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大逃亡4+睡美狼
狼的嗅觉很灵敏,除了小绒球的尿液能对它们做出干扰,就剩下一些气味很大的草药有用了。
莫忆儿为了不让狼群发现他们就在附近的树上,找出了一些平常不太常用的、味道很大草药,与许多气味奇怪的普通青草混合,洒在有族人待过的地方。
一切都弄好了,就问对气味也同样敏感的小绒球。“怎么样,能闻出有人类的味道吗?”
小绒球摇头:“除了你的气味和气息,其他完全感觉不到。”
“我的能闻到?”莫忆儿纠结,难道自己掩饰的不够?
“是的,你身上有和我相同却又不完全相同的气息和气味。我想,从今以后,不管有什么味道干扰,我都能快速的找到你了。”小绒球这样说,同时颇有些得意洋洋和兴奋。这是不是说明,莫忆儿的四个男人中,他和莫忆儿是最为亲近的呢!
“这样啊!”莫忆儿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的掩饰不够呢!
“好了,咱们也上树,等着收获狼肉吧!”莫忆儿决定,这次的狼肉都不要浪费了才好。
上树之后,莫忆儿又让族人们就地取材,弄一些结实的树藤,说一会儿有用。
族人们到了这个时候,更加听从莫忆儿,觉得跟着她,一定会做出很了不起的事情。
的确,接下來他们做的事情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來者的。
夜里, 第 428 章 中來看,他们真不知道自己的所做会震撼到自己。
这一天两夜发生的事情,完全是为了自保。同时,也避免了日后的一场人狼大战。此时莫忆儿他们还不知,是他们今日的残忍,救了部落中许多人的性命。
为了确保安全,莫忆儿他们又再树上蹲守了一天一夜,最终确认,绝对不会再有狼來追杀。他们才放下心來,同时,这一百多匹狼的肉、毛皮,对于他们來说绝对是有用的。
安全了,他们就不会再浪费这些东西。莫忆儿开始组织族人们集体杀狼、晒狼皮和狼肉。
沒办法,这些狼直接带着会很重,同时也会腐烂,不如直接在这里处理好,肉干带着会轻松许多。
一百多匹狼的屠宰都是一个大工程,就连小孩子都加入了工作,到处都弥漫着狼血的腥气。他们用的直接是小水潭里面的水,经过两天的时间,昏睡草药的药性降低许多,等肉上的水分蒸发之后,就会沒有任何药性,所以完全可以放心的用。
也有小孩子忘记了,喝了几口水潭里面的水,直接睡到在地。不过不用担心,只要药力过了,就沒有任何问題。
他们在这小水潭边一共生活了三四日,吃狼肉吃到厌烦,终于得到了莫忆儿的命令,可以收拾东西启程了。
可运输成了问題,狼肉太多。五十几个人,一百多匹狼的狼肉,即使晒得半干了,想要都拿回去也很费力。何况有一些族人还是小孩子,根本拿不了很重的东西。
正在为难之时,彩翎儿从天而降,欢喜的围着莫忆儿转。
莫忆儿更是欢喜,刚刚打瞌睡,就有人……不,是鸟,送來了枕头。
刚刚见到主人的彩翎儿还不知道,自己苦逼的当了几个月的搬运工,刚刚熬出了头,就又要被主人当苦力使唤。
有了彩翎儿这只神奇的坐骑,大家可以带着狼肉顺利的出发了。
当然,只花部落的族人对莫忆儿更加的崇拜。试问在这片大陆,又有几个人可以驾驭鸟类,让这么漂亮的鸟儿听话,帮她运送东西呢?这些野蛮的原始人只会把鸟儿捕杀,然后吃肉。
这样來做,鸟儿可是完全沒有发挥出自己的潜能啊!
就如初次见到彩翎儿的淌崖部落族人,不是也对着它喊打喊杀,闹得整个部落鸡飞狗跳吗?
这下,小绒球终于有了可以白天睡,晚上也睡的地方。彩翎儿的后背被他霸占,脖子上挎着已经晾成肉干的狼肉,还有比它再苦逼的坐骑了吗?嘤嘤嘤~这就是选主人不慎的后果。
莫忆儿此刻干嘛呢?她正和丝末拉并肩而行,两人不时的斗嘴吵架,就像以前一样,却又比以前更加亲密。
泰梨莎很是受不了莫忆儿这样,她的脚步逐渐加快,很想快点到达淌崖部落,见到自己最近一直想念的男人!
莫忆儿为了不让狼群发现他们就在附近的树上,找出了一些平常不太常用的、味道很大草药,与许多气味奇怪的普通青草混合,洒在有族人待过的地方。
一切都弄好了,就问对气味也同样敏感的小绒球。“怎么样,能闻出有人类的味道吗?”
小绒球摇头:“除了你的气味和气息,其他完全感觉不到。”
“我的能闻到?”莫忆儿纠结,难道自己掩饰的不够?
“是的,你身上有和我相同却又不完全相同的气息和气味。我想,从今以后,不管有什么味道干扰,我都能快速的找到你了。”小绒球这样说,同时颇有些得意洋洋和兴奋。这是不是说明,莫忆儿的四个男人中,他和莫忆儿是最为亲近的呢!
“这样啊!”莫忆儿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的掩饰不够呢!
“好了,咱们也上树,等着收获狼肉吧!”莫忆儿决定,这次的狼肉都不要浪费了才好。
上树之后,莫忆儿又让族人们就地取材,弄一些结实的树藤,说一会儿有用。
族人们到了这个时候,更加听从莫忆儿,觉得跟着她,一定会做出很了不起的事情。
的确,接下來他们做的事情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來者的。
夜里, 第 428 章 中來看,他们真不知道自己的所做会震撼到自己。
这一天两夜发生的事情,完全是为了自保。同时,也避免了日后的一场人狼大战。此时莫忆儿他们还不知,是他们今日的残忍,救了部落中许多人的性命。
为了确保安全,莫忆儿他们又再树上蹲守了一天一夜,最终确认,绝对不会再有狼來追杀。他们才放下心來,同时,这一百多匹狼的肉、毛皮,对于他们來说绝对是有用的。
安全了,他们就不会再浪费这些东西。莫忆儿开始组织族人们集体杀狼、晒狼皮和狼肉。
沒办法,这些狼直接带着会很重,同时也会腐烂,不如直接在这里处理好,肉干带着会轻松许多。
一百多匹狼的屠宰都是一个大工程,就连小孩子都加入了工作,到处都弥漫着狼血的腥气。他们用的直接是小水潭里面的水,经过两天的时间,昏睡草药的药性降低许多,等肉上的水分蒸发之后,就会沒有任何药性,所以完全可以放心的用。
也有小孩子忘记了,喝了几口水潭里面的水,直接睡到在地。不过不用担心,只要药力过了,就沒有任何问題。
他们在这小水潭边一共生活了三四日,吃狼肉吃到厌烦,终于得到了莫忆儿的命令,可以收拾东西启程了。
可运输成了问題,狼肉太多。五十几个人,一百多匹狼的狼肉,即使晒得半干了,想要都拿回去也很费力。何况有一些族人还是小孩子,根本拿不了很重的东西。
正在为难之时,彩翎儿从天而降,欢喜的围着莫忆儿转。
莫忆儿更是欢喜,刚刚打瞌睡,就有人……不,是鸟,送來了枕头。
刚刚见到主人的彩翎儿还不知道,自己苦逼的当了几个月的搬运工,刚刚熬出了头,就又要被主人当苦力使唤。
有了彩翎儿这只神奇的坐骑,大家可以带着狼肉顺利的出发了。
当然,只花部落的族人对莫忆儿更加的崇拜。试问在这片大陆,又有几个人可以驾驭鸟类,让这么漂亮的鸟儿听话,帮她运送东西呢?这些野蛮的原始人只会把鸟儿捕杀,然后吃肉。
这样來做,鸟儿可是完全沒有发挥出自己的潜能啊!
就如初次见到彩翎儿的淌崖部落族人,不是也对着它喊打喊杀,闹得整个部落鸡飞狗跳吗?
这下,小绒球终于有了可以白天睡,晚上也睡的地方。彩翎儿的后背被他霸占,脖子上挎着已经晾成肉干的狼肉,还有比它再苦逼的坐骑了吗?嘤嘤嘤~这就是选主人不慎的后果。
莫忆儿此刻干嘛呢?她正和丝末拉并肩而行,两人不时的斗嘴吵架,就像以前一样,却又比以前更加亲密。
泰梨莎很是受不了莫忆儿这样,她的脚步逐渐加快,很想快点到达淌崖部落,见到自己最近一直想念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