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我的大学
小蓓身上有股淡淡的花香味,我从她的身上,第一次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女人味。
“你肯定是喜欢上她了。”小叶淡淡地说。小叶在嗑瓜子,咔咔之声不绝,他的嘴巴也忙个不亦乐乎。“你不明白的,那应该不是喜欢。”我不得不再次重申。“哦!是吗?”小叶把瓜子皮轻轻地在手尖上一弹,瓜子皮倏地划破空气,准确无误的落在不远处的垃圾桶里。吃的瓜子多了,这手法就熟练了,几乎百发百中。
小叶的嘴巴除了说话交谈外,就只剩下吃喝的功能了。他每天吃个不停,但身体依旧很苗条。
大学的课枯燥乏味,无聊透顶,该逃就尽量的逃,泡泡妞,打打球,比每天对着几个长着苦瓜脸的教授们舒服多了。这是有相当经验的一位学长意味深长的告诉我的,我觉得他的话不错,他是一位对生活有深刻的见解与研究的学生,我应该向他看齐。我点头表示深有同感,虽然那时我只是刚上大一,初来乍到,对人曲意逢迎,溜须拍马是要样样精通的。也因此,在大学期间,一般的课我尽量的逃,一个人在寝室打游戏,最近很火爆的游戏是“lol”。
我有一个“优点”,对任何游戏浅尝辄止,绝不过于沉迷上瘾。若在游戏打得最酣畅淋漓之时,我若感到了无聊与困乏,不管三七二十一,将电脑扔在一旁,走大窗前倒头就睡。“你他妈的就是个坑!”多么精辟的见解啊!不光网友这么骂我,连同寝也这么评论我。久而久之,我不在受到他人的邀请,每人敢联手和我一起玩任何游戏,我果断的将“lol”戒了。
上课之时,我会尽量的挨着小蓓坐,我总觉得挨着小蓓会用总安全感。她秀发上的花香味很迷人。上课之际闻着她,就好安然入梦了,下课之际闻不到她,精神倍增,听歌,打单戏,玩手机。我曾对小叶说过:课堂最大的好处就是用来恢复体力。小叶睁大眼睛问我:那夜晚是干啥的?我淡淡的说道:是看小说的。
小蓓长长的秀发如水般柔滑成波浪,自然的风韵,很美很美的感觉。那段秀发,黑的发亮,每次闻到那股花香味,就有一股莫名的冲动:如果可以,我愿把脸庞紧紧的贴在她的秀发上。我应该可以感受到春暖花开的味道。小叶很是迷惑:“如果你不喜欢小蓓,那为什么这么对她痴迷呢?”我反驳:“请注意,我痴迷的是那团如乌云般的墨髻,不能代表我是喜欢小蓓的。”小叶说我很无聊,我说小叶太狡辩。
小蓓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子,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正宗的大家闺秀。有许多的男孩子不顾自己的长相,或女友的反对及自己的窝囊装逼样,强行要倒贴小蓓,结果都被小蓓一脚给踹了。我觉得小蓓是个高傲的女孩子,而实际情况是,小蓓这丫头挺温柔体贴人的,最起码她对我很好啊。
小蓓是我的好朋友,她经常对我开玩笑:“小冰子,你什么时候追求我啊,全校追求我的人可多了,他们都排队排到了意大利了,缺了你我会觉得非常失落的。”我说:“好啊好啊!不过还不急,明年吧!明年我一定追你。”小蓓急道:“不行啊!你要快点行动了。”我问:“为什么?”小蓓神秘的吐了吐舌头,笑道:“多了你一个,排队的人就排到了法国了,那场面可有多壮观啊!”小蓓悠然神往。我疑惑的笑道:“我的体积还不至于这么肥大吧!”小蓓向我做了了鬼脸:“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正好站在了两国的交界线。”
我在寻找小叶,这小子欠了俺一顿饭钱就神秘的失踪了,我估计他已经携巨款潜逃了。“知道小叶在哪吗?”这句话不知道已问了多少人了,那些人只是摇头说不知,我头都大了。这些人不认识小叶是谁,也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很着急。我急切的抓狂,四处乱逛,抓住人就问,不管是瞎子还是聋子,有一丝线索都不能放过。
他们以为我是疯子,可我本来就是疯子,他们竟然不知道,我哈哈大笑:“这世界有比我更傻的人竟然不知道我是疯子,哈哈,多可笑。”对他们深表失望,最后决定问一个童叟无欺的小孩:“你见过小夜吗?”小孩子哇的一声就哭了。他的母亲狠狠地瞪着我:“你呀神经病吧你?”我温柔一笑:“姐,我不是神经病,我是疯子。”那位少妇不再作声。
她在哄怀里的只有几个月大的孩子。这下好了,整个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我是疯子。我离开后,那位小孩朝我笑了笑:“你是疯子。”我立刻觉得自己是真的完蛋了,连小孩子都知道了我是疯子。我回头决定亲吻那位半岁大的小孩子,因为他有特异功能(自我感觉而已),结果回头看时,发觉他的母亲疯了,更奇怪的是我发觉自己正常了。这个世界真的很奇怪,我笑着继续寻找小叶,因为这小子还欠我一顿饭钱呢!
“你肯定是喜欢上她了。”小叶淡淡地说。小叶在嗑瓜子,咔咔之声不绝,他的嘴巴也忙个不亦乐乎。“你不明白的,那应该不是喜欢。”我不得不再次重申。“哦!是吗?”小叶把瓜子皮轻轻地在手尖上一弹,瓜子皮倏地划破空气,准确无误的落在不远处的垃圾桶里。吃的瓜子多了,这手法就熟练了,几乎百发百中。
小叶的嘴巴除了说话交谈外,就只剩下吃喝的功能了。他每天吃个不停,但身体依旧很苗条。
大学的课枯燥乏味,无聊透顶,该逃就尽量的逃,泡泡妞,打打球,比每天对着几个长着苦瓜脸的教授们舒服多了。这是有相当经验的一位学长意味深长的告诉我的,我觉得他的话不错,他是一位对生活有深刻的见解与研究的学生,我应该向他看齐。我点头表示深有同感,虽然那时我只是刚上大一,初来乍到,对人曲意逢迎,溜须拍马是要样样精通的。也因此,在大学期间,一般的课我尽量的逃,一个人在寝室打游戏,最近很火爆的游戏是“lol”。
我有一个“优点”,对任何游戏浅尝辄止,绝不过于沉迷上瘾。若在游戏打得最酣畅淋漓之时,我若感到了无聊与困乏,不管三七二十一,将电脑扔在一旁,走大窗前倒头就睡。“你他妈的就是个坑!”多么精辟的见解啊!不光网友这么骂我,连同寝也这么评论我。久而久之,我不在受到他人的邀请,每人敢联手和我一起玩任何游戏,我果断的将“lol”戒了。
上课之时,我会尽量的挨着小蓓坐,我总觉得挨着小蓓会用总安全感。她秀发上的花香味很迷人。上课之际闻着她,就好安然入梦了,下课之际闻不到她,精神倍增,听歌,打单戏,玩手机。我曾对小叶说过:课堂最大的好处就是用来恢复体力。小叶睁大眼睛问我:那夜晚是干啥的?我淡淡的说道:是看小说的。
小蓓长长的秀发如水般柔滑成波浪,自然的风韵,很美很美的感觉。那段秀发,黑的发亮,每次闻到那股花香味,就有一股莫名的冲动:如果可以,我愿把脸庞紧紧的贴在她的秀发上。我应该可以感受到春暖花开的味道。小叶很是迷惑:“如果你不喜欢小蓓,那为什么这么对她痴迷呢?”我反驳:“请注意,我痴迷的是那团如乌云般的墨髻,不能代表我是喜欢小蓓的。”小叶说我很无聊,我说小叶太狡辩。
小蓓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子,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正宗的大家闺秀。有许多的男孩子不顾自己的长相,或女友的反对及自己的窝囊装逼样,强行要倒贴小蓓,结果都被小蓓一脚给踹了。我觉得小蓓是个高傲的女孩子,而实际情况是,小蓓这丫头挺温柔体贴人的,最起码她对我很好啊。
小蓓是我的好朋友,她经常对我开玩笑:“小冰子,你什么时候追求我啊,全校追求我的人可多了,他们都排队排到了意大利了,缺了你我会觉得非常失落的。”我说:“好啊好啊!不过还不急,明年吧!明年我一定追你。”小蓓急道:“不行啊!你要快点行动了。”我问:“为什么?”小蓓神秘的吐了吐舌头,笑道:“多了你一个,排队的人就排到了法国了,那场面可有多壮观啊!”小蓓悠然神往。我疑惑的笑道:“我的体积还不至于这么肥大吧!”小蓓向我做了了鬼脸:“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正好站在了两国的交界线。”
我在寻找小叶,这小子欠了俺一顿饭钱就神秘的失踪了,我估计他已经携巨款潜逃了。“知道小叶在哪吗?”这句话不知道已问了多少人了,那些人只是摇头说不知,我头都大了。这些人不认识小叶是谁,也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很着急。我急切的抓狂,四处乱逛,抓住人就问,不管是瞎子还是聋子,有一丝线索都不能放过。
他们以为我是疯子,可我本来就是疯子,他们竟然不知道,我哈哈大笑:“这世界有比我更傻的人竟然不知道我是疯子,哈哈,多可笑。”对他们深表失望,最后决定问一个童叟无欺的小孩:“你见过小夜吗?”小孩子哇的一声就哭了。他的母亲狠狠地瞪着我:“你呀神经病吧你?”我温柔一笑:“姐,我不是神经病,我是疯子。”那位少妇不再作声。
她在哄怀里的只有几个月大的孩子。这下好了,整个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我是疯子。我离开后,那位小孩朝我笑了笑:“你是疯子。”我立刻觉得自己是真的完蛋了,连小孩子都知道了我是疯子。我回头决定亲吻那位半岁大的小孩子,因为他有特异功能(自我感觉而已),结果回头看时,发觉他的母亲疯了,更奇怪的是我发觉自己正常了。这个世界真的很奇怪,我笑着继续寻找小叶,因为这小子还欠我一顿饭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