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观天象
“这个戒指上有一个‘樊’,美人弟弟,你把它戴到破风左手的第四根手指上面吧。”
离樊依言,把戒指给戴到了破风的第四根手指上面去了。
“好,在亲人的见证下,我正式宣布你们成为合法的夫妻。”金元宝说完,笑眯眯的问身边的楚轻歌。“夫君,你同意吧?”
“嗯。”
“那夫君就把他们戴戒指的模样画下来。”
楚轻歌点点头,“好,过几天有空的时候。”
破风看向自己的左手上戴着的戒指,有些不解的问金元宝。
“王妃,为什么要戴这个?”
“黄金代表永不生锈,永不褪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我不是刚刚都说了嘛!”
“破风的意思是,为什么戴在这个手指上?”离樊说道。
这东西对破风而言,根本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对他一个武将来说。手上有东西,相对而言有些碍事,不方便他做事情。而且,黄金在他们的手上的话,估计会变形的。弄个不好,可能会丢也说不准的。
“在我们那里,只有结为夫妻的人,才会带着这么一对戒指。正常人,都不会戴一对戒指的。为什么戴在第四根手指上,因为有那么一个传说存在。”
“传说?”楚轻歌有些不知道金元宝说的传说是什么。枉费他饱读诗书的,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手上戴这东西还有什么传说的。
“一种说法呢,是君王宠的妃子,便会给他一个银的指环作为凭证,当她生下孩子后,再换成金指环。后来普通人家也以指环作为婚姻的凭证,渐渐演化成婚戒。最早,戒指上原未镶有钻石等其它饰物,而是以单纯的圆形象征两人的结合,将永远接受、信任对方,并希望藉此保佑新人幸福,因此,结婚戒指不仅是个装饰品,也是婚姻的实质信物。所以,我给你们戴着的结婚戒指,就是这光秃秃的什么图案都没有的。这样的话,对你们来说也比较的方便,不会太显眼了。”
金元宝也知道,她看多了很多古代的文献这东西的。根本就没有看到男子会戴着戒指的,基本上都是女子戴这玩意的。一般的,男子都是会带着扳指的显示的着自己的身份地位的,而不是在其他手指上套上戒指的身影。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在某个国家,他们会在结婚戒指内侧常刻有家族的图案或箴言,有些则刻上新郎、新娘的名字。所以啊,我就在里面刻上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离樊跟破风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目光却在金元宝跟楚轻歌手上扫了一眼。他们两个人都意识到,好像他们的王爷跟王妃都还没有戒指。
“对了,还有一个神话存在的传说。传授美丽的维纳斯女神和 太阳神宙斯生下了一对儿女,丘比特和依洛丝,丘比特拥有爱神箭,依洛丝则拥有爱神戒,都是来自母亲的祝福!维纳斯有感于宙斯的不忠与爱拈花惹草的个性,不希望女儿重蹈覆辙,乃设计了爱神魔戒,希望女儿在找到真爱时,将爱神魔戒套住对方,以成为忠贞不二的永恒伴侣。这也是流传下来,男女结婚要戴婚戒的原因。”
“那这衣服呢?”离樊感觉,自己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好像已经找到答案了。
而且,还很有可能,自己被王妃给阴了一把。
金元宝嘿嘿的傻笑了一下,打着哈哈的说道:“那个,我说了,美人弟弟你不许生气哦。”
离樊有一种预感,自己看来猜测的一点都没有错。
楚轻歌看了一眼破风跟离樊,也估计能猜测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可能了。
破风有那么一点点呆头鹅的,还没有感觉的出来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白色婚纱,象征着纯洁跟忠诚。”
“是男子穿,还是女子穿?”
“这个,要看人的。在我们那,女子跟男子穿的都有。”
这年头,都流行恶搞的,很多一对拍照片的时候,都会来一个反穿衣的。这她就在网上看到很多男人穿婚纱,女人穿西装的。
“好了,别纠结这些了。这会,是你们大婚的。你们要是不介意的,可以穿着这衣服一天,要是介意的话,去换了好了。”
离樊听到金元宝这般说,立马转身回房间去了。
金元宝对着破风勾了勾手指,笑的贼兮兮的轻声的说道:“其实,在我们那,平时拍照片的时候,会不分男女穿的。结婚的时候,还是女子才会穿的。”
破风看着金元宝,先是一愣,随后一笑。快步的走回自己的房间,去准备换衣服了。
而那一天,贤王府莫在下人们认为莫名其妙中,席开几十桌的,让所有下人都可以坐下来吃饭。
理由是——破风感谢大家为贤王府的付出,希望大家新的一年能为贤王府更好的工作,更好的伺候好主子。而贤王府吃饭的所有的下人们,都在桌子上收到了一份木头盒子包装的糖。而且,那个糖是他们这辈子都没有见到过的。
吃起来,还有奶味的糖。这让他们想到了,贤王爷为了小王妃能喝道牛奶,专门在京城养牛的事情。
看着那后院的几个下人们的院子中,吃的欢乐的下人们。
金元宝问自己身边的离樊,“美人弟弟,怎么样?开心吗?”
“值得吗?”离樊没有回答金元宝的问题,而是反问了金元宝一句。
“怎么不值得,你可是我的美人弟弟。难道,你就不想跟破风大婚,然后一辈子在一起吗?”
想!怎么可能不想,他一直都想可以跟破风在一起。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如果不想的话,自己又怎么会苦恼这一切的事情。
“在我们那,结婚的时候,都要请亲朋好友的来吃饭的。破风是孤家寡人一个,要算亲朋好友的话,也就只有楚轻歌一个。你的话,我们是结拜的姐弟,所以我算你的亲人。虽然,你们不能像我大婚的时候那般,热热闹闹的洞房什么的。可是,我想你幸福。贤王府是你的家,所以贤王府里应该为你热热闹闹一回。看下人们吃的多开心,他们越开心,你们越被祝福哦。”
离樊的心口微微一暖,认识金元宝,对他而言,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温暖的一个太阳了。她做的事情,永远都是出人意料的,却也会一直都给着你温暖跟惊喜。这辈子,爱了一个,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能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给那个人一个誓言。
金元宝却帮他做到了,这对他而言,是一个莫大的恩赐。
“其实,美人弟弟,你真的就不考虑一下跟破风在一起,不走吗?”
她听楚轻歌说,离樊不可能一直都在贤王府的,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而,他要做到下一个鬼医出现,才可以真正的安静下来不离开的。这下一个鬼医谁知道猴年马月的才出现,这不是在浪费他们两个人的青春跟时间吗?
“现在还不能。”离樊的眸子微微的暗了一下,看着那陪着下人吃喝的破风。
他在一桌桌的敬酒,然后受着那些下人们一个个的感谢。
搁浅也凑热闹的在其中,只不过跟蜻蜓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盘的。
“知道下一个鬼医什么时候出现吗?”
“不清楚。”
“鬼医出现,有什么样的征兆没有?”
“如果鬼医出生的话,鬼门里会有异常的。到时候,大家都会知道鬼医出生的。”
“什么异常?”金元宝好奇的问道。
难道是天上有一大堆的鸟飞过,还是天下大雨?亦或者,有红光出现?金元宝汗了一下,有红光的好像是帝王出生吧。
“到时候就知道了。”离樊不想多说。
他担心,要是被眼前的这个身影知道了鬼门里面的事情的话。估计,下一次她离家出走的目的地,就是鬼门了。到时候,鬼门里面,肯定是鸡飞狗跳的。
金元宝撇撇嘴,她估计这肯定是离樊不肯告诉自己。他肯定知道是什么异常,就是不想告诉她这个对鬼门来说是外人的人。
“真的不能透露一下下吗?”金元宝掐着小手指的,问离樊。
离樊收回了自己的眸子,对上金元宝。
“鬼门里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很多。有很多事情,无法解释什么。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离诺会知道些。”
金元宝撇撇嘴,这离樊跟离诺说话的口气根本就不是太友好的。估计,这会离诺已经把离樊给划分到离樊的阵地来了,应该不会告诉自己什么的。而且,自己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离诺了,自己怎么知道这些事情。
金元宝见问不到自己要的答案,也就选择了不问下去了,改问另一个话题了。
“美人弟弟,你有没有看到天象有变?”
“嗯,感觉到了。”
“你也感觉到了,那你估计会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金元宝顿时来了劲了,离樊也感觉到,那就是真的要有大事要发生了。不知道会是什么大事呢?
离樊依言,把戒指给戴到了破风的第四根手指上面去了。
“好,在亲人的见证下,我正式宣布你们成为合法的夫妻。”金元宝说完,笑眯眯的问身边的楚轻歌。“夫君,你同意吧?”
“嗯。”
“那夫君就把他们戴戒指的模样画下来。”
楚轻歌点点头,“好,过几天有空的时候。”
破风看向自己的左手上戴着的戒指,有些不解的问金元宝。
“王妃,为什么要戴这个?”
“黄金代表永不生锈,永不褪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我不是刚刚都说了嘛!”
“破风的意思是,为什么戴在这个手指上?”离樊说道。
这东西对破风而言,根本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对他一个武将来说。手上有东西,相对而言有些碍事,不方便他做事情。而且,黄金在他们的手上的话,估计会变形的。弄个不好,可能会丢也说不准的。
“在我们那里,只有结为夫妻的人,才会带着这么一对戒指。正常人,都不会戴一对戒指的。为什么戴在第四根手指上,因为有那么一个传说存在。”
“传说?”楚轻歌有些不知道金元宝说的传说是什么。枉费他饱读诗书的,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手上戴这东西还有什么传说的。
“一种说法呢,是君王宠的妃子,便会给他一个银的指环作为凭证,当她生下孩子后,再换成金指环。后来普通人家也以指环作为婚姻的凭证,渐渐演化成婚戒。最早,戒指上原未镶有钻石等其它饰物,而是以单纯的圆形象征两人的结合,将永远接受、信任对方,并希望藉此保佑新人幸福,因此,结婚戒指不仅是个装饰品,也是婚姻的实质信物。所以,我给你们戴着的结婚戒指,就是这光秃秃的什么图案都没有的。这样的话,对你们来说也比较的方便,不会太显眼了。”
金元宝也知道,她看多了很多古代的文献这东西的。根本就没有看到男子会戴着戒指的,基本上都是女子戴这玩意的。一般的,男子都是会带着扳指的显示的着自己的身份地位的,而不是在其他手指上套上戒指的身影。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在某个国家,他们会在结婚戒指内侧常刻有家族的图案或箴言,有些则刻上新郎、新娘的名字。所以啊,我就在里面刻上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离樊跟破风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目光却在金元宝跟楚轻歌手上扫了一眼。他们两个人都意识到,好像他们的王爷跟王妃都还没有戒指。
“对了,还有一个神话存在的传说。传授美丽的维纳斯女神和 太阳神宙斯生下了一对儿女,丘比特和依洛丝,丘比特拥有爱神箭,依洛丝则拥有爱神戒,都是来自母亲的祝福!维纳斯有感于宙斯的不忠与爱拈花惹草的个性,不希望女儿重蹈覆辙,乃设计了爱神魔戒,希望女儿在找到真爱时,将爱神魔戒套住对方,以成为忠贞不二的永恒伴侣。这也是流传下来,男女结婚要戴婚戒的原因。”
“那这衣服呢?”离樊感觉,自己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好像已经找到答案了。
而且,还很有可能,自己被王妃给阴了一把。
金元宝嘿嘿的傻笑了一下,打着哈哈的说道:“那个,我说了,美人弟弟你不许生气哦。”
离樊有一种预感,自己看来猜测的一点都没有错。
楚轻歌看了一眼破风跟离樊,也估计能猜测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可能了。
破风有那么一点点呆头鹅的,还没有感觉的出来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白色婚纱,象征着纯洁跟忠诚。”
“是男子穿,还是女子穿?”
“这个,要看人的。在我们那,女子跟男子穿的都有。”
这年头,都流行恶搞的,很多一对拍照片的时候,都会来一个反穿衣的。这她就在网上看到很多男人穿婚纱,女人穿西装的。
“好了,别纠结这些了。这会,是你们大婚的。你们要是不介意的,可以穿着这衣服一天,要是介意的话,去换了好了。”
离樊听到金元宝这般说,立马转身回房间去了。
金元宝对着破风勾了勾手指,笑的贼兮兮的轻声的说道:“其实,在我们那,平时拍照片的时候,会不分男女穿的。结婚的时候,还是女子才会穿的。”
破风看着金元宝,先是一愣,随后一笑。快步的走回自己的房间,去准备换衣服了。
而那一天,贤王府莫在下人们认为莫名其妙中,席开几十桌的,让所有下人都可以坐下来吃饭。
理由是——破风感谢大家为贤王府的付出,希望大家新的一年能为贤王府更好的工作,更好的伺候好主子。而贤王府吃饭的所有的下人们,都在桌子上收到了一份木头盒子包装的糖。而且,那个糖是他们这辈子都没有见到过的。
吃起来,还有奶味的糖。这让他们想到了,贤王爷为了小王妃能喝道牛奶,专门在京城养牛的事情。
看着那后院的几个下人们的院子中,吃的欢乐的下人们。
金元宝问自己身边的离樊,“美人弟弟,怎么样?开心吗?”
“值得吗?”离樊没有回答金元宝的问题,而是反问了金元宝一句。
“怎么不值得,你可是我的美人弟弟。难道,你就不想跟破风大婚,然后一辈子在一起吗?”
想!怎么可能不想,他一直都想可以跟破风在一起。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如果不想的话,自己又怎么会苦恼这一切的事情。
“在我们那,结婚的时候,都要请亲朋好友的来吃饭的。破风是孤家寡人一个,要算亲朋好友的话,也就只有楚轻歌一个。你的话,我们是结拜的姐弟,所以我算你的亲人。虽然,你们不能像我大婚的时候那般,热热闹闹的洞房什么的。可是,我想你幸福。贤王府是你的家,所以贤王府里应该为你热热闹闹一回。看下人们吃的多开心,他们越开心,你们越被祝福哦。”
离樊的心口微微一暖,认识金元宝,对他而言,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温暖的一个太阳了。她做的事情,永远都是出人意料的,却也会一直都给着你温暖跟惊喜。这辈子,爱了一个,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能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给那个人一个誓言。
金元宝却帮他做到了,这对他而言,是一个莫大的恩赐。
“其实,美人弟弟,你真的就不考虑一下跟破风在一起,不走吗?”
她听楚轻歌说,离樊不可能一直都在贤王府的,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而,他要做到下一个鬼医出现,才可以真正的安静下来不离开的。这下一个鬼医谁知道猴年马月的才出现,这不是在浪费他们两个人的青春跟时间吗?
“现在还不能。”离樊的眸子微微的暗了一下,看着那陪着下人吃喝的破风。
他在一桌桌的敬酒,然后受着那些下人们一个个的感谢。
搁浅也凑热闹的在其中,只不过跟蜻蜓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盘的。
“知道下一个鬼医什么时候出现吗?”
“不清楚。”
“鬼医出现,有什么样的征兆没有?”
“如果鬼医出生的话,鬼门里会有异常的。到时候,大家都会知道鬼医出生的。”
“什么异常?”金元宝好奇的问道。
难道是天上有一大堆的鸟飞过,还是天下大雨?亦或者,有红光出现?金元宝汗了一下,有红光的好像是帝王出生吧。
“到时候就知道了。”离樊不想多说。
他担心,要是被眼前的这个身影知道了鬼门里面的事情的话。估计,下一次她离家出走的目的地,就是鬼门了。到时候,鬼门里面,肯定是鸡飞狗跳的。
金元宝撇撇嘴,她估计这肯定是离樊不肯告诉自己。他肯定知道是什么异常,就是不想告诉她这个对鬼门来说是外人的人。
“真的不能透露一下下吗?”金元宝掐着小手指的,问离樊。
离樊收回了自己的眸子,对上金元宝。
“鬼门里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很多。有很多事情,无法解释什么。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离诺会知道些。”
金元宝撇撇嘴,这离樊跟离诺说话的口气根本就不是太友好的。估计,这会离诺已经把离樊给划分到离樊的阵地来了,应该不会告诉自己什么的。而且,自己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见到离诺了,自己怎么知道这些事情。
金元宝见问不到自己要的答案,也就选择了不问下去了,改问另一个话题了。
“美人弟弟,你有没有看到天象有变?”
“嗯,感觉到了。”
“你也感觉到了,那你估计会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金元宝顿时来了劲了,离樊也感觉到,那就是真的要有大事要发生了。不知道会是什么大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