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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今夕是何年

    我晚些时候到怡和宫的时候,阿姊似乎正想着去找我,我们去她的书房坐定,她问我“阿心,我问你,你可知道‘保辜’制度?”

    “自然是知道的,所谓保辜,就是说无论何种伤害,都要根据受害人的受害程度确定十日到五十日的‘辜限’,期限之内,责令加害人为其治疗,若受害人在辜限内死亡,则加害人要负杀人的罪责,若是在限外或是限内因他故而亡,则仍以伤人罪论处。这是唐朝的一项制度,怎么了?”

    “翻异别勘呢?”

    “是指犯人否认口供,事关重大案情时,案件换人重审,是宋朝的制度。”

    “我再问你,唐宋间可有秋审、朝审、热审的说法?”

    见我沉默,她又问:“到底如何?”

    我回答说:“此三审之制,出于清朝。”

    阿姊说道:“果然如此啊,原本还以为是我想多了呢。看来我们以前做的功课都是白费了。花了那么大的气力去和原来的地方相对比,没想到人家这里只是混杂了而已。这样也好,也好,如果有一天,我把热兵器那一套搬来这里,心里也不会有愧疚。说来也还好有你,不然我就算呆在了刑部,也看不出其中的文章。”

    “阿姊已经看出来了。只是找我求证而已,热兵器之事,阿姊一定要慎重而行。”

    “这你倒是说错了,我不是从刑部看出来的。对了,热兵器,你知道多少?”

    “只是一点点而已,况且阿姊心中也清楚,在这里所有的原料都不是纯的,杂质颇多,我们就算洞悉了所有的配方,也还需慢慢提纯,试炼。这里毕竟和我们那里不同,你可记得前几日我们说起从没听说过这里有弘扬佛法的事,我们才知道,这里根本没有佛教,反而是道教极盛。”

    “这事儿我倒是听说了,还听说有一拨人从东海上进入我国,已经在路上,不日就会到京城,说是外国的人,说的话我们都听不懂,你怎么看?”

    “只在日韩之中。若是欧美的人,现在已经都在喊妖怪来了。”

    阿姊听了我的话,倒是笑了笑,说:“有道理。我知道日语和韩语,你都会说的。有你在,我放心。”说完,又坐到椅子上深呼吸,过了一会儿才说道:“自从澄心堂纸的事情发生之后,你我这些年早就是如履薄冰了,一切都按照唐宋时的习惯来做,没想到倒是做了白工,现在想想还是应该多看看眼下的事情,顺其自然就好了。”

    “是啊,既然已经如此了,就顺其自然吧。阿姊画几张图吧,就画画日韩传统服饰,或许哪天可以用得着。”

    “如此说来,我应该连欧美服饰也一并画了,就当照顾裁缝铺生意了。再做几套现在的性感衣服,说来我也很久没有跳舞了。”

    “用我的钱照顾姊夫的生意,阿姊也真是慷慨啊。”

    “谁说用你的了?这个月我们也都有俸禄了,我自是自己花钱咯。下次去西街,我们在乐坊客串一下如何?”

    “要客串你去,我看到你眼睛里的光,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事,我是委实做不来的,欣赏一下倒是可以的。还有一事,那东稀土国的女皇要来,阿姊有什么想法。”

    “不过是来认亲戚而已。对我们也不会太为难,就是会表现出和我们不和样子吧。你说这稀土国实在是流年不利,凤后的姐姐刚刚除去了乱臣贼子,自己就死了,然后两个女儿接着打,愣是打到前些日子才好。”

    “阿姊不觉得是个机会吗?”

    “什么机会?”阿姊一脸疑问。

    “阿姊曾经说过,大多数的皇族是见不得别人快乐的,看到别人很开心,要么毁掉,要么囚禁。”

    “你的意思我大概明白了,是你来还是我来?”

    “阿姊背靠赵家,凤后也有所顾忌,并不方便做这件事,而我身后只是商贾之家,如今采艾也出生了,凤后更是恨我入骨,这事自然是我来。”

    “那些孩子中,你要选何人?听卢氏说,倒是吴西好得很,也不过比我们小几个月,去岁已然开始登台,艺名叫柔桑。你应该还记得他吧?说来那个孩子的心思…”

    “陌上柔桑破嫩芽,东邻蚕种已生些。平冈细草鸣黄犊,斜日寒林点暮鸦。山远近,路横斜,青旗沽酒有人家。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倒是一首好词,我非草木,他的心思我如何不知道,只是我已经有了诺,就足够了。”

    “他的性子倒是知足的很,你肯用他帮你做这件事,只怕他为了你死了也甘心,只是还要委屈孟公子一段时间了。”

    我闭上眼睛,说道:“是啊,真心要委屈诺了。可是只有她自己领进的细作,才不会让自己起疑。”

    “也是,我告诉卢氏早作安排吧。你说五皇女初见柔桑,惊为天人,斥巨资包下此人,冷落未婚夫婿可好?不过有了这个传言,太后也许看孟公子就顺眼多了,大家公子再差也比一个乐坊的艺人好啊。”说完阿姊又想起了什么,在身后的架子上找了找,接着扔了一个东西给我。

    “这是什么?”

    阿姊调笑道:“一看就是个被人伺候惯了的,连燧囊都不知道,说来还是这东西给我的灵感,让我想找你求证,问问今夕是何年。”我听了名字就知道了,这燧囊是盛装火镰的器具,佩带于身,火镰就是古代点火的器具之一,对于我这样的人,燧囊自然是用处不大的,平日里都是下人们带着,我没见过也不足为奇,难得这个却十分精巧,这种精巧的仿金属质地,不可能出自唐宋,难怪阿姊起疑。我看着它也很喜欢,就谢了阿姊,收了。我惯是喜欢一些小器物的,这些阿姊都知道,怀恩留下来那些,我都着人好好地放着,一天得侍弄好几回,比我对自己还尽心。

    乐坊有个孩子叫清歌,是那个劫我男子为我插进去的,我本来想着卢氏的忠心我并不起疑,趁此机会,将那个孩子送到东稀土国,但是既然阿姊说让柔桑去,我也不好再反驳什么,何况这细作派去他国,背主的事也常有发生,但是柔桑的性子,断断不是这样的人,怕是今生为我而死也不会有半点怨言了,可我实在并不知道他为何对我用情至深。

    ------题外话------

    可怜的吴西,这样就被你的主子们卖了~

    过了本章,正文终于达到十万字了~感觉比我的计划要差一些呢~希望到时候正文60w字可以挡得住,我不希望阵线拉得太长,再写的话可能会写一篇现代的文,是短文,现在有个想法,但是因为不能同时赶两篇,所以还没开始写,在这里为下一部征集一下男主的名字,男主是个死皮赖脸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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