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吉它少年
沈心怡和往常一样来到大恒公司财务部来上班,脸上并没有带出一丝一毫的恨意。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只不过对于了解内情的詹晓鸥来说沈心怡的表情让她感到有些惊讶。
因为詹晓鸥已经看出林奥朗对沈心怡已经起了坏心,她就在不久前在一次鸡尾酒会上,已经差一点儿就尝了“血色夕阳”的滋味,不过万幸的是,自己没能喝到这杯林奥朗递过来的酒。
就在詹晓鸥接过林奥朗递过来的一杯“血色夕阳”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把这杯酒给抢了过去,然后把杯子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她就是乔艳影,一个在公司财务部横行了好长时间的女人。乔艳影有一种天生的妩媚,虽然不能算是如花似玉,但是细细的腰身扭动起来给男人一种不由自主的冲动感。不管乔艳影出于什么目的,争风吃醋也好,嫉妒也罢,反正詹晓鸥感谢她,让自己逃过了一劫。
听说乔艳影做林奥朗的女朋友好长时间了,平时在公司就连财务部主管曹晖都不放在眼里。在乔艳影眼中林奥朗就是金钱和权力的化身,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只不过是林奥朗的地下情人,林奥朗从没真正拿她当女朋友看待,只是在需要自己的时候才会对自己殷勤的。不过她还是梦想总有一天,能嫁入林家成为林家的女主人之一。
自从詹晓鸥来了以后,乔艳影就感到一种威胁,林奥朗的目光经常在詹晓鸥的身上游走,尤其是最近的一些日子里,林奥朗借着工作把詹晓鸥关进自己的办公室好半天不出来,而出来的时候,詹晓鸥会满面羞惭的样子。
这一切表明自己马上要成为林奥朗的过去式,詹晓鸥就是他下一个目标,乔艳影绝不能放手,所以她一定要破坏林奥朗的好事儿。
乔艳影并不是喝到“血色夕阳”以后才成为林奥朗的人的,不过她了解林奥朗对于不容易弄到手的女人,所使用的手段罢了。
“血色夕阳”的滋味确实好喝,不过也确实容易让人晕倒,不一会儿乔艳影就晕倒在了地上。聪明的詹晓鸥知道一杯鸡尾酒绝对不会让一个人醉成这样,在那以后她再也不敢喝林奥朗给自己的一切喝的东西,甚至上班的时候自己都会自备矿泉水。
就在那次酒会以后,乔艳影彻底离开了公司财务部,也彻底离开了林奥朗的身边。因为林奥朗对他已经厌倦了, 他的人生就是在不断的猎艳过程中度过的。
漂亮女人对于林奥朗就像一件件衣服,衣服旧了,式样老了当然要换一件穿,即便没有老旧,总穿一件衣服也有腻歪的时候。
乔艳影就是他“衣服”的其中之一,腻歪了,就应当扔掉或是放起来。
对于和林奥朗这样的花心大少交往,其实乔艳影也应当早就料到自己会当“衣服”的命运,只是她总幻想自己是个例外。
“你以为自己是谁啊?” 林奥朗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你不能这样对我。”乔艳影绝望地说。
自从被林奥朗冰冷的抛弃以后她才知道什么叫做“胸大无脑”了,原以为自己非常聪明,其实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蠢最笨的女人。
詹晓鸥相比较来说聪明得多,她知道和他交往的女人在林奥朗这个花心大萝卜眼中只不过是玩偶,只图一时新鲜,厌了腻了,就一定难逃被抛弃的命运。
父亲住院以后,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詹晓鸥虽然借了林奥朗的钱,不过她知道自己绝不能把身体交给这个恶棍。
她一直坚守着这个底线,因为在她的心中一直住着一个在马路上手里拿着吉他弹唱的少年,詹晓鸥喜欢在微风中双手拖着两腮看着这个少年弹唱优美的音乐。
少年好像觉得,也遇到了自己最忠实的听众,他每天都会路边唱歌给这个女孩。
一天就在少年弹着吉他的时候,突然一辆汽车疾驰而过,眼看就要撞到路边的小女孩。霎那间,小男孩扔了手里的吉它不顾一切的把小女孩抱到旁边,吉它一下被汽车碾碎了,小男孩右手的手臂流了好多的血。
没等詹晓鸥感谢,并且找到家人带少年上医院。这位少年已经消失不见了。从那以后詹晓鸥每天都会去马路边上等待少年的的出现,一天两天三天。。。。小男孩终于重新出现在了马路上,他又给她弹唱起了动听的歌曲,只不过右手的手臂上多了一道月牙型的疤痕而已。
再后来少年,就不见了,自己再也没见到过少年在到哪里弹吉他。
因为詹晓鸥已经看出林奥朗对沈心怡已经起了坏心,她就在不久前在一次鸡尾酒会上,已经差一点儿就尝了“血色夕阳”的滋味,不过万幸的是,自己没能喝到这杯林奥朗递过来的酒。
就在詹晓鸥接过林奥朗递过来的一杯“血色夕阳”的时候,突然一只手把这杯酒给抢了过去,然后把杯子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她就是乔艳影,一个在公司财务部横行了好长时间的女人。乔艳影有一种天生的妩媚,虽然不能算是如花似玉,但是细细的腰身扭动起来给男人一种不由自主的冲动感。不管乔艳影出于什么目的,争风吃醋也好,嫉妒也罢,反正詹晓鸥感谢她,让自己逃过了一劫。
听说乔艳影做林奥朗的女朋友好长时间了,平时在公司就连财务部主管曹晖都不放在眼里。在乔艳影眼中林奥朗就是金钱和权力的化身,她心里很清楚,自己只不过是林奥朗的地下情人,林奥朗从没真正拿她当女朋友看待,只是在需要自己的时候才会对自己殷勤的。不过她还是梦想总有一天,能嫁入林家成为林家的女主人之一。
自从詹晓鸥来了以后,乔艳影就感到一种威胁,林奥朗的目光经常在詹晓鸥的身上游走,尤其是最近的一些日子里,林奥朗借着工作把詹晓鸥关进自己的办公室好半天不出来,而出来的时候,詹晓鸥会满面羞惭的样子。
这一切表明自己马上要成为林奥朗的过去式,詹晓鸥就是他下一个目标,乔艳影绝不能放手,所以她一定要破坏林奥朗的好事儿。
乔艳影并不是喝到“血色夕阳”以后才成为林奥朗的人的,不过她了解林奥朗对于不容易弄到手的女人,所使用的手段罢了。
“血色夕阳”的滋味确实好喝,不过也确实容易让人晕倒,不一会儿乔艳影就晕倒在了地上。聪明的詹晓鸥知道一杯鸡尾酒绝对不会让一个人醉成这样,在那以后她再也不敢喝林奥朗给自己的一切喝的东西,甚至上班的时候自己都会自备矿泉水。
就在那次酒会以后,乔艳影彻底离开了公司财务部,也彻底离开了林奥朗的身边。因为林奥朗对他已经厌倦了, 他的人生就是在不断的猎艳过程中度过的。
漂亮女人对于林奥朗就像一件件衣服,衣服旧了,式样老了当然要换一件穿,即便没有老旧,总穿一件衣服也有腻歪的时候。
乔艳影就是他“衣服”的其中之一,腻歪了,就应当扔掉或是放起来。
对于和林奥朗这样的花心大少交往,其实乔艳影也应当早就料到自己会当“衣服”的命运,只是她总幻想自己是个例外。
“你以为自己是谁啊?” 林奥朗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话转身离开了。
“你不能这样对我。”乔艳影绝望地说。
自从被林奥朗冰冷的抛弃以后她才知道什么叫做“胸大无脑”了,原以为自己非常聪明,其实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蠢最笨的女人。
詹晓鸥相比较来说聪明得多,她知道和他交往的女人在林奥朗这个花心大萝卜眼中只不过是玩偶,只图一时新鲜,厌了腻了,就一定难逃被抛弃的命运。
父亲住院以后,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詹晓鸥虽然借了林奥朗的钱,不过她知道自己绝不能把身体交给这个恶棍。
她一直坚守着这个底线,因为在她的心中一直住着一个在马路上手里拿着吉他弹唱的少年,詹晓鸥喜欢在微风中双手拖着两腮看着这个少年弹唱优美的音乐。
少年好像觉得,也遇到了自己最忠实的听众,他每天都会路边唱歌给这个女孩。
一天就在少年弹着吉他的时候,突然一辆汽车疾驰而过,眼看就要撞到路边的小女孩。霎那间,小男孩扔了手里的吉它不顾一切的把小女孩抱到旁边,吉它一下被汽车碾碎了,小男孩右手的手臂流了好多的血。
没等詹晓鸥感谢,并且找到家人带少年上医院。这位少年已经消失不见了。从那以后詹晓鸥每天都会去马路边上等待少年的的出现,一天两天三天。。。。小男孩终于重新出现在了马路上,他又给她弹唱起了动听的歌曲,只不过右手的手臂上多了一道月牙型的疤痕而已。
再后来少年,就不见了,自己再也没见到过少年在到哪里弹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