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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现代番外(二)

    程晓霜是他的邻居,也是他的粉丝,长得美丽,性格又大方爽朗,乐于助人,虽然他现在已经不大记得了,但n年以前的颜景白绝对能够说出对方一大箩筐的优点,最重要的是在他沉寂的那三年见,一直是她充当红颜知己默默支持他鼓励他来着,这样一个知情知趣,没有任何缺点的姑娘——至少在二十多岁的颜景白眼里是没有的——又怎么不让他喜欢上。

    那是他人生当中唯一一次暗恋别人,而且还是一次失败的暗恋。

    他当初不是没想过追求对方,可是就在他刚刚意识到自己的喜欢,想要付诸于行动的时候,却猛然得知对方有个从小长大的竹马,还是即将谈婚论嫁的那种,刚萌发出的喜欢一下子夭折了,他当时很是受了一番打击的。

    得知了对方的身份,颜景白放下心中戒备,目光中少了一种当初的悸动,多了一些见到故人的怀念。

    刚回来的第一天,见到的便是当初的暗恋之人,应该算是一种幸运吧!

    可这种幸运在对方拖着他坐上计程车,走近校园的时候,瞬间化为乌有。

    大学校门处,站着一个白白净净,戴着眼镜的男生,当程晓霜挽着那人的手臂介绍说“这是我的男盆友丁正钧”的时候,颜景白唇角微抽。

    并不是说他在嫉妒,而是印象当中对方不应该是一个长着大肚腩,油光粉面的胖子吗?!

    可面前这人虽说不上有多好看,倒也斯斯文文,身材马马虎虎,也还看得过去,难道一个男人婚前婚后的形象改变会这么的大?

    眼角瞟了瞟笑容明媚的女人,又看了看她身边站着的男人,颜景白心中忽然有些惋惜,这么好的姑娘注定就要栽在一个日后长残的人身上了。

    时间过去很久了,颜景白当然不会有吃醋心痛这样的情绪,但毕竟是人生中唯一一次的失恋,他记忆深刻,也就更不会对以前的情敌有什么好印象了。

    他表情淡淡,对丁正钧表现出来的热情不冷不热,倒也符合他一贯以来的形象。

    他现在呆的城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城,h大是这里唯一的一所大学,并不算很好很有名的学校,但师资力量还是不错的。

    而程晓霜和她的男友都是这多学校的学生。

    之所以把颜景白拉来,是因为学校正举行校庆,程晓霜所带领的话剧社正演一出话剧,作为粉丝她就想把颜景白拉过来串串场,不但可以宽慰宽慰整天宅在家里的某人,还可以让自己饱饱眼福,更可以让自己亲自导演的这出话剧锦上添花,正好一举多得了。

    上一次,颜景白因为对方突然冒出来的男盆友气的掉头就走,回家默默舔伤口去了,这次他皱着眉头说道:“不太方便吧。”他好歹也是一个红过一时的明星,虽然现在过气了,但总会有人记得他的,这样突然出现在校庆上怕是不妥。

    程晓霜极为女汉子的一摆手,道:“放心!你演的是一个老神仙,脸上贴了胡子换了装,谁也认不出你的。”

    一旁的丁正钧也补充道:“我已经交代过话剧社的其他人了,绝对会保密,不会泄露你的真正身份的。”

    他们既然都这么说了,颜景白自然不好再推辞,而且这么多年安稳日子过下来了,也不知道他的演技退步没......

    就在颜景白尽量给自己找事做,想要暂时忘掉关于还能不能回去的烦恼的时候,向信那边却是鸡飞狗跳,颇不太平。

    自从他被人威胁着捡回某个神秘男人之后,他的日子只能用心惊胆颤来形容。

    他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导演,他的名字在娱乐圈中也算是耳熟能详了,拍出来的作品虽然不能说部部经典,但也是票房的保证。

    从事着这样的工作,他的想象能力自然也不会太差,可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法想象,这世上真的会有穿越这档子事。

    是的,就是穿越,这个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都已经烂大街的设定竟然会真的存在,还好死不死的碰巧就让他给遇上了。

    真不知该夸他运气好,还是该说他霉运附身。

    要说他为什么能够在对方什么都没说的情况下得出他是古人的身份,那就太简单了,对方有血有肉还有影子,首先排除了鬼怪的猜测,而且他的衣着穿戴都是古人的装扮,以及那手高深莫测的武功,让他无法不往那方面想。

    至于神仙什么的,对方显然对一些现代的东西陌生而好奇,虽然只是显露了一点点,但他还是看出来了,如果是神仙的话那不是掐指一算就能知道的吗?更别说对方还问过他这里到底是什么朝代了!

    向信窝在厨房里,一边煎蛋,一边偷眼瞧坐在客厅里,拿着遥控器换台的男人。

    对方黑衣黑裤,一身现代休闲装,长长的白发用一根带子系在脑后,整个人慵懒无比的靠在沙发上,左手抵着下巴,面色平静眼神莫测,只有脚上套着的一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拉低了他酷炫神秘的气质。

    铲子巧妙地一挥,煎的金灿灿的鸡蛋迅速翻了个身,发出嗞啦的声响,向信再次偷瞄了男人一眼,暗暗嘀咕一声妖孽!

    被他捡回来的这个男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人物,不说他的武功和气质,单单只是他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就很可怕,明明一开始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仅仅只是两天时间,对生活方面的事情就了解大概了,而且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见他露出对陌生世界的恐惧和惊怕这样负面的情绪,最多就是有些纠结,硬挺的剑眉紧紧地皱起,然后就是沉默。

    他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也不敢去问,如果可以的话,他只想早早的送走这位瘟神,省的他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煎鸡蛋,要知道他最讨厌进厨房了,现在却要天天早起的伺候某位大爷。

    不断被人抱怨的人自然就是石之轩了,他安安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电视荧屏随着他手里的动作在不断的跳跃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明明他和往常一样和陛下黏糊了一阵就睡觉的,可半夜里突然之间他就醒了过来,然后就已经不在自家那张宽大的红木床上了。

    这个世界很奇怪,虽然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这个世界的一切却都超出了他的认知,和以前的世界相比,这个地方简直就是天堂了。

    可是他却很暴躁,突然之间就到了这个地方,还不见了自己的爱人,是个人恐怕心情都不会太好,何况他这个本来脾气就没有多好的人,就算这里的新花样确实很多,有趣的东西也不少,也让他提不起丝毫兴致。

    也不知道陛下会不会和他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石之轩丢开遥控器,薄唇抿的更紧了。

    “吃饭了。”

    向信把煎好的鸡蛋放在长桌上,然后又折回去,把烤好的香肠和三明治端了出来。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石之轩一手拿刀一手拿叉,吃的优雅。

    向信瞧了几乎吐血,看他比自己还要优雅几分的吃相,哪里瞧得出对方是个从天而降的老古董。

    吃完早餐,石之轩擦了擦嘴,道:“你每天都吃这个?”

    切鸡蛋的手一抖,向信抬起头,假笑道:“有什么问题?”

    “我吃不惯这个。”石之轩淡淡道:“明日煮些小米粥,再随意炒几个素菜。”

    他说的自然,向信却听得要吐血,他好歹也是身价不菲的大牌导演,平日里巴结他的也不算少,什么时候竟沦落到专门给人做早饭的地步了?

    他紧紧地攥着刀叉,有些沉不住气的就像开口反驳,但突然响起的门铃声让他把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离开座位前,眼角余光正对上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向信心下一跳,忽然就有些庆幸这门铃响的及时。

    跟在他后面一起进来的是拎着大包小包的女助理徐殷,在向信和石之轩相遇的那个晚上,她因为不放心在次日一早就来看望她的上司,因此她就成了这个世界第二个见到石之轩的人。

    当然,她是不知道石之轩的具体身份的,向信用刚刚从国外回来的朋友这个理由敷衍了对方,不是特意想要隐瞒,实在是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他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而不知内情的徐殷在见到石之轩的第一眼就犯起了花痴,这不能怪她,毕竟石之轩的颜值妥妥的摆在那里呢。

    于是在知道石之轩身上穿着的还是向信的衣服的时候,她咬咬牙花了自己两个月的工资,特意上商场帮他买回了从内到外的各式衣服。

    看着喋喋不休的不断从袋子里往外取衣服的女人,向信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无比抠门,连一顿饭都舍不得请的徐殷吗?!

    对方不会是假的吧!

    向信望了望她,又看了看从始至终面无表情的男人,好吧,长得好看的人总是比较吃香的。

    就在向信心下吐糟的时候,突然他看到男人的脸色变了,眼神凌厉,神情激动,哪还有上一刻的平静无波!

    他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向信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电视屏幕里,一身龙袍的少年天子搂着自己的妃子,神情温柔,唇角含笑,肉麻的台词让人听了直起鸡皮疙瘩。

    很雷很苏很普通的一部宫廷恋爱剧而已,男人看到它的样子就像看到鬼一样。

    向信讶异,然后就听对方的声音响起,带着些微的沙哑。

    “这人是谁?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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