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有迹可寻
白色的裙子铺了满床,女孩站在穿衣镜前试衣服。
这条太短,稍不注意有走光之虞,好像故意引诱他,再说自己的大腿有点粗,露出来也不怎么好看,真不知当初怎么会鬼迷心窍掏钱的。这件倒是够长,又松垮垮的不显腰身。这条长短刚刚好,低V领无袖收腰的设计让镜子里的人显出几分成熟妩媚的味道,可惜质料不好,才穿了两三次已经有点泛黄。他曾说白色是最纯粹最干净的颜色,穿一身白的她看上去纯洁无瑕,像误落凡间的精灵。如果穿这种脏兮兮的颜色,精灵也会蒙尘吧。
大热的天,试来试去,女孩已经出了一身的汗。最后一条了,新买的款式简单的太阳裙,长度刚到膝上,胸前撒落点点红梅别有风味。可是,这该死的裙子为什么这么透,胸罩内裤的形状看得一清二楚。女孩脱掉裙子把堆积的衣物掀到床的一边,泄气地趴在床的另一边。大清早就赶着起床试衣服,趴着趴着女孩有点睡眼朦胧。谁叫他不喜欢大太阳底下挤公车,想赶在温度升得更高之前坐交通车过来呢。也好,这样就有一整天时间在一起了。要不每一次他总是来去匆匆。
女孩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糟了,他就要来了,还没决定穿什么呢。虽说几乎已经习惯了他迟到,这一次应该不会吧。她想尽快把自己拾掇得漂漂亮亮。
算了,就穿这条太阳裙吧,最多穿肉色的内衣,再套件半截衬裙——就只是热了点,也顾不上了。
单身宿舍用水不方便,女孩接了一桶凉水吃力地提进宿舍,简单擦了个澡,这下凉快多了。他怎么说的呢?“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换了内衣,穿上太阳裙,洗脸梳头,还化了妆。
自从跟几个同事一起成为雅芳的销售助理,总算对怎么鼓捣自己的脸有了些基本概念。她还记得上次化了妆去见他时他目瞪口呆的表情。他赞叹:“好漂亮,都不像你了。”她噘起嘴:“那就是我平时不化妆都很丑。”他赶紧修正:“也漂亮,不一样的漂亮。”又讨好说:“欲把莫莉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她这才转嗔为喜。
那都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其实两个人都在同一座城市,虽然一个在南郊,一个在北边,见面的次数还是未免太少了点。他总是很忙。才分去四年,就提了中干,倍受重用,目前主管一个大型项目的总体设计,比起总是无所事事,工资却不少拿一分钱的她当然会忙得多。这不,明明不是周末,他一说要来,她就赶紧申请了换休。
女孩心不在焉地看着一本书,时不时描一眼墙上的挂钟。八点二十,交通车回来了,就停在单身宿舍楼下。女孩站在楼上走廊半天没看到人,又下去转悠了一圈,确定他没赶上交通车。坐公共汽车要倒好几次车,很不方便,也很费时间。女孩买了一个烧饼,怏怏的爬上楼梯。九点,九点半,十点了。不知道多少次想冲去打他的传呼,又站住了。矜持,女孩子家要矜持。记得大学里的室友都是这么教导自己的。再说如果他在公车上,也没办法回电话。
该不会遇上车祸吧?这个念头一钻进脑海,女孩终于坐不住了。马上冲下楼去打传呼。隔了二十多分钟他才打回电话,女孩也胡思乱想整整担心了二十多分钟。他的声音瓮瓮的,带着鼻音:“对不起,我不舒服,睡到现在,头还昏昏沉沉的,今天来不了了。”她稍为放心,对他不能来感到失望,也担心他的病情,马上问:“什么病?看过医生没有?要不要我来看你?”“不用。是热伤风。已经吃了药,出了一身汗,就是头还痛得厉害,我只想睡觉,你来了也没精神陪你。”“要不我来给你做好吃的补补身体?”女孩不死心。“我现在吃什么都没胃口。乖,我要回去睡了,回头再给你打电话。”“那好吧。你好好休息。”女孩闷闷不乐地放下电话,刚想往宿舍走,又来了精神。热伤风,没胃口,这个我最拿手了。
九楼背后的空地上李奶奶不是种得有藿香吗?还有昨天出去散步看到附近农民的鱼塘里有荷花……女孩回房拿了个纸袋,先去摘了好多藿香叶,随后出了单位大门,翻过好几根田坎,趁着四下无人,偷摘了好几片荷叶藏进纸袋才往回走。两个小时后,顶着火辣辣的大太阳,女孩兴冲冲再次出门,一手挽了个保温桶,一手把一个巨大的红白编织袋抱在胸前。
颠簸了两个多小时,女孩才穿城而过来到他单位的宿舍,用力敲门。门开了,开门的不是日思夜想的男友,却是个面目模糊,穿着睡衣的女人,好奇地问女孩:“请问你找谁?”女孩大惊:“我找王瑾。他不住这儿了吗?”
接着,衣着不整的王瑾出现在穿睡衣的女人背后,一脸愧疚:“对不起,莫莉,我已经结婚了。”女孩呆了半晌,顺手把保温桶丢到他的脸上,里面的藿香叶粥留了满地。女孩走了两步又折回头,打开手里的红白编织袋,把里面的荷叶绿豆汤连同砂锅一起狠狠砸在对方的脸上,哗啦一声,鲜红浓稠的血从他的头顶留下……
我惊醒过来,满额的汗。看看闹钟,还不到五点,海天还没下班。才睡了半个多小时,感觉却是半生已经过去。
怎么会做这个梦?最近的心烦不都是因为Mark吗?怎么会突然想到王瑾?原来即使已经过去十年,那些深埋在记忆里的事,竟然还记得一清二楚,连同每一个细节。记得等在宿舍,思想斗争着究竟要不要打电话催他的矛盾和委屈,记得等他回传呼时的焦急担忧与恐惧,也记得提着粥和荷叶绿豆汤出门时的兴奋与得意,更记得回程时坐在晒得滚烫的公车座位上,却只觉全身僵冷如坠冰窟的那份震惊和绝望。
事实上我并没有把荷叶绿豆汤扔到王瑾脸上,把他砸得一头一脸的鲜血这种戏剧性场景只出现在我梦中。聪明如他当然不会让自己陷入那么尴尬的境地。实际上我从没见过与他结婚的那个女人,所以即使在我的梦里她也是面目模糊的。
我唯一知道的是,她的父亲是王瑾所在工厂的厂长—改制后摇身一变为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她本人大部分时间并不在国内,据说曾留学日本,后来又去了美国。王瑾怎么和她结识乃至结婚,对我始终是个谜。
当然,如果我真要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还是有很多机会的,不过我驼鸟地选择拒绝收听有关她的任何消息。这样我才能心安理得地把王瑾想象成新时代攀附权贵的陈世美,而不是因为他对我本人,对我们的关系产生了厌倦。而我,新时代的秦香莲,不需要包拯主持正义,我想要的,是比他活得更好更快乐。我甚至下定决心要比他先举行婚礼,虽然这个目标因为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事情的真相是我兴兴头头的跑去看王瑾,王瑾也顺顺当当的享用了我煮的藿香叶粥和荷叶绿豆汤,迟钝的我当时并没发现任何异常,过后想起来一切却早就有迹可寻。
这条太短,稍不注意有走光之虞,好像故意引诱他,再说自己的大腿有点粗,露出来也不怎么好看,真不知当初怎么会鬼迷心窍掏钱的。这件倒是够长,又松垮垮的不显腰身。这条长短刚刚好,低V领无袖收腰的设计让镜子里的人显出几分成熟妩媚的味道,可惜质料不好,才穿了两三次已经有点泛黄。他曾说白色是最纯粹最干净的颜色,穿一身白的她看上去纯洁无瑕,像误落凡间的精灵。如果穿这种脏兮兮的颜色,精灵也会蒙尘吧。
大热的天,试来试去,女孩已经出了一身的汗。最后一条了,新买的款式简单的太阳裙,长度刚到膝上,胸前撒落点点红梅别有风味。可是,这该死的裙子为什么这么透,胸罩内裤的形状看得一清二楚。女孩脱掉裙子把堆积的衣物掀到床的一边,泄气地趴在床的另一边。大清早就赶着起床试衣服,趴着趴着女孩有点睡眼朦胧。谁叫他不喜欢大太阳底下挤公车,想赶在温度升得更高之前坐交通车过来呢。也好,这样就有一整天时间在一起了。要不每一次他总是来去匆匆。
女孩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糟了,他就要来了,还没决定穿什么呢。虽说几乎已经习惯了他迟到,这一次应该不会吧。她想尽快把自己拾掇得漂漂亮亮。
算了,就穿这条太阳裙吧,最多穿肉色的内衣,再套件半截衬裙——就只是热了点,也顾不上了。
单身宿舍用水不方便,女孩接了一桶凉水吃力地提进宿舍,简单擦了个澡,这下凉快多了。他怎么说的呢?“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换了内衣,穿上太阳裙,洗脸梳头,还化了妆。
自从跟几个同事一起成为雅芳的销售助理,总算对怎么鼓捣自己的脸有了些基本概念。她还记得上次化了妆去见他时他目瞪口呆的表情。他赞叹:“好漂亮,都不像你了。”她噘起嘴:“那就是我平时不化妆都很丑。”他赶紧修正:“也漂亮,不一样的漂亮。”又讨好说:“欲把莫莉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她这才转嗔为喜。
那都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其实两个人都在同一座城市,虽然一个在南郊,一个在北边,见面的次数还是未免太少了点。他总是很忙。才分去四年,就提了中干,倍受重用,目前主管一个大型项目的总体设计,比起总是无所事事,工资却不少拿一分钱的她当然会忙得多。这不,明明不是周末,他一说要来,她就赶紧申请了换休。
女孩心不在焉地看着一本书,时不时描一眼墙上的挂钟。八点二十,交通车回来了,就停在单身宿舍楼下。女孩站在楼上走廊半天没看到人,又下去转悠了一圈,确定他没赶上交通车。坐公共汽车要倒好几次车,很不方便,也很费时间。女孩买了一个烧饼,怏怏的爬上楼梯。九点,九点半,十点了。不知道多少次想冲去打他的传呼,又站住了。矜持,女孩子家要矜持。记得大学里的室友都是这么教导自己的。再说如果他在公车上,也没办法回电话。
该不会遇上车祸吧?这个念头一钻进脑海,女孩终于坐不住了。马上冲下楼去打传呼。隔了二十多分钟他才打回电话,女孩也胡思乱想整整担心了二十多分钟。他的声音瓮瓮的,带着鼻音:“对不起,我不舒服,睡到现在,头还昏昏沉沉的,今天来不了了。”她稍为放心,对他不能来感到失望,也担心他的病情,马上问:“什么病?看过医生没有?要不要我来看你?”“不用。是热伤风。已经吃了药,出了一身汗,就是头还痛得厉害,我只想睡觉,你来了也没精神陪你。”“要不我来给你做好吃的补补身体?”女孩不死心。“我现在吃什么都没胃口。乖,我要回去睡了,回头再给你打电话。”“那好吧。你好好休息。”女孩闷闷不乐地放下电话,刚想往宿舍走,又来了精神。热伤风,没胃口,这个我最拿手了。
九楼背后的空地上李奶奶不是种得有藿香吗?还有昨天出去散步看到附近农民的鱼塘里有荷花……女孩回房拿了个纸袋,先去摘了好多藿香叶,随后出了单位大门,翻过好几根田坎,趁着四下无人,偷摘了好几片荷叶藏进纸袋才往回走。两个小时后,顶着火辣辣的大太阳,女孩兴冲冲再次出门,一手挽了个保温桶,一手把一个巨大的红白编织袋抱在胸前。
颠簸了两个多小时,女孩才穿城而过来到他单位的宿舍,用力敲门。门开了,开门的不是日思夜想的男友,却是个面目模糊,穿着睡衣的女人,好奇地问女孩:“请问你找谁?”女孩大惊:“我找王瑾。他不住这儿了吗?”
接着,衣着不整的王瑾出现在穿睡衣的女人背后,一脸愧疚:“对不起,莫莉,我已经结婚了。”女孩呆了半晌,顺手把保温桶丢到他的脸上,里面的藿香叶粥留了满地。女孩走了两步又折回头,打开手里的红白编织袋,把里面的荷叶绿豆汤连同砂锅一起狠狠砸在对方的脸上,哗啦一声,鲜红浓稠的血从他的头顶留下……
我惊醒过来,满额的汗。看看闹钟,还不到五点,海天还没下班。才睡了半个多小时,感觉却是半生已经过去。
怎么会做这个梦?最近的心烦不都是因为Mark吗?怎么会突然想到王瑾?原来即使已经过去十年,那些深埋在记忆里的事,竟然还记得一清二楚,连同每一个细节。记得等在宿舍,思想斗争着究竟要不要打电话催他的矛盾和委屈,记得等他回传呼时的焦急担忧与恐惧,也记得提着粥和荷叶绿豆汤出门时的兴奋与得意,更记得回程时坐在晒得滚烫的公车座位上,却只觉全身僵冷如坠冰窟的那份震惊和绝望。
事实上我并没有把荷叶绿豆汤扔到王瑾脸上,把他砸得一头一脸的鲜血这种戏剧性场景只出现在我梦中。聪明如他当然不会让自己陷入那么尴尬的境地。实际上我从没见过与他结婚的那个女人,所以即使在我的梦里她也是面目模糊的。
我唯一知道的是,她的父亲是王瑾所在工厂的厂长—改制后摇身一变为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她本人大部分时间并不在国内,据说曾留学日本,后来又去了美国。王瑾怎么和她结识乃至结婚,对我始终是个谜。
当然,如果我真要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还是有很多机会的,不过我驼鸟地选择拒绝收听有关她的任何消息。这样我才能心安理得地把王瑾想象成新时代攀附权贵的陈世美,而不是因为他对我本人,对我们的关系产生了厌倦。而我,新时代的秦香莲,不需要包拯主持正义,我想要的,是比他活得更好更快乐。我甚至下定决心要比他先举行婚礼,虽然这个目标因为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事情的真相是我兴兴头头的跑去看王瑾,王瑾也顺顺当当的享用了我煮的藿香叶粥和荷叶绿豆汤,迟钝的我当时并没发现任何异常,过后想起来一切却早就有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