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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酒鬼背棺

    题记:

    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

    愿朱颜不改常依旧,花中消遣,酒内忘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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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武很快结束,虽然足足有五百人参加了比试,但是其中真正的人中龙凤毕竟是少数,到了正午,便决出了此次跟随商孝天前往落凤坡的人选:共有刀客十一名,剑士十一名,弓箭手十一名,长枪卫士十一名,使用各种冷门武器的十一名,包括商孝天在内,总共五十六名,只等第二天天一亮便可开赴落凤坡。

    双刀寨跟落凤坡是近邻,若是走后山,一个时辰便可到达,自然也就不用提前出发。若是其它山寨,总要提前个一日两日的;若是离得远的,像季守山,云霞山,要想赶在九月初九盟会之前到达,初五就得出门。

    第二天,天还未亮,便有一道深沉的钟声在山寨中央响起,咚的一声,便像是原本平静的湖面被突然扔进了一块巨石,声波如涟漪一圈圈扩散开去。沉睡的山寨便顷刻间被唤醒,昏暗的夜色中有一个个黑影闪动,迅速向前山的演武场集结,一个个全无困意,反而是精神抖擞,兴奋非常。

    商孝天就站在高台之上,与昨日不同的是今日只有他一日。玄鸟印悬浮于头顶之上,面朝东方,吸纳初阳紫气。

    紫气氤氲,将商孝天和玄鸟印笼罩其中,若隐若现,显得神秘威严,下方站着一些早到的少年俱都抬头仰望,虽然不知道寨主是在干什么,但是就是觉得很厉害。

    清晨早起,吸纳紫气,这已经成为了商孝天每日的必修课,修炼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他担负着复国的使命,保护妹妹的责任,在过不久就是一场争夺汤王密库的恶战,他没有时间可以松懈。

    等到天边露出一点红光,玄鸟印便融入了商孝天的体内,紫气也逐渐消散,商孝天睁开眼,看见台下早已集结完毕的少年,不由一愣,因为昨日说好的是今日天亮出发,却没想到大家都会来

    的这么早,正抬着头望着自己,商孝天便不免觉得有些抱歉:“不好意思,一时修炼忘了时间,让大家久等了。”

    商孝天不喜欢等待别人,也同样没有让别人等待自己的毛病,即便他是寨主。

    少年们听到商孝天的话具是神情一震,不仅仅是因为寨主说了“不好意思”,还因为寨主的勤奋,他们这才知道寨主刚才原来是在修炼,这么早便起床修炼,难怪可以手刃开元修士。五十五名少年仰望着商孝天,虽然谁都没有说话,但是心底却是同一个声音:这就是我们的寨主,这就是我们的此行要用生命去护卫的主上。

    十五六岁的少年,对于英雄有一种不能的渴望,他们会在自己的脑海里将英雄不断神话,英雄的伟绩会不断放大,英雄的过去会一点点被淡忘。

    商孝天以煅骨境界一刀斩杀开元修士,虽然是借助了极品印玺的威能,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于是商孝天便成了他们的英雄,成为了他们的神,而他十八年没有结成先天印玺的废物历史便再也没有人提起。

    说起来,这些之所以如此踊跃的报名参加这次演武比试,便是出于对商孝天这个英雄的崇敬,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在这次演武中胜出,便可以随同寨主一起出征。

    但是现在,当看到寨主修炼是如此的勤奋时,他们的崇敬便化为了崇拜。

    在九州大陆最不缺的便是天才,但是谁都不知道有多少少年英才最后泯然众人,只因为一个道理:天才同样需要汗水。

    商孝天被众人瞩目,说不高兴,那是假的,不过却没有忘了正事:“既然人已经到齐,那么便现在出发。”一边说着话,足下轻轻一点,便冲天而起,长发飞舞着降落在地,一身白衣,仿似仙人,糊的一帮小伙伴,眼中尽是小星星。

    这自然是一套精妙的轻功,却不是之前的《踏沙行》,而昌而是他这两个多月在藏书楼中看书,通过太玄经新合成的武技,名为《鹊踏枝》,品级是玄阶中等,比《踏沙行》还高了一阶。两种武技虽然都是轻功,但是却各有千秋,使起来效用不同:

    踏沙行,踏沙千里不留痕,是疾行之术,可用于逃命,或是奔袭刺杀;鹊踏枝,如灵鹊踏枝,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为轻身提纵之法,轻巧灵动,则可用于与人缠斗。

    前往盟会所要携带的东西,昨天便已经收拾妥当,就放在前山正门处,商孝天带着这些少年过去,每个人都拿了个背包。

    山寨中倒是有一枚纳戒,可以收纳物品,但那是吴夫子的,商孝天上次把饭喷到了他的脸上,这几日都是在躲着他,连藏书楼都没敢去,自然不能去借;山寨中自然也不缺这几十匹马,但是山中行走,比不得大路坦途,翻山越岭,马匹倒成了累赘,于是就只能用这样的笨法子了。

    商孝天带着这些少年,出了正门,便跑了起来,这次他没有运使轻功,也不许这些少年使,纯是为了打熬身体,这是为他们自己好,更何况又是寨主发话,这些少年自然无不遵从。

    天大亮时,已经到了智亭山与凤鸣山交界之处,商孝天便下令开始吃早饭。

    背包里有携带的干粮酒水,他们沿路又打了一些野物,剥皮剔骨,正是一顿丰盛的早餐,不一会儿便是炊烟袅袅,肉香扑鼻,商孝天他们起了个大早,又赶了这一路,肚子里早就空了,被这香味儿一勾,嘴里便布满了口水,正要大快朵颐,便有一道洪亮的歌声传来:

    ……普天下郎君领袖,

    盖世界浪子班头。

    愿朱颜不改常依旧,

    花中消遣,酒内忘忧……

    我是那风花雪月功名首,

    锦阵花营都帅头……

    这歌声时断时续,悠悠扬扬,说不出的好听,商孝天等人不由自主的便沉醉其中,仿佛进入了酒池肉林的世界,醉生梦死,沉沦其中,不能自拔。便在此时,商孝天紫府识海内的玄鸟印顿时流出一道清流,商孝天便感觉精神一震,瞬间清醒,首先映入眼帘的却是个怪人。环顾四周,那些少年全部都在呵呵傻笑,有几个甚至已经手舞足蹈起来。

    那怪人正唱到“都帅头”一句,看到商孝天眼神清明,不由一愣,似乎是没有想到商孝天可以这么快就恢复清醒,显出惊讶的神色,又很快便恢复了正常,但却不再唱了,而是从怀里掏出个酒葫芦,咕咚咕咚喝了一气,放下葫芦,打了个酒咯。

    随着这酒咯响起,那五十五名少年这才逐渐醒过来,但还是处在似醒未醒之间,迷迷糊糊的说着梦话:

    “美人!美人!你去哪儿了?不要走!”

    “我的肉呢?谁拿走了我的肉,给我吐出来!”

    “好酒阿好酒,唉怎么没了?”

    ……

    等到完全清醒,这些少年才知道刚才不过是一场春梦,有几个当下便抱头痛哭起来。

    商孝天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更没有心思去管,因为他在看着眼前的怪人。

    怪人披着一件青袍,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胸襟敞开着,露出一片黝黑而结实的胸膛,面孔还算清秀,不过也是一张黑脸,头发散乱,毫无拘束的披散下来,而最奇怪的却是他的背后——竟然背着一口棺材。

    但是,即便是他如此奇怪,商孝天看着,却莫名其妙的有了一种风流俊雅的感觉。

    没错,就是风流俊雅。之前商孝天总觉得这个词是用来形容那些倜傥的公子的,至少也要是个白面书生,但是今天,这个衣衫不整,袒胸露乳的黑汉竟然也给他这样一种风流俊雅的感觉,这便是奇中奇,怪中怪了。

    “喂,小子,你看够了没有?”那怪人感觉到了孝天的目光,又打了个酒咯,醉醺醺的说到,“老子可对男人不敢性趣。我叫刘伶,你叫什么?算了,我管你叫什么,这肉是你们烤的?好香啊,给我些怎么样?放心,我不白吃,我这里有酒,可以一起喝。”说着拿起自己的酒葫芦,冲着商孝天摇了摇。

    此时,少年们都已经完全清醒过来,聚在商孝天身周,如临大敌般,警惕的注视着眼前这个叫做刘伶的怪人,听到他说要他们烤的肉时,还没有什么,但是他说到要请大家喝酒时,警惕中便加上了敌视,“寨主,不可。”,“不能喝他的酒。”……七嘴八舌的在商孝天耳边吵成一片,都是劝他不要喝那酒。

    行走江湖,乱吃陌生人的酒食是一大忌。

    这个道理,商孝天自然也明白,但是,眼前之人却是不可以用常理度之。这刘伶虽然放荡不羁,却带着股子浩然正气,绝不是坏人。

    商孝天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让大家不要再吵,拨开围在身周的少年,也不说话,直接就接过刘伶的酒葫芦,一扬脖子,咕咚咕咚,一连就是好几大口。

    这酒进入嘴里,开始时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也没有什么味道,便像是在喝白开水一样!但是过了喉咙,到了肚子里,却好像突然炸开似的,酸甜苦辣一样不少都来了,便好像是人生百味全在里面。

    商孝天放下葫芦,便感觉到从没有过畅快淋漓贯穿全身,一股热流在胸中乱窜,只得喊出两个字来才算过瘾:“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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