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金仙子
朱森林马上就直是摇头:“不干不干,都来了,好歹也要跟你们上一趟山吧,要不然我得后悔死,你们也别劝了,就当是给我减肥吧,呵呵!”
张灿和王前相互笑了笑,朱森林坚持要求上山,那当然由得他了。
上山的人,一共是十七个,郑大宝有五个手下,王前这边,七个保镖以及他和苏雪,张灿和朱森林四个人,十七个人中,除了王前,张灿,朱森林这三个人没有背行李外,其他人都背了二十公斤以上的行李,有的还不止,但大多都是吃的和帐篷睡袋等等,以及一些简易的炊具。
就连苏雪都背了一个二十斤重的袋子,王前和张灿的体质肯定不能跟那些人比,朱森林其实体质蛮好,只是太肥,又多年没吃过这样的苦,能把自个儿弄上山就不错了,可千万别期望他背行李。
初上山的路不难,只是不陡的上坡路,而且还有明显的路径,天山的景色很是美丽,山脚底下是青青的草原,从山坡开始,就是比较短浅的草木,再上去千来米就是薄薄的积雪,再上去,雪就越来越浓,到顶上,便是终年都不化的积雪,山后有山,雪白一片,你根本就看不到头。
天山山脉横贯新疆的中部,西入哈萨克斯坦,大山脉把新疆一分为二,南边是塔里木盆地,北边是准噶尔盆地,又分为南北疆,天山山脉极大,南边是昆仑山脉,北边是阿尔泰山,中部就是天山,当然,在书本上是把这三大山脉统称为天山山脉。
整个天山就只有博格达峰比较容易登上,因为它有天山最著名的旅游圣地:天山天池!
每年都会有不计其数的游客来天山天池,所以从乌鲁木齐到天山有一条专门的旅游公路,有七十公里长,不过也因为游客众多,很多天山雪山上特有的一些动植物也随着世人的增多而消失。
郑大宝是个老天山人,上上下下不下数十次,极其有经验,他也知道王前要寻找的是什么东西,虽然他也觉得有些玄,甚至是不靠谱,但因为对王前的感激,也是二话不说,直接应承了带他上山,给他当向导,至于找不找得到王前要的东西,那就不管了,主要是尽那份心意。
像王前要找的东西,人多的地方就肯定没有了,只有在他都没能去过的地方,或许有,以前听老人们的传说,倒是听说过,但是世人见到过的,他却是一个也找不出来,所以也决定了,不走天山天池的那条路,从天池走,还有公路,可以节约很多时间,但那边希望不大,所以准备从离天池山数十公里外的另一个路线上山,这边的山势险要一些,但上去的人就少了,这也合郑大宝的路线图。 首发 手.打/吧}
登山的事,就是看起来很近,但行起来却难,好在天气倒是渐渐转晴,这却是好事,若是前两天在铁路上那种天气,就无法登山了。
半天的路程,也就只翻过了最前面的一座小山头,在下山的时候,就看到对面的山上有一条从山腰处流下来的涓涓小溪,而溪流之下,两边的山地都是绿油油的,这种景像很好看,上面白白的雪,下面是绿绿的植被。
郑大宝指那条溪流说道:“那条溪流的源头就在山腰那边,再过去就是个山谷,不过路难走了,看着不远,但估计是要走两天才能到,那座山的高度有近五千米的海拨,人迹罕至,我都没去过,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去的时候是五个人,回来却只有三个人,有两个人死在了冰川中,我听他说起过,说那冰川上面有温泉,雪山上的温泉,自然就是老古年前的火山口,到现在火山虽然不发了,但地底下的热气仍然有涌出来,冲化了积雪,也就形成了温泉,而那些温泉因为含了许多的矿物质,泡泉能治病,这在天池那边就有专门的温泉洗浴处,不过这边太险,来不了!”
王前望着那铠铠白雪的山势,禁不住叹了口气,然后说道:“希望我能找到天仙子吧!”
郑大宝摇摇头道:“王哥,你说的那其实不叫天仙子,应该叫金仙子,与天仙子有区别,天仙子虽然也比较名贵,但能找到,得到也不是太困难,金仙子就难以找到了,就我做了这么多年的药材生意,可以说就只从我父亲嘴里听到过传说,而从没见过有任何一个人真正找到过这种东西,是不是真正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都还是一个值得怀疑的事,而我父亲又过世十多年了,我也无从再问起。”
张灿这才知道,王前来天山的目的,实际上就是郑大宝所说的什么“金仙子”了,当然,他是从未听说过,即使是传闻也没听过,所以一点话都没有,完全陌生的东西,他也说不出来。
王前此时显然也不想提多的,主要是心情很不好,担心老人家的病,又担心这一趟是否能遂心愿,不过想来也是极为渺茫的事情。
到山腰处找了一处比较避风的凹处停下来,然后弄了些酒精烧了一锅子水,将制好的干牛肉煮热,吃牛肉喝热汤。
这个味道自然就没有在山下搞烧烤的味道好了,但在山上能有吃的就不错了,相对那些只能吃罐头的,他们能搞这种已经是极为奢侈了。
这都是郑大宝财力雄厚,人手多,经验又足,对天山又熟,这边虽然是没有来过的地方,但他爬天山的经验丰富,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知道什么对他们最为适合。
吃过牛肉喝完滚烫的牛肉汤后,众人的精神都恢复了不少,收拾好餐具后,又开始出发,下到底谷再往对面的山上爬,因为有溪流河水,而且水温还有些暖意,也就滋润了山坡上的植物,这一带,甚至还有些高达十几米的大树木,不过基本上没有人来过,连路都没有,所以行走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段丛林估计也只有几公里长,但穿过它却是花了几乎四五个小时,将近出丛林的时候,天色就黑了。
郑大宝吩咐手下们就在丛林边缘搭建帐篷,准备在这里住一晚,天明再走,王前的保镖们就到丛林里砍些树枝回来,又捡了些干枯枝,生了一大堆火,有了树枝生火,就可以把带的牛肉烤了,当然还是煮了一锅烫,牛肉好吃,但在寒冷的地方,喝热肉汤其实是最好的,又暖心暖身体。
没有人客气,登山其实是最耗体力的一件事,而唯一的女姓苏雪也不是个娇气的女孩子,虽然她的身世身份或者很高,但她的性格却是跟男子一样豪爽大气,吃得苦,在这一点上,张灿还是很佩服她,从第一次在铁路上遇险后到现在,无论是什么苦,什么危险,张灿都没见到苏雪软弱或者叫苦过,在铁路上山体溶化滑坡的那一次,他只是靠着避水珠的能力和透视的能力才能预测到危险,而苏雪却是靠着她自身真正煅炼出来的能力,那种能力,可不是娇小姐练得出来的。
有足够的树枝以供生火,所以这堆火生得很大,郑大宝的手下虽然搭起了两座帐篷,但都没有人进去睡,而是都把睡袋取出来,就在火堆一圈摆放了,然后钻进睡袋里睡觉,有这么一大堆火,比空调好,火堆又能拒野兽,等明天再上更高处后,雪山上就难以寻到树木枯枝了,那时想生火堆也没有办法,这样舒适的时候,也就今晚了。
苏雪是有意无意的把睡袋摆放在张灿的身侧,火堆里中燃烧着的木材时不时“噼噼啪啪”响着,火光映着苏雪娇美的脸蛋,张灿瞄了一眼,心想苏雪要不是性格那么野蛮,看她的外表,又有谁能够想得到,她竟然表里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不过也不得不承认,苏雪的确长得很漂亮,张灿认识的女孩子中,只有周楠才有这份美丽,刘小琴逊色一些,只是张灿觉得刘小琴最适合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卑心作怪,周楠,他是不去想,眼前的苏雪,他更是想都不想,只有想到刘小琴,他心里有些暖,刘小琴的确是个善懂人意,性情又温柔善良的邻家小女孩,不过虽然说她温柔善良,但张灿又想到刘小琴那次在他十七楼的房间里,一怒起来后,爬窗就要跳的情形,倒也是有些烈性!
一想到这里,张灿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尤其思念起刘小琴来,对刘小丽,那一晚差点走火的事,纯粹就没有想过了,看来还是真心喜欢上刘小琴了。
“你笑什么?”
苏雪见张灿脸上的笑意,忍不住就疑狐的问起来。
张灿摇摇头道:“没什么!”
“撒谎!”苏雪哼了一声,她自然是不相信的,想了想,又说道:“看你的样子,肯定是在想女人了吧,是在想那个高贵的周小姐呢,还是在想你那位楚楚可怜的同乡小可怜啊?”
张灿脸一红,没料到苏雪眼光如此利害,居然猜到了他的心事,不过嘴里却是否认着:“不是,哪有!”
“哼哼……”苏雪咬了咬唇,要不是身子藏在睡袋里,当真是想狠狠的给张灿一脚,不过同时心里一惊,倒是自问:“难道我喜欢张灿了?不可能,肯定是没有喜欢他,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但若是没有喜欢张灿,为什么这段时间以来,自己又老是牵挂着他?苏雪不禁发起呆来,现在她睁眼闭眼都是张灿的影子在晃荡,也总是在意张灿的一举一行,说得好,自己心里高兴,说得不好,自己心里难受,尤其是现在说起他在想那两个漂亮的女孩子时,为什么自己心里会酸痛?
张灿给苏雪看穿而说出了心事,总是觉得不好意思,索性转了个身,背对着苏雪了。
苏雪心里恼怒,将下唇咬得紧紧的,不过在这一刻,她却是清醒的认识到,她真是爱上了这个她认为是极普通又神奇的乡巴佬了!
张灿和王前相互笑了笑,朱森林坚持要求上山,那当然由得他了。
上山的人,一共是十七个,郑大宝有五个手下,王前这边,七个保镖以及他和苏雪,张灿和朱森林四个人,十七个人中,除了王前,张灿,朱森林这三个人没有背行李外,其他人都背了二十公斤以上的行李,有的还不止,但大多都是吃的和帐篷睡袋等等,以及一些简易的炊具。
就连苏雪都背了一个二十斤重的袋子,王前和张灿的体质肯定不能跟那些人比,朱森林其实体质蛮好,只是太肥,又多年没吃过这样的苦,能把自个儿弄上山就不错了,可千万别期望他背行李。
初上山的路不难,只是不陡的上坡路,而且还有明显的路径,天山的景色很是美丽,山脚底下是青青的草原,从山坡开始,就是比较短浅的草木,再上去千来米就是薄薄的积雪,再上去,雪就越来越浓,到顶上,便是终年都不化的积雪,山后有山,雪白一片,你根本就看不到头。
天山山脉横贯新疆的中部,西入哈萨克斯坦,大山脉把新疆一分为二,南边是塔里木盆地,北边是准噶尔盆地,又分为南北疆,天山山脉极大,南边是昆仑山脉,北边是阿尔泰山,中部就是天山,当然,在书本上是把这三大山脉统称为天山山脉。
整个天山就只有博格达峰比较容易登上,因为它有天山最著名的旅游圣地:天山天池!
每年都会有不计其数的游客来天山天池,所以从乌鲁木齐到天山有一条专门的旅游公路,有七十公里长,不过也因为游客众多,很多天山雪山上特有的一些动植物也随着世人的增多而消失。
郑大宝是个老天山人,上上下下不下数十次,极其有经验,他也知道王前要寻找的是什么东西,虽然他也觉得有些玄,甚至是不靠谱,但因为对王前的感激,也是二话不说,直接应承了带他上山,给他当向导,至于找不找得到王前要的东西,那就不管了,主要是尽那份心意。
像王前要找的东西,人多的地方就肯定没有了,只有在他都没能去过的地方,或许有,以前听老人们的传说,倒是听说过,但是世人见到过的,他却是一个也找不出来,所以也决定了,不走天山天池的那条路,从天池走,还有公路,可以节约很多时间,但那边希望不大,所以准备从离天池山数十公里外的另一个路线上山,这边的山势险要一些,但上去的人就少了,这也合郑大宝的路线图。 首发 手.打/吧}
登山的事,就是看起来很近,但行起来却难,好在天气倒是渐渐转晴,这却是好事,若是前两天在铁路上那种天气,就无法登山了。
半天的路程,也就只翻过了最前面的一座小山头,在下山的时候,就看到对面的山上有一条从山腰处流下来的涓涓小溪,而溪流之下,两边的山地都是绿油油的,这种景像很好看,上面白白的雪,下面是绿绿的植被。
郑大宝指那条溪流说道:“那条溪流的源头就在山腰那边,再过去就是个山谷,不过路难走了,看着不远,但估计是要走两天才能到,那座山的高度有近五千米的海拨,人迹罕至,我都没去过,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去过一次,去的时候是五个人,回来却只有三个人,有两个人死在了冰川中,我听他说起过,说那冰川上面有温泉,雪山上的温泉,自然就是老古年前的火山口,到现在火山虽然不发了,但地底下的热气仍然有涌出来,冲化了积雪,也就形成了温泉,而那些温泉因为含了许多的矿物质,泡泉能治病,这在天池那边就有专门的温泉洗浴处,不过这边太险,来不了!”
王前望着那铠铠白雪的山势,禁不住叹了口气,然后说道:“希望我能找到天仙子吧!”
郑大宝摇摇头道:“王哥,你说的那其实不叫天仙子,应该叫金仙子,与天仙子有区别,天仙子虽然也比较名贵,但能找到,得到也不是太困难,金仙子就难以找到了,就我做了这么多年的药材生意,可以说就只从我父亲嘴里听到过传说,而从没见过有任何一个人真正找到过这种东西,是不是真正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都还是一个值得怀疑的事,而我父亲又过世十多年了,我也无从再问起。”
张灿这才知道,王前来天山的目的,实际上就是郑大宝所说的什么“金仙子”了,当然,他是从未听说过,即使是传闻也没听过,所以一点话都没有,完全陌生的东西,他也说不出来。
王前此时显然也不想提多的,主要是心情很不好,担心老人家的病,又担心这一趟是否能遂心愿,不过想来也是极为渺茫的事情。
到山腰处找了一处比较避风的凹处停下来,然后弄了些酒精烧了一锅子水,将制好的干牛肉煮热,吃牛肉喝热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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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郑大宝财力雄厚,人手多,经验又足,对天山又熟,这边虽然是没有来过的地方,但他爬天山的经验丰富,知道应该准备些什么,知道什么对他们最为适合。
吃过牛肉喝完滚烫的牛肉汤后,众人的精神都恢复了不少,收拾好餐具后,又开始出发,下到底谷再往对面的山上爬,因为有溪流河水,而且水温还有些暖意,也就滋润了山坡上的植物,这一带,甚至还有些高达十几米的大树木,不过基本上没有人来过,连路都没有,所以行走的速度就慢了许多,这段丛林估计也只有几公里长,但穿过它却是花了几乎四五个小时,将近出丛林的时候,天色就黑了。
郑大宝吩咐手下们就在丛林边缘搭建帐篷,准备在这里住一晚,天明再走,王前的保镖们就到丛林里砍些树枝回来,又捡了些干枯枝,生了一大堆火,有了树枝生火,就可以把带的牛肉烤了,当然还是煮了一锅烫,牛肉好吃,但在寒冷的地方,喝热肉汤其实是最好的,又暖心暖身体。
没有人客气,登山其实是最耗体力的一件事,而唯一的女姓苏雪也不是个娇气的女孩子,虽然她的身世身份或者很高,但她的性格却是跟男子一样豪爽大气,吃得苦,在这一点上,张灿还是很佩服她,从第一次在铁路上遇险后到现在,无论是什么苦,什么危险,张灿都没见到苏雪软弱或者叫苦过,在铁路上山体溶化滑坡的那一次,他只是靠着避水珠的能力和透视的能力才能预测到危险,而苏雪却是靠着她自身真正煅炼出来的能力,那种能力,可不是娇小姐练得出来的。
有足够的树枝以供生火,所以这堆火生得很大,郑大宝的手下虽然搭起了两座帐篷,但都没有人进去睡,而是都把睡袋取出来,就在火堆一圈摆放了,然后钻进睡袋里睡觉,有这么一大堆火,比空调好,火堆又能拒野兽,等明天再上更高处后,雪山上就难以寻到树木枯枝了,那时想生火堆也没有办法,这样舒适的时候,也就今晚了。
苏雪是有意无意的把睡袋摆放在张灿的身侧,火堆里中燃烧着的木材时不时“噼噼啪啪”响着,火光映着苏雪娇美的脸蛋,张灿瞄了一眼,心想苏雪要不是性格那么野蛮,看她的外表,又有谁能够想得到,她竟然表里有如此大的差距呢?
不过也不得不承认,苏雪的确长得很漂亮,张灿认识的女孩子中,只有周楠才有这份美丽,刘小琴逊色一些,只是张灿觉得刘小琴最适合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卑心作怪,周楠,他是不去想,眼前的苏雪,他更是想都不想,只有想到刘小琴,他心里有些暖,刘小琴的确是个善懂人意,性情又温柔善良的邻家小女孩,不过虽然说她温柔善良,但张灿又想到刘小琴那次在他十七楼的房间里,一怒起来后,爬窗就要跳的情形,倒也是有些烈性!
一想到这里,张灿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尤其思念起刘小琴来,对刘小丽,那一晚差点走火的事,纯粹就没有想过了,看来还是真心喜欢上刘小琴了。
“你笑什么?”
苏雪见张灿脸上的笑意,忍不住就疑狐的问起来。
张灿摇摇头道:“没什么!”
“撒谎!”苏雪哼了一声,她自然是不相信的,想了想,又说道:“看你的样子,肯定是在想女人了吧,是在想那个高贵的周小姐呢,还是在想你那位楚楚可怜的同乡小可怜啊?”
张灿脸一红,没料到苏雪眼光如此利害,居然猜到了他的心事,不过嘴里却是否认着:“不是,哪有!”
“哼哼……”苏雪咬了咬唇,要不是身子藏在睡袋里,当真是想狠狠的给张灿一脚,不过同时心里一惊,倒是自问:“难道我喜欢张灿了?不可能,肯定是没有喜欢他,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但若是没有喜欢张灿,为什么这段时间以来,自己又老是牵挂着他?苏雪不禁发起呆来,现在她睁眼闭眼都是张灿的影子在晃荡,也总是在意张灿的一举一行,说得好,自己心里高兴,说得不好,自己心里难受,尤其是现在说起他在想那两个漂亮的女孩子时,为什么自己心里会酸痛?
张灿给苏雪看穿而说出了心事,总是觉得不好意思,索性转了个身,背对着苏雪了。
苏雪心里恼怒,将下唇咬得紧紧的,不过在这一刻,她却是清醒的认识到,她真是爱上了这个她认为是极普通又神奇的乡巴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