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三】
cheaper5
第二次见那个女孩,是在五天后。
最近满城风雨,在皇城根下发生肇事逃逸的事情,让那群人的脸面往哪放?
而我作为一个绝对纯善的第三方,绝对是瞩目的焦点。
不负众望,采访这起案件的最佳人选必定是我。
我带着包包赶到医院。看到那个女孩双眼无神的看向窗外。
肥大的病号服穿在她的身上,更加显得她的瘦小,和苍白。
她看向我,双眼有了一丝灵动。“你说,为什么好人都不长命呢?”
我一时愕然,我不知道。我那些正义凌然,为那些正人君子所说的话,那些头头是道的大家所说的话,我一句也无法向这个十五岁的女孩说出口。甚至,连一个安慰的字眼都说不出来。
是,好人不长命。你要我怎么说?难道要说,那就当坏人吧?
“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我再次愕然。只不过,这次我竟不随大脑的控制说出了一句“下辈子做,谁知道呢。坏人太难当了。太辛苦了。”
女孩笑了起来,“姐姐你真有趣!我叫阿蔚。是蔚然的蔚。不过在这里要念【yv】哦。”
“我叫叶桑。是一名记者和编辑。”
“我们做好朋友吧!”看着女孩的笑脸,我竟然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那桑桑比我大几岁呢?”“两岁。”
“哦!还没有代沟!”这个看起来如此快乐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眼神呢?
我没有采访她,只是听她聊着许许多多她的故事。
原来,我们竟如此自然。以心相交。
多年后想起,才知道缘分已是天注定。永远不要试图妄想改变些什么,冥冥中自有天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cheaper6
我从医院赶回杂志社的时候,已是晚上七点多了。
宋远华**oss一见我回来,冷着的脸多少才有点放晴的意思。
我准备如实向他坦白。他对我的期望很高,可这次,我很抱歉。
我并没有真的采访阿蔚,所以我也不会写下新闻稿。
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宋boss的冷气压。我心里已经做好了卷铺盖走人的打算。甚至,我都想好了辞职信怎么写。
“我知道了。你先回家吧。”我诧异地看着他。他什么时候对我这么仁慈?
我百思不得其解。尤其是他转身离开后瞥我的那一眼,包含了太多的意思。
如若不是知道孙媛姝是我们的boss夫人,我甚至要自以为宋boss对我这颗小嫩芽有了爱慕呢。
到底是什么呢?可以让他那样看我?可以不追究我根本没有完成任务?
那个执著于工作的工作狂!今天真的让我好捉摸不透。
他是唯一一个知晓我真实身份的人。他也应该清楚我对人对事的态度。可是。。。
真是扰了我一天的好心情。
离开杂志社,我没有回家,回到了学校。这么晚不回去,怕是爸妈他们会担心的吧。
我想拿出手机到家里发一条短信报个平安。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
那是eric送给我的17岁礼物。我一直很喜欢。
我翻遍了整个包包,甚至是大衣的口袋都翻遍了,可还是没有找到。
我懊恼的坐在路边的石凳上。看着来来往往,各色各样的人,心里突然感觉到有那么一丝的哀凉。我暗骂自己无病呻吟。
可是突然间就觉得好心酸,突然间就有种想要哭的感觉。看着那些在街上匆忙来往的路人,
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他们是否也在为家中妻儿担忧?是否还在为生活中的琐事而烦恼?亦或是,为工作的不顺而恼怒,为孩子的成绩而或喜或忧?
那一刻,我多希望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可以体会的生活中点滴小事带来的欢乐忧愁。
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眼角已一片冰凉。呵!算了。
回家吧。意识之中,有一双手蒙住了我的眼睛。我紧张无措的面对突如其来的黑暗。
那双手好冰,但映在我的眼帘上,却是温暖。
“我就知道你回来。”然后再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昏迷是一种逃避的体现吧。
eric,我就知道,你是统治者,但却是叶桑的守护。
eric,我多想念你。
第二次见那个女孩,是在五天后。
最近满城风雨,在皇城根下发生肇事逃逸的事情,让那群人的脸面往哪放?
而我作为一个绝对纯善的第三方,绝对是瞩目的焦点。
不负众望,采访这起案件的最佳人选必定是我。
我带着包包赶到医院。看到那个女孩双眼无神的看向窗外。
肥大的病号服穿在她的身上,更加显得她的瘦小,和苍白。
她看向我,双眼有了一丝灵动。“你说,为什么好人都不长命呢?”
我一时愕然,我不知道。我那些正义凌然,为那些正人君子所说的话,那些头头是道的大家所说的话,我一句也无法向这个十五岁的女孩说出口。甚至,连一个安慰的字眼都说不出来。
是,好人不长命。你要我怎么说?难道要说,那就当坏人吧?
“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我再次愕然。只不过,这次我竟不随大脑的控制说出了一句“下辈子做,谁知道呢。坏人太难当了。太辛苦了。”
女孩笑了起来,“姐姐你真有趣!我叫阿蔚。是蔚然的蔚。不过在这里要念【yv】哦。”
“我叫叶桑。是一名记者和编辑。”
“我们做好朋友吧!”看着女孩的笑脸,我竟然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那桑桑比我大几岁呢?”“两岁。”
“哦!还没有代沟!”这个看起来如此快乐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眼神呢?
我没有采访她,只是听她聊着许许多多她的故事。
原来,我们竟如此自然。以心相交。
多年后想起,才知道缘分已是天注定。永远不要试图妄想改变些什么,冥冥中自有天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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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医院赶回杂志社的时候,已是晚上七点多了。
宋远华**oss一见我回来,冷着的脸多少才有点放晴的意思。
我准备如实向他坦白。他对我的期望很高,可这次,我很抱歉。
我并没有真的采访阿蔚,所以我也不会写下新闻稿。
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宋boss的冷气压。我心里已经做好了卷铺盖走人的打算。甚至,我都想好了辞职信怎么写。
“我知道了。你先回家吧。”我诧异地看着他。他什么时候对我这么仁慈?
我百思不得其解。尤其是他转身离开后瞥我的那一眼,包含了太多的意思。
如若不是知道孙媛姝是我们的boss夫人,我甚至要自以为宋boss对我这颗小嫩芽有了爱慕呢。
到底是什么呢?可以让他那样看我?可以不追究我根本没有完成任务?
那个执著于工作的工作狂!今天真的让我好捉摸不透。
他是唯一一个知晓我真实身份的人。他也应该清楚我对人对事的态度。可是。。。
真是扰了我一天的好心情。
离开杂志社,我没有回家,回到了学校。这么晚不回去,怕是爸妈他们会担心的吧。
我想拿出手机到家里发一条短信报个平安。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
那是eric送给我的17岁礼物。我一直很喜欢。
我翻遍了整个包包,甚至是大衣的口袋都翻遍了,可还是没有找到。
我懊恼的坐在路边的石凳上。看着来来往往,各色各样的人,心里突然感觉到有那么一丝的哀凉。我暗骂自己无病呻吟。
可是突然间就觉得好心酸,突然间就有种想要哭的感觉。看着那些在街上匆忙来往的路人,
不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他们是否也在为家中妻儿担忧?是否还在为生活中的琐事而烦恼?亦或是,为工作的不顺而恼怒,为孩子的成绩而或喜或忧?
那一刻,我多希望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可以体会的生活中点滴小事带来的欢乐忧愁。
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眼角已一片冰凉。呵!算了。
回家吧。意识之中,有一双手蒙住了我的眼睛。我紧张无措的面对突如其来的黑暗。
那双手好冰,但映在我的眼帘上,却是温暖。
“我就知道你回来。”然后再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昏迷是一种逃避的体现吧。
eric,我就知道,你是统治者,但却是叶桑的守护。
eric,我多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