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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地十七章:蓝月巧遇故人来

    一路的风光很美,只是越往西边走,似乎就越为靠近草原气候的国度。

    照行程来说,此时的我们应该是快到了蓝月。只是,有些不巧,草原的雨季丰水期将要走到尽头。茫茫的大草原上,草料隐隐有了枯黄的趋势。

    雨季过后就是旱季、干季,一般的草食性动物一定会迁徙到一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也就是渐渐的往南移动。

    明媚的阳光啊,只是,旱季的阳光再加上将要到来的秋冬季节,不由暗叹这到底是遭了什么孽。

    “齐乐,你怎么样?”出声询问,齐乐的状况似乎不容乐观,水土不服再加上文弱书生的身子拖累,不出几天就倒了,还得缓下行程让他康复。

    “殿下,现在已经好多了。”淡淡地回答,含着些许的愧疚感。

    他明白,只不过是到了陌生的地方,他竟然就有了水土不服的反应,几天时间才缓和下来。拖延了时间,他觉得很惭愧,更何况后边的人马不会因为他的水土不服而放过了他们。

    “没事就好,想必我们还要再赶个几天的路,一直风餐露宿的也不好,你说呢?”虽然行程是有点延后了,但是一路看看美妙的草原美景也无可厚非吧。

    “希望不会对殿下产生困扰啊,”齐乐浅笑,“不过,这草原,我从来都不曾来过。”

    “唔,可能这一次也会非常有趣吧。”半绿半黄的草,远处有些牛马在走着。视野非常开阔,一望无垠,没有什么可以遮蔽的地方,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子。

    “。。。”齐乐看着远方,游牧人的声音,牛马的声音连成一片。

    不过,草原上最不缺的应该是帐篷吧。夜幕即将降临,草原上一个又一个的类似于蒙古包的帐篷出现了,肉香,火光渐渐地向着这边传来。

    真是香,闻闻浓郁的香味,肚子咕噜噜的叫了起来。总不能再随便吃点吧,歪歪头,决定向游牧人所在的帐篷走去。

    考虑到语言可能会不同,我打算以肢体语言开头。

    看见陌生人的靠近,游牧人的警戒心顿时被提到最高。一双眼睛如同狼般盯着我,连做了好几个手势和肢体语言那双眼睛才放下戒备。

    这些人在我看来十分热情,在确定我对他们没有太大的恶意之后就示意让我们坐下。坐下之后,将几块烤熟的肉递给我们。在看到我们接受他们的食物后,他们的眼睛终于有些笑意。

    烤肉金黄,有油淌下,撒了些孜然入味,肉香引得人垂涎三尺。

    这种饮食习惯比较像北方的游牧民族呢,微微眯了眯眼,只是,现在这种时节,再不迁徙,肥壮的的马牛羊就该掉膘了。

    不知是什么原因,感觉我和齐乐进入的是某支游牧部落。而蓝月,正巧就是由许多游牧民族组成的国度。现在身处的或许算是数一数二的部落,帐篷的密集程度,游牧人穿的服饰更为精致华美一些。

    毕竟也是马背上长大的人吧,这里的人多半热情好客,豪爽得很,只要不是他们的敌人,他们会很乐意招待,如同我和齐乐。

    待了两天,游牧人的步伐渐渐地慢了下来。像是要和其他部落会合的样子,鲜艳的旗帜飘扬,再次扎营。

    第三日,游牧人停止前进。蓝天白云,头顶的太阳不那么灼热,但多少还有些热度。有大批骑着马匹的人来了,他们的后边是一群群马牛羊,白色的,枣红色的,土黄的,墨黑的,一刹那,各种鲜艳的色彩出现。

    他们呼叫着向这边的人马示意,这边的人马也喊叫着回以他们。看来双方应该是互相认识的了?

    困惑着,有人靠近了我,响亮的声音使我清醒过来。

    “小兄弟,这位是阿达。”声音的主人向我介绍着陌生人,他的手略微大力地拍上了我的肩膀,顿时只觉得我的肩膀被人拍的生痛,连抱怨也不敢随便说出。

    陌生人是个长相狂野的汉子,黝黑的肌肤,解释的肌肉,一口闪亮的白牙。或许是首领之类的人吧。

    他点点头,便走向了帐篷内。

    听着周围人含混不清的语音,再加上最近几天不停赶来的人马,我的直觉告诉我,大概这里是要举办什么活动了,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也参加。

    约莫十来天的样子,几批人马陆陆续续地来了。着装有上乘的也有一般的下乘的,可以肯定的是,上乘着装的人马似乎有一支比我们所在的部落更为强大。要用王侯将相来比喻的话,那支是无意的王者,而这支最多算个亲王郡王什么的。

    两者相互比较一下就知道孰上孰下了。

    人马会合的次日便有人宣布“巴达木”大赛开始了。

    据游牧人解释,那是一场只属于草原勇士的争夺之战。“巴达木”一名的意思就是“草原上最强的勇士”,只有最优秀的勇士才配得到这个称号。解释得那叫一个蠢蠢欲动啊,恨不得一展豪情,弯弓射雕。

    不过,参赛人员限定在游牧民族。外来人员不是不可以参与到其中,只是外来人员的参与需要游牧民族亲王或者郡王身份的人同意方可参赛。

    呵呵,现成的不就有一个么?坏笑着看向主帐篷。

    废了一番口舌的后果终于是让我如愿了,我站上了“巴达木”的战场,而齐乐则是在一旁为我加油。

    “巴达木”有八项内容,分别是射箭,骑术,摔跤,狩猎,套马以驯服草原性子最烈的野马,喝酒,其余的三项则是篝火舞,鲜花王以及求另一半。

    前五项不言而喻是单身汉的黄金活动,只是这后三项么,更像是来。。。好吧,我还不想完成后面的那三件事情。

    “巴达木”在王者模样的人宣布开始后就开始了。

    射箭么,只能说不很好,有几支箭镞是完全脱靶了,脸面有些挂不住;骑术则是一般般,在中游不上不下的;狩猎就更不用说了,侥幸射中的几只猎物连箭带物跑了。我能说我希望还有比我更加悲催的人么?

    苦笑掩面,好丢脸。驯马是我唯一出色的,因为在马匹中我发现了几匹绝无仅有的好马,比如的卢马、惊帆、爪黄飞电、绝影、乌云踏雪什么的。

    “给我一片蓝天一轮初升的太阳。。

    给我一片绿。草。绵延向远方。。

    。。。。。。

    给我一片白云一朵洁白的想象。。

    给我一阵清。风。吹开百花香。。

    。。。。。。

    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

    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

    。。。。。。

    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脑海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首歌,被自己囧的不行。

    几匹马不可能同时套中,所以只有一匹一匹的来。先选中的是乌云踏雪,其通体乌黑,但四蹄却又如新雪一样洁白。奔跑起来直如乌云踏雪,煞是好看。只是一般的办法是不入我心的。

    直接向它套,它肯定会很反感,还不如冒险一点,直接翻身到它的背上。一己之力,可能成功性更大。

    纵身上马,马显然被激怒了,侧身就开始狂奔起来。四蹄仿佛是踏着风般,风声呼啸而过,眼睛睁开已经有些困难,我只能紧紧抓住它的鬃毛来防止自己从它的身上滑下去。

    在奔跑了一段路程后它发现并不能将我甩下去变得尤为恼怒,两只前蹄凌空,直叫我冷汗直下,更是死命地抱住马脖子。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颠簸了长长的一段路之后,乌云踏雪的速度终于开始减慢,对我的态度也渐渐转变成了友好,似乎在认同我成为它的主人。

    翻身下马,看着马匹去饮水、吃草。

    等到我回去的时候,已经有将近小半的人都将马套上了,只是那些套上的马匹都是些普通的马,没啥特殊的地方。

    “小兄弟,你套上了吗?”我所在部落的首领问我。

    我只是朝他努努嘴,示意我的马匹是跟着我一同回来的。

    他看见马匹的时候,似乎是有些不可思议,双眼瞪大,“小兄弟,那是你的马?”

    “嗯。”回答他,他忽然重重拍了我肩膀一下。

    “好小子,可真有你的,‘天马’居然被你给套了回来!”嗓门很大,生怕有人不知道似的。

    “。。。”一匹汗血宝马而已,更何况还不止我这一匹啊,“什么是‘天马’?”

    “大宛良马,历来都只是帝王的坐骑。非将相之才绝对是动不了它的。如今却被你得了,不知你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他深深感叹,这些难驯服的汗血宝马不是没人想过,只是成功的人寥寥无几罢了。

    “嗯,我打算再套一匹,这样我就省力多了。”

    “有了一匹还想再要?”他的脸上是不可置信,“小心贪心不足蛇吞象!”

    听他这么说,良马被我拿来当代步工具委实是有些委屈这些马儿了,只是现今,我也只能将它当做代步使用啊。

    有了第一匹的经验,第二匹就不在那么艰难了。一刻钟过后,我牵着爪黄飞电走向齐乐。两个人,两匹马,应该是足够了吧。

    因着套了两匹汗血宝马,夜晚的时候自然是多和几杯。

    恍恍惚惚间,上位的人又来了几个。当蓝月王把“巴达木”的荣誉称号授予我后,有人从他的身边出来。

    那是一个公主,华美的服饰,精致的装饰品,却有着一张和我七分相像的脸庞。

    豫儿?依稀可见被烧灼后的痕迹,她遮着面纱,却没有一刻看向我。

    她的目光澄澈,却,已然是不记得我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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