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 火爆老公的彪悍妻

【44】赢了

    【44】赢了

    工作人员当场取了原告席上那名自称程志的男人的指纹,主审官宣布休庭半小时,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再继续审理。

    兴氏那几个人,明显坐不住了,拼命朝高勇这边看过来。

    “苏苏,你说他们现在怕吗?”高勇幸灾乐祸。

    “不,他们还存着侥幸心理。”苏紫瞥一眼那几个故作镇定的人。

    高勇点头,“也对,如果他们真的怕,现在应该会过来要求庭外和解。不过,他们恐怕也不敢吧?现在的事情看起来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这时来求我们,不就等于主动认罪了?”

    苏紫又看向原告席,“他们现在,比站在原告席上的程平还煎熬啊!”

    “真是可惜,这场好戏老大看不到!”

    高勇是知道的,因为凌和的事,凌萧对兴氏的人恨之入骨,这时凌萧若在,看着敌人在热锅上煎熬肯定有种解恨的快感。

    提到凌萧,苏紫没了声音。

    这两天,凌萧以各种缘由留在她家里蹭吃蹭住,就差没厚着脸皮爬上她床上。这样时刻讨好着她找各种理由接近她的凌萧,跟以前那个总嫌她烦恨不得她滚远点的凌萧判若两人,让她非常不习惯。

    这两天她已被他弄得有点精分症,总觉得,这个凌萧,是她所不认识的一个陌生人。

    看来,这事完了后,还是赶紧搬回自己那间小公寓吧,凌萧这人,她惹不得,也惹不起!

    苏紫走神的当口,工作人员捧着鉴定报告走出来递给主审官,并宣布重新开庭。

    “经鉴定,在云晴夜总会证物上的指纹,跟程平的指纹相符,也与现场这位自称自己是程志的原告人相符。”

    鉴定人员宣读完鉴定结果,原告席上的男人,没了初时的气势和气焰,软软的瘫坐在原告席上。

    没等主审官提问,那男人便站起来指着旁听席兴氏那几个人说道,“主审官,我是被指使的!”

    “靠,这人真没义气!”

    高勇低声骂了一句,在道上,不讲义气出卖朋友的人,是最为人所不耻的。

    “是啊,我们找的那些证据看来全没用武之地了!”苏紫有点心疼凌氏一帮手足。

    她没想到这个叫程平的男人不止贪钱,还渣成这样,还让高勇和曲子明托人不远千里把这家伙的老底起了出来,没想到,自己这边的证据还没抖出来,这家伙已快快撇清以求保命。

    接下来不管兴氏那几个人的吵闹,程平自己把事情交待得一清二楚。

    这场官司,不用说,自然是云晴夜总会赢了,至于案件的整个过程,当天晚上便在当地网络媒体上了头条。

    第二天,c省省报同样登出跟网络媒体头条类似的头版新闻:

    【兴氏指使魔术师出千,设计陷害同行凌氏旗下夜总会。】

    新闻报导如下:……兴氏管理人员因旗下夜总会生意萧条,见同行业之龙头老大凌氏旗下之夜总会门庭若市,心生妒嫉,遂找来一名魔术师扮成客人到云晴夜总会玩乐,这名叫程平的魔术师以其极度专业的手法躲过众人耳目,在自己的酒杯里下了药,制造了云晴夜总会下药的假像,然后,把云晴状告上法庭……

    ……

    此案,原告人程平败诉。

    ……

    又:云晴夜总会当庭递交起诉书,状告兴氏财团及程平联手设计陷害一事令云晴及凌氏的名誉遭受巨大损失,要求追究原告刑事责任并赔偿其名誉及经济损失合计一千万元,此案将于两周后开庭,届时,本报将会对此案进行第一时间的报导。

    ……

    此报导一出,当晚,高勇和曲子明便在云晴夜总会搞了个庆祝派对,众人端着酒,纷纷上前给苏紫敬酒。

    “丫头,你早就知道他们会请媒体去?”

    女儿赢得这么漂亮,苏豪脸上有光。

    “嗯,据我了解,兴氏办事方式跟凌氏差不多,向来不喜欢对簿公堂,但这一次却如此高调,非要将这事闹上庭。无非,是想借助媒体的力量给我们凌氏抹黑。网络媒体的力量不容小觑,无论正面还是反面的信息都传播得非常快,既然他们给我们安排了这么好的宣传方式,我们怎么好意思不利用到底?”

    苏紫说得没有错,网络媒体的宣传速度非常快,当晚m市凌氏旗下夜总会及酒吧打烊结账,营业额竟比旺季还要高三成几。

    第二天,曲子明便把三张十万元的支票分别送到苏紫及另两人手中。

    “明哥,我说的是一个月期限啊!”苏紫倒是不急,反正,这十万元,迟早是自己的。

    “还用看吗?我已经输了!而且,我输得心服口服!”

    ------题外话------

    谢谢【路人夏之印】妹纸的花花,【jikyccy】丫头的5分评价票,【沫宸惜】冉儿小盆友的打赏。逐一么个!

    【特别说明】关于文文背景,原本的新联帮,改成了凌氏家族财团,一个横跨几个省份在某些行业占着霸主地位的大家族财团,反正跟原来的意思是一样的,只是写法不一样了,大家懂的!

    相应的,兴和帮也改成了兴氏家族财团,其他,一概没变。

    另外,在【39】章里加了这么一段话,“凌氏早些年跟某要员和律师打过交道,吃了一次大亏,自此之后,凌氏上下对律师及某某要员之类的词相当敏感。”亦因此,遇到什么事,凌氏上下更喜欢用道上的惯有方法解决。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