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一章
鉴于他身体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计较。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看书,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感觉。”
他闻言,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和摸一直小猫似的:“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想那么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行吗?”
“……嗯。”
“对了,忘了提醒你一件事,少吃一点糖,贝思哲最近吃了太多生了两颗蛀牙。”
“你真当我是九岁的孩子?我都二十四了。”
他专注地看着她,淡淡纠正:“我指的是心智。”
“……”
送走贝翊宁,熊橙从厨房找出一瓶白酒,在高跟鞋的磨脚处涂了点,她一边涂一边看这双鞋,心想这双鞋子她还是会穿的,不为了讨好任何人,是她突然想穿了。
就穿着高跟鞋和他恋爱一回。
即使她和他有太多不合适,即使她清楚自己和他不一定会有结果,但至少此时此刻,她就想当他的女朋友,那就听从内心做快乐的事情,不去问是缘是劫。
*
贝翊宁本打算把贝思哲丢到他奶奶家,谁知前一天和熊橙打电话的时候被他偷听去了。
他转过身来的时候,贝思哲已经叉腰站在面前,仰着脑袋质问:“你太狡猾了,明天晚上要约小熊出去玩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和我说?是不是不打算带我去?!”
“本来就没打算带你,因为你要去的是奶奶家。”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必须去奶奶家。”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只有去奶奶家一个选择。”声音冷了几分。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还想不想要这个月的零花钱了?”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
贝思哲磨了很久,直到贝翊宁的耳朵都起茧,最后才勉强同意带上贝思哲,但事先说好不会给他买吃的,他委委屈屈地答应了。
隔天晚上,贝翊宁开车来接熊橙,她下楼的时候就瞧见贝思哲探出小脑袋,对她挥手,童声清甜:“小熊!”
熊橙上了车,摸了摸贝思哲的脑袋:“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学校表现好不好?”
“很好啊,最近都没有人敢找我茬,连杨老师都不敢说我一句。”
坐在驾驶座上的贝翊宁闻言冷声:“你不去找别人的茬已经万幸了。”
被拆台的贝思哲变了脸,严肃道:“爸爸,你忘记奶奶批评过你什么了,你说话总是戳人心窝子,这是不对的。”
“哦?奶奶真的这样批评过他?”熊橙好奇地问。
贝思哲点头:“对啊,因为爸爸和猪肉丸说不要她的原因是他喜欢小脸的女人,猪肉丸就和奶奶告状,奶奶批评了爸爸。”
“猪肉丸是一个女人?”熊橙隐隐觉得这三个字很耳熟。
“是爸爸的相亲对象啦。”
“哦。”熊橙拉长了尾音,目光若有若无地投向贝翊宁。
贝翊宁双手按在方向盘傻瓜,从车前镜里看了一眼熊橙,不屑解释一句。
“不过,猪肉丸已经被爸爸pass了。”贝思哲再次强调重点,“因为她的脸大。”
熊橙捏了捏贝思哲的脸,而后前倾身体,悄悄地凑近贝翊宁:“你不会真的以脸大为由拒绝人家吧,这么毒舌?”
贝翊宁侧过头,不咸不淡地说:“既然要拒绝,何必再留有余地?”
“……”
逛夜市最开心的莫过于贝思哲,几乎每路过一个摊位,他都要停下来,掏出小钱包买一个东西,没一会功夫,怀里就兜了小山堆的东西,贝翊宁帮他把东西一件又一件地放进小包里,让他自己拎着。
“太重了,我拿不动。”贝思哲提了提自己的包。
“谁让你要买这么多东西,自己拿着。”贝翊宁冷眼旁观,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熊橙看贝思哲提得有点费力,主动分担:“我们一人拎一条带子。”
贝思哲眼睛一亮:“还是小熊好。”
站在一边安静看着他们的贝翊宁终于开口:“算了,都给我。”
在熊橙和贝思哲疑惑不解的目光下,贝翊宁一只手提过那只满得快溢出来的小包,径直往前走。
来到小吃区,贝思哲就只有流口水,干瞪眼的份了,因为事先被爸爸警告过,来这里什么都可以买,除了吃的。
他眼睛又特别亮,环顾了一圈,就搜到了各式好吃的,鱿鱼羹,烤冷面,胡椒饼,香煎蛋饼,生滚鱼片粥,蚵仔煎,香葱牛肉面,鸭肉滚米线,地瓜球,香芋酥……他站在原地,吞了吞口水,想了想仰起脸对熊橙:“小熊,你看起来好像有点饿。”
贝翊宁正在入口处打电话,熊橙俯身,拍了拍贝思哲的肩膀:“我看是你饿了吧。”
贝思哲无奈又痛苦:“爸爸他不准我买吃的。”
“趁他在说电话,我带你偷偷去买一点,你想吃什么?”
“我想来一碗香葱牛肉面,加一个荷包蛋,再来两串烤鸡翅,一个蚵仔煎,一份地瓜球加一杯冬瓜奶茶。”
“没那么多,我们只有一会功夫,你只能吃一个。”
“那就凑合来一份地瓜球好了。”
“好,赶紧的。”熊橙拉着贝思哲的手就往卖地瓜球的方向走。
没走几步,身后传来贝翊宁的声音:“你们去那里干什么?”
贝思哲失望地叹了口气,和熊橙一起转过身,面对贝翊宁。
“贝思哲,你忘了自己来之前已经吃过晚饭了?”
贝思哲一本正经地摇头:“不是我要吃,是小熊想吃地瓜球,爸爸你不会那么小气,连地瓜球都不肯请她吃吧?”
熊橙立刻配合:“嗯,我突然想吃点甜的。”
贝翊宁:“……”
“我能买吗?”熊橙朝他眨了眨眼睛。
结果是贝翊宁掏出钱买了一份地瓜球亲自交给熊橙,一份里有八个,熊橙吃不完,趁贝翊宁不注意的时候,喂了贝思哲两个。
贝翊宁睁一眼闭一眼,但想到贝思哲近来的体重超标的问题,很是头疼。
肩膀蓦地被一拍。
转过头,看见熊橙用竹签递过来一颗地瓜球,笑盈盈:“这个味道不是很甜,你也尝一个。”
“我没兴趣,你自己吃吧。”
熊橙也不勉强他,自己慢慢地吃完了,只是她吃的时候,贝翊宁一直盯着她的脸看,让她有些尴尬,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又想吃了?不好意思,刚才是最后一个。”
贝翊宁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轻轻地在她唇角一擦,然后把她垂在耳朵边的头发拨到耳后。
熊橙说了声谢谢,从包里拿出小镜子和纸巾细致地擦了擦唇角,又整了整头发。
拿下镜子的刹那,熊橙仿佛错觉一般,好像看到贝翊宁微微地扯了扯唇角,于是问他:“咦,你在笑什么?”
“我哪里笑了?”
“刚才有一秒钟,你好像在对我笑。”
“你看错了。”他已然恢复了冷峻的容颜。
熊橙也搞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他到底有没有笑,不过既然他否认,她就算了。
被没收小钱包的贝思哲在小吃区溜达了一圈,又跑回来,抱住熊橙的大腿,声音软绵绵的:“小熊,你刚才说你超级,超级想吃加了香菜和胡椒粉的鱿鱼羹。”
又故技重施了,熊橙哭笑不得,只好配合地抬头对贝翊宁说:“我还想吃鱿鱼羹,你能不能请我吃?”
贝翊宁不想再陪他们演这出幼稚无聊的戏码,直接把贝思哲的钱包丢还给他:“我管不了你这么多了,你想吃自己去买吧。”
贝思哲简直要欢呼,立刻拉着熊橙的手钻进了热火朝天的小吃区,熊橙转头笑着对贝翊宁说:“我会看着他的,你放心,在那里等我们。”
贝翊宁安静地站在入口,把贝思哲的小包放在地上,微微低头,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取出一根,正欲点上火。
有人叫了他一声。
“贝大设计师。”
他抬起头。
眼前一个穿着朴素,盘着发髻,挎着一只小牛皮包的小个头女人微笑地看着他。
“没想到你也会来这种地方,真是稀奇,说起来我们好多年没见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你了,谁让你总那么帅呢。”女人的语气很自来熟,“如果刚才我没看错的话,那个孩子是思哲吧?时光飞逝,思哲都这么大了,还长得壮壮的,如果又宜地下有知,也算是唯一的欣慰了。”
贝翊宁收回烟和打火机,目光冷然,口吻淡薄:“你想和我说什么不妨直说。”
女人笑了,笑声破有些夸张:“你这么紧张干嘛啊,我只是路过这里,无意中看见了你和思哲,哦,还有一个女孩子,就走过来和你打个招呼。”
“现在打完了没有?”
女人装作没听出他的意思,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挺想念思哲的,刚才离得有点远,没看清楚他现在长什么样了,要不我在这里等一会,等他回来了,好好看一看?毕竟是又宜留下的孩子,我对他也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又宜生前没什么朋友,大家都不要看她,就属我和她感情最好了,当年她生思哲的时候差点出事,坐月子的时候都没人伺候,还是我去看她的……”
贝翊宁只是看着她,任由她说下去,黑眸一点情绪也没有。
女人知趣地住嘴,朝贝翊宁笑了笑,然后转了话锋:“那个,我老公这个月开始读夜校了,就在这附近,再过半小时课就结束了,他人特别好强,下岗后就报了夜校,打算学点知识补充自己,以免被社会淘汰,我开始是反对的,你说读一个学期多贵啊,我攒了几个月的工资都不够他几周课,再说我的工资还要用来生活开销……”
话没说完,眼眸看见几张红色的现钞靠近自己。
女人一点也不尴尬,行云流水地收下,迅疾地放进自己的挎包里,小声说:“这钱我替又宜收下了,改日我得买点水果去又宜的坟头看看她,告诉她思哲现在挺好的……”
“收了钱立刻给我滚。”贝翊宁突地截断了她的絮叨。
女人笑意不减,立刻闭嘴离开。
贝思哲吃饱喝足后,熊橙牵着他的手回来了,贝翊宁说了句“回去了”,掉头就走。
开车到了熊橙的公寓楼下,贝思哲已经打呼了。
贝翊宁亲自下车,帮熊橙开门,熊橙下了车,他走近了她一点,伸手拉过她的手臂,在她“呃?”的时候,他贴过来以唇碰了一下她的唇。
依旧是蜻蜓点水的一下,顷刻后放开她,声音低哑:“赶紧上去吧。”
熊橙愣在原地,压根没有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已经回到车上,摇下车窗,又提醒了一句:“你在想什么?还不上去?”
“痛吗?”贝翊宁又看了一眼她的脚趾。
“用针戳破的时候有点痛。”
贝翊宁想了想说:“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脚的地方涂点白酒,会有软皮的效果。”
熊橙有点意外,她当然也知道这个小贴士,意外的是贝翊宁怎么清楚这个。
“你怎么知道?”她问的同时,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妈告诉我的,她每次买新鞋都会这么做。”
“骗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诉你的?”
贝翊宁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认:“不是。”
“对了,我还没问过你,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贝翊宁连眼皮都没抬:“你问这个干什么?”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说好了,我交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初中时候的同伴同学,还有一个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该你说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静地看着热气袅袅上升,微微的湿气熏热了他的指端。
“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不是交过一打女朋友?”
“交过一个。”
“贝思哲的妈妈?”
贝翊宁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视在熊橙的脸上,淡声:“你怎么知道?”
“你上次说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隐隐猜到了,你和那个朋友的关系一定不一般,否则怎么会把贝思哲留在身边?”熊橙有条理地分析,“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他蹙眉:“什么小说?”
“你没看过的爱情小说。”
他保持安静。
“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他倒承认的直接。
熊橙还有一堆疑问,但看出贝翊宁神情安静得有些诡异,觉得不该在今晚刨根究底,于是转移了话题:“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在家看书,去图书馆查资料,爬山和钓鱼。”
“除了这些就没有了?”
“差不多就是这些。”
“你的爱好和楼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样。”
他没什么情绪地看了她一眼,反问:“那你又有什么高雅的兴趣爱好?”
“我喜欢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东西。”
“真是不错。”他略带讽刺地夸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没去过夜市,所以不懂领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觉得那里会有什么趣味。”
“你又没去过,凭什么下定义?”
“那改天你带我去。”
熊橙一楞,确认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里人很多,你可能会不习惯。”
“不是你建议我去领略一下那里的趣味吗?”他反问。
“好,那要不要带上贝思哲,那里有好多小吃,他一定会喜欢。”
“再吃他体重就要超标了。”他立刻否决了带上贝思哲,思考过后说,“到了那天,我把他丢去奶奶家。”
“可以让他少吃点,多玩玩啊。”
“我们的约会,为什么要带上他?”
“……”好吧。
这晚,贝翊宁走之前,熊橙多嘴问了他一句:“你真的确定了?”
“什么?”
“我问你说的和我试试,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
“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觉得怪怪的,说不出的感觉。”
他闻言,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和摸一直小猫似的:“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想那么多?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行吗?”
“……嗯。”
“对了,忘了提醒你一件事,少吃一点糖,贝思哲最近吃了太多生了两颗蛀牙。”
“你真当我是九岁的孩子?我都二十四了。”
他专注地看着她,淡淡纠正:“我指的是心智。”
“……”
送走贝翊宁,熊橙从厨房找出一瓶白酒,在高跟鞋的磨脚处涂了点,她一边涂一边看这双鞋,心想这双鞋子她还是会穿的,不为了讨好任何人,是她突然想穿了。
就穿着高跟鞋和他恋爱一回。
即使她和他有太多不合适,即使她清楚自己和他不一定会有结果,但至少此时此刻,她就想当他的女朋友,那就听从内心做快乐的事情,不去问是缘是劫。
*
贝翊宁本打算把贝思哲丢到他奶奶家,谁知前一天和熊橙打电话的时候被他偷听去了。
他转过身来的时候,贝思哲已经叉腰站在面前,仰着脑袋质问:“你太狡猾了,明天晚上要约小熊出去玩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和我说?是不是不打算带我去?!”
“本来就没打算带你,因为你要去的是奶奶家。”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必须去奶奶家。”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只有去奶奶家一个选择。”声音冷了几分。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你还想不想要这个月的零花钱了?”
“我不要去奶奶家,我要跟你们一块。”
……
贝思哲磨了很久,直到贝翊宁的耳朵都起茧,最后才勉强同意带上贝思哲,但事先说好不会给他买吃的,他委委屈屈地答应了。
隔天晚上,贝翊宁开车来接熊橙,她下楼的时候就瞧见贝思哲探出小脑袋,对她挥手,童声清甜:“小熊!”
熊橙上了车,摸了摸贝思哲的脑袋:“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学校表现好不好?”
“很好啊,最近都没有人敢找我茬,连杨老师都不敢说我一句。”
坐在驾驶座上的贝翊宁闻言冷声:“你不去找别人的茬已经万幸了。”
被拆台的贝思哲变了脸,严肃道:“爸爸,你忘记奶奶批评过你什么了,你说话总是戳人心窝子,这是不对的。”
“哦?奶奶真的这样批评过他?”熊橙好奇地问。
贝思哲点头:“对啊,因为爸爸和猪肉丸说不要她的原因是他喜欢小脸的女人,猪肉丸就和奶奶告状,奶奶批评了爸爸。”
“猪肉丸是一个女人?”熊橙隐隐觉得这三个字很耳熟。
“是爸爸的相亲对象啦。”
“哦。”熊橙拉长了尾音,目光若有若无地投向贝翊宁。
贝翊宁双手按在方向盘傻瓜,从车前镜里看了一眼熊橙,不屑解释一句。
“不过,猪肉丸已经被爸爸pass了。”贝思哲再次强调重点,“因为她的脸大。”
熊橙捏了捏贝思哲的脸,而后前倾身体,悄悄地凑近贝翊宁:“你不会真的以脸大为由拒绝人家吧,这么毒舌?”
贝翊宁侧过头,不咸不淡地说:“既然要拒绝,何必再留有余地?”
“……”
逛夜市最开心的莫过于贝思哲,几乎每路过一个摊位,他都要停下来,掏出小钱包买一个东西,没一会功夫,怀里就兜了小山堆的东西,贝翊宁帮他把东西一件又一件地放进小包里,让他自己拎着。
“太重了,我拿不动。”贝思哲提了提自己的包。
“谁让你要买这么多东西,自己拿着。”贝翊宁冷眼旁观,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熊橙看贝思哲提得有点费力,主动分担:“我们一人拎一条带子。”
贝思哲眼睛一亮:“还是小熊好。”
站在一边安静看着他们的贝翊宁终于开口:“算了,都给我。”
在熊橙和贝思哲疑惑不解的目光下,贝翊宁一只手提过那只满得快溢出来的小包,径直往前走。
来到小吃区,贝思哲就只有流口水,干瞪眼的份了,因为事先被爸爸警告过,来这里什么都可以买,除了吃的。
他眼睛又特别亮,环顾了一圈,就搜到了各式好吃的,鱿鱼羹,烤冷面,胡椒饼,香煎蛋饼,生滚鱼片粥,蚵仔煎,香葱牛肉面,鸭肉滚米线,地瓜球,香芋酥……他站在原地,吞了吞口水,想了想仰起脸对熊橙:“小熊,你看起来好像有点饿。”
贝翊宁正在入口处打电话,熊橙俯身,拍了拍贝思哲的肩膀:“我看是你饿了吧。”
贝思哲无奈又痛苦:“爸爸他不准我买吃的。”
“趁他在说电话,我带你偷偷去买一点,你想吃什么?”
“我想来一碗香葱牛肉面,加一个荷包蛋,再来两串烤鸡翅,一个蚵仔煎,一份地瓜球加一杯冬瓜奶茶。”
“没那么多,我们只有一会功夫,你只能吃一个。”
“那就凑合来一份地瓜球好了。”
“好,赶紧的。”熊橙拉着贝思哲的手就往卖地瓜球的方向走。
没走几步,身后传来贝翊宁的声音:“你们去那里干什么?”
贝思哲失望地叹了口气,和熊橙一起转过身,面对贝翊宁。
“贝思哲,你忘了自己来之前已经吃过晚饭了?”
贝思哲一本正经地摇头:“不是我要吃,是小熊想吃地瓜球,爸爸你不会那么小气,连地瓜球都不肯请她吃吧?”
熊橙立刻配合:“嗯,我突然想吃点甜的。”
贝翊宁:“……”
“我能买吗?”熊橙朝他眨了眨眼睛。
结果是贝翊宁掏出钱买了一份地瓜球亲自交给熊橙,一份里有八个,熊橙吃不完,趁贝翊宁不注意的时候,喂了贝思哲两个。
贝翊宁睁一眼闭一眼,但想到贝思哲近来的体重超标的问题,很是头疼。
肩膀蓦地被一拍。
转过头,看见熊橙用竹签递过来一颗地瓜球,笑盈盈:“这个味道不是很甜,你也尝一个。”
“我没兴趣,你自己吃吧。”
熊橙也不勉强他,自己慢慢地吃完了,只是她吃的时候,贝翊宁一直盯着她的脸看,让她有些尴尬,忍不住问:“你是不是又想吃了?不好意思,刚才是最后一个。”
贝翊宁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轻轻地在她唇角一擦,然后把她垂在耳朵边的头发拨到耳后。
熊橙说了声谢谢,从包里拿出小镜子和纸巾细致地擦了擦唇角,又整了整头发。
拿下镜子的刹那,熊橙仿佛错觉一般,好像看到贝翊宁微微地扯了扯唇角,于是问他:“咦,你在笑什么?”
“我哪里笑了?”
“刚才有一秒钟,你好像在对我笑。”
“你看错了。”他已然恢复了冷峻的容颜。
熊橙也搞不清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他到底有没有笑,不过既然他否认,她就算了。
被没收小钱包的贝思哲在小吃区溜达了一圈,又跑回来,抱住熊橙的大腿,声音软绵绵的:“小熊,你刚才说你超级,超级想吃加了香菜和胡椒粉的鱿鱼羹。”
又故技重施了,熊橙哭笑不得,只好配合地抬头对贝翊宁说:“我还想吃鱿鱼羹,你能不能请我吃?”
贝翊宁不想再陪他们演这出幼稚无聊的戏码,直接把贝思哲的钱包丢还给他:“我管不了你这么多了,你想吃自己去买吧。”
贝思哲简直要欢呼,立刻拉着熊橙的手钻进了热火朝天的小吃区,熊橙转头笑着对贝翊宁说:“我会看着他的,你放心,在那里等我们。”
贝翊宁安静地站在入口,把贝思哲的小包放在地上,微微低头,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取出一根,正欲点上火。
有人叫了他一声。
“贝大设计师。”
他抬起头。
眼前一个穿着朴素,盘着发髻,挎着一只小牛皮包的小个头女人微笑地看着他。
“没想到你也会来这种地方,真是稀奇,说起来我们好多年没见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你了,谁让你总那么帅呢。”女人的语气很自来熟,“如果刚才我没看错的话,那个孩子是思哲吧?时光飞逝,思哲都这么大了,还长得壮壮的,如果又宜地下有知,也算是唯一的欣慰了。”
贝翊宁收回烟和打火机,目光冷然,口吻淡薄:“你想和我说什么不妨直说。”
女人笑了,笑声破有些夸张:“你这么紧张干嘛啊,我只是路过这里,无意中看见了你和思哲,哦,还有一个女孩子,就走过来和你打个招呼。”
“现在打完了没有?”
女人装作没听出他的意思,自顾自地说下去:“我挺想念思哲的,刚才离得有点远,没看清楚他现在长什么样了,要不我在这里等一会,等他回来了,好好看一看?毕竟是又宜留下的孩子,我对他也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又宜生前没什么朋友,大家都不要看她,就属我和她感情最好了,当年她生思哲的时候差点出事,坐月子的时候都没人伺候,还是我去看她的……”
贝翊宁只是看着她,任由她说下去,黑眸一点情绪也没有。
女人知趣地住嘴,朝贝翊宁笑了笑,然后转了话锋:“那个,我老公这个月开始读夜校了,就在这附近,再过半小时课就结束了,他人特别好强,下岗后就报了夜校,打算学点知识补充自己,以免被社会淘汰,我开始是反对的,你说读一个学期多贵啊,我攒了几个月的工资都不够他几周课,再说我的工资还要用来生活开销……”
话没说完,眼眸看见几张红色的现钞靠近自己。
女人一点也不尴尬,行云流水地收下,迅疾地放进自己的挎包里,小声说:“这钱我替又宜收下了,改日我得买点水果去又宜的坟头看看她,告诉她思哲现在挺好的……”
“收了钱立刻给我滚。”贝翊宁突地截断了她的絮叨。
女人笑意不减,立刻闭嘴离开。
贝思哲吃饱喝足后,熊橙牵着他的手回来了,贝翊宁说了句“回去了”,掉头就走。
开车到了熊橙的公寓楼下,贝思哲已经打呼了。
贝翊宁亲自下车,帮熊橙开门,熊橙下了车,他走近了她一点,伸手拉过她的手臂,在她“呃?”的时候,他贴过来以唇碰了一下她的唇。
依旧是蜻蜓点水的一下,顷刻后放开她,声音低哑:“赶紧上去吧。”
熊橙愣在原地,压根没有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已经回到车上,摇下车窗,又提醒了一句:“你在想什么?还不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