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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

    虽然已经时至三月底,但桃花依旧开得鲜艳,桃花林里尽是花瓣纷飞,仿若下了一场粉色的桃花雨,纷纷扬扬的花瓣肆意飘散。

    今日是难得的好天气,太阳高高挂起,阳光不甚热烈,照再身上暖意洋洋。

    书华窝在椅子里坐着,手里端着一碗花茶,眯着眼睛休憩。这么好的天气,换做平时,她肯定得懒洋洋地睡上一觉。

    在她身旁,坐着沉默寡言的书蓉,以及怨妇气息极强的书倩。她们的位置处在赏花会的角落处,人比较少,气氛比较冷清,但同样也很安静,最适合发呆和休息。

    脚下是松软的草地,头上的明净的天空,周围是大片的桃花,到处都充满了自然的气息。这次赏花会邀请了许多家的姑娘,她们穿着鲜艳的衣裙,三五成群地闲聊说笑,声音或清脆或柔软。细细一闻,空气中除了花香以外,还带了些胭脂香,当真有几分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感觉。

    赏花会邀请的并不全是姑娘,其中还有好些夫人太太,她们大部分都是陪着自家女儿来的,当然也有过来挑选儿媳妇儿的。此时此刻,她们正闲着没事儿聚在一起闲聊八卦,从收拾脂粉扯到生儿育女,七嘴八舌的,什么都说。

    因着是赏花会,所有的茶水糕点都是由鲜花所制,摆在书华旁边几案上面的,就是一碟子如意百合糕。颜色雪白,小巧的方块状,入嘴清甜芬芳,味道很不错。

    她捻起一块糕点塞进嘴巴里,就着茶水咽了下去,刚才她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赏花会要一直进行到傍晚,但是不包午饭的。她现在只能多吃点糕点,免得到时候挨饿,幸好早上出来的时候吃了早饭,等下应该不至于太难挨。

    前面不远处打了个戏台子,有几个女倌儿在上面依依呀呀地唱着,台下就坐着那些个夫人太太。过了半个时辰左右,赏花会的第一个项目——集绣正式开始了。

    所谓集绣,就是收集各家小姐带来的绣品,将它们放在一起做比量,获胜者有小礼品。

    等到收集绣品的盘子传到自己面前时候,书华毫不犹豫地掏出那两个香囊,丢到了盘子里面。书画这一次也来参加了赏花会,她跟着拿出自己带来的刺绣绢画,小心放到盘子里面。

    绣品收集完成了,那些个夫人太太们负责品评,经过她们内部一番拉扯探讨,最后决定将桂冠送给了孟家三小姐

    因着隔得太远,书华几乎看不见孟家小姐的模样,但光从那身段来看,应该是个不错的美人儿。

    沈书画位居第二,加上她是个生面孔,一下子引起了不少的议论,许多人在暗地里悄悄打探她。面对众人的反应,书画表现得很从容,起身接受礼物的时候,动作落落大方,再加上她原本就不俗的容貌,关注她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书华只是在旁边静静看着,她知道书画的目的,却不捅破。书画如今年纪也不小了,的确该物色一下合适的婆家,一直留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

    集绣结束之后,有好些夫人过来与书画搭话,或是询问年纪,或是问及家庭。当那些夫人们得知她是开国公的姐姐时,立时双眼放光,态度又热情了不少。

    书华小心地将凳子往旁边挪了挪,为那些个夫人腾出位子来,书雪在这个时候走了过来。赏花会是由她承办,所有的节目安排都是她策划的,虽然何氏从中帮了不少忙,但书华还是不得不对她生出几分敬佩。

    曾经那个不知规矩为何物的野丫头,如今应经成长为了一个娴静能干的大小姐。她的蜕变,令所有认识她的人为之大跌眼镜,尤其是书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来到书华的身边坐下,修身的长长齐腰襦裙静静盖在她的腿上,隐约能够看见她双腿的轮廓。此时此刻的她,就好似一个天生的千金大小姐,行为优雅,举止美好。

    她变得好看了,变得娴静了,同时也变得消瘦了。书华与她说话的时候,会时不时瞥见她眼底的丝丝倦色,还有那些一闪即逝的疲惫之态。

    书华还是忍不住出言相劝:“不要太勉强自己……”

    书雪轻轻一笑,无奈之中又透出些许甜蜜:“刺史夫人已经说了,只要我努力学习规矩,将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她就会同意我和尹三公子的婚事……”

    “那尹三公子……他本人是个什么态度?”

    书雪又添了几分羞涩:“婚姻大事,父母之命,他……应该是愿意的吧。”

    书华还想再劝她几句,但见到她眼底深藏的幸福之色,到了嘴边的话又不得不咽回去。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说得太多反而会令她反感,无奈之下,书华也只能闭上了嘴巴。

    集绣之后,就是小姐们的才艺表演,有弹琴的,有跳舞的,还有吟诗作对的……

    看着看着,书华的瞌睡虫就爬上来了,趁着没人注意到这边,她低下脑袋偷偷睡着了。直到一股子浓郁的香味飘进了她的鼻子,她猛地一吸气,果真是食物的香味

    她睁开眼睛,环顾四周,这才知道是赏花会的最后一项“品食”开始了

    各家小姐们都将自家带来的糕点美食端了出来,摆放在事先准备好的长桌上,其他人可以任意品尝,如果觉得好吃的话,就将手中的筷子送给做菜的那位小姐。品食结束时,再根据小姐们手中的竹筷多少来决定优胜。

    筷子只有一双,评定的机会只有一次但是……这并不说试吃的机会就只有一次

    书华忍不住在心里奸笑,她在拿到属于的筷子之后,从桌子这头慢慢走到桌子那头,期间绝不放过任何一样美食。每样都吃一点,但却绝对不将手中的筷子送出来,直到将桌上所有的菜吃过一遍,她方才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啥?还要给分?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吃过的美食,好像每一样的味道都还不错,又好像每一道的味道都差不多。想了想去,她随手将筷子送给了距离最近的一个红衣少女,

    回到之前的座位上,书华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表示非常的满足。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天边夕阳西下,鲜红的晚霞灿烂若斯,大朵大朵的红色云层一如盛放的大红杜鹃花。

    品食的获胜者是一个穿红衣的女孩子,书华只是瞥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便没有再注意了。赏花会进行到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该结束了,她开始掰指头耗时间。

    等到书雪宣布赏花会结束,书华立刻站了起来,正准备离开,一个红色身影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书华看向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少女,一身火红的齐腰窄绣襦裙,头发漆黑,眉目如画,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她先将书华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遍,然后就开始自我介绍:“我叫方莹锦,今年十六岁,家住在城南庆吉胡同的留香园。我平时喜欢下厨做饭,最爱的颜色是红色,最喜欢的花是杜鹃,最讨厌的事情是喝药,最……”

    “等等等等,”书华伸出右手,打断打断她这段莫名其妙的自我介绍,“那啥,你到底是想要说什么?”

    方莹锦咧嘴一笑,眼眉弯弯:“我想认识你。”

    书华一愣,不由自主地将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嘿,还真没发现,自己居然男女通吃?

    方莹锦从怀里抽出一直锦盒,递给她:“因为有你的最后一票,我才得到了第一名,这个是品食的奖品,我把它送给你,算作咱两的见面礼。”

    自己啥时候给她投过票了?书华茫然地在脑海中搜索记忆,半天也没找到个所以然来。

    见她不接,方莹锦干脆自己打开锦盒,取出里面那根雕玉兰花白玉簪,抬手插入书华的发髻之中,端详一番之后说道:“果真很适合你我还是比较喜欢红色的东西,真是可惜了……”

    原来是因为她不喜欢,所以才送给了自己……书华忍不住囧了一下。

    但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番好意,书华笑着向她道谢:“我叫沈书华,你叫我书华便可。”

    “你是沈家的人?”方莹锦略感诧异,“我之前去过沈家几回,怎地都没见到你?”

    “我之前一直住在汴京,前几月才回到苏州,你不认得我也是自然的。”

    方莹锦挠了挠头,好似之前听到母亲提过这回事儿。她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和两个浅浅的酒窝:“我晓得去沈家的路,过两天我就去找你玩”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书华站在原地,对这个行事风风火火的方莹锦感到有些适应不良,旁边的书画推了她一下,示意她人都快走*了,她这才回过神来,赶紧跟着前面的人离开了桃花林。

    回到博园,颜氏告诉她,汴京那边又来信了……

    小粉红啊小粉红为毛我还是光杆司令啊?呜呜呜,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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