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猎人往事
老人只是看了一眼菜肴,就继续收拾着捡来的饮料瓶子,都没看林星辰他们一眼。好像屋里除了他,根本就没外人一样。
林星辰也不着急,走到老人身边,帮他收拾着瓶子,微笑着说道:“王大爷,没吃饭吧?我们是专门来看你的,顺便给你带了点吃的。吃点吧,这些东西,我帮你收拾好就行。”
“不用了。”老人淡淡的说着,继续熟练的将各种瓶子、纸片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袋子里。这些东西的价格不一样,混在一起不好卖。自从失去右脚之后,捡垃圾就成了他的工作,也是他维持生计的方式。
罗兴文有些诧异,要是一般的近乎乞丐的穷人,看到有人送吃的来,肯定会迫不及待的大吃起来。而这个老人,居然无视了这些美味。要知道,他们点的,可都是爆炒腰花、酸菜肉丝、红烧鸡块这些荤菜。
他感觉,这个老人,太傲慢了。林星辰可是他的偶像,在他看来,林星辰还是个不小的人物,现在好心买来吃的,放下架子让老人,老人居然还不理会。
林星辰忍得住,罗兴文可受不了了。几步走到老人身边,阴沉着脸:“王大爷,你……”
“咳咳,”注意到罗兴文的神色有些生气,林星辰制止了他,摇了摇头,又对着老人说道,“王大爷,我们没有恶意。我们不是记者,也不是公务人员。我们也都是普通人,这些吃的,都是我们刚从家常菜馆,专门给你买来的,不是吃剩下的,你大可放心。”
终于,老人抬起头看了看林星辰,迟疑了几秒,又看了看菜肴。只是,他还没有起身的意思,轻声嘟囔了一句:“啤酒鸭,我可就没吃过了……”
“啤酒鸭?”林星辰眼睛一亮,赶紧冲着罗兴文使了个眼色。
五分钟后,罗兴文提着一只完整的啤酒鸭回来了。闻到香味的老人,停下了手里的活儿,看了看罗兴文,摇了摇头说道:“啤酒鸭,不就着啤酒,怎么吃?”
“好说好说。”林星辰笑着对罗兴文道,“麻烦你再跑一趟。”
既然林星辰都发话了,罗兴文也没意见,点了点头,又去买了几瓶啤酒回来。
啤酒鸭和啤酒都齐了,老人终于起了身,来到了桌边。
罗兴文撇了撇嘴,冲着林星辰轻声说道:“谁说他疯了的?我看他啊,精明着呢!”
林星辰摆了摆手,或许是因为他有个特殊的家庭,他对于老人,不管是什么样的老人,都有好感,不会轻易冒犯他们。
隔得很近,老人明显听见了罗兴文的话。不过,他没有理会,也没洗手,直接抓起啤酒鸭,扯下一支鸭腿,大口的朵颐起来。
三分钟不到,老人就干掉了两只鸭腿和一瓶啤酒。??酒。也不用杯子,直接对嘴吹。
五分钟后,整只啤酒鸭都不见了,桌子上只留下一根大骨头。因为啤酒鸭的骨头都被烤酥了,也都被老人吃下去了。两个空的啤酒瓶子,也散落在地上。老人似乎还没有吃饱,又拿起筷子,开始吃菜。
自始至终,他就没看别的,一直盯着桌子上的吃的。打了个酒嗝之后,他才看了看林星辰,随意的说道:“你们就不怕我发疯?”
“不怕。”林星辰微笑着说道,“因为我知道,你根本就没疯!”
老人拿筷子的右手,明显颤了一下,夹起的一块鸡肉,又掉回了盘子里。他迅速再次夹起鸡肉未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说吧,找我这糟老头子,到底有什么事?”
林星辰咧嘴一笑,拉着把椅子,坐在了桌边,他也开了瓶酒,倒上了一杯,轻声说道:“王大爷,听说你年轻的时候,是个出色的猎户?”
“没错,我是打过几十年的猎。不用拍我马屁,直接说事儿吧。我既然吃了你们的东西,就不会对你们隐瞒。”
“好吧,那我直接说了。”林星辰点了点头,“听说你以前……去过落日峰?你还记得那个地方吗?”
“我儿子就是死在那里的,我能忘记吗?不过,我劝你们还是别打落日峰的主意,如果你没有军队,最好别去那个地方。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暂时还没决定是不是要去,我只是想了解一下,落日峰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你有所不知,我一直对这些神秘古怪的地方,比较感兴趣。就算不去,我也想知道关于这些神秘地方的故事。”
老人一皱眉,看着林星辰说道:“怎么,你是写小说的?”
林星辰一愣,顺着老人的话说道:“你怎么知道?”
“你搜集这些故事,肯定是为了些东西。你刚才说了,你们不是记者,那就是作家。不然,知道这些故事,也没啥价值。”
“呃……”林星辰笑了笑说道,“好吧,你说对了,我就是写小说的。王大爷,如果你愿意,请把你还记得的,你在落日峰的见闻,给我说一说吧。”
老人放下了筷子,一口干掉了半瓶啤酒,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望着门外的街道,陷入了沉思。他那呆呆的申请,和邋遢的穿着,看起来确实像个疯子。
不过,林星辰通过和老人的接触交流,他感觉,老人很正常。不但没疯,可能比一般人还聪明。至少老人还知道,吃人手短的道理。知道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给予一定的回报。
知道老人在沉思,林星辰也没有打岔,招呼着罗兴文也在旁边坐下。给三人都散上了香烟,耐心的等待着。
半响过后,老人才缓缓说道:“我记得,那还是十年前的夏天,很热的一天。儿子进山一周了,还没有回来,我找了几个猎手,一同冲进了山里……”
林星辰打起了精神,赶紧问道:“然后呢?”
“顺着印记,赶了半天的路之后,我们在丛林里,发现了两具尸体。是和我同行的其中两个猎手的儿子,他们抱着尸体,悲痛欲绝,显然不可能再继续赶路。可我的儿子,还没有找到。尽管他们都劝我,说先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说。可是,看着那两具尸体,我心急如焚。因为死的那两个人,本来和我儿子是一起的。同行的人都出了事,我担心我儿子,也遇到了危险。所以,我让他们等警察,我独自一人,继续往前。”
听到这里,林星辰和罗兴文对视了一眼。没想到,一个捡垃圾的落魄老人,还有这么惊心动魄的精力,和伟大的父爱。顿了顿,林星辰轻声问道:“王大爷,那你最后,到达落日峰了?”
“嗯。”老人点了点头,“因为从小就学习打猎,整天在山里游走。所以,我走的很快。虽然是在山里,但是我的速度,和一般人在大路上跑动差不多。在日落西山的时候,我终于赶到了落日峰的山脚下。说来也奇怪,一路上,我也没遇到啥大动静儿。听到过几次野兽的叫声,都被我顺利的绕过去了。因为长年打猎,我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到了落日峰山脚下的时候,依然没有遇到危险。因为不确定儿子是不是上了山,我沿着山脚寻找起来。转了半圈之后,我发现了儿子的另一个同伴。不是人,只是一堆骨头,和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我循着血迹往上走,没走几步,就听见附近有动静儿。”
“有野兽出现了?”就像是听故事一般,林星辰的神经也紧绷起来。
老人点了点头:“没到三分钟,我就被一群野兽堵住了退路。我是猎人,见到野兽虽然害怕,但是也没有失去理智。不过,让我惊奇的是,堵住我的,竟然不是一种野兽。我注意到,那一群野兽里,有野狼,有野猪,有野牛,甚至,还有梅花鹿!”
“什么?”林星辰一惊,“这些动物,没有打架?梅花鹿和野牛,不是野狼的猎物吗?它们之间……也能和平共处?”
“这还不是我遇到的最奇怪的。”老人定了定神继续说道,“当时情况紧急,又没了退路,我只能往山上跑。只可惜,没跑多远,我就被一只野狼咬住了右脚。很快的,又是几只野狼扑上来,硬生生将我的右脚拉扯掉了。奇怪的是,这些野兽制住我之后,并没有立即杀了我,也没有吃我的意思,只是把我围住。当时我痛的六神无主,在我失去知觉之前,我注意到,有一只展翅之后,足有两米宽的大鸟,飞到了我的跟前。大鸟张开了大嘴,就要啄我的脑袋。突然,好像传来人人的声音。我也实在扛不住了,昏迷了过去。在那一刹那,我隐隐约约的注意到,那只大鸟,慢慢变小,最后变成了麻雀那么大,飞落在了一个两鬓斑白的老人的肩膀上……”
林星辰听得眉头紧锁:“王大爷,你是说,那只鸟可以变大变小?而且,山里还有个老人?”
陡然的,林星辰想到了圆圆和它原来的主人。
难道,在落日峰里,也存在着一位神秘的高人?
林星辰也不着急,走到老人身边,帮他收拾着瓶子,微笑着说道:“王大爷,没吃饭吧?我们是专门来看你的,顺便给你带了点吃的。吃点吧,这些东西,我帮你收拾好就行。”
“不用了。”老人淡淡的说着,继续熟练的将各种瓶子、纸片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袋子里。这些东西的价格不一样,混在一起不好卖。自从失去右脚之后,捡垃圾就成了他的工作,也是他维持生计的方式。
罗兴文有些诧异,要是一般的近乎乞丐的穷人,看到有人送吃的来,肯定会迫不及待的大吃起来。而这个老人,居然无视了这些美味。要知道,他们点的,可都是爆炒腰花、酸菜肉丝、红烧鸡块这些荤菜。
他感觉,这个老人,太傲慢了。林星辰可是他的偶像,在他看来,林星辰还是个不小的人物,现在好心买来吃的,放下架子让老人,老人居然还不理会。
林星辰忍得住,罗兴文可受不了了。几步走到老人身边,阴沉着脸:“王大爷,你……”
“咳咳,”注意到罗兴文的神色有些生气,林星辰制止了他,摇了摇头,又对着老人说道,“王大爷,我们没有恶意。我们不是记者,也不是公务人员。我们也都是普通人,这些吃的,都是我们刚从家常菜馆,专门给你买来的,不是吃剩下的,你大可放心。”
终于,老人抬起头看了看林星辰,迟疑了几秒,又看了看菜肴。只是,他还没有起身的意思,轻声嘟囔了一句:“啤酒鸭,我可就没吃过了……”
“啤酒鸭?”林星辰眼睛一亮,赶紧冲着罗兴文使了个眼色。
五分钟后,罗兴文提着一只完整的啤酒鸭回来了。闻到香味的老人,停下了手里的活儿,看了看罗兴文,摇了摇头说道:“啤酒鸭,不就着啤酒,怎么吃?”
“好说好说。”林星辰笑着对罗兴文道,“麻烦你再跑一趟。”
既然林星辰都发话了,罗兴文也没意见,点了点头,又去买了几瓶啤酒回来。
啤酒鸭和啤酒都齐了,老人终于起了身,来到了桌边。
罗兴文撇了撇嘴,冲着林星辰轻声说道:“谁说他疯了的?我看他啊,精明着呢!”
林星辰摆了摆手,或许是因为他有个特殊的家庭,他对于老人,不管是什么样的老人,都有好感,不会轻易冒犯他们。
隔得很近,老人明显听见了罗兴文的话。不过,他没有理会,也没洗手,直接抓起啤酒鸭,扯下一支鸭腿,大口的朵颐起来。
三分钟不到,老人就干掉了两只鸭腿和一瓶啤酒。??酒。也不用杯子,直接对嘴吹。
五分钟后,整只啤酒鸭都不见了,桌子上只留下一根大骨头。因为啤酒鸭的骨头都被烤酥了,也都被老人吃下去了。两个空的啤酒瓶子,也散落在地上。老人似乎还没有吃饱,又拿起筷子,开始吃菜。
自始至终,他就没看别的,一直盯着桌子上的吃的。打了个酒嗝之后,他才看了看林星辰,随意的说道:“你们就不怕我发疯?”
“不怕。”林星辰微笑着说道,“因为我知道,你根本就没疯!”
老人拿筷子的右手,明显颤了一下,夹起的一块鸡肉,又掉回了盘子里。他迅速再次夹起鸡肉未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说吧,找我这糟老头子,到底有什么事?”
林星辰咧嘴一笑,拉着把椅子,坐在了桌边,他也开了瓶酒,倒上了一杯,轻声说道:“王大爷,听说你年轻的时候,是个出色的猎户?”
“没错,我是打过几十年的猎。不用拍我马屁,直接说事儿吧。我既然吃了你们的东西,就不会对你们隐瞒。”
“好吧,那我直接说了。”林星辰点了点头,“听说你以前……去过落日峰?你还记得那个地方吗?”
“我儿子就是死在那里的,我能忘记吗?不过,我劝你们还是别打落日峰的主意,如果你没有军队,最好别去那个地方。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暂时还没决定是不是要去,我只是想了解一下,落日峰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你有所不知,我一直对这些神秘古怪的地方,比较感兴趣。就算不去,我也想知道关于这些神秘地方的故事。”
老人一皱眉,看着林星辰说道:“怎么,你是写小说的?”
林星辰一愣,顺着老人的话说道:“你怎么知道?”
“你搜集这些故事,肯定是为了些东西。你刚才说了,你们不是记者,那就是作家。不然,知道这些故事,也没啥价值。”
“呃……”林星辰笑了笑说道,“好吧,你说对了,我就是写小说的。王大爷,如果你愿意,请把你还记得的,你在落日峰的见闻,给我说一说吧。”
老人放下了筷子,一口干掉了半瓶啤酒,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望着门外的街道,陷入了沉思。他那呆呆的申请,和邋遢的穿着,看起来确实像个疯子。
不过,林星辰通过和老人的接触交流,他感觉,老人很正常。不但没疯,可能比一般人还聪明。至少老人还知道,吃人手短的道理。知道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给予一定的回报。
知道老人在沉思,林星辰也没有打岔,招呼着罗兴文也在旁边坐下。给三人都散上了香烟,耐心的等待着。
半响过后,老人才缓缓说道:“我记得,那还是十年前的夏天,很热的一天。儿子进山一周了,还没有回来,我找了几个猎手,一同冲进了山里……”
林星辰打起了精神,赶紧问道:“然后呢?”
“顺着印记,赶了半天的路之后,我们在丛林里,发现了两具尸体。是和我同行的其中两个猎手的儿子,他们抱着尸体,悲痛欲绝,显然不可能再继续赶路。可我的儿子,还没有找到。尽管他们都劝我,说先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说。可是,看着那两具尸体,我心急如焚。因为死的那两个人,本来和我儿子是一起的。同行的人都出了事,我担心我儿子,也遇到了危险。所以,我让他们等警察,我独自一人,继续往前。”
听到这里,林星辰和罗兴文对视了一眼。没想到,一个捡垃圾的落魄老人,还有这么惊心动魄的精力,和伟大的父爱。顿了顿,林星辰轻声问道:“王大爷,那你最后,到达落日峰了?”
“嗯。”老人点了点头,“因为从小就学习打猎,整天在山里游走。所以,我走的很快。虽然是在山里,但是我的速度,和一般人在大路上跑动差不多。在日落西山的时候,我终于赶到了落日峰的山脚下。说来也奇怪,一路上,我也没遇到啥大动静儿。听到过几次野兽的叫声,都被我顺利的绕过去了。因为长年打猎,我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到了落日峰山脚下的时候,依然没有遇到危险。因为不确定儿子是不是上了山,我沿着山脚寻找起来。转了半圈之后,我发现了儿子的另一个同伴。不是人,只是一堆骨头,和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我循着血迹往上走,没走几步,就听见附近有动静儿。”
“有野兽出现了?”就像是听故事一般,林星辰的神经也紧绷起来。
老人点了点头:“没到三分钟,我就被一群野兽堵住了退路。我是猎人,见到野兽虽然害怕,但是也没有失去理智。不过,让我惊奇的是,堵住我的,竟然不是一种野兽。我注意到,那一群野兽里,有野狼,有野猪,有野牛,甚至,还有梅花鹿!”
“什么?”林星辰一惊,“这些动物,没有打架?梅花鹿和野牛,不是野狼的猎物吗?它们之间……也能和平共处?”
“这还不是我遇到的最奇怪的。”老人定了定神继续说道,“当时情况紧急,又没了退路,我只能往山上跑。只可惜,没跑多远,我就被一只野狼咬住了右脚。很快的,又是几只野狼扑上来,硬生生将我的右脚拉扯掉了。奇怪的是,这些野兽制住我之后,并没有立即杀了我,也没有吃我的意思,只是把我围住。当时我痛的六神无主,在我失去知觉之前,我注意到,有一只展翅之后,足有两米宽的大鸟,飞到了我的跟前。大鸟张开了大嘴,就要啄我的脑袋。突然,好像传来人人的声音。我也实在扛不住了,昏迷了过去。在那一刹那,我隐隐约约的注意到,那只大鸟,慢慢变小,最后变成了麻雀那么大,飞落在了一个两鬓斑白的老人的肩膀上……”
林星辰听得眉头紧锁:“王大爷,你是说,那只鸟可以变大变小?而且,山里还有个老人?”
陡然的,林星辰想到了圆圆和它原来的主人。
难道,在落日峰里,也存在着一位神秘的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