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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李云遇达瓦

    在他看来,这个想法,与疯子无异。

    这种鬼东西,躲着走还还不及,他竟然还想要去捅人家的老窝?

    众人也是一愣,疯子首先点头,笑道:“有意思,有意思!”

    胡三道:“切,又来一个疯子。”

    疯子笑道:“竹寿不是疯子,我才是疯子。”

    胡三翻了翻白眼,没有多说。

    月宇沉吟道:“瘦叔,难道你发现了什么?那巢穴里,莫非有什么东西?”

    竹寿摇摇头,道:“我什么都没发现。”

    月宇奇道:“那为什么?”

    竹寿道:“正因为我们不知道那里有什么,才更应该去。”

    这句话说得月宇一愣,低头沉思。

    王吉道:“那里能有什么?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里面全是蛤蟆,说不得,还有蛤蟆精!”

    竹寿摇头,道:“蛤蟆是一定有的,但那里,应该还有一样东西。”

    王吉好奇道:“什么东西?”

    竹寿道:“死人。”

    这一语出来,众人都是愣住了。

    看了看脚下的胡建云,月宇顿时明白了许多,不错,那巢穴里一定有蛤蟆,但同样的,作为宿主的尸体,绝对不少!这些年在卡瓦格博遇难之人,也许都被这蛤蟆收藏在巢穴里。

    想到这里,月宇忍不住道:“我赞成去找巢穴。”

    吴港也是站出来,道:“我也赞成。”他有些颤抖,或许阿灵就在那里。

    王吉有些鄙夷地看了吴港一眼,刚刚的战斗,吴刚一直缩在王吉背后,让吴港在王吉心中的形象,轰然倒塌。

    王吉道:“月宇去哪我去哪。”

    山猫和疯子也是点点头,道:“我们的任务,就是保护月宇少爷,而且老爷子吩咐过,尽可能找到大少爷的消息。其他的任务,可以暂时延迟。倒是你,竹寿,你为什么要说出来,带我们去那巢穴呢?”

    竹寿一愣,笑了笑,与胡三对视一眼,道:“我们自然是去找人的。”

    “找什么人?我怎么不知道。”赵露忍不住开口了,从最开始,她只以为赵家之所以派竹寿和胡三来,是为了自己口中的天宫。

    现在看来,自己似乎被隐瞒了一些事情。

    可恶!

    赵露小嘴翘了起来,皱着眉头看着竹寿。

    竹寿忙摆摆手道:“哎哎哎,你别生气啊,你爸不让我们说的。”

    胡三添油加醋道:“露露,我从最开始就想说了,这个竹竿子不让。”

    竹寿一瞪胡三,胡三顿时闭口,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

    赵露岔岔道:“那你们现在能说了么?”

    竹寿点点头,道:“事到如今,当然不必隐瞒了。这件事,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你们可知道,当年失踪于雪山的,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还有一个伙?个伙伴,名叫赵海。”

    “二叔?”赵露惊声道。她在家中见过照片,赵山说他这个弟弟由于得病,英年早逝。

    竹寿道:“没错,他就是你爹的弟弟。“说着,不顾众人惊讶的眼光,继续道:”当年的赵海,可以说是风华正茂,一表人才。除了骨子里那股野劲,完全是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大人物。而后,赵海随着与他性格相投的月照出行,再也没有回来。

    当时赵山都快急疯了,连同安老爷子一同寻找线索,甚至花重金打通了关系,这才用卫星,确定了月照和赵山的位置。

    然而,他们两个已经停留在雪山上,将近半月丝毫不动了。

    之后,赵家安家联手,派遣多支队伍进山,甚至还追查那名孙姓青年的身份。

    可惜,那孙姓青年,也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消失了踪迹。当时他们还以为,孙姓青年也与他们一起,死在了山里。

    后来的情况,你们也知道了。

    多个队伍,屡战屡败。

    安家和赵家,又不是不知难而退的人,所以此事,只得草草而终。

    自从上一次赵露回来,从孙老瞎住所里搜出了皮卷之后,赵山是日夜难寐,最终还是决定,派遣我们上来一探究竟。

    我想这些,安老爷子也是心知肚明吧。”

    这一番话,听的众人发呆。

    没想到当年,这里竟然还发生过如此巧合的事情。

    赵海,安月照,孙老瞎。

    当年他们三个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发现了什么?到底遇到了什么?

    “好了。”竹寿说道,“既已决定,我们便出发吧。”

    众人从故事中反应过来,点了点头。

    竹寿将手中蛤蟆放下,手中拿出一支银针,一针捅在蛤蟆的屁股上。

    只见汁水横流,那蛤蟆哇哇叫了一声,便是向前爬了出去。

    “追。”竹寿喊了一声,便是率先追了过去。

    众人也是紧随其后,心里五味杂陈。

    有紧张,有兴奋,有恐惧。。。

    众人没有看到,他们离去后不久,一道影子便从冰壁上蔓延出来,随即迅速向月宇他们追了过去。

    无声无息。

    此时的卡瓦格博山脚下,雨崩村。

    一支队伍进了有些现代化的雨崩。

    他们身背黑包,身着冲锋衣。或一脸冷酷,或一脸横肉。其中一个脸有刀疤的光头男子和一个面相平和的英俊男子正走在前方。

    刀疤男子找了一个最好的旅馆,在这个旅馆中可怜的小包间里,众人围成一桌。

    一个脸长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大喝了一口啤酒,道:“什么鬼地方,累死了。”

    刀疤男子皱眉道:“又不是出来旅游,倒斗还怕吃苦么?”

    络腮胡子顿时闭口,噤若寒蝉。

    旁边面相平和的男子笑道:“哎,三哥,何必如此呢?此番却是比较艰苦,有所埋怨,实属正常。”

    那络腮胡子顿时一脸感激地看着男子。

    刀疤男子笑道:“李云道长见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这倒斗队伍,就应该像军队一样,指挥起来如臂使指一样才成大器。”

    男子笑着摇摇头,却没有多说。

    这个男子,就是李云。

    自从收到了月宇的短信,李云踌躇之下,便是加入了封家的队伍。

    不愧是倒斗世家,工具一用俱全,第二天便是气势轰轰追杀过来,一路上,也不过用了两天时间,便到达了这雨崩。

    也不知月宇到底去了哪,还是先跟着他们走一步看一步再说吧。

    李云感叹一声,与一旁封老三喝起了酒。

    大家伙累了两天,好不容易有桌正经饭,自然是大朵快颐。

    酒过三巡,李云的尿意也来了。

    告了一声,便出来上厕所。

    看着小石路上零零散散的游客,李云心中暗想:“转转也好,说不得能找到月宇的消息。”想着,便在街上转了起来。

    走了一会,李云忽然转头,对自己身后之人道:“你跟着我干嘛?”

    李云可不是空口无凭,他走走停停,发现其背后之人也是随着他,走走停停,始终不肯超越。

    鬼鬼祟祟,能是什么好东西?

    没想到,李云背后之人只是讪笑了一下,并没有否认,只是道:“这位老板,你们是来登卡瓦格博的吧?需要向导么?”

    李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人,只见这人尖耳猴腮,目射贪光,皮肤黝黑,身穿皮袍,头戴狗皮帽,身上斜跨一只绣有莲花的藏式布包,正一脸恭敬和渴望地看着自己。

    若是月宇在此,定被骇的跳起来。

    这不正是给月宇当过向导的达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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