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半夜挖尸
“南姐姐,你还没有休息哦。”爱丽的脑袋从门口探了进来。
南离歌转身,就看到爱丽那甜美的笑容。“怎么,有什么事情么?”
“没什么啊,就是觉得太无聊,想过来看看你。对了,你的伤口过几天就能拆药了。不过脚上的伤口,最近还是不要碰的好。以免,落下什么病根。”爱丽不经过南离歌的同意,就进了房间,走到南离歌旁边。
“南姐姐是不是也觉得这片花海真的很美啊,我啊,最喜欢从窗户看向外面了。总觉得,好像是在用望眼镜看这个世界一样。慢慢的在变大、自己的视野也变得很宽广。”爱丽也趴在窗户上,惬意的闭着眼睛。
果然,他们还是一样人的。面对着这些被尸体灌溉出来的花海,她还觉得漂亮?真是人不可貌相,她长得这么可爱,内心竟然也这么阴鹜。
不知不觉,南离歌对爱丽的看法改变了。她往后移了一步,将自己与爱丽拉开了距离:“我可不觉得这个很漂亮,爱丽,我累了,你先回去吧。”
“啊?我才刚来哎,南姐姐,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啊?”爱丽一脸的受伤,眼睛啪嗒啪嗒的看着南离歌。
“额,没,没啊,怎么会讨厌你。”才怪,你们都是一群怪物。
“可是我总觉得你很讨厌我,南姐姐,你是不是有什么疑问啊?”爱丽蹦跶到南离歌身边,上下的打量了她一下。
南离歌愣了愣,“是有一个!”
“如果你不介意就说给我听听吧,说不定我能帮你解答呢。”
南离歌看向外面的花海,“我很想知道这片花海埋葬了多少人的生命,它们才能绽放的这么光鲜美丽。”
爱丽一脸的疑问,什么叫埋葬多少人的生命啊?“南姐姐,这里没有人死啊,谁死了啊?”
这次换成南离歌惊愕了,“这里的花不是用尸体浇灌的么?”
爱丽听完,脸色一黑。
南离歌知道自己说了一些让她难受的话,可是这些是事实,不是么?
忽的,刚刚还一脸严肃的爱丽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南姐姐你实在是太逗了,谁告诉你这里的花肥是人体的啊?不会又是那个变态老板吧?哈哈,是的是的,老板的确够变态的。不过哦,这里才不是用什么尸体作为花肥的呢。”
“不是尸体?”南离歌脸上布满了疑惑,可是那天晚上,她明明看到杰森将一具尸体拖到那里埋了起来。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不可能啊?再说了,最后杰森不是也默认了么?
“当然不是了,怎么可能是啊。如果是的话,那些尸体早就腐烂了,空气中应该弥漫着尸体腐烂的气味儿。就算玫瑰花开的再艳、玫瑰香再浓,也掩盖不住人尸体发出的恶臭。相反?相反的,那些腐烂的尸体,也会致使这些玫瑰花落败。
要是这下面都是尸体的话,谁还住在这个么冤魂满天、到处是腐烂气味儿的地方啊。我说南姐姐,你是不是太天真了呀。”
爱丽还在大笑着,更夸张的是她笑的差点就在地上打滚了。
南离歌一脸黑线,不是尸体的话?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还带着血?南离歌将自己那天晚上的所见所闻告诉了爱丽,爱丽笑的更加夸张了。
“我想那应该是猪或者是羊吧,绝对不是什么人的尸体。南姐姐,这个你倒是完全可以放心的。”见南离歌还是有点不相信,“南姐姐,那不如这样好不好。反正呢,我们也睡不着,倒不如我们去叔叔埋那具‘尸体’的地方看看吧。说不定,会打消姐姐你的担心哦。”
南离歌犹豫着,一方面想要知道那到底是不是尸体;另一方面,又担心如果真的是尸体的话,大半夜的,肯定会很吓人的。再加上简明翰那恶毒的杀人手法,真的很让人感到害怕。
爱丽见南离歌那么的摇摆不定,她拉住南离歌的手,往门外走了过去。因为南离歌脚伤,所以不能跑。“南姐姐,放心吧,就当是去冒险咯。再说了,还有我陪着你,你不用害怕的。”
受到好奇心的驱使,南离歌还是点点头。
按照记忆里的位置,南离歌、爱丽来到了杰森埋尸体的地方。爱丽手里拿着一把铁楸,一只手掐在腰上。
“南姐姐,你确定是这里哦?”别到时候忘了位置,让她白忙活一场哦。
南离歌点头,“一定是这里没错!”那天晚上她的记忆异常的好,她非常肯定就是这里。
爱丽冲着自己的手心吐了口口水,“来吧,咱们挖宝咯!”
南离歌恶寒,看她挖的那么高兴,南离歌真有一种想要离开的冲动。她开始怀疑这个丫头,到底是真的非常的天真,还是变态到了头,所以才会有这副样子的。
挖了半天,爱丽什么都没有挖到。这里的泥土的确是很松散,像是被人挖过一样。爱丽也没有疑问,一个劲的使劲挖。
南离歌打了个哈欠,夜里的风,真是太冷了。她抱着自己的肩膀,“好了算了,我们回去吧。”她真是疯了,大半夜的跟着她来这里挖什么尸体。她现在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南离歌又打了个哈欠。
“嘿呀,我挖到了,南姐姐你快点过来看啊。”爱丽大叫了一声。
南离歌往后退了一步,看到尸体,她还那么的兴奋。果然是,变态到了头。“我不去了,你告诉我就行了。”她怕自己真的会忍不住的吐出来。
“是尸体没错啦,只不过是野猪的尸体,并不是什么人啊。”那语气里,竟然还透着一些失望。
野猪的尸体?南离歌捂着鼻子,往前走了走。真的是一只野猪?“怎么会?”会不会是有人把它给调换了?
“哈哈,我就说嘛,这里怎么会有尸体呢?那些尸体,早就已经全都剁成肉酱喂猪了。”爱丽说的不急不躁的。
南离歌哇的一声,全都吐了出来。幸好,幸好自己没有吃那些肉。
“哈哈,逗你玩呢。南姐姐,你真的是太有趣了。好了啦,不逗你了。其实那些人都是死有余辜的,虽然老板的手法是让人恶寒,不过谁让他们全都背叛老板呢?对于那些背叛的人啊,老板最痛恨了。
其实,老板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就是太冷太残暴太变态了。”
这人都这样了,还很不错?如果这样也算不错的话,那世界上就真的没有好人了。南离歌没有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只是哦了一声。就不再说话,深夜里,看不到她的表情。
“好了,夜深了,回去吧。”南离歌一刻也不想再呆在这里,就算不是人的尸体。那血腥味儿,也让自己非常的难受。
“好吧,回去回去。”
爱丽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摘了朵玫瑰花,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南姐姐,你好像忘了一件事情呢。”
走在前面的南离歌一听,转过身来:“什么事情?”
“你不记得啦,你说过等你的病好了,你就跟我说你和老板的事情啊。啊,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爱丽哭丧这一张可爱的小脸,大框眼镜下的眼睛闪动着泪光。
“我跟他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交易。”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什么故事。
“交易?什么交易啊?”爱丽继续追问。
“钱的交易!”
“哈?这算什么答案啊,一点意思都没有。唉,我还是回去看我的书吧。南姐姐,晚安了,拜拜!”爱丽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南离歌又有一个疑问,她住在哪里?这里不是只有这一个别墅么?大晚上的,她不住在别墅里,那药住在什么地方?好像,杰森晚上也不住在这里?
抬头看向那被淡蓝色灯光覆盖着的别墅,里面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而且,一个星期前,还有两条人命葬送在这里。
难道自己每天都要跟一些冤死鬼住在一起么?南离歌抱着肩膀,走向别墅。就算自己百般的不愿意住在里面,可是外面更让她感到害怕。
忍不住的打了个寒颤,南离歌揉揉自己的鼻子。
回到房间,一躺倒床上,南离歌就睡着了,或许是真的太累了,也或许是不想面对这偌大的别墅的空荡。
早上唤醒她的,依然是清晨从树林里传出来的鸟叫声。南离歌伸了个懒腰,再次走到窗口打开窗户。
昨天晚上下雨了么?怎么外面的玫瑰花都好像湿湿的,带着一点水珠呢?南离歌扒着窗户,四处的看了看。
终于让她发现了,原来是杰森在浇花啊。这么大的一片玫瑰花,要浇到什么时候啊。那个杰森,一天到晚的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不知道的还真的会以为他是从地狱里出来的魔鬼。在人间,只能以一身黑衣作为掩饰呢。
南离歌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无聊,看向一边的柜台,早餐已经做好了。是面包和牛奶,幸好不是什么肉类。
吃了点早餐,南离歌闲得无聊下了楼。慢慢的走向杰森,杰森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水管,水管接着一个水车。
水喷到的范围很远很广,只要轻轻的移动一下,就能浇到一大片的玫瑰花。
“每天早上,都要给这些花浇水么?”南离歌轻轻的问。
“不然会死!”语气冷淡的像是一杯白开水。
南离歌耸耸肩,倚在了水车上。“我很好奇,你们都是住在哪里的?这里只有一栋别墅,不是么?”
“半山腰。”短短三个字的答案。
“半山腰?也就是说你们每天都要来回跑的么,不累?”南离歌略微有点吃惊。
“密道”
南离歌无语,他就不能多说几个字么?跟他聊天,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想下山,现在。”
“没办法。”
还是三个字的简短回答,南离歌有点想抓狂的冲动。
南离歌转身,就看到爱丽那甜美的笑容。“怎么,有什么事情么?”
“没什么啊,就是觉得太无聊,想过来看看你。对了,你的伤口过几天就能拆药了。不过脚上的伤口,最近还是不要碰的好。以免,落下什么病根。”爱丽不经过南离歌的同意,就进了房间,走到南离歌旁边。
“南姐姐是不是也觉得这片花海真的很美啊,我啊,最喜欢从窗户看向外面了。总觉得,好像是在用望眼镜看这个世界一样。慢慢的在变大、自己的视野也变得很宽广。”爱丽也趴在窗户上,惬意的闭着眼睛。
果然,他们还是一样人的。面对着这些被尸体灌溉出来的花海,她还觉得漂亮?真是人不可貌相,她长得这么可爱,内心竟然也这么阴鹜。
不知不觉,南离歌对爱丽的看法改变了。她往后移了一步,将自己与爱丽拉开了距离:“我可不觉得这个很漂亮,爱丽,我累了,你先回去吧。”
“啊?我才刚来哎,南姐姐,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啊?”爱丽一脸的受伤,眼睛啪嗒啪嗒的看着南离歌。
“额,没,没啊,怎么会讨厌你。”才怪,你们都是一群怪物。
“可是我总觉得你很讨厌我,南姐姐,你是不是有什么疑问啊?”爱丽蹦跶到南离歌身边,上下的打量了她一下。
南离歌愣了愣,“是有一个!”
“如果你不介意就说给我听听吧,说不定我能帮你解答呢。”
南离歌看向外面的花海,“我很想知道这片花海埋葬了多少人的生命,它们才能绽放的这么光鲜美丽。”
爱丽一脸的疑问,什么叫埋葬多少人的生命啊?“南姐姐,这里没有人死啊,谁死了啊?”
这次换成南离歌惊愕了,“这里的花不是用尸体浇灌的么?”
爱丽听完,脸色一黑。
南离歌知道自己说了一些让她难受的话,可是这些是事实,不是么?
忽的,刚刚还一脸严肃的爱丽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南姐姐你实在是太逗了,谁告诉你这里的花肥是人体的啊?不会又是那个变态老板吧?哈哈,是的是的,老板的确够变态的。不过哦,这里才不是用什么尸体作为花肥的呢。”
“不是尸体?”南离歌脸上布满了疑惑,可是那天晚上,她明明看到杰森将一具尸体拖到那里埋了起来。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不可能啊?再说了,最后杰森不是也默认了么?
“当然不是了,怎么可能是啊。如果是的话,那些尸体早就腐烂了,空气中应该弥漫着尸体腐烂的气味儿。就算玫瑰花开的再艳、玫瑰香再浓,也掩盖不住人尸体发出的恶臭。相反?相反的,那些腐烂的尸体,也会致使这些玫瑰花落败。
要是这下面都是尸体的话,谁还住在这个么冤魂满天、到处是腐烂气味儿的地方啊。我说南姐姐,你是不是太天真了呀。”
爱丽还在大笑着,更夸张的是她笑的差点就在地上打滚了。
南离歌一脸黑线,不是尸体的话?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还带着血?南离歌将自己那天晚上的所见所闻告诉了爱丽,爱丽笑的更加夸张了。
“我想那应该是猪或者是羊吧,绝对不是什么人的尸体。南姐姐,这个你倒是完全可以放心的。”见南离歌还是有点不相信,“南姐姐,那不如这样好不好。反正呢,我们也睡不着,倒不如我们去叔叔埋那具‘尸体’的地方看看吧。说不定,会打消姐姐你的担心哦。”
南离歌犹豫着,一方面想要知道那到底是不是尸体;另一方面,又担心如果真的是尸体的话,大半夜的,肯定会很吓人的。再加上简明翰那恶毒的杀人手法,真的很让人感到害怕。
爱丽见南离歌那么的摇摆不定,她拉住南离歌的手,往门外走了过去。因为南离歌脚伤,所以不能跑。“南姐姐,放心吧,就当是去冒险咯。再说了,还有我陪着你,你不用害怕的。”
受到好奇心的驱使,南离歌还是点点头。
按照记忆里的位置,南离歌、爱丽来到了杰森埋尸体的地方。爱丽手里拿着一把铁楸,一只手掐在腰上。
“南姐姐,你确定是这里哦?”别到时候忘了位置,让她白忙活一场哦。
南离歌点头,“一定是这里没错!”那天晚上她的记忆异常的好,她非常肯定就是这里。
爱丽冲着自己的手心吐了口口水,“来吧,咱们挖宝咯!”
南离歌恶寒,看她挖的那么高兴,南离歌真有一种想要离开的冲动。她开始怀疑这个丫头,到底是真的非常的天真,还是变态到了头,所以才会有这副样子的。
挖了半天,爱丽什么都没有挖到。这里的泥土的确是很松散,像是被人挖过一样。爱丽也没有疑问,一个劲的使劲挖。
南离歌打了个哈欠,夜里的风,真是太冷了。她抱着自己的肩膀,“好了算了,我们回去吧。”她真是疯了,大半夜的跟着她来这里挖什么尸体。她现在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南离歌又打了个哈欠。
“嘿呀,我挖到了,南姐姐你快点过来看啊。”爱丽大叫了一声。
南离歌往后退了一步,看到尸体,她还那么的兴奋。果然是,变态到了头。“我不去了,你告诉我就行了。”她怕自己真的会忍不住的吐出来。
“是尸体没错啦,只不过是野猪的尸体,并不是什么人啊。”那语气里,竟然还透着一些失望。
野猪的尸体?南离歌捂着鼻子,往前走了走。真的是一只野猪?“怎么会?”会不会是有人把它给调换了?
“哈哈,我就说嘛,这里怎么会有尸体呢?那些尸体,早就已经全都剁成肉酱喂猪了。”爱丽说的不急不躁的。
南离歌哇的一声,全都吐了出来。幸好,幸好自己没有吃那些肉。
“哈哈,逗你玩呢。南姐姐,你真的是太有趣了。好了啦,不逗你了。其实那些人都是死有余辜的,虽然老板的手法是让人恶寒,不过谁让他们全都背叛老板呢?对于那些背叛的人啊,老板最痛恨了。
其实,老板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就是太冷太残暴太变态了。”
这人都这样了,还很不错?如果这样也算不错的话,那世界上就真的没有好人了。南离歌没有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只是哦了一声。就不再说话,深夜里,看不到她的表情。
“好了,夜深了,回去吧。”南离歌一刻也不想再呆在这里,就算不是人的尸体。那血腥味儿,也让自己非常的难受。
“好吧,回去回去。”
爱丽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摘了朵玫瑰花,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南姐姐,你好像忘了一件事情呢。”
走在前面的南离歌一听,转过身来:“什么事情?”
“你不记得啦,你说过等你的病好了,你就跟我说你和老板的事情啊。啊,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爱丽哭丧这一张可爱的小脸,大框眼镜下的眼睛闪动着泪光。
“我跟他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交易。”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什么故事。
“交易?什么交易啊?”爱丽继续追问。
“钱的交易!”
“哈?这算什么答案啊,一点意思都没有。唉,我还是回去看我的书吧。南姐姐,晚安了,拜拜!”爱丽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南离歌又有一个疑问,她住在哪里?这里不是只有这一个别墅么?大晚上的,她不住在别墅里,那药住在什么地方?好像,杰森晚上也不住在这里?
抬头看向那被淡蓝色灯光覆盖着的别墅,里面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而且,一个星期前,还有两条人命葬送在这里。
难道自己每天都要跟一些冤死鬼住在一起么?南离歌抱着肩膀,走向别墅。就算自己百般的不愿意住在里面,可是外面更让她感到害怕。
忍不住的打了个寒颤,南离歌揉揉自己的鼻子。
回到房间,一躺倒床上,南离歌就睡着了,或许是真的太累了,也或许是不想面对这偌大的别墅的空荡。
早上唤醒她的,依然是清晨从树林里传出来的鸟叫声。南离歌伸了个懒腰,再次走到窗口打开窗户。
昨天晚上下雨了么?怎么外面的玫瑰花都好像湿湿的,带着一点水珠呢?南离歌扒着窗户,四处的看了看。
终于让她发现了,原来是杰森在浇花啊。这么大的一片玫瑰花,要浇到什么时候啊。那个杰森,一天到晚的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不知道的还真的会以为他是从地狱里出来的魔鬼。在人间,只能以一身黑衣作为掩饰呢。
南离歌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无聊,看向一边的柜台,早餐已经做好了。是面包和牛奶,幸好不是什么肉类。
吃了点早餐,南离歌闲得无聊下了楼。慢慢的走向杰森,杰森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水管,水管接着一个水车。
水喷到的范围很远很广,只要轻轻的移动一下,就能浇到一大片的玫瑰花。
“每天早上,都要给这些花浇水么?”南离歌轻轻的问。
“不然会死!”语气冷淡的像是一杯白开水。
南离歌耸耸肩,倚在了水车上。“我很好奇,你们都是住在哪里的?这里只有一栋别墅,不是么?”
“半山腰。”短短三个字的答案。
“半山腰?也就是说你们每天都要来回跑的么,不累?”南离歌略微有点吃惊。
“密道”
南离歌无语,他就不能多说几个字么?跟他聊天,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想下山,现在。”
“没办法。”
还是三个字的简短回答,南离歌有点想抓狂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