索尔。他叹了一声:“为什么把头发染了?你不知道黑色是最高贵的颜色么。还是怕别人看出来你是阿西尔神族?”
“你开什么玩笑都可以,这个开不得。”我背好包,朝回家的路上走去。
索尔居然就这么跟上来。虽然莫金有阿西尔神族出没,但到底是少数,跟他走在一起回头率不是一般高。
“听说了你离开华纳海姆的消息,问你有没有兴趣来阿斯加德发展?”
“没有。”
他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笑:“你被斯汤甩了吧?还留在这有什么意义。我们极缺鬼匠,如果你来了,一定能比在华纳海姆更有前途……”
“和斯汤的关系从来不会影响到我的血统。你别再跟着我了,我不想被人误会。”
“那告诉我希亚最近怎样了。”
“我出来就一直没和她联系,不过走之前,她还和提斯约会,感情很不错。”
索尔垂下头,瞳孔在阳光反射下像极了深蓝色的宝石:“她幸福就好。”
“索尔,刚才你问我为什么要拒绝那个男人,对么。”
“是。”
“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的,但我心中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如果不是喜欢的人,不愿意将就自己。”
索尔先是一愣,然后轻笑:“别把自己说得这么高尚。你拒绝他,是因为他各方面都不及斯汤,要来个比斯汤好的,你恐怕立刻就跟着跑了吧。”
我想了想,笑了:“也是。找一个比斯汤好的,真的挺难。”
“胡说。斯汤哪里好了,我看他什么都不是。”
“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后来到家门口,他再次提出要我去阿斯加德的要求,我直接关门上楼。写信给希亚,交代了最近的情况,索尔来的事,还有很想她。
拉开窗帘,召唤了一只飞蛇。那种长了骨翼在空中摇摆着尾巴的金蛇倏然冲到窗口。我把信交给它,丢了两百维达在它嘴里,它立刻用尾巴把信卷起来,消失在云层间。
晚上发现还是没来月事。想起了以前依偎在斯汤怀中熟睡的每一个夜晚,突然觉得小小窄窄的床也很空。很困,但翻来覆去睡不着。
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莫金港口已经陷入沉睡,但依然反射出明亮的月白。从这里依稀可以看见金侬加裂缝的边缘,璀璨的星光在寂夜中缓缓流转,美得如坠梦中。
喝了一口果汁,是很熟悉的味道。
某一天买这种果汁给斯汤,他说最讨厌姑娘喝的那些小玩意。我很不高兴,倒了一杯自己喝。但才喝一口,他直接拉住我的手,吻了我一下,然后抿了抿嘴,说好像有点酸,不过还不错。
那时候,他的笑容有些坏坏的,两鬓微卷的红发却让他看去像个孩子。
我又喝了一口果汁,抿了抿嘴。好像是蛮酸的。
然后去洗杯子,洗手。
某一天在浴室里洗脸。他迷迷糊糊地走出来,头发成了一窝稻草,在我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树袋熊一样抱着我的腰,下巴枕在我的肩上,说他最讨厌我了,每天都起这么早。然后我走哪他就黏到哪。
用力摇摇头,回到床上,用被子盖住头。想起某天和斯汤吵架,也是用被子裹了自己十多分钟。他怎么拽都拽不开,最后只好隔着被子把我整一个人抱起来。
直到天亮。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裹着头睡了一个晚上。
都过去三十九天了,还是这种状态。究竟还要几个三十九天才能彻底忘掉?
米默是智慧之神,年龄比马克还大。他一直都是我很敬佩的人,是华纳海姆最早觉醒的众神之一。其实严格说来他是一个神金匠,但他在炼金术的领域也很有研究,所以为华纳部落做出了不少内政上的贡献。
米默炼金房其实是炼金房和工匠房的合体。既然是他的分店,那工资肯定不低。我去理发店把头发染成了银白色,并且烫卷,化了妆,在脸上印了维持三个月的白羽纹身,穿着一套普通工匠的衣服就去应聘了。
虽说用神金匠的证书可以直接跳级成为高干,但上面有我的名字,也只有先面试再考试再决定是否录用。当然,洛洛是要装在包里的,不然太显眼。
奇特的是,我刚一进入这家店铺,所有人的视线都齐刷刷地朝我射过来。一个镶嵌师手中的宝石还咔嚓一下从剑柄中掉出来:“我的天啊……”
果然我们部落的审美很奇特,仅仅是改变了发色就变成他们眼中的尤物了。
上前去简单交代了自己的意图,一个工头拿出一块铁,一颗廉价宝石还有一些工具,叫我临场做短剑给他看。不过眼睛长在了我的身上。
我拿出自备的小金锤和钻子,当当当咚咚咚敲了几下,压紧接口,让洛洛从缝隙里伸出嘴来喷火焊接,镶嵌宝石,注入溶液,倒冷却剂,擦干,递给工头。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从我的脸上转移到了短剑上。
工头接过那柄短剑,只说了一句话:“虽然员工紧缺,但我们要的是初级锻造师……恐怕请不起你。”
“我先当临时工,一个月两万维达,可以?”
工头愣了愣,说:“好!”
于是新生活开始了。很显然适应了华纳海姆变态的生活,到哪里都是闲适。每天早上十点上班下午三点就解放,我有很多的时间去熟悉环境观察地段。等一切准备好以后,偷回华纳海姆一次,把钱全部取出来,再把依娜工匠房贱价卖给希亚。
但是,才过一周,就发生了两件比较不顺的事和数件顺心的事。
一件是洛洛被人发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我又没法把它扔在家里,只有天天装它在包里,但它一热就忍不住喷火。百度搜索读看看)有那么一次,一个助手姑娘看到了我挎包裂缝处有火焰冒出,还以为是我的包着火了,立刻尖叫着把冷却剂泼上去。然后湿答答的洛洛暴怒着冲出来了。
所幸当时只有我和她在。而她只通过媒体看过成年金翼龙,根本不知道那么小一团的洛洛就是战斗神兽的幼龙,我骗她说那是从瓦特海姆买回来的小飞兽,她也相信了。当然,看到洛洛的女孩子很少有不发疯的。洛洛那天很惨,看着我的目光也不是一般怨恨。
从那以后,我都只好把洛洛放在家里看家,它更加幽怨了。
第二件事就比较难办了。
那个早上,我很不幸地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大头,皇家发布消息说找到我的有重金奖赏,但私藏我的要判刑。第二天就更不幸地发现,莫金已经被王都的部队搜刮了个遍,甚至还有光明指挥官率领着大批骑士杀入米默炼金房。米默和斯汤是一派的,这些人搜了这么多个城也疲倦了,气势汹汹地进来,一扫没有黑发的就直接出去。
其实刚出来的两天比较忙碌,没感觉,但一定下来,又特别想念希亚,工匠房的朋友们……至于斯汤,更是想得夜夜失眠。
可是,我和他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机会挽回?
忘记他,重新等待下一次缘分的到来,这才是最明智的方法。
虽然缘分没有来,但机遇一直很多——来了莫金没几天,米默工匠房出了个银发绝色美女“娜娜”的消息不胫而走,那数件顺心的事中大部分都与这个有关。
染了头发后,生活发生了巨变。几乎每两三天就会有个新的追求者出现,无名的鲜花情书源源不断,甚至还有骑着银翼龙公子哥儿慕名而来——这在莫金绝对是大事件。银翼龙在王都外的地方价格都贵得惊人。
我想希亚要看到这一幕,肯定会说你这妞终于达到姐姐的境界的一半了。
一个月后的下午,我从炼金房出来,隔壁的一个叫赛因的银发炼金术师叫住了我。我朝他笑笑,问他有什么事。
“娜娜,你来得不久,追求者不少啊。”他的头发是天然银,在阳光下显得特别耀眼。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嗯……谢谢。”
他想了想,小声说:“不知道如果我也追你,你会怎么反应?”
“啊?”
这绝对是出乎意料的。赛因是个领主的儿子,皮相不错,有能力有维达,关键是,在所有优秀炼金术师都奔向王都的情况下,其他地方的炼金术师就变得特别稀有了。不少姑娘都对他有意思,但因为据说他眼光很高而不敢靠近。
赛因有些羞赧:“其实我知道你不会喜欢上我,如果这给你带来了困扰,那真的很对不起。”
一听到这句话,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突然崩裂了。
是不是男人都很喜欢用这招来对付女人?
“不不,你没错。只是最近忙工作,还不想恋爱。如果你不介意,以后再说吧。”
很显然赛因并不满意我的答案,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有礼,很有华纳海姆男子的风范。
他走了以后,我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成熟很多了。
上次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什么就觉得心痛得不能自己,哭得天崩地裂。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为什么拒绝?这男的看上去还不错。”
我立刻转过身去,错愕地说:“——你怎么会在这?”
站在我身后的人是索尔。他叹了一声:“为什么把头发染了?你不知道黑色是最高贵的颜色么。还是怕别人看出来你是阿西尔神族?”
“你开什么玩笑都可以,这个开不得。”我背好包,朝回家的路上走去。
索尔居然就这么跟上来。虽然莫金有阿西尔神族出没,但到底是少数,跟他走在一起回头率不是一般高。
“听说了你离开华纳海姆的消息,问你有没有兴趣来阿斯加德发展?”
“没有。”
他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笑:“你被斯汤甩了吧?还留在这有什么意义。我们极缺鬼匠,如果你来了,一定能比在华纳海姆更有前途……”
“和斯汤的关系从来不会影响到我的血统。你别再跟着我了,我不想被人误会。”
“那告诉我希亚最近怎样了。”
“我出来就一直没和她联系,不过走之前,她还和提斯约会,感情很不错。”
索尔垂下头,瞳孔在阳光反射下像极了深蓝色的宝石:“她幸福就好。”
“索尔,刚才你问我为什么要拒绝那个男人,对么。”
“是。”
“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的,但我心中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如果不是喜欢的人,不愿意将就自己。”
索尔先是一愣,然后轻笑:“别把自己说得这么高尚。你拒绝他,是因为他各方面都不及斯汤,要来个比斯汤好的,你恐怕立刻就跟着跑了吧。”
我想了想,笑了:“也是。找一个比斯汤好的,真的挺难。”
“胡说。斯汤哪里好了,我看他什么都不是。”
“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后来到家门口,他再次提出要我去阿斯加德的要求,我直接关门上楼。写信给希亚,交代了最近的情况,索尔来的事,还有很想她。
拉开窗帘,召唤了一只飞蛇。那种长了骨翼在空中摇摆着尾巴的金蛇倏然冲到窗口。我把信交给它,丢了两百维达在它嘴里,它立刻用尾巴把信卷起来,消失在云层间。
晚上发现还是没来月事。想起了以前依偎在斯汤怀中熟睡的每一个夜晚,突然觉得小小窄窄的床也很空。很困,但翻来覆去睡不着。
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莫金港口已经陷入沉睡,但依然反射出明亮的月白。从这里依稀可以看见金侬加裂缝的边缘,璀璨的星光在寂夜中缓缓流转,美得如坠梦中。
喝了一口果汁,是很熟悉的味道。
某一天买这种果汁给斯汤,他说最讨厌姑娘喝的那些小玩意。我很不高兴,倒了一杯自己喝。但才喝一口,他直接拉住我的手,吻了我一下,然后抿了抿嘴,说好像有点酸,不过还不错。
那时候,他的笑容有些坏坏的,两鬓微卷的红发却让他看去像个孩子。
我又喝了一口果汁,抿了抿嘴。好像是蛮酸的。
然后去洗杯子,洗手。
某一天在浴室里洗脸。他迷迷糊糊地走出来,头发成了一窝稻草,在我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树袋熊一样抱着我的腰,下巴枕在我的肩上,说他最讨厌我了,每天都起这么早。然后我走哪他就黏到哪。
用力摇摇头,回到床上,用被子盖住头。想起某天和斯汤吵架,也是用被子裹了自己十多分钟。他怎么拽都拽不开,最后只好隔着被子把我整一个人抱起来。
直到天亮。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裹着头睡了一个晚上。
都过去三十九天了,还是这种状态。究竟还要几个三十九天才能彻底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