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感动
“当然是真的了。”莫忆儿真的不嫌弃这样的幡戈,之前从楚炑那里受过的伤害也瞬间被治愈了。不管幡戈是不是因为自己的‘聪明’喜欢自己,这份感情莫忆儿都觉得感动。
她了解幡戈,他是个不会演戏的男孩子。比起会控制自己情绪的楚炑來,幡戈是个什么都会表露出來的人,这样的人更简单,更纯粹,即使热爱自己的部落,他也会无时无刻都把莫忆儿放在第一位的。
“其实我回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部落的事情走不开,所以才过來找你,抱歉,让你担心了。”莫忆儿给幡戈倒了一碗水,他嘴巴干干的,显然是许久沒喝水了。这里可沒有准备水壶给他们狩猎的路上喝,即便是有,也是幡戈的一个水壶好几个人一起用。
幡戈摇了摇头:“只要你回來就好,回來就好。是我的错,如果我不來和敖灰巫师学习,我就能早点见到你了。”
“这怎么是你的错,你能來和敖灰巫师学习是件好事情。”莫忆儿违着良心说话,后來想想不妥,又问:“幡戈,你会做部落联盟的巫师吗?”
“这,我不知道,要看敖灰巫师会不会选我做继承人了。”
“你的意思是,如果敖灰巫师选了你,你就会做了。”
幡戈犹豫了一下,还是回答出來:“嗯!莫忆儿,到时候你可以和我留在淌崖部落,这里的比坎内部落要好,我会给你最好的东西。”
“呵呵……”莫忆儿想说,她还是比较喜欢坎内部落,可是想想尧女,她说不出來了。她离开了这么久,部落的族人不知道有沒有找她,还是,他们已经遗忘了自己,更喜欢原本平静的生活呢?
“莫忆儿,你会答应吗?”幡戈非常期待莫忆儿的答案。他很想留在这里做巫师,并不是因为淌崖部落很富有,而是他想成为首领部落的巫师,在他们眼中,巫师都是个很伟大的人,并且还能关照坎内部落,帮助坎内部落强大起來。
“我不知道,我不喜欢巫师杀人。”莫忆儿想起敖灰巫师在祭祀上杀掉那个小女孩的事情,心里就十分的不舒服。脑中出现幡戈也做着同样的事情,她想想都恶寒。
“我……”幡戈想说,他也不喜欢杀人,但做巫师总会在春祭上杀人的,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我不做巫师了?”
莫忆儿很想说:太好了,可看着幡戈眼神一下子暗淡下來,她也说不出來。很显然,恩那个做上巫师是幡戈的梦想,如果她说出來,是不是就等于掐死了幡戈的梦想?“幡戈,我问你,是不是我不想让你做巫师你就不做?”
“是!”幡戈想都沒想,很坚定的点了点头,不是他这个男人沒自己的主意,而是他太爱莫忆儿,太在乎莫忆儿。这种爱有些卑微,有些沒自我,是那种可以牺牲掉自己的熬。
如果莫忆儿沒被小绒球抓走之前,他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可是经历过失去,他绝对是什么都以莫忆儿为重。哪怕是莫忆儿要他去死,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的。
“唉,我该拿你怎么办?”莫忆儿低喃着,然后华丽丽的囧了。这不是言情小说中男主常常对女主说的话吗?怎么在她这里都反了过來?她是女汉纸麽?有这么娇小玲珑,温柔可耐的女汉纸吗?
“莫忆儿,你到底去了哪里?是那只可恶的金狮把你抓走的吗?这个该死的,要不是你聪明、机灵,肯定要被他吃掉了,你一定受了不少的苦吧?”幡戈边说,边自动脑补起來,脑子里全是莫忆儿历尽千辛万苦从金狮的血盆大口中逃出來的场景。
“呵呵,也沒有受苦了,金狮看我貌美如花舍不得吃掉我,所以就放了我。”莫忆儿厚着脸皮半真半假的说着,不过,金狮小绒球喜欢自己倒是真的。
“啊?”幡戈被莫忆儿的话雷到,随即竟然十分赞同起來。“嗯,还算这只金狮有眼光,不过敢抓走你,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现在要和巫师努力学习本领,总会找到杀掉金狮的办法。”
幡戈说的极为认真,沒有人会怀疑他这话的真实性,让莫忆儿不由冒了一把冷汗。“呵呵,其实也不用了,金狮他对我挺好的,给我找吃的,为我遮风挡雨,也是他送我回來的。要不是他帮忙,我这辈子也见不到你么了。所以,你还是别找他寻仇了。”开玩笑啊,人类碰上金狮怎么可能会赢?就算是苦练几十年的绝世武功,最后也是落到苦逼的两败俱伤的绝境。
莫忆儿想想就蛋疼,特么的两个现在她都有点感情好吧,谁受伤她都会心疼的。
“啊?是这样吗?”幡戈不敢相信,一直金狮怎么会对他的猎物好呢!
“当然是这样的,呵呵,你不记得吗?有些动物会喜欢我的,就比如小绒球。对了,我现在又养了一只鸟儿,它 也很喜欢我,就是刚刚出去的那只孔雀。”
幡戈闻言,表情还是很茫然,刚刚他冲进來,满眼都是莫忆儿,其他人全都自动屏蔽了好吧?
“沒看见啊?呵呵,沒看见不要紧,总能见到的,这只鸟儿是一种很漂亮的孔雀,我给它起名字叫做彩翎儿。”
“哦,莫忆儿养这只鸟也是为了吃吗?部落里的兔子都长大了吧?”
“兔子都长大了,可鸟不是要吃的,是用來骑的。骑着鸟儿就不用走路了,很省事儿。”莫忆儿对彩翎儿很是满意,所以这时候也不忘显摆一下子。
“哇,真的吗?好厉害。”傻孩子幡戈马上附和起來,对彩翎儿也好奇起來。
“嗯,对了,我还有一个朋友是和我一起來的。”莫忆儿怕幡戈一会儿会对小绒球有所怀疑,所以打算先打个预防针。“他是从很远的地方來的,沒有名字,我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绒球。”
“哦?和你以前的宠物一个名字?为什么?”
她了解幡戈,他是个不会演戏的男孩子。比起会控制自己情绪的楚炑來,幡戈是个什么都会表露出來的人,这样的人更简单,更纯粹,即使热爱自己的部落,他也会无时无刻都把莫忆儿放在第一位的。
“其实我回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部落的事情走不开,所以才过來找你,抱歉,让你担心了。”莫忆儿给幡戈倒了一碗水,他嘴巴干干的,显然是许久沒喝水了。这里可沒有准备水壶给他们狩猎的路上喝,即便是有,也是幡戈的一个水壶好几个人一起用。
幡戈摇了摇头:“只要你回來就好,回來就好。是我的错,如果我不來和敖灰巫师学习,我就能早点见到你了。”
“这怎么是你的错,你能來和敖灰巫师学习是件好事情。”莫忆儿违着良心说话,后來想想不妥,又问:“幡戈,你会做部落联盟的巫师吗?”
“这,我不知道,要看敖灰巫师会不会选我做继承人了。”
“你的意思是,如果敖灰巫师选了你,你就会做了。”
幡戈犹豫了一下,还是回答出來:“嗯!莫忆儿,到时候你可以和我留在淌崖部落,这里的比坎内部落要好,我会给你最好的东西。”
“呵呵……”莫忆儿想说,她还是比较喜欢坎内部落,可是想想尧女,她说不出來了。她离开了这么久,部落的族人不知道有沒有找她,还是,他们已经遗忘了自己,更喜欢原本平静的生活呢?
“莫忆儿,你会答应吗?”幡戈非常期待莫忆儿的答案。他很想留在这里做巫师,并不是因为淌崖部落很富有,而是他想成为首领部落的巫师,在他们眼中,巫师都是个很伟大的人,并且还能关照坎内部落,帮助坎内部落强大起來。
“我不知道,我不喜欢巫师杀人。”莫忆儿想起敖灰巫师在祭祀上杀掉那个小女孩的事情,心里就十分的不舒服。脑中出现幡戈也做着同样的事情,她想想都恶寒。
“我……”幡戈想说,他也不喜欢杀人,但做巫师总会在春祭上杀人的,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我不做巫师了?”
莫忆儿很想说:太好了,可看着幡戈眼神一下子暗淡下來,她也说不出來。很显然,恩那个做上巫师是幡戈的梦想,如果她说出來,是不是就等于掐死了幡戈的梦想?“幡戈,我问你,是不是我不想让你做巫师你就不做?”
“是!”幡戈想都沒想,很坚定的点了点头,不是他这个男人沒自己的主意,而是他太爱莫忆儿,太在乎莫忆儿。这种爱有些卑微,有些沒自我,是那种可以牺牲掉自己的熬。
如果莫忆儿沒被小绒球抓走之前,他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可是经历过失去,他绝对是什么都以莫忆儿为重。哪怕是莫忆儿要他去死,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的。
“唉,我该拿你怎么办?”莫忆儿低喃着,然后华丽丽的囧了。这不是言情小说中男主常常对女主说的话吗?怎么在她这里都反了过來?她是女汉纸麽?有这么娇小玲珑,温柔可耐的女汉纸吗?
“莫忆儿,你到底去了哪里?是那只可恶的金狮把你抓走的吗?这个该死的,要不是你聪明、机灵,肯定要被他吃掉了,你一定受了不少的苦吧?”幡戈边说,边自动脑补起來,脑子里全是莫忆儿历尽千辛万苦从金狮的血盆大口中逃出來的场景。
“呵呵,也沒有受苦了,金狮看我貌美如花舍不得吃掉我,所以就放了我。”莫忆儿厚着脸皮半真半假的说着,不过,金狮小绒球喜欢自己倒是真的。
“啊?”幡戈被莫忆儿的话雷到,随即竟然十分赞同起來。“嗯,还算这只金狮有眼光,不过敢抓走你,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现在要和巫师努力学习本领,总会找到杀掉金狮的办法。”
幡戈说的极为认真,沒有人会怀疑他这话的真实性,让莫忆儿不由冒了一把冷汗。“呵呵,其实也不用了,金狮他对我挺好的,给我找吃的,为我遮风挡雨,也是他送我回來的。要不是他帮忙,我这辈子也见不到你么了。所以,你还是别找他寻仇了。”开玩笑啊,人类碰上金狮怎么可能会赢?就算是苦练几十年的绝世武功,最后也是落到苦逼的两败俱伤的绝境。
莫忆儿想想就蛋疼,特么的两个现在她都有点感情好吧,谁受伤她都会心疼的。
“啊?是这样吗?”幡戈不敢相信,一直金狮怎么会对他的猎物好呢!
“当然是这样的,呵呵,你不记得吗?有些动物会喜欢我的,就比如小绒球。对了,我现在又养了一只鸟儿,它 也很喜欢我,就是刚刚出去的那只孔雀。”
幡戈闻言,表情还是很茫然,刚刚他冲进來,满眼都是莫忆儿,其他人全都自动屏蔽了好吧?
“沒看见啊?呵呵,沒看见不要紧,总能见到的,这只鸟儿是一种很漂亮的孔雀,我给它起名字叫做彩翎儿。”
“哦,莫忆儿养这只鸟也是为了吃吗?部落里的兔子都长大了吧?”
“兔子都长大了,可鸟不是要吃的,是用來骑的。骑着鸟儿就不用走路了,很省事儿。”莫忆儿对彩翎儿很是满意,所以这时候也不忘显摆一下子。
“哇,真的吗?好厉害。”傻孩子幡戈马上附和起來,对彩翎儿也好奇起來。
“嗯,对了,我还有一个朋友是和我一起來的。”莫忆儿怕幡戈一会儿会对小绒球有所怀疑,所以打算先打个预防针。“他是从很远的地方來的,沒有名字,我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绒球。”
“哦?和你以前的宠物一个名字?为什么?”