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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4节

    习惯是最让人难以理解的,就如我,每晚睡前,只拉上薄如蝉翼的纱帘。朋友总劝我,说这样对睡眠不好,我却告诉她,如果拉上厚厚的窗帘,会阻碍我的呼吸,所以,在上大学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和我一个宿舍。也许很多人认为,这是个非常不好的习惯,但是,这许多人却错过了很多个像少女蒙着面纱一样美丽神秘而又宁静香馥的清晨。

    我趴在床上,被子一半盖在身上,一半压在身下,胳膊搭在木棉枕头上,头缩在胳膊与木棉枕形成的圈内。此时的温度是一天之内让人感觉最舒适的温度了,所以,我总是会在床上眯离十几分钟。相信人类的思维清晰度在这个时间应该是最高的,那么才有了“一天之计在于晨”。虽然,四肢一动不动,但脑子里的细胞却转过了四百八十圈。

    想着坏丫头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将天浩这么一个智慧型男人系得那么牢,应该也是智慧型的吧,外加善良和温柔,再加上漂亮脸蛋和标准的身材,或者是女侠型的?……一个个人物在我眼前晃动,黄蓉、小龙女、林黛玉、穆贵英、花木兰……

    “唉!”我叹了口气,自己又在胡思乱想了。算了,无论怎样,肯定是地球人,会一会自然就见识了。想罢,起身走到窗前,拉开薄纱帘,看着各种建筑物越来越清晰,天边浮着几朵云,看上去好轻好轻,宁静的停留在那里,像是一种默默的等待。

    当转过身再对着房间的一切,忽然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恋上了这里,因为此时正有不舍得的感觉浓浓的从心里流出。但也明明晓得,这里不属于自己,自己只能算为这间房屋的客旅,一个过栈客旅。

    心里不宁静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来回的走。此刻的我,正是在房间里不停的走来走去,最后不知不觉的走到门口对着门发愣,好像门的另一面也站着一个徘徊的我。

    我垂着双臂,用头顶住门,试图理顺脑袋里乱了的思绪,但是剪不断理还乱,一气之下打开了门。

    “啊?!”我惊讶的张着嘴呈O型,“你――怎么在这儿,要吃饭了吗?来叫我啊?”我没头没脑的问。

    天浩双手插在裤袋里,很有耐心的抬起半低着的头,“几点就吃饭啊?换上运动衣,下楼跑步去。”说完转身走了。

    “嗨――你不是最讨厌早起跑步的嘛?改良了啊?”我喊。

    天浩头也不回的说,“不要废话,十分钟后下来,晚一秒没有早餐吃。”

    “真是的,哪根神经又发病了。”我嘟囔着关好门,然后看着时间洗脸、涮牙、换衣服。最后还剩两分钟的时候,也顾不上梳理头发了,就跑下楼去。

    出了门看到那个像魔鬼教官一样的天浩坐在花园边的休息椅上看手表。我跑到他跟前,只顾拍着胸脯喘气。

    “恭喜你,早到了三秒钟。”

    我听了一屁股坐在休息椅上,不懈一顾他的故意捉弄。

    “走啦!”看我刚坐下,他就拉我起来随着他小跑。

    “昨晚你撞见火星人了吧!”我故意说。

    “怎么了?”他还装不知道。

    “你今天的行为太像是被火星人的电波电到了脑袋。”我不客气的说。

    他却不生气,一副无故的表情,“怎么会,昨晚我只是梦到女儿国的国王了。”说完还“嘻嘻”的笑。

    我气得无语,使劲得向前跑去。跟这种人不想生气的话,只好拉远与他的距离。

    “停下、停下”他在三面喊。

    总是听他的命令,更会助长了他的任性和嚣张跋扈,所以我装没听见还是跑在前面。

    不一会,他追上来拉住我的胳膊,说:“你越来越不听话了,没听见我在喊你吗?”

    我只急速的喘着气,并不回答他的话,也不想回答他的话。

    “你现在的样子,就像是遭受了龙卷风的灾害。我就想不通了,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把头发弄成那个样子。”说着他伸手摸我的头发。

    我生气的躲到一边,向他喊:“不都是你的十分钟害的吗?一早起来跑什么步,运动室的跑步机你都让它沉睡了,还出来跑步,你是不是见不得我舒服一点啊?”

    他听了,想说什么却没说,叹息一声,用羊脂玉一样的牙齿咬着下唇,双手叉着腰转头看向别处。

    “天浩,我看我们真得是冤家,看不见你时还想见着你,见到你了又吵嘴。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什么病了?我真的有些累了,不想和你吵了。”

    我又强调,“真的,我想放了我自己,总是这样的话,我又得逃走了。好在现在有了坏丫头的消息,不然,我都走不安心。”突然间觉得心里苦苦的滋味在乱窜。

    “我――”天浩欲言又止,“好了,好了,对不起,来,我们到那边坐会儿。”说着他拉着我坐在林荫路边的休息椅上。我任他拉着走,不想再说什么。

    他扶我坐下后说:“我帮你梳一梳次头发吧,你这个样子,实在太难看了,像个被精灵打败的老巫婆。”

    我不知声,尽管让他用最烂的形容词来形容我的狼狈。

    “知道我第几次给你梳头发了吗?”他散开我的头发问。

    “第三次。”我干脆的回答。

    “记这么清楚。”他又说,我听了没有知声,呆呆地看着地上两个人的影子。几片秋叶落地,不时的随着轻轻的风儿打几个旋儿,此时不由自主的吟起了范仲淹的《苏幕遮》的前半部分――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凄凄凉凉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那片落叶,随着风,无根无痕的飘着。

    “好了。”天浩说着半蹲下身子面对着我,“嗯,这样子才好看。”我听了无聊的站起身,慢腾腾的向前迈着步子,并不因为美丽的发型而增添一顶点的喜悦。

    “刚才你的诗场景错了。”天浩跟在我的左侧。

    我停下脚步扭头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因为什么也不想说。可能人消极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变得连话也懒得说了吧。我这样想。

    “‘碧云天,黄叶地。’还正确,但现在明明是早晨的阳朝,怎么会‘更在斜阳外。’呢?”天浩也不管我的不理不采自顾的说。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其实他懂,甚至比艾华更懂,我这样认为。所以,不管他怎样无理的批评,我还是一言不发。

    都说女人的沉默比男人的霸气更强大,我坚信是对的。

    不一会只听天浩在后面吟道范仲淹的《苏幕遮》的后半部分――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高楼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我听了停下脚步,低着头轻轻的踩着地上的几片干叶,想象着它们在离开枝子时,也有不舍和心疼的吗?为什么飘落的那么自然、那么洒脱,难道是为了安慰枝子的痛苦吗?也好,那么,我也愿意做一片这样的落叶,不管是为了谁,艾华或者天浩……想着,我便向前方走去,留天浩在后面喊我的名字。

    用过早餐,我便去了蓝色天堂,按着“陪你看日出”的要求,穿上了那件夏奈尔白纱裙,这是第二次穿这件衣服,我想也是最后一次,因为女人特有的第六感告诉我,我将要见面的这个人应该就是坏丫头。

    到了蓝色天堂,和天浩来的那晚相比,显得有些门庭冷落,可能是因为那些中学生、高中生都做正经事去了吧,我想,他们也应该去做正经事,省得他们应验“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皮特高兴的和我打招呼,这让我感觉到,这些老外总比中国人诚恳和热情,虽然这是有些背叛“母亲”的心理,但是我亲生的“母亲”啊,能否也把我们养育得这么懂礼貌。

    “溦雨――是吧,你第一次来这里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因为你是杨总所带来的女孩子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皮特说着不算流利的诚实的中国话。

    “谢谢!一杯爱馥卡朵。”我笑着说。

    皮特点点头,走到吧台对服务生说:“Pleasegivetheladyacupofloveflowerfragrancecardcoffee.”

    服务生端来咖啡,并附带一支白色玫瑰,标签上写着“献给美丽的我喜欢的小姐”。我看了后,微笑着向皮特点头,示意感谢!而此时的皮特正高兴于自己的杰作,像个孩子一样挑起眉毛纯真的笑看着我。

    一辈子记得的味道,就是这杯爱馥卡朵,就如那把蓝色的伞,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天空一样的蓝色,更不会忘记伞下的那个像肖童一样的男孩。奇怪的是心竟随着突如其来的思绪震颤,然而,我却笑自己的痴傻。

    “陪你看日出”还没有来,我不自觉的望着窗外,脑海里早已闪过无数个坏丫头幻化的人形,但终究还是想象不出来这个“陪你看日出”的样子。

    “夏溦雨――。”

    忽然听到一个细腻的声音便抬头去看,“欧――欧阳锦慧?”我一刻钟的惊讶,随即笑着说,“我在等人。”

    “我知道。”她淡淡的说,坐在我对面,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玛奇雅朵,又对我说,“我就是你要等的人。”

    此时,我已经说不出话,不是不相信,而是不能相信,甚至觉得这更像个天大的玩笑,一时之间,我竟不晓得自己在想什么做什么。

    “觉得不可思议,是吧,我也这样觉得。”欧阳喝一口咖啡,言谈举止像变了个人,我真怀疑是不是有另一个魂灵钻入了她的体内而支配着她。

    “锦慧,我――”我觉得脑袋里装了一团麻,找不到任何头绪。

    “原本不想来的,但是看到网上的那些信息,我动摇了。你大概也知道我的经历,我想我和天浩是两条路上的人,但是对于一个这么执著的男人,说真的,我无法躲避,甚至妄想着去迎接,所以,决定来见你。”欧阳嘴角微微上扬,微笑中似乎附带着一丝窘迫。

    “你是欧阳锦慧吗?”我问,高度怀疑这个和欧阳盼若两人的人,但是从她的笑容上才清楚的知道,她就是欧阳锦慧,并非别人。

    “我也想自己不是,有时我也讨厌自己,但是谁又能把自己变成别人呢?”欧阳若有所思。

    原来,一个人可以真的做到让任何看不出来她是在伪装,从此刻起,我便更加佩服了欧阳锦慧。

    “其实看到你时,我也很吃惊。但又一想,为了天浩的事情,能这么尽心尽力去做的,除了你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欧阳始终微笑着。

    “欧阳,我喜欢现在的你。”我由衷的说。

    “很多人都喜欢现在的我。”她说,“但是我更愿意做人人都讨厌的那个自己,那样,我便不会有朋友、不会有爱人,不会有人牵念、不会有人眷恋,来了不会有人高兴,走了不会有人悲伤,我也不会为别人或悲或喜。”

    我听了想,多奇怪的理论,但是又有绝对的真理。

    “那你――不会爱上一个人吗?”我迟疑的问。

    “我也从未想过会爱上一个人,因为我觉得让人最累的事情,莫过于去爱或被爱。但是只有那一次例外吧。”欧阳像是在回忆着什么,“自从见过那个人,我竟然也为了他夜不能寐、食不知味,还以为是身体得了什么病,最后才晓得原来自己恋上了那个人。你说,可笑吧!”

    “一点也不可笑,让人感动。”我说。心里想,原来她早就恋上了天浩,他们也真得算心有灵犀吧,也不枉天浩这么多年的找寻,老天早就在预备着他们相见。

    “为了能让你放心,跟我走吧。”欧阳示意。

    “干什么去?”我莫名的问。

    “来了就知道了。”她说。

    我跟着她来到洗手间,欧阳将衣扣解开,露出左肩,左肩上清晰的有一块十个月婴儿掌心般大小的浅红色花瓣形胎记。

    我看了后笑着说,“真是独一无二的印迹,还很漂亮。”

    欧阳边系好衣扣边叹息的说,“也许,我们真得逃不开所谓的命运吧。”

    “这是你们的爱感动天,所以才有机会再相见。”我由衷的替他们高兴。

    “溦雨,从前――有些――对不起。”欧阳有些不好意思。

    “有什么关系呢,那又不是真正的你。”我说。其实此刻,我从心底庆幸天浩的坏丫头就是眼前的这个欧阳。若不是这件事情,可能我还只能用眼睛来偏激的看待欧阳,而她的内心深处那个温柔的灵魂,我永远都感触不到了,真是感谢老天的感化,能让懂情的人相见、相聚、相知。

    与欧阳分开后,我就着急给天浩打了个电话,说找到坏丫头了。而天浩只淡淡的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就挂了电话。为此,我望着手机怔了半天。后来一想,只能解释为“泪纵能干终有迹,语多难寄反无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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