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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向东 第四十章 兴隆号、栀子、傻妞

    空气中弥漫着油漆的味道,正初秋,因为是新城,街上光敞敞看不到一棵树,风一吹,满眼红尘。

    偶尔有鞭炮声随风而来,却不知道又是哪家达官贵人起了宅子,举家从南京搬迁而来。看他起高楼,看他楼塌了,时世循环,人移景迁,大抵如是。

    新城、新人、新气象,大明王朝的新都城,一切都透着一个新字。

    实际上,将首都从南京搬迁到顺天府乃是一个庞大到令人畏惧的国家工程,其过程横亘整个永乐年代,直到成祖驾崩,依旧未能搬迁完毕。甚至在仁宗皇帝去世的那天,未来的宣德皇帝还在南京强拆。

    一辆簇新的大车在街上奔驰,这是少见的蓝呢马车,车帘和门帘都遮着严实,也不知道里面的乘客热不热?

    车辕处钉着一个铜牌,上面用阴文镂刻着〈兴隆号〉三个小字。

    这就是京城有名的沙石商人,兴隆号赵家家主的座驾。

    赵家这些年借新城建设的东风,烧制青砖、贩卖沙石,很是发达。到如今,兴隆号已坐拥四个砖窑,两座石料矿山和十几间店铺,在同行业中稳稳地占据头把交椅。

    既然做了行业的执牛耳者,自然要养势、蓄望。

    可赵家东主赵山却偏偏行事高调,凡事都要争个输赢,眼中也不能容人,很是得罪了不少同行。这大概和赵山早年生活困苦有关,此人少年之时穷惯了,一朝发达,就有些把持不住。

    人如此,马车也是如此,所经之处,黄沙滚滚,呛得街上行人纷纷躲避。

    有小屁孩子正捧着烧饼大口啃着,沙土卷过,另外一群孩子拍手唱道:“天上落黄沙,地上狗啃粑。”

    被戏弄的孩子自然不依,将手中烧饼揣进怀里,气愤地追打着自己的小伙伴。

    一根白皙的手指伸出去挑开窗帘,接着是一张清丽的脸。

    “咳咳!”

    显然,车中还坐在另外的人,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大小姐,外面风沙大,仔细弄脏了头脸。”

    挑开窗帘的女子依旧痴痴地看着车外,喃喃道:“羊叔,我就看看外面的景儿。”

    “咳,这北京城脏得很,哪比得上我们老家。”车内黑暗的角落中坐着一个胖大的老人,因为太热,老人不住地用手巾擦着额上的汗水。

    “是啊,这北地怎么比得上咱们苏州老家的小桥流水、枫桥夜泊、寒山钟声。比不了的……真想回去啊!”女子长长的叹息一声,也不知道是被沙子迷了眼还是心中伤感,她眼睛里朦上了一层水气。

    羊叔笑了笑:“大小姐,老家虽好,我们却是回不去了。老爷在北京这么大家业,怎么可能说丢就丢了……对了,马车走到什么地方了?”

    话音刚落,又是一阵鞭炮声随风吹来。

    有几片红色纸屑落英般飘来,女子伸出右手,接住了那片柔弱的红色:“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什么春红,什么寒雨?”羊叔伸展了一下庞大的身躯,浑身骨骼劈啪做响:“这大热天的,朝有臭汗晚有垢才是实在。”

    他这一动,身形虎踞龙行,双目中有精光射出,显然是有武功在身的。

    羊叔本打算逗大小姐开心,可惜这个笑话并没让那女子面上露出一丝笑容。

    女孩儿依旧呆呆地看着外面,念道:“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念完,她将眼睛闭上了,轻轻说:“羊叔,前面是成国公府。”

    “呀,成国公朱勇朱公爷也把府邸搬到北京城来了。”羊叔轻呼一声,点点头:“朱国公老家虽然在怀远,可朱家人世代公卿,三代人都在朝中做官,也该在京城起间大宅子了……”

    话还没说完,羊叔才意识到自己说失了口。轻叹一声,喊着大小姐的小名:“栀子,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再纠结了。这事是那朱仪公子没福,也就是个命。你是叔看着长大的,若你心中苦,不妨就哭上一声。哭完了,事情也就过去了。”

    他心中突然一疼,栀子是他表妹的大女儿。表妹去世得早,他又一辈子独身。在羊叔的心目中,这个倔强的侄女就是自己的亲闺女。

    兴隆号十六年前攀上了成国公府的高枝,拿到了替北京城城墙烧制墙砖的生意,一夜暴富。对朱府,兴隆号的人自然是感恩戴德。不过,这些只是大人之间的事情。两家的孩子倒也相处得很好,尤其是成国公朱勇的公子朱仪更是与栀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只可惜两家地位悬殊实在太大,更兼兴隆号大掌柜赵山前年中风不能视事。商号所有事务都压在栀子一个人的肩膀上。

    赵家老爷赵山说了,为了给自己养老,得招一个女婿入赘。

    赵家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栀子,二女儿丹丹。

    可丹丹从小就有呆病,估计也招不女婿上门。维持这个家业的任务就落到了栀子头上。既然要招赘,赵大当家就严令女儿不得与朱公往来。

    实际上,在朱国公府心目中,富甲一方的赵家同一个家生奴仆也没什么两样。奴仆的女儿过来做妾可以,要想做夫人那不是乱套了吗?

    可偏偏栀子又是个心高气傲的主,自然就绝了嫁给张公子的念头。

    “哭,我为什么要哭?”栀子放下窗帘,咬牙咯咯笑起来:“爹爹能得这么大一个家业,作为他的女儿,自然要把这个家维持下去。为了这个家,就算招只猪,招条狗进门,我却也认了。朱公子什么身份,我是高攀不上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眼泪还是扑簌而下。

    羊叔摇了摇头:“罢罢罢,大小姐既然有心当赵家的当家人,我这个做叔叔的也只能在提起精神帮你支撑下去了。”

    不欲在这件事上同大小姐说下去,羊叔话锋一转,道:“大小姐,最近金山号风头很劲啊。开了六家砖窑不说,还招了不少我们手下的师傅过去。若任由他们这么干下去,只怕我们兴隆号就要被他们给挤出北京城了。”

    栀子抹去眼泪恢复了平静:“师傅走了不要紧,号中的伙计也是干了多年的熟手,把他们提到师傅位置上,也能使下去,窑子上的事情其实也简单,无他,唯手熟而已。只需半年,就能出师。”

    羊叔:“此话固然不假,可最近因为被金山号挖了不少人,我们这边的人手也不够用,得再招些工人入厂。”

    栀子:“可以适当招一些,不过,北京人虽多,可砖窑里的活又脏又累,工钱也少,少招一些就是了。金山号一口气开了六家砖厂,我就奇怪了,他们从哪里去招那么多工人?”

    羊叔:“大小姐,这北京城中的流民多着呢,喊一声,要多少有多少?”

    栀子身体一震,失惊:“金山号在招流民,他们就不怕顺天府查到头上吗?”

    羊叔:“金山号老板田归田可是个胆大的人,坊间传言,人家可是攀附到贵人了,就算招再多流民,顺天府也不敢过问。”

    “贵人,还能贵过成国公府?”栀子冷笑。

    羊叔叹息一声:“大小姐,别人看朱府那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乃是海内有数的豪门。可这些年,朝廷有意削弱将门势力,再加上成国公早年又有意扶汉王做太子,触怒了天子。这些年虽然顶着个国公头衔,可圣眷已然不再。”

    听羊叔说起这出,栀子抽了一口冷气。突然想起那段往事,当年,汉王朱高煦与皇太争夺太子之位时,朱勇和一众靖难武臣有意扶持汉王。

    说起成国公朱勇却颇有来历,他父亲是靖难老将朱能。

    当时,燕王手下主要有三员大将:张玉、张辅父子和朱能。

    张氏父子统筹全局,朱能负责具体战役。

    天子登基后论功,张家父子第一,朱能第二。

    对这些老哥们,皇帝也没亏待,封张辅为英国公、朱能为成国公。

    到如今,张辅依旧是军方第一人。可朱家的景遇却是另外一番模样。

    朱家虽然富贵,可朱能却于永乐四年去世,朱勇就袭了成国公的爵位。

    所谓人走茶凉,朱能去世之后,成国公府的光景渐渐大不如前。

    可惜朱勇的名字中虽然带着一个勇字,却没在军队呆过一天,是个儒雅文弱之人。能力不足以在军中担当大任,于是他便牵涉进汉王夺嫡一案,想借此重振家声。

    可谁曾想,皇帝却以雷霆手段将一大批公侯大人们拘捕入监,就连汉王也被强行押出京城,送去地方就藩。

    到如今,还有一大批武臣呆在北镇抚司衙门的诏狱中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至于朱勇,今上顾念到他父亲以前的情谊和功绩,关了两天就放回家去,让他在家中做太平公侯。

    所以,成国公府虽然是豪门,其实在朝中实权派人物眼中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也只能用来吓唬吓唬普通商人和没见识的小官小吏。

    栀子有些沉默:“成国公府虽然权势不如往常,却也不是田老板背后的势力所能比拟的。”

    羊叔紧张地握紧拳头:“朱府同田老板背后那人比起来,却算不得什么。”

    “难道田归田背后那人是皇家的,是哪个皇子。不不不,寻常皇子根本就不算什么。”栀子是何等聪慧之人,立即明白过来。一脸惊骇,问:“是太子府的,太孙还是其他皇孙?”

    羊叔一脸苍白:“是太孙。”

    “咯咯,怕什么,堂堂太孙也缺钱?这事上不了台面,我就不信他田归田就敢打着太孙的招牌肆无忌惮?”栀子很快镇定下来:“招收流民一事本就是违法的勾当,他田归田做得,我们兴隆号也做得。反正有太孙在前面挡着,真闹将起来,大家一起下水弄湿脚好了。”

    羊叔面上露出笑容:“大小姐英明,我这就着人去办。”

    “对了,说了半天话,倒忘记一件事情,羊叔,你介绍的那个郎中究竟如何,傻妞越发地坏了,若吃他的药真有效,倒不妨多封些银子。对了,那个郎中的口紧不紧?”

    栀子口中的傻妞就是她的孪生妹妹赵丹,今年十六岁。

    母亲生她和傻妞的时候发了一个月高烧,因此,她这个妹子一出娘胎就有些痴呆,十六岁的大人了,说话做事跟九岁孩子没任何区别。倒是栀子一生下来就聪明伶俐,都是一母所生,两姐妹差别巨大。不禁让人怀疑,父母的精华都着落到姐姐身上。

    妹子有痴病,此事关系到她的终身。因此,赵家下了封口令,隐瞒住傻妞的病情。想的是,等到时候骗个不错的人家,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嫁出去。将来夫家若闹起来,大不了多陪些钱罢了,反正兴隆号有的是银子。

    “听人说那个郎中的医术了得,若真有效,自然要多感谢人家。这人是游方郎中,不是本地人,也不怕走露消息。”

    羊叔大概是被闷得实在受不了啦,额头上的汗水如雨而下。

    栀子一笑:“羊叔,实在热就挑开窗帘好了。”

    说罢,伸手将帘子挂起。

    这个时候,她突然看到妹妹傻妞正站在街边笑嘻嘻地啃着一串糖葫芦,一个无行青年泼皮正逗着她玩:“小妹妹,你把手中的糖葫芦给我好不好,叔叔带你去看金鱼。要不,去看大象鼻子……怎么,还是不愿意。靠,叔叔牺牲一下,带你去看菊花。”

    这声音又沙又哑,极度猥琐。

    栀子吓了一跳:“羊叔,傻妞怎么跑到外面来了,快快快,快去接她回家。”

    “傻妞的病每天都要犯几次,估计是发作了,偷偷跑出来的。”羊叔也急了,就要就要朝车下跳。

    栀子一把将他拉住:“别急,此事关系到傻妞的名节,千万不能张扬出去。若让人知道她有痴病,还怎么嫁人?叫车把势将马车拐进旁边那条巷子,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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